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業務績效考核辦法
業務人員管理制度
根據業務人員工作獨特性,公司特擬訂以下相關管理制度:
一、「六嚴禁」
1、嚴禁截留現金貨款,違者處以2~5倍罰款並除名,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嚴禁私自向客戶借錢,違者處以500~2000元罰款並除名。
3、嚴禁私自倒貨,違者處以500-2000元罰款並除名,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4、嚴禁在出差期間拜訪親友,違者處以50-1000元罰款;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予以辭退或除名。
5、嚴禁酗酒,違者處以300-1000元罰款,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予以辭退或除名。
6、嚴禁私自向客戶提供任何私人聯系方式,違者處以50-1000元罰款;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予以辭退或除名。
二、「六做到」
1、做到保守機密,不向客戶及競爭對手透露價格等機密。
2、做到通訊暢通,不無故關機或失去聯系。
3、做到據實報銷,不隱瞞行銷日程,不瞞報費用。
4、做到愛護公物,不損壞公司物品。
5、做到當日據實填寫日報表,不做假。
6、做到每日下班回公司打卡報道,如遇特殊事件需向主管請示獲得批准。
三、業務中注意事項
(一)用戶詢價或報價注意事項:
1、業務人員聯系客戶時,嚴格按公司公布的價格向客戶書面報價,並記錄備案(含報價時間、客戶名稱、所報價的型號、價格等)。
2、業務人員負責向本轄區的客戶報價,若接到其他區域用戶詢價,須轉接給其他轄區的業務人員或主管。
(二)信息收集注意事項:
1、與客戶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戶目前的經營狀況,資信狀況銷售渠道和采購渠道等內容,建立客戶資料檔案,保持雙向溝通。
2、業務人員不應盲目外出,應有所目的,要求外出時查閱前日工作計劃,並需認真、努力完成當日工作任務,有條不絮進行。如事實工作與計劃工作有較大差異時,必須有非常充分理由,否則給予相應處罰。
3、在業務操作過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反饋時要及時、准確、全面。
4、在鞏固原有客戶的同時,要積極調查市場需求狀況和發展趨勢,搜集新的信息,開拓新市場。
(三)簽定合同的注意事項:
1、簽定合同前,了解客戶資信,做好資信調查,有效防範資金風險。
2、簽定合同時,業務人員對合同文本所規定的條款填寫內容進行認真推敲,逐項填寫完善,不得塗改,嚴格按《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簽定規定執行,擬定《產品買賣合同》或《報價單》,並簽章認可,對違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合同文本採用公司規定的標准《產品買賣合同》。
(四)資金回籠注意事項:
1、業務人員在合同或訂單簽好後,要確保客戶預付款、定金按合同或訂單註明的金額如期匯到公司帳戶。
2、業務人員要確保產品發出後貨款按合同約定回籠到公司。
3、業務人員拿到客戶匯票後,要仔細檢查,防止出現錯票和假票,防範其風險;
4、業務人員由於工作失誤造成貨款丟失或被騙,承擔全額損失,對配合客戶詐騙公司貨款的,挪用公司貨款等行為,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與客戶交往過程中,務必堅持原則,維護公司利益。客戶來訪時,禮貌接待,並將各種資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機密外泄。
四、日常管理
1、業務部人員每天上午開例會(10分鍾),旨在即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迅速提高業務能力,總結工作經驗。例會上所有人可以提出自己的觀點、意見及要求,業務主管盡全力當時解答、解決相關問題,當時解決不了的,會在最短時間內予以回應。
2、人員外出時要有防範意識和安全意識,應做好自身的保護工作,以防止發生意外。
3、公司電腦的保管和使用,個人在使用電腦的同時做好保養、維護和管理工作。
4、公司電話及傳真只用於公事,不得因私使用電話,主管負管理責任。
五、其他規定
1、以上制度若有違反,公司按相關規定處罰。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公司。
業務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員工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任用、提升、調薪、獎懲、培訓的客觀依據,績效考核的過程和結果也是重要的激勵手段。為保證績效考核有效地進行,特根據業務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改善業務部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達到業務部的經營目標,並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於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四大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准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於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於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准;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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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保險公司的績效考核是啥喲
績效考核是保險公司根據對每個崗位的職責進行定位,讓員工以績效考核為方針制定自己的行動規劃,績效考核跟工資、升級、加薪掛鉤。說的明白一點就是公司的績效考核的各個分項就是告訴你公司要你做到什麼,而最後的分數就是評價你做的怎麼樣。有的公司是採用責任底薪的,那績效就跟自己每個月拿的錢有關,年底要考核整年的績效看看到底是要升級、加薪還是降級、減薪。之所以說平安的考核最難可能是因為平安是採用外資、外腦、外體的,管理方式比較靠近外資企業,平安又很看重執行力,所以沒有執行力,沒有競爭力的人是很難生存的,但是如果能夠完成公司的任務,那又能享受到很好的待遇。
