簡介: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為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直屬汕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注冊資本:300萬人民幣
⑵ 汕頭2019醫保基數
醫保個人繳費標准國家沒有具體規定,社保有具體規定。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醫保個人繳費標准: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可作相應調整。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⑶ 汕頭醫保辦理地址電話是多少錢
汕頭社保經辦機構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汕頭市中山路130號協華大廈5-6樓
區號:0754郵編:515041,傳真/電話:8523590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龍湖分中心
地址:汕頭市龍湖區政府大樓三樓302-308室
區號:0754郵編:515041,傳真/電話:8460979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金園分中心
地址:汕頭市紅領巾路49號3座6樓
區號:0754郵編:515041,傳真/電話:8536434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昇平中心
地址:汕頭市光華路124號
區號:0754郵編:515021,傳真/電話:8101128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達濠分中心
地址:汕頭市達濠區府前路
區號:0754郵編:515071,傳真/電話:7373974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河浦分中心
地址:汕頭市河浦區政府大樓三樓
區號:0754郵編:515098,傳真/電話:7870072汕頭社保查詢電話汕頭社保查詢電話:12333汕頭社保聯系方式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辦公地址:汕頭市中山路130號協華大廈五樓
社會保險費徵收科8852081488520834
養老待遇核發科88521275
失業工傷生育待遇核發科88521710
醫療保險基金科8852259788521679
醫療待遇核發科8852205788521730
投訴電話:88521027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龍湖分局
辦公地址:汕頭市珠江路23號珠江樓7樓
咨詢電話:88886832投訴電話:88886832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金平分局
辦公地址:汕頭市中平街5號1座
咨詢電話:88573486投訴電話:88573485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濠江分局
辦公地址:濠江區紅橋路113號5幢
咨詢電話:87350352投訴電話:87350352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潮陽分局
辦公地址:潮陽區棉城石珠路勞動培訓大樓二樓
咨詢電話:83812271投訴電話:83812271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潮南分局
辦公地址:潮南區峽山鎮汕尾工業南區三街二棟三樓
咨詢電話:87905671投訴電話:87905671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
辦公地址:澄海新區府東路丹霞園B幢
咨詢電話:85886723投訴電話:85886723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澳分局
辦公地址:南澳縣光明路27號
咨詢電話:86804936投訴電話:86804936汕頭市代理社會保險事務服務站咨詢電話:88521790
中山路130號協華大廈五樓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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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汕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一檔和二檔哪個好有什麼區別,情懂得這方面知識的朋友幫忙解答.謝謝!
關於調整2011年下半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
汕府辦〔2011〕4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實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從2012年1月1日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自然年度進行結算,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結算年度。為做好過渡期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1年下半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繳費標准
(一)城鎮居民繳納2011年社保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醫療保險費時,調整為僅繳納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半年的醫療保險費。待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體化政策出台後,參保人再按照規定繳納2012年1月至12月的費用。
(二)2011年下半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調整為按照兩檔的標准,由參保人自由選擇繳費,不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包括學生)。
一檔:每人每年繳納30元(本次繳納半年費用為15元;)
二檔:每人每年繳納120元(本次繳納半年費用為60元)。
參保人以家庭為參保單位,同一家庭的參保人(低保對象、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年滿60周歲老年人除外)統一按照一個檔次標准繳費。低保對象、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年滿60周歲老年人按照二檔的標准由財政和城鄉醫療救助金給予全額資助。
二、調整報銷比例
根據參保人繳費標准和醫療機構級別,其符合報銷范圍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按如下比例報銷。
一檔:一級醫療機構為70%,二級醫療機構為60%,三級醫療機構為45%,非定點醫療機構為40%。
二檔:一級醫療機構為75%,二級醫療機構為65%,三級醫療機構為55%,非定點醫療機構為50%。
門診特定病種、在門(急)診搶救無效死亡的醫療費用報銷標准不變。
三、調整報銷限額
參保人年度累計可報銷的住院、門診特定病種、門(急)診搶救無效死亡的醫療費用限額(含高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應支付的限額)為:
按一檔標准繳費的8萬元;按二檔標准繳費的12萬元。
考慮到本次為實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改革,對結算年度作調整,出現了參保人繳納半年醫療保險費的實際情況,從有利於參保人出發,參保人一次性繳納半年醫療保險費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仍按照一年的標准執行;未一次性繳納半年醫療保險費的,其待遇根據實際繳費的時間按比例計算。
四、辦理參保手續時間
(一)尚未辦理參保手續的城鎮居民,可於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今年6月10日止,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參保手續。學校可集中到所轄區縣社會保險分局辦理。
(二)原來已經辦理參保手續的人員,可於2011年6月10日前,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繳費檔次確認手續。逾期未辦理繳費檔次確認手續的,統一按照二檔的標准繳納。由學校統一辦理參保手續的學生,請學校集中到所轄區縣社會保險分局辦理確認手續。
五、簡化辦事手續
(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因病需轉到非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者因急診等原因到非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無需辦理轉診等審核手續。參保人出院時,憑醫院收費單據、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到所屬區縣社會保險分局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二)城鎮居民原則上以家庭為參保單位,家庭中符合條件的人員應同時辦理參保手續,如家庭中有部分人員外出就業或者長期離開本市等情況,可以根據居民實際申報的人員,先給予辦理參保手續。
(三)盡量簡化手續,對尚未參保的人員,可由街道辦事處或者居委會統一組織參保,街道辦事處或者居委會參照學校的辦理方式,將參保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基本資料統一登記造冊(登記表格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制發)後,憑名冊辦理參保手續。居民也可持身份證或者戶口本、中國銀行活期存摺到當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或者居委會直接登記辦理參保手續。
六、實施時間
本通知下發之起執行。執行中碰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⑸ 汕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一檔和二檔哪個好有什麼區別,情懂得這方面知識的朋友幫忙解答
