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醫保基金管理問題在哪兒
今天,審計署網站發布了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結果稱,從審計情況看,有關部門和單位能夠認真執行國家政策法規,醫保業務經辦和基金管理總體規范,但也發現一些管理不規范問題,以及15.78億元違法違規問題(約占抽查資金金額的0.46%)。
B. 按照醫保基金管理制度,醫保局允許把醫保基金借給醫院使用嗎這樣做合理嗎
非常不合理,患者能預支醫保先看病再交錢嗎不足不夠的部分嗎。
C. 哪些行為屬於醫保騙保行為
醫保騙保的行為有:
1、允許或者誘導非參保個人以參保人名義住院的。
2、將應當由參保個人自付、自費的醫療費用申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
3、掛床住院或將可門診治療的參保個人收治住院的。
4、採用為參保個人重復掛號、重復或者無指征治療、分解住院等方式過渡醫療或者提供不必要的醫療服務的。
5、違反醫療保險用葯范圍或者用葯品種規定,以超量用葯、重復用葯、違規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葯品,或者以分解、更改處方等方式為參保個人配葯的。
6、將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合並到定點醫療機構費用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的。
7、協助參保個人套取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或者統籌基金的。
(3)醫保基金管理違規問題擴展閱讀:
醫療保險監督的主要對象有:
對參保單位的監督。對參保單位監督的主要內容有:
①防止選擇性參保。防止參保單位只讓年老、體弱、多病的職工參保,不讓年輕、健康的職工參保。
②防止少報工資總額。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基金是以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進行收繳的,職工工資總額的多少直接決定醫療保險基金的穩定與安全,為此,必須對參保單位的工資總額進行審核和監督。
③防止突擊參保。防止有些單位在職工出現嚴重疾病時,突擊參加醫療保險。
D. 審計署已經整改醫保基金問題金額43億是真的嗎
12月23日,受國務院委託,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她透露,針對全國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查出的問題,截至10月底,相關地方通過補繳補征醫保費、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43.25億元,整改率97%。
審計發現,至2016年6月,有2.65萬家用人單位和47個徵收機構少繳少征醫療保險費30.06億元,還有95.09萬名職工未參加職工醫保;基金管理方面,有923家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及少數個人涉嫌通過偽造診療資料、分解住院等騙取套取基金2.17億元,有關單位還違規出借基金等1.2億元;葯價和收費也不盡合理,有474家醫療機構超過規定幅度加價銷售葯品和耗材5.37億元,還有1330家醫療機構自定項目或重復收費等5.99億元,加重了醫保負擔。
E. 您對醫保基金監管相關政策措施有哪些意見建議
醫保基金監管政策措施應該有三道關設置,基金的收交,交費資金由誰負責管理和支出審核報批。三是監督與督察相配合。這樣才能保證醫保基金的安全。因為這些錢都是用來看病和救命的,所以國家必須嚴格管控。謝謝!
F. 國家將如何治理騙取醫保基金問題
查處一起,嚴肅處理一起,取消醫保卡刷卡資格、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G. 請問哪些行為屬於醫保違規行為
以下行為屬於違規行為:
1、個人冒用、偽造、變造、出借醫療保險憑證的行為。
2、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對超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用葯范圍以及支付標準的醫療費用進行醫保結算的行為。
3、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私自聯網結算或將非定點醫葯機構發生的費用納入醫保結算的行為。
4、定點零售葯店將滋補品、保健品或以其他物品代替葯品進行醫保結算的行為。
5、定點醫療機構對醫療事故、交通事故等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進行醫保結算的行為。
6、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或者個人,以偽造或者變造帳目、資料、門診急診處方、醫療費用單據等不正當手段結算醫療費用的行為。
7、其他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侵害參保人員合法權益、侵佔醫保基金的行為。
如果還有疑問需要更具體的回答,可以去咨詢上海專業勞動法律師胡燕來先生,很不錯。你也可以去他的胡律師網進行免費咨詢。
H. 醫保基金違規報補金額應怎麼計算
醫療 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 險原則 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 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以北京市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1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2%+3塊錢的大病統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