C. 淺析保險公司的績效管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績效考核是保險公司根據對每個崗位的職責進行定位,讓員工以績效考核為方針制定自己的行動規劃,績效考核跟工資、升級、加薪掛鉤。說的明白一點就是公司的績效考核的各個分項就是告訴你公司要你做到什麼,而最後的分數就是評價你做的怎麼樣。有的公司是採用責任底薪的,那績效就跟自己每個月拿的錢有關,年底要考核整年的績效看看到底是要升級、加薪還是降級、減薪。之所以說平安的考核最難可能是因為平安是採用外資、外腦、外體的,管理方式比較靠近外資企業,平安又很看重執行力,所以沒有執行力,沒有競爭力的人是很難生存的,但是如果能夠完成公司的任務,那又能享受到很好的待遇。
D. 平安保險的內勤員工績效考核和機構考核辦法
平安保險公司績效管理
通過多年來對各種績效管理方法的不斷實踐,平安發現「橫向排名、比例分布、激勵淘汰」是績效考核最簡潔最有效的方法,也最容易被員工理解。這在平安,被形象地稱為「賽跑制」。
橫向排名
(1)公司採用橫向排名制,一年兩次對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排名,每個員工在每次績效考核結束後都有名次,團隊始終處於高度競爭的狀態,有效驅動著全體員工不斷進取,進而促進著公司整體績效能力的提升。
(2)強制比例分布
績效考核之後,公司會根據考核結果,按7:2:1對員工的名次進行劃分。
(3)激勵和淘汰
根據排名和比例分布,公司對不同業績的員工有不同的激勵和淘汰措施。
排名前70%的員工有加薪,不同排名的人加薪比例不同,同時公司也會參考物價水平和行業水平的變動;連續兩年排名前40%是員工得到晉升機會的首要條件,當然也將職位空缺和年資等列入考慮。
排名70-90%的員工將沒有薪資和職位變動,通常他們都是能力上有所欠缺,因此公司會針對他們的弱項給與培訓以提高他們的績效,或者調整崗位讓他們服務於更適合自己的崗位。
與眾不同的是,平安有固定淘汰比例。每年淘汰3%-5%。排名末位10%或5%的員工會被降級降薪、崗位變換、甚至淘汰。連續兩年降薪的員工必須降級,通過檢視,由子公司的HR做出處置決定,降薪或者轉崗甚至辭退。平安認為,這是對其他95%工作好的員工的保護,也避免了公司壯大過程中可能的老化現象。平安相信,好的績效管理的最終目的是對員工的提升,即使過程殘酷艱難,最終員工的獲益是自身市場價值的提高。 考核指標的軟硬結合
平安對自身願景有著清晰精確的描述。據此,公司不斷細化、演繹,分別形成長期(5-10年)、中期(3-5年)、短期目標(1-3)年。隨著目標期間的縮短,集團整體戰略計劃不斷趨於具象,最終形成每個業務線的年度經營目標、關鍵行動計劃、詳細行動計劃。其中短期目標每年都需要重新制訂、檢視,通過與主管的溝通,確保自己的目標和公司的戰略一致。
不同子公司,具體指標不同,但表現出較為一致的總體特點: 與本單位業務/財務預算高度匹配;
強調多個比較維度下的實質性增長,包括與市場比、與計劃比、與自己比
企業績效管理指標與各子公司CEO問責目標高度吻合,強調結果導向、成敗全責。
根據組織架構有效分解,層層落實至下一級單位。
這些目標每月都會有系統跟進員工的完成進度,主管也會及時評價、更新和鼓勵員工。平安在公司內部建立了人才素質模型,幫助員工確立自己的績效目標。
一些後台職位的考核帶有一定的主觀性,考核指標依據公司當前的發展和需要而定,考核結果會結合主管的彈性評價,並和後台其它模塊的員工進行比較。例如HR最近兩年的首要任務是搭建完整的績效管理平台和制度,並執行所有人的績效管理(現在只有50%的員工進入這個績效管理系統),因此其考核體系中會設有與之相關的指標;在整個HR模塊中,績效經理會和薪酬經理先比較,隨後HR模塊再和財務模塊的經理比較。當然也有硬性指針,例如HR的工作任務是否完成,控制人力資源成本的目標是否實現,成本超標20%該項即不合格。
而前線職位,例如銷售等,則以營業額為主要考核目標。例如分公司經理的幾乎所有考核指標都和業績有關,要求利潤、營業額兩手抓——沒有公司以沒有增長的利潤或者沒有利潤的增長為目標,管理人員既要實現高利潤下的高增長,又要實現高增長下的高利潤,兩者都得兼顧、平衡、保持平穩發展。不同子公司在不同發展階段的考核指標會有所側重,但這必須以盈利為底線。所有業務部門的考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但必須符合考核的三大手段。
平安以結果為導向,績效結果和員工的直接、間接利益掛鉤,並根據績效結果反映出的問題對員工進行培訓,幫助他們更好地進入自己的角色。所有績效管理都將進入績效檔案,在調職、管理人員選拔中,成為參考的第一標准,也正因此,績效考核在平安的員工都得到了高度重視。
E. 平安保險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三章資本
第四章董事會
第五章監事會
第六章管理機構
第七章財務審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平安保險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經營保險業務的社會主義股份制保險企業。
公司英文名稱:PINGANINSURANCECOMPANYOFCHINA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是信譽第一,客戶至上,優質服務,公平競爭,積極開拓保險領域,繁榮保險市場,安定人民生活,發揮經濟補償作用,為發展我國金融保險事業作出貢獻。
第三條公司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
第四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最大責任以注冊資本為限。股東各方以所佔股份金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並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利益和承擔風險。
第五條公司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管理、協調、監督和稽核,執行國家統一的保險方針、政策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規章制度,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
第六條公司為區域性保險公司。總公司設於深圳,根據業務發展,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重點在沿海城市設立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七條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的業務范圍為:
