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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公司基礎管理

發布時間:2021-08-11 19:18:03

① 人壽保險如何做好營銷基礎管理工作

人壽保險的基礎管理工作要看你現在那個層級,每一個層級做的是不一樣的,如果你是業務員你要做的就是自己的管理,每天的拜訪量、工作日誌、拜訪總結、當天晚上做好自己第二天的拜訪計劃,行程安排等;如果是主任以上層級,你就要關注團隊的出勤率、活動率、舉績率、件均保費、人均保費等。

② 保險公司基礎管理工具使用

保險的基礎知識:
一、保險的涵義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二、保險的種類
保險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津貼型保險、海上保險。
大類別按照保險保障范圍分類,小類別按照保險標的的種類分類。
按照保險保障范圍分為:人身保險、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
1.火災保險是承保陸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基本上處於靜止狀態下的財產,比如機器、建築物、各種原材料或產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災引起的損失。
2.海上保險實質上是一種運輸保險,它是各類保險業務中發展最早的一種保險,保險人對海上危險引起的保險標的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3.貨物運輸保險是除了海上運輸以外的貨物運輸保險,主要承保內陸、江河、沿海以及航空運輸過程中貨物所發生的損失。
4.各種運輸工具保險主要承保各種運輸工具在行駛和停放過程中所發生的損失。主要包括汽車保險、航空保險、船舶保險、鐵路車輛保險。
5.工程保險承保各種工程期間一切意外損失和第三者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
6.災後利益損失保險指保險人對財產遭受保險事故後可能引起的各種無形利益損失承擔保險責任的保險。
7.盜竊保險承保財物因強盜搶劫或者竊賊偷竊等行為造成的損失。
8.農業保險主要承保各種農作物或經濟作物和各類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9.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不論企業、團體、家庭或個人,在進行各項生產業務活動或在日常生活中,由於疏忽、過失等行為造成對他人的損害,根據法律或契約對受害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都可以在投保有關責任保險之後,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0.公眾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對其他人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應負的法律賠償責任。
11.僱主責任保險承保僱主根據法律或者僱傭合同對雇員的人身傷亡應該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12.產品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因製造或銷售產品的缺陷導致消費者或使用人等遭受人身傷亡或者其他損失引起的賠償責任。
13.職業責任保險承保醫生、律師、會計師、設計師等自由職業者因工作中的過失而造成他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14.信用保險以訂立合同的一方要求保險人承擔合同的對方的信用風險為內容的保險。
15.保證保險以義務人為被保證人按照合同規定要求保險人擔保對權利人應履行義務的保險。
16.定期死亡保險以被保險人保險期間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17.終身死亡保險以被保險人終身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18.兩全保險以被保險人保險期限內死亡或者保險期間屆滿仍舊生存為給付條件的保險,有儲蓄的性質。
19.年金保險以被保險人的生存為給付條件,保證被保險人在固定的期限內,按照一定的時間間隔領取款項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各種物質財產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保險人對物質財產或者物質財產利益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身體或者生命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保險人承擔被保險人保險期間遭受到人身傷亡,或者保險期滿被保險人傷亡或者生存時,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人身保險除了包括人壽保險外,還有健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
疾病保險又稱健康保險,是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疾病而支出的醫療費用,或者因疾病而喪失勞動能力,按照保險單的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是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生存或死亡,由保險人根據契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分紅保險,就是指保險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將上一會計年度該類分紅保險的可分配盈餘,按一定的比例、以現金紅利或增值紅利的方式,分配給客戶的一種人壽保險。