關於調整2011年下半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
汕府辦〔2011〕4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實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從2012年1月1日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自然年度進行結算,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結算年度。為做好過渡期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1年下半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繳費標准
(一)城鎮居民繳納2011年社保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醫療保險費時,調整為僅繳納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半年的醫療保險費。待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體化政策出台後,參保人再按照規定繳納2012年1月至12月的費用。
(二)2011年下半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調整為按照兩檔的標准,由參保人自由選擇繳費,不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包括學生)。
一檔:每人每年繳納30元(本次繳納半年費用為15元;)
二檔:每人每年繳納120元(本次繳納半年費用為60元)。
參保人以家庭為參保單位,同一家庭的參保人(低保對象、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年滿60周歲老年人除外)統一按照一個檔次標准繳費。低保對象、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年滿60周歲老年人按照二檔的標准由財政和城鄉醫療救助金給予全額資助。
二、調整報銷比例
根據參保人繳費標准和醫療機構級別,其符合報銷范圍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按如下比例報銷。
一檔:一級醫療機構為70%,二級醫療機構為60%,三級醫療機構為45%,非定點醫療機構為40%。
二檔:一級醫療機構為75%,二級醫療機構為65%,三級醫療機構為55%,非定點醫療機構為50%。
門診特定病種、在門(急)診搶救無效死亡的醫療費用報銷標准不變。
三、調整報銷限額
參保人年度累計可報銷的住院、門診特定病種、門(急)診搶救無效死亡的醫療費用限額(含高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應支付的限額)為:
按一檔標准繳費的8萬元;按二檔標准繳費的12萬元。
考慮到本次為實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改革,對結算年度作調整,出現了參保人繳納半年醫療保險費的實際情況,從有利於參保人出發,參保人一次性繳納半年醫療保險費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仍按照一年的標准執行;未一次性繳納半年醫療保險費的,其待遇根據實際繳費的時間按比例計算。
四、辦理參保手續時間
(一)尚未辦理參保手續的城鎮居民,可於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今年6月10日止,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參保手續。學校可集中到所轄區縣社會保險分局辦理。
(二)原來已經辦理參保手續的人員,可於2011年6月10日前,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繳費檔次確認手續。逾期未辦理繳費檔次確認手續的,統一按照二檔的標准繳納。由學校統一辦理參保手續的學生,請學校集中到所轄區縣社會保險分局辦理確認手續。
五、簡化辦事手續
(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因病需轉到非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者因急診等原因到非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無需辦理轉診等審核手續。參保人出院時,憑醫院收費單據、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到所屬區縣社會保險分局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二)城鎮居民原則上以家庭為參保單位,家庭中符合條件的人員應同時辦理參保手續,如家庭中有部分人員外出就業或者長期離開本市等情況,可以根據居民實際申報的人員,先給予辦理參保手續。
(三)盡量簡化手續,對尚未參保的人員,可由街道辦事處或者居委會統一組織參保,街道辦事處或者居委會參照學校的辦理方式,將參保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基本資料統一登記造冊(登記表格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制發)後,憑名冊辦理參保手續。居民也可持身份證或者戶口本、中國銀行活期存摺到當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或者居委會直接登記辦理參保手續。
六、實施時間
本通知下發之起執行。執行中碰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⑹ 汕頭醫保可以報銷多少
一般診療費報銷70%、其它基本醫療費用報銷50%,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一檔20元,二檔80元。
參保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繳納一個年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費用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待遇,包括普通門診待遇,門診特定病種待遇、住院待遇及家庭病床待遇。
(一)普通門診待遇。參保人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可以按照比例報銷。具體是:一般診療費報銷70%、其它基本醫療費用報銷50%,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一檔20元,二檔80元。限額在當年度使用,不結轉,家庭成員之間的費用限額可以合並使用。
(二)門診特定病種待遇。
(三)住院待遇。
參保人因疾病、意外事故、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可報銷。除以上待遇外,參保人住院還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按一檔繳費的參保人一個年度內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個人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以上、按二檔繳費的參保人超過10000元以上的部分,屬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按照一檔50%、二檔60%的比例予以報銷,大病保險不設定最高支付限額。
一個年度內由醫療保險(含補充醫療保險,下同)基金支付費用的家庭病床設床時間不得超過60天。參保人設置病床期間所發生的起付標准以上基本醫療費用,統一由醫療保險基金按照50%的比例支付。參保人設置家庭病床每次的起付標准統一確定為400元。
繳費參保,互助共濟;享受保障,減輕負擔。
舉例:李女士,參加汕頭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按二檔標准繳費,每年繳120元。因患病到本市三級定點醫院住院,當次住院發生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基本醫療費用7萬元。那麼,她可以申報的待遇:
一般住院待遇:(7-0.1)萬元×60%=4.14萬元
自付部分為7萬-4.14萬元=2.86萬元
大病保險待遇:(2.86-1)萬元×60%=1.116萬元
可申報的待遇合計5.256萬元。
⑺ 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負責經辦市區、中央和省駐汕行業單位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等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審核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三)承擔全市各項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市區、中央和省駐汕行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帳戶的信息資料。
(四)匯總編制全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表和報告;負責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的檢查指導。
(五)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
(六)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進行與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發放等有關事項的檢查、調查工作。
(七)負責市和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任職資格、業務培訓、工作考核以及人、財、物等各項管理工作;對各縣(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業務指導和人員專業培訓。
(八)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擬定社會保險宣傳具體計劃,並組織實施。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