1.經營人民幣及境內、外外幣的各種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農業保險、人身保險等業務;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境內外分保、共保等保險業務及法定保險業務;
3.與國內外保險機構建立代理關系和業務往來關系,代理檢驗、理賠、追償等事宜;
4.參與國際保險學術活動;
5.有價證券投資及公司業務有關的投資、租賃及資金融通業務;
6.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三章資本
第八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三億元。根據業務發展,公司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增加註冊資金。公司股份結構的變化和股權的轉讓需經人民銀行批准。
第四章董事會
第九條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股東選舉產生,董事任期四年,期滿後可連選連任。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若幹人,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核准。
第十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議,可臨時委託代理人行使其職權,董事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須向董事會出具委託書,代理人在董事會例會期間行使董事權利,但授權委託不能連續兩次,如屆時董事未出席董事會議而又未委託代理人出席視作為棄權。董事會休會期間,重大問題公司直接請示正副董事長一致通過決定。
第十一條董事連續三次不參加董事會會議,原委派方應另行委派新董事。
第十二條董事會職責如下:
一、根據國家政策、方針,審定公司的經營方針、發展規劃;
二、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決算與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三、決定公司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的提取比例;
四、討論通過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補充;
五、討論提出公司內部機構及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的設置、變更方案;
六、討論提出公司資本金的增加和轉讓議案;
七、決定聘任總經理。
第五章監事會
第十三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設首席監事一人,監事若幹人。首席監事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名,其它監事成員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監事任期四年,期滿後,如需要可連續受聘。
第十四條監事會職責如下:
一、根據國家政策及國內外的形勢,對公司的經營方針及發展規劃的制定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查公司的年度預算和決算;
三、對涉及公司的重大問題,參與調查處理。
第六章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幹人,總經理為公司法人代表,對董事會全面負責,執行董事會決議及公司章程,主持領導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及董事會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六條總經理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按照公司的章程,董事會通過的各項決議、規定和制度、組織公司的經營活動。
二、組織編制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送交董事會審議,經董事會批准後負責執行和實施。
三、主持制定公司的經營管理規章制度、勞動工資制度、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和其它各項工作業務制度。
四、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合理設置公司內部的部門;決定聘用副總經理(報董事會審定)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和其他中層管理人員,報董事會備案。
五、負責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和其它報告,接受董事們的質詢。
第十七條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並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受總經理委託,代行總經理職權。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應提前六十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審定,報中國人民銀行核准後聘任。
第十九條總公司對分支機構及附屬機構的主要人事任免、業務政策、綜合計劃、資金運用、分保規劃、各類准備金管理及涉外事務方面實行統一領導。
第七章財務審理
第二十條公司以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一個會計年度。年終編制資產負債表、營業報告、損益表、財產目錄以及盈餘分配方案,由總經理提交監事會審核並報經董事會審定後,報請國家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提留責任准備金和總准備金。
第二十二條公司資產運用嚴格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公司董事會修改補充。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平安保險公司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報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實施,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