投資連結保險就是保險公司將收進來的資本(保費)除了提供給客戶保險額度以外,還會去做基金標的連結讓客戶可以享受到投資獲利。
萬能人壽保險(又稱為萬用人壽保險)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險費以及任意調整死亡保險金給付金額的人壽保險。
再保險以保險公司經營的風險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按照保險費用分,還有一類特殊的保險類別,即免費保險,也叫零險。
免費保險是指一種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機構免費贈送給客戶的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或者保險代理機構通過這種方式,使客戶增加對保險公司或代理機構的認知。是通過客戶對保險產品的免費體驗,獲得客戶信任的方式。
三、保險的相關概念
1、保險主體
保險主體,就是保險合同的主體,只包括投保人與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單所有人,除非與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則,都不是保險主體。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保險人,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在中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保險人是法人,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保險人。
被保險人,是指根據保險合同,其財產利益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時就是被保險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則他的法定繼承人即為受益人。
保單所有人,擁有保險利益所有權的人,很多時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單受讓人。
2、保險客體
保險客體,即保險合同的客體,並非保險標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這主要是因為保險合同保障的不是保險標的本身的安全,而是保險標的受損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收益人的經濟利益。保險標的只是可保利益的載體。
3、保險標的
保險標的即保險對象,人身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的身體和生命,而廣義的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經濟利益和損害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其中,財產損失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的財產,責任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所要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信用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的信用導致的經濟損失。
4、保險費率
保險費率是保險費與保險金額的比例,保險費率又被稱為保險價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險金額應繳納的保險費來表示。
保險人使用保險精算來量化風險。保險人通過數據的編制來估算未來損失(預定損失率),通常採用合理的近似。保險精算使用統計學和概率來擬合並分析風險分布狀態,保險人運用這種科學原理並附加一定條件來釐定保險費率。
這些附加條件包括預定投資收益率、保險單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和稅金,人壽保險公司的附加條件還主要包括預定死亡率。
保險公司所必須支付的預定利率將會拿來與市場上的借款利率相比較,根據比較,許多保險公司並沒有在預定利率方面勝出,但是他們寧肯將其控制到比從別處借款的利率還要低。如果不這樣,保險公司將不會給所有者的資本以回報,那麼他們將借錢給其他地方以獲得市場價格的投資回報。
5、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通常投保人會因為保險標的的損害或者喪失而遭受經濟上的損失,因為保險標的的保全而獲得收益。只有當保險利益是法律上認可的,經濟上的,確定的而不是預期的利益時,保險利益才能成立。一般來說,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存在,這時才能補償損失;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必須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存在,用來防止道德風險。
以壽險為例,投保人對自身及其配偶具有無限的可保權益,在一些國家地區,投保人與受保人如有血緣關系,也可構成可保權益。另外,債權人對未還清貸款的債務人也具有可保權益。
其成立條件是:保險利益必須是合法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經濟上有價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確定的利益,保險利益必須是具有利害關系的利益。
6、保險價值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7、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③ 有關人壽保險基礎管理

