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益基金應該提成管理費用么
河北穩升為您服務。私募基金的管理費收取原則一般是2/20.固定管理費就是每年按資金規模提取,一般1.5-2.5%之間。後端有個業績提成,一般收20%。大多數都會在這個范圍內。
㈡ 慈善機構真的提取捐款的10%作為管理費用了嗎
是的,但是好像聽說今年的不收取,也不知道是否屬實.
據了解,中國紅十字會和中華慈善總會是和民政部同級的中央募捐機構,獨立運作。
上海市民政局新聞辦公室工作人員章文峰在接受采訪時說,在物資調運方面,各個部門統一於民政局。中華紅十字會和中華慈善基金會獨立運作更多體現在資金的獨立運作上,他們所募集資金自行管理,與國家民政部協調後送往災區。
中國紅十字會和中華慈善總會可以和災區建立「定點接收」的救助項目,針對特定項目募集的資金可以直接輸送到需要的地區。
中華慈善總會宣傳部工作人員還表示,管理和募集是兩回事。對於慈善機構按規定可以提取募集資金最高10%作為管理費用(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她表示,抗震募捐的管理基金費用來自於去年的管理基金。關於今年是否提取管理費用的問題,該工作人員拒絕表態。
根據國家民政部的相關規定,募捐款物主要用於解決災民衣、食、住、醫等生活困難;緊急搶救、轉移和安置災民;災民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捐贈人指定的與救災直接相關的用途。其他必要開支必須經過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㈢ 聽說慈善基金會把所捐款項的百分之十抽走,如果給一個人捐了50萬,那麼基金會就要抽走5萬,對嗎
開展慈善活動,實施慈善項目,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絕大多數慈善機構是民間組織,不享受或很少享受國家撥款和經費補貼,提取管理費是為了維持其自身運作和更好地實施慈善項目。
《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按照這一規定,我國慈善機構的通行做法是:從捐款中提取不超過10%的項目管理費。如果捐款人單筆捐款數額較大,慈善機構一般會與捐款人協商,確定管理費提取比例。
在很多西方國家,法律並無規定慈善機構的行政管理成本比例,國外慈善機構的行政成本也從10%—50%不等。但公眾會根據自己的判斷和意願,選擇自己信任的慈善機構進行捐贈。
㈣ 慈善基金會國家規定的標準是投入慈善部分不得低於70%,也就是允許有30%的慈善基金募集費用和發行費用
呵呵 這個性質不一樣,不好說、
㈤ 為什麼公益基金的管理費那麼高
現在RNG的隊員們已經安全回到了基地里。
剛回到基地,小明就立馬投入到了rank中。
他還遇到了KZ的上單khan,於是就有了這么一段對話:
khan:明不休息嗎?
小明:不休息
khan:無敵
㈥ 申請慈善救助基金會如何辦理需要多少費用
申報條件
1、經政府管理部門核准登記注冊並有較高社會公信度的本市社會組織。
2、申報的項目要符合我會「安老、扶幼、助學、濟困」宗旨以及慈善公益項目的有關要求。
3、資助的公益項目能產生良好的社會效果,有利於增強慈善意識和動員慈善捐贈。
二、項目類型與資助形式
1、短期項目:在一定區域范圍內實施小,資金量少,短期內完成的。
2、長期項目:在一定區域范圍內已連續開展多年或項目必須連續開展三年以上的。
3、特殊項目:具有突發性,時效性或受有關政府部門委託實施。
對批准資助的社會慈善公益項目,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採取資金救助、實物救助、勞務救助、智力救助等多種形式實施資助。
三、申報評審程序
1、需要本會資助的慈善公益項目,由負責實施的社會組織向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提出申請,並填寫《上海市慈善基金會資助社會慈善公益項目申請表》,上海市慈善基金會在接到申請表後,依據本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和本會年度的預決算立項,並報項目評審小組提出評審意見。
2、項目評審小組根據上報的材料召開評審小組工作會議,對項目提出評審意見。評審小組工作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二次。
3、申報的社會慈善公益項目資金在10萬元以下的由項目評審小組審批,1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評審小組委託或組織專家論證後報理事長辦公會議審批。
4、本會定期向社會公示資助的社會慈善公益項目並接受社會監督。
四、評審小組
由慈善基金會理事、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和有關專業人士組成。
五、項目管理
1、本會資助的公益項目實行項目責任人負責制。獲資助的項目憑本會的資助通知書,由項目負責人與本會簽訂《資助項目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並按程序實施項目。
2、獲資助的公益項目須單獨立帳,指定專人負責款項的管理,嚴格按照《資助項目協議書》中的約定使用資助經費,超出的部份不予追加。
3、獲資助的公益項目結束後,項目負責人應向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反饋表》並歸檔,5萬元以上的項目提交《項目報告書》,並向本會提供項目的圖片、錄像等業務資料歸檔。
4、獲資助的公益項目在實施過程以及對外宣傳時,須說明該項目由本會資助,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維護慈善基金會的公信度。一旦發現違法違規情況要追究項目責任人責任,並撤消資助,追回資助款。
5、本會工作人員不得代為申請項目資助。
6、對所有資助的公益項目,由項目評審小組,對項目實施情況及受益對象進行察看、訪談,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理事長辦公會議反饋。
7、本會委託或組織專家進行的項目評估,應根據評估結果提出項目調整建議。
3、對本會資助的公益項目須進行專項審計。
六、本管理辦法自2008年5月起生效並向社會公告,開始接受本市有關社會組織的申請。
㈦ 慈善基金會支出,哪些可以作為有效憑證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法》第2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法實施細則》第32條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是指開具或取得的發票是應經而未經稅務機關監制,或填寫項目不齊全、內容不真實、字跡不清楚,沒有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偽造、作廢以及其他不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發票。故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印章的發票不能作為有效憑證入帳。
㈧ 國外慈善基金管理費問題
美國沒有法律對慈善機構的開支比例做出硬性規定,一般來說,普通慈善機構的管理費所佔比例不應該超過35%。但硬性規定缺位也造成了一些慈善機構打著慈善的幌子從中牟取私利的情況。據統計,美國有數十家慈善機構管理開支超過了70%,部分甚至超過了90%。例如在2015年曝出的癌症基金會丑聞中,名為「美國癌症基金」的慈善機構每收到的1美元善款中,僅有3美分真正捐給了癌症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