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
1、明確禁止私募管理人兼營其他業務
指引第八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已掛牌新三板的私募機構,多數存在既管理基金,又自行對目標企業投資的情況,其是否構成「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值得深的。
2、要求防範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風險
指引第九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健全治理結構,防範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權益。
該條同樣具有很強的針對性,顯然是監管層要對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內部人控制等可能嚴重損害投資人利益的行為加強監管,杜絕老鼠倉。
3、要求公平對待各在管基金,嚴防利益輸送
指引第十九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相關機制,防範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間的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公平對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護投資者利益。
4、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具備至少2名高級管理人員,明確風控負責人的責任
指引第十一條規定: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工作人員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具備至少2名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設置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獨立地履行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的職能,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相關責任。
5、強調監管尚處於起步階段,這意味著監管層將繼續完善監管、強化規范
起草說明闡明:目前,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不設行政審批,並且監管尚處於起步階段,市場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管理水平、風險控制能力良莠不齊,給私募基金行業帶來的極大的風險隱患。
6、內控制度成為監管的重要內容,要求完整、全面、貫穿始終,並被有效執行
內控指引對內控制度做了全面要求,並規定管理人內部控制制度必須上傳至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欲了解更多信息,請關注微信公眾號:廣深港法律智庫)
基金業協會將按照相關自律規則,對內部控制等合規情況進行業務檢查,業務檢查可通過現場或非現場方式進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指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或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導致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自律規則的,基金業協會將採取監管措施。
㈡ 私募基金風控規則有哪些
對單個私募基金的風險控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1、分段投資
分段投資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有效控制風險,避免企業浪費資金,對投資進度進行分段控制,投資資金的劃撥要按照項目進程分階段進行,而不要一次到位。
2股份比例調整
在項目投資中,私募股權基金運用復合型的金融工具,如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附認股權債券或其組合等,進行投資中的股份比例調整,從而降低自己的風險。
3合同制約
事前約定各方的責任和義務是所有商業活動都會採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風險規避措施。為防止企業不利於投資方的行為,保障投資方利益,投資方會在合同中詳細制定各種條款,如通過制定肯定性和否定性條款來規定企業必須做到哪些事情,哪些事情不能做,通過合同制約防止企業做出不利於投資者的行為,投資合同還可以設置條款保障投資者變現投資的權利和方式,股份比例的調整條件條款,追加投資的優先權,防止股份稀釋等。
4違約補救
一般來說,在項目投資初始時期,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接受少數股權的地位,而項目公司管理層控制大多數股權,但投資方可以與項目公司簽訂一份投票權協議,以保持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的特別投票權。此種情況下,私募股權基金可對項目公司提出嚴厲要求,通常的懲罰或補救措施有:調整優先股轉換比例,提高投資者的股份,減少項目公司或管理層個人的股份、投票權和董事會席位轉移到私募股權基金手中,解僱管理層等。
5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和對賭協議
為了激勵目標公司的管理層,私募股權基金往往設立一些條款,當公司的經營業績達到一定的目標,可以依據這些條款對管理層進行股權的獎勵或者懲處。對管理層實行股權激勵最常見的是對賭協議的約定與操作。
㈢ 公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內部管理制度文件(比如風控制度、員工個人交易制度)在哪個網站上公示
公募基金的比較好找,網路下裡面有很多。
私募的本來就不會對外宣傳的,一般我們和私募合作的時候,他們也不會把這些內部的文件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