農合是國家管理的,提供的是基礎保障,建議先上這個。人壽保險包含的類型比較多,有養老,疾病,意外等等,而農合只有養老功能。在買了農合的基礎上,經濟條件允許的可以再去人壽保險公司買一份壽險作為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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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有關人壽保險基礎管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農合是國家管理的,提供的是基礎保障,建議先上這個。人壽保險包含的類型比較多,有養老,疾病,意外等等,而農合只有養老功能。在買了農合的基礎上,經濟條件允許的可以再去人壽保險公司買一份壽險作為補充。

⑤ 人壽保險的基本原則

關於人身保險|人壽保險的基本概念和原則人身保險|人壽保險的基本概念和原則人身保險是關於人的身體本身、人的健康、人的生命的保險。人身保險除了包括人壽保險外,還有健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人壽保險公司就像出售商品的百貨公司一樣,設計推出了各種各樣的保險商品,並常常賦予溫馨的名字,供保戶選擇購買。不過,從根本上看,這些商品不外乎人身保險的基本種類及其組合而已。通常,我們可以把人身保險作如下基本分類:
健康保險:也叫疾病保險。是以非意外傷害而由被保險人本身疾病導致的傷殘、死亡為保險條件的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以人的身體遭受意外傷害為保險條件的保險。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是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生存或死亡,由保險人根據契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其中人壽保險的業務范圍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兩全保險。生存保險:以約定的保險期限滿時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比如養老年金保險。死亡保險:以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兩全保險:以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死亡和保險期滿時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共同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如簡易人身險。人身保險的概念及特點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人身保險的投保人按照保單的約定,向保險人繳納保險費,當被保險人在合同期限內發生死亡、傷殘、疾病等保險事故或達到人身保險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由保險人依照合同約定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由於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壽命和身體,具有特殊性,因此,人身保險與其他保險相比具有不同的特點。人身保險的特點可以從人身保險事故,人身保險產品和人身保險業務等方面來論述。
1、人身保險事故的特點。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生命和身體。與非人身保險的標的具有本質的不同,因此,人身保險的保險事故也具有其特點:
第一,人身保險的保險事故的發生通常具有必然性。在人身保險中,人的生命、身體是保險標的,人的生存、死亡、意外傷害、疾病等成為人身保險的保險事故。在以人的生命為標的,以生存或者死亡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中,保險事故的發生具有必然性:是生或是死,只是何時死亡具有不確定性。在將人的生存、死亡或傷殘都作為保險事故時,保險事故的發生也完全是必然的。「人有旦夕禍福」是人們遭遇意外傷害事故的真實寫照。「吃五穀,生百病」則是人們對疾病的認識。因此說,人身保險事故的發生通常具有必然性。
第二,人身保險事故的發生具有分散性。相對於財產保險來說,人身保險的保險事故的發生比較分散,一般不會發生大量標的同時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其發生完全按照人的生命規律等自然規律,因此,在同一時間段,人身保險的保險事故分散於不同的家庭及地區。只有意外的大型災害的出現,如火山爆發、特大洪災發生時,才可能導致大量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
第三,人身保險中的死亡事故的發生概率隨被保險人年齡的增長而增加,但具有相對穩定性。在人身保險中,特別是死亡保險,保險事故的發生與被保險人年齡的大小緊密相關。根據人的生命規律,被保險人的年齡越大,死亡的概率越大,因此,死亡事故的發生概率是隨被保險人的年齡的增長而增加的。但同時,對於整體死亡率來講,死亡率因素較其他非壽險危險事故發生概率的波動而言,又具有相對穩定性。這是由許多專業機構對死亡率研究後得出的結論。因此,人身保險的死亡事故的發生概率,在隨被保險人的年齡增長而增加的同時,整體而言具有相對穩定性。
2、人身保險產品的特點。人身保險產品的特點,與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的特殊性有關。具體來說反映在保險產品的需求,保險金額的確定,保險金的給付,保險利益的確定,保險期限的長短和壽險保單的儲蓄性等方面。
第一,人身保險產品的需求面廣,但需求彈性較大。一方面,無論人的年齡大小、性別、財富狀況如何,都會面臨生、老、病、死的問題,因此,與人的切身利益關系密切的人身保險產品有廣泛的市場需求。但是另一方面,人身保險產品卻具有較大的需求彈性。這主要是由於觀念上的原因,人們對於死、傷等字眼底的忌諱,導致人身保險的推銷難度大,而且,人身保險產品通常是自願購買,在經濟狀況不好,對人身保險產品及對保險公司的了解不夠時,往往會放棄購買。另外,人們對銀行儲蓄、現金的依賴,對證券投資的期望,以及受養兒防老思想的影響,都使得人們對人身保險產品的需求具有較大的彈性。
