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基金管理人就是普通合夥人(GP),因為GP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個責任是很重大的,其他的機構或個人一般都無法承擔這么重大的責任。這樣的安排既有其內在的邏輯,又符合法律法規。
『貳』 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基金銷售機構簽訂的基金銷售協議有哪些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基金銷售機構募集私募基金的,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基金銷售協議,並將協議中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基金銷售機構權利義務劃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資者利益的部分作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銷售機構負責向投資者說明相關內容。
基金銷售協議與作為基金合同附件的關於基金銷售的內容不一致的,以基金合同附件為准。
『叄』 什麼是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是基金最重要的三方當事人。
基金持有人即基金投資者,是基金的出資人、基金資產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資收益的受益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主要職責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風險控制的基礎上為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在我國,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基金託管人獨立於基金管理人之外,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清算、會計復核,以及對基金的投資運作進行監督。在我國,基金託管人只能由依法設立並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來擔任。
『肆』 契約型基金依據()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設立 A,基金託管人 B基金管理人 C基金份額持有人
契約型基金又稱單位信託基金,是指把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作為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
應該ABC吧
『伍』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必須要勞動合同嗎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主要關鍵點在於,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的職位是否可以兼職,如果是兼職,則勞動合同不是必須選項。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一職是否可以兼職,一直是討論熱點。由於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崗位好多種,所以以下條件又成了判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是否要簽勞動合同的關鍵因素:
該高管和基金管理人之間建立的應該是真實、合法、有效的,滿足該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關系。
該工作關系不同方式的安排不應當損害基金管理人特別是不應當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當投資者或基金管理人利益因該高管原因遭受損失時,投資者或者基金管理人可以有效防控、追責,不應當因為工作關系安排不當導致的追責障礙,或者最後獲得的賠償標准低於正常勞動合同關系賠償標准。
該高管工作關系安排,及發生損害投資者利益或觸犯基金業協會監管規則時,協會可以有效監管並處罰。不會因為不當工作關系安排導致監管困難及追責困難。
如果以上各點均滿足,那麼必須要勞動合同來維護。
『陸』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義務
深圳前海大概率資管為您解答:
(1)按規定開設和注銷基金的證券資金賬戶、期貨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辦理基金的備案手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按照基金合同規定將本基金項下資金移交基金託管人保管;
(3)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能力的人員進行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4)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與其管理的其他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5)除依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為基金管理人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6)辦理或者委託其他基金份額登記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注冊登記事宜;
(7)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8)根據相關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基金交易數據、投資文件及基金其他相關數據與文件,並確保提供材料的合法、真實、完整和有效;
(9)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0)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向基金投資者提供基金定期報告,對報告期內基金財產的投資運作等情況做出說明;
(11)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向基金投資者報告基金份額凈值;
(12)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編制基金年度報告,並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披露;
(13)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基金的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14)保存基金資產管理業務活動的全部會計資料,並妥善保存有關的合同、協議、交易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15)妥善保管並按基金託管人要求及時向基金託管人移交基金投資者簽署的基金合同原件,因基金管理人未妥善保管或及時向基金託管人移交基金合同原件導致基金託管人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予以賠償;
(16)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按規定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資料;
(17)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財產,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基金財產及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18)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19)組織並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0)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金融監管部門並通知基金託管人和基金投資者;
(21)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出而免除;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託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柒』 私募基金託管人和管理人可以只簽管理合同不簽託管協議嗎
基金協會那裡是要單獨上傳託管協議的。
託管協議是具備證監會頒發的託管資格的十三家券商簽署的協議,在協會備案信息公示中可以看到產品託管人名稱的;綜合服務協議(管理合同)是不具備託管資格的券商在經過基金業協會審查後從事私募服務工作的時候簽署的,在協會產品備案信息公示中託管人一項是空白的。
『捌』 私募基金中的資產委託管理協議簽署的雙方是誰
第一 合夥企業整體與基金管理人簽署管理協議
第二 這樣的情況按照私募基金管理法來操作
第三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