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成基金會董事長是誰呀
羅登攀將出任大成基金總經理,而周健男是大成基金董事長的人選。
『貳』 光華教育基金會的簡介
光華教育基金會由潤泰集團出資設立。本著「潤澤社會,泰安民生」之理念,潤泰集團在企業取得成就之時,懷著感恩之心,努力回饋社會。先後設立了財團法人紀念尹珣若先生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尹書田紀念醫院、光華教育基金會、光華科技基金會等。
『叄』 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和光華基金會哪個好
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簡稱為「中國青基會」,於1989年3月成立。希望工程是中國青基會於1989年發起實施的一項社會公益事業。展望計劃是由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和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於1993年共同發起的一項公益項目。「誦讀工程」自1998年6月啟動.
光華教育基金會創立於1989年,由著名國學大師南懷瑾先生發起,並由台灣潤泰集團(Ruentex Group)出資設立。本著光大中華文化的宗旨,通過設立獎學金、投資助學項目等形式堅持資助祖國的教育事業。自成立以來,該基金會已經先後捐贈16億元人民幣,在全國34所高校設立獎學金,約有13萬學子得到基金會的各種資助,為推動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肆』 光華教育基金會的介紹
光華教育基金會創立於1989年,由著名國學大師南懷瑾先生發起,並由台灣潤泰集團(Ruentex Group)出資設立。本著光大中華文化的宗旨,通過設立獎學金、投資助學項目等形式堅持資助祖國的教育事業。自成立以來,該基金會已經先後捐贈16億元人民幣,在全國34所高校設立獎學金,約有13萬學子得到基金會的各種資助,為推動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伍』 光華教育基金會的發展歷程
1989年,光華教育基金會在北京大學設立光華獎學金。除光華獎學金外,1994年北京大學與光華教育基金會簽定合作辦學協議,工商管理學院改名為光華管理學院。光華教育基金會長期支持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的發展。
2006年9月25日,浙江大學校長楊衛院士與光華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台灣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梁先生,簽署了建設「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協議書,向浙江大學投資一個億。但是由於光華教育基金會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特立獨行,設立了所謂的教授委員會並由台灣教授陳長文擔任主席。
2009年4月3日,台灣光華教育基金會捐資建設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簽約儀式暨捐贈典禮在教學主樓報告廳舉行,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及夫人連方瑀、副主席林豐正、中央評議會主席黃大洲,台灣光華教育基金會總幹事、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梁,潤泰集團醫療體系執行長、中國工程院院士張心湜,台灣陽明大學校長吳妍華,中共陝西省委副秘書長楊志剛,西安交大黨委書記王建華、校長鄭南寧及省台辦負責人等出席了捐贈典禮。全國人大常委、西安交大副校長蔣庄德主持典禮。由尹衍梁、鄭南寧代表雙方在協議書上庄嚴簽字,尹衍梁代表台灣光華教育基金會將一億元人民幣支票交到鄭南寧手中。西安交大向尹衍梁贈致謝牌匾,牌匾上刻著「光華捐贈,惠澤教學,富國益民,利在當代,功在千秋,全體師生,深表謝忱!」
2010年4月20日,台灣光華教育基金會與南京大學簽署協議,雙方決定在5年內共同出資6000萬元設立「南京大學人文基金」,以促進與文化軟實力相關的人文科學發展,提升中華文化在世界的影響力。
台灣光華教育基金會(Kwang-Hua Ecation Foundation)董事長尹衍梁與南京大學校長陳駿20日在南京就合作設立「南京大學人文基金」簽署協議。根據協議,光華教育基金會將在連續5年內每年投入人民幣480萬元,共計2400萬元用以支持南京大學文史哲等人文科學的建設和發展。據介紹,基金將用於師資建設、專項研究、學術交流、科研支撐體系建設等4個方面。為此,南京大學人文基金將面向文科院系設立專項教席,聘請國內外一流大學知名學者來校任教;設立「中青年教師專項研究基金」,以工作坊(workshop)為主開展專項研究,鼓勵文史哲學科交叉,鼓勵海內外合作;並分配資金用於「南京大學博物館建設」「文史哲研究資料庫與網路建設」「專項研究成果出版」等項目。
『陸』 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部門主管工資待遇怎麼樣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的工資,通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協商一致確定,勞動者的工資待遇和工作崗位、工作能力、績效考核、加班時間、用人單位補助等相關。基金會部門主管工資待遇通常很高的,月工資上萬是很正常的,具體因區域的不同存在差異。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一、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單位工作拖欠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柒』 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的主導項目
光華書海工程是由共青團中央、新聞出版總署於2005年8月共同發起並聯合主辦、基金會承辦的大型公益項目。該項目旨在動員全國各圖書出版發行和銷售單位捐贈庫存積
壓圖書,為基層學校圖書館、公共圖書館和廣大農村贈書,用現代網路手段架起圖書捐贈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橋梁,為推動基層文化建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項目自實施以來,堅持「互利共贏、按需捐贈、長期開展」的理念,以規范的操作模式、高效的服務手段,得到社會的普遍歡迎和高度認可。截止2008年底,全國已有260多家出版發行單位捐贈圖書5億多碼洋,受助單位達5600多家,遍布30個省市自治區。該項目已成為國內募集圖書最多、捐助數額最大、社會影響最廣的圖書捐贈品牌項目。 新農村建設支持行動於2006年5月正式啟動。該項目旨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通過開展「捐物助困行動」、「光華新村工程」等活動,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資金、物資、人力資源的支持。截止2008年底,「捐物助困行動」共募集款物總額10130萬元,通過「送溫暖」、「公益牽手、愛心助學」等活動實施捐贈9279萬元,極大的提高了項目公信力。「光華新村工程」共在天津、河南、山東、寧夏、青海、四川、河北、遼寧、吉林、重慶十個省市自治區實施建設,累計實施捐助近千萬元,在用公益手段推動新農村建設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嘗試。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作為民政部首批許可開展救災募捐活動的9家基金會之一,在2008年雨雪冰凍和汶川地震災害發生後,基金會充分發揮該項目自身特有優勢,通過災區各級團組織為災區捐贈了大量的急需物資,同時為基金會長期支持災後重建積累了經驗。
此外,基金會通過設立專項基金,凝聚社會力量,工作領域還延伸到教育培訓、文化藝術、綠色能源、環保科技等方面。與此同時,基金會服務社會的能力大幅提升,基金會年捐贈收入從2004年的1827萬元增長到2008年的32777萬元,5年增長近18倍;年捐贈支出從2004年的1524萬元增長到2008年的23743萬元,5年增長近16倍;資產規模從2004年的429萬元增長到26528萬元,5年增長近62倍。2008年獲得民政部頒發4A級社會組織等級。
『捌』 北京光華慈善基金會哪年成立
北京光華慈善基金會(Bright China Foundation, BCF)由香港光華控股有限公司捐資設立。於2005年4月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記注冊(京民基證字第0020009號),有系統有組織的承擔起光華控股有限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職能,同時也致力於成為社會各界在公益、慈善領域的平台。
『玖』 為什麼國立大學里還有董事長
當時北京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接受光華基金會捐助,進而改名為了光華管理學院,現任董事長即是著名的慈善家尹衍梁先生
光華學院目前看來其體制是很成功的 股份制和民辦大學沒有必然的聯系
『拾』 中華光華科技基金會是非法集資嗎
判斷是不是非法集資,則要看該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是否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