第二,人身保險的保險金額是依據多種因素來確定的。在財產保險中,保險金額的確定以保險標的的價值為依據,而在人身保險中,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保險標的,其價值難以衡量。因此,在人身保險中,保險金額不是以保險標的的價值來確定的,而是依據被保險人對保險的需求程度和投保人的繳費能力、以及保險人的可承受能力來確定的。另外,在一些保險中還存在沒有確定的最高給付限額,而只規定保險人在一定時期內定期給付保險金的數額的情況。如養老金保險,受益人通常在約定的領取期開始後,一直領取保險金直到被保險人死亡,其領取期限總是不確定的。
第三,人身保險的保險金給付屬於約定給付。與財產保險的補償賠付方式不同,人身保險通常採用約定給付方式。人身保險合同一般為給付合同。作為定額保險的人身保險,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承擔保險費給付責任,而不能有所增減。在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中,也可以採用補償方式,但補償金額不能超過約定的保險金額。另外,人身保險的給付不實行比例分攤,不實行代位追償原則(醫療費用保險除外)等損失補償原則,也表明人身保險的保險金給付為約定給付。
第四,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決定於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系。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與財產保險不同,它是以人與人的關系來確定,而不是以人與物或責任的關系來確定。具體來講,投保人對自己的生命或身體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有親屬血緣關系的人一般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與其有經濟利益關系且同意作為被保險人的人具有保險利益。
第五,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具有長期性的特點。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大都是長期性的,特別是人壽保險,保險的有效期限往往可以持續幾年甚至幾十年,上百年;而且,保險的繳費期和領取期也可以長達幾十年。具體情況,與保險險種和被保險人的年齡、投保人的選擇有關,視具體情況不同而不同。
第六,壽險保單的儲蓄性。人壽保險在為被保險人提供危險保障的同時,兼有儲蓄性的特點。這主要是由於人壽保險的保險費可以分為危險保費和儲蓄保費兩部分,在長期的繳費期間,儲蓄保費以預定利率進行積累的緣故。對於終身死亡保險和兩全保險來說,其儲蓄性非常強,儲蓄保費的投資收益使投保人不僅用以獲得保障,還可以享受到投資所帶來的收益。由於保單具有的儲蓄性,保單所有人可以用保單作抵押貸款,在中途退保時還可以得到退保金。
3、人身保險業務的特點。人身保險的保險事故和保險產品的特點,對人身保險的業務經營產生的影響,使其與財產保險明顯不同。主要表現在保費的收取、准備金的提取、資金的運用、保單的調整和連續性管理等方面。
第一,人身保險通常按年度均衡費率計收保險費。這是由於人身保險期限的長期性和死亡率的變動性決定的。因為人身保險一般都是長期性業務,而人身保險的死亡事故發生概率往往隨被保險人的年齡的增大而增加。如果保險費的計收依據是當年的死亡率,則易出現年老的投保人的保險負擔過重而放棄續保的情況,不利於保險業務的開展。因此,對於長期的人身保險,通常採用年度均衡費率來計收保險費。年度均衡費率計收保險費的具體做法是:保險人每年向投保人收取相同的保險費,保險費率在整個保險繳費期間保持不變。顯然,在投保人繳費的早期,均衡費率高於自然費率;而在繳費後期,均衡費率低於自然費率。保險人通過用投保人早期多繳納的保險費來彌補後期的保費不足,均衡投保人的經濟負擔,保證被保險人在晚年也能得到保險保障。
第二,人身保險的保險人對每份人身保險單逐年提取准備金。由於人身保險以投保人繳納保費為保險人履行賠付責任的前提,投保人繳納的保費相當於是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負債。因此,為了履行將來的給付責任,保險人必須計提保險准備金。在人身保險中,由於每份保單的具體情況不同,每年保險金給付責任准備不同,因此需要對每份保單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的准備金進行精確計算,以便於提取。通常,保險人在保單確立時就計算出保險期間每年的准備金數額。
第三,人身保險的保險人有更多資金用於投資。在人身保險中,保險人可以從長期穩定的保費中獲得長期穩定的資金。保險人採取年度均衡費率收取保險費,這意味著在每筆業務的繳費期,保險人都可以獲得穩定的保險費,而在保險前期多收的保費,通常需要經過很長時間才被用於保險支付。因此,保險人可以將此筆可觀的資金用於各種投資。而財產保險的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不存在均衡繳費的問題和多年後保費的被應用於支付的問題,因此,相對而言,人身保險的保險人有更多資金用於長期投資。
第四,人身保險單的調整難度大。人身保險合同,特別是人壽保險合同,大多為長期性的合同,在保險合同簽訂之初確立的保險費率和保險金額,可能會不再適應新的形勢的需要,此時,要對原保險單進行調續,將會對投保人和保險人產生重大影響。如通貨膨脹的存在,對保險人來說存在提高保險費率的需要,但提高保險費率將增加投保人的經濟負擔,投保人可能會選擇退保,將影響保險業務的穩定發展。如果投保人的經濟狀況,在投保後有所提高,對保險的需求也會隨之增加,投保人若按原有的保單確定的保險費率增加保額,則對保險人不公平。因此,人身保險單的保險費率和全額的調整存在較大的難度。
第五,人身保險經營管理具有連續性。人身保險業務的長期性特點,要求人身保險經營管理具有連續性。在比較長的保險期內,被保險人可能會發生各種變化,可能會有要求減保或加保的情況,以及遷移或退保的情形。這些情況的變化,要求保險人必須有嚴格的經營管理制度,對被保險人的變化進行及時記錄,以便准確核算,並隨時查閱。投保人繳納的保費有相當數量可用於各種投資。從人身險業務的連續性出發,在資金運用上也要求保險人考慮資金的安全性、效益位和流動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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