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馬蓉為什麼要急於和愛心公益基金會股撇清關系
8月9日報道,下午,馬蓉在微博上發表聲明,聲明中表示:愛心公益基金會股東的用戶發布的微博文章中「我是馬蓉公益工作室股東,本工作室以前和馬蓉是合作關系......」
② 紅億365公益基金會尋求股東,股東每天貢獻一毛錢,一年貢獻36.5元,用於鄉下農村公益事業,有人響應嗎
郴州的鄧森林曾經為病痛母女捐款1萬元,這種公益事業他肯定會支持的
③ 基金會到底是不是社會團體法人,求詳細解釋
1、基金會到底是社會團體法人,基金會(慈善基金會,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2、社會團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
規定:
《民法通則》規定:具備法人條件的社會團體,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經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因此,社會團體法人有自己的區別於企業法人的特點。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已經1998年9月25日國務院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該條例所稱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可以作為單位會員加入社會團體。
④ 股票裡面有慈善基金會股東的有幾個
بامۇ
⑤ 公益基金會的盈利模式以及是否涉及股權
怎麼說呢,第一個問,盈利模式有相同的地方,中國法律法規規定,基金會可以依法實現增值保值,但即使是國外的基金會盈利模式也是不同的。
第二個,的確如此,當然可以通過捐贈來減少遺產稅,因為你捐贈後的起征點不同,交的稅就不同了,特別是那些在起征點附近的,比如你的個人所得稅繳納如果上了一個檔次,交得就很多了,企業的合理避稅也有這種方法。
又:比爾蓋茨情況不太一樣,畢竟他捐的錢遠遠超過了避稅所帶來的收益。
第三個,基金會是沒有股權的,但在國外基金會中存在以股權的形式捐贈,在中國這個問題還在探討,比如福耀玻璃的事情。
要明確的是,只要你捐出來的錢,就不是你的了,雖然可以影響其使用,但資金在一般情況下屬於基金會。
⑥ 慈善基金會股權轉讓需交什麼稅
股東為個人的徵收個人所得稅,是企業的,轉讓所得並入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無論是企業或個人,有簽合同的,均需根據合同額徵收印花稅。轉讓股權不徵收營業稅及增值稅。如屬於個人股權轉讓,按以下規定繳納稅款:(一)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二)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原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如屬於企業股權轉讓,按以下規定繳納稅款:(一)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二)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的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三)印花稅: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雙方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各自貼花。
⑦ 非盈利組織,公益事業,基金會的區別,以及轉型問題.
非營利組織是社會組織的本質特性,即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區別於企業。我國非營利組織主要有三類: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非營利組織主要從事的是公益事業,但社會公益事業不是非營利組織專有,政府、企業也可從事公益事業。基金會不能轉制為企業,其工作特點是以公益目的聚集社會資金,將其投放到公益項目中,為社會提供福祉。非營利組織專職人員當然要獲取薪酬,但成本不能超過收入的10%,薪酬標准目前都不高。目前相比之下,還低於企業。非營利組織可以投資辦企業,但企業必須是獨立的法人,非營利組織在企業取得的收益應用於公益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