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貧困黨員的救助是什麼
一是應急救助。對於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性事件造成困難的黨員,黨員服務站應積極實施應急救助。應急救助主要包括及時組織對困難黨員進行慰問,進行心理疏導,幫助他們穩定情緒,樹立戰勝困難的信心;組織專門人員幫助困難黨員家庭解決治病、救災和意外事故處理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於一時難以脫離困境的黨員家庭,要及時安排,給予長期幫扶。可以設立困難黨員救助基金,用於困難黨員的救助工作。同時各社區黨組織要積極幫助困難黨員向社會慈善機構申請慈善救助。
二是結對幫扶。對於長期生活困難的黨員,要結合轄區單位黨組織與社區黨組織結對共建活動、黨員志願者服務活動等,組織動員基層黨組織和有條件的黨員,與困難黨員結成幫扶對子,明確幫扶措施、目標和要求,從生活上關心,物質上幫助,情感上關懷,精神上激勵他們,盡可能地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擺脫困境。
三是走訪慰問。健全完善對困難黨員的慰問制度,堅持每年」七一」和春節前夕到生活困難黨員家庭進行慰問,送去黨組織的溫暖.同時要定期、不定期的到困難黨員家庭進行走訪,了解幫扶情況,加強溝通交流,掌握黨員思想脈搏,有針對性的做好思想引導工作,做到「四必談」,即困難黨員生病、受災、發生意外時必談;黨員思想不穩定或有意見情緒時必談;黨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時必談;黨員在生產生活中遇到困難時必談,通過談心活動,幫助困難黨員振作精神,鼓足戰勝困難的勇氣。
四是咨詢服務。黨員服務站要積極主動地利用社會保障體系,加強對困難黨員的救助幫扶。如積極開展對生活困難黨員的咨詢服務活動,主動向困難黨員宣傳城鄉低保、社會救濟、社會保險、大病救助、再就業免費培訓等國家社會保障和救助服務政策,為困難黨員提供全程代理服務,幫助困難黨員辦理各種社會保障和救助手續,使他們能盡快享受到各種政策扶持;積極尋找各種就業門路,為有就業能力的困難黨員提供就業信息,免費為他們提供就業推介服務;積極支持困難黨員創業,並在創業貸款方面為其提供服務。
『貳』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章程的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依法組織、開展常年和專項社會募捐,接受海內外各類社會捐贈;
(二)根據社會救助對象實際,開展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
(三)通過各種方式,資助城鄉貧困人員改善生產和生活條件;
(四)支持社會救助研究和宣傳,開展社會救助工作國際交流與合作,為相關公益活動提供社會救助咨詢服務;
(五)組織表彰為社會救助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
(六)對資金的募集
『叄』 滁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
第四章 受災人員救助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對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災害嚴重影響的人員,提供生活救助。
自然災害救助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第二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設立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庫,保障自然災害發生後救助物資的緊急供應。
第二十二條 自然災害發生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應當根據情況緊急疏散、轉移、安置受災人員,及時為受災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品、飲用水、衣被、取暖、臨時住所、醫療防疫等應急救助。
第二十三條 災情穩定後,受災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評估、核定並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第二十四條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住房損毀嚴重的受災人員進行過渡性安置。
第二十五條 自然災害危險消除後,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門應當及時核實本行政區域內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並給予資金、物資等救助。
第二十六條 自然災害發生後,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為因當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1-2]
第五章 醫療救助
第二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制度,保障醫療救助對象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第二十八條 下列人員可以申請相關醫療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二)特困供養人員;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第二十九條 醫療救助採取下列方式:
(一)對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
(二)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及其家庭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給予補助。
醫療救助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救助資金情況確定、公布。
第三十條 申請醫療救助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醫療救助,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直接辦理。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為醫療救助對象提供便捷服務。
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對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無力支付急救費用的急重危傷病患者給予救助。符合規定的急救費用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支付。
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應當與其他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1-2]
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三十三條 國家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給予教育救助。
對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
第三十四條 教育救助根據不同教育階段需求,採取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給予生活補助、安排勤工助學等方式實施,保障教育救助對象基本學習、生活需求。
第三十五條 教育救助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對象的基本學習、生活需求確定、公布。
第三十六條 申請教育救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就讀學校提出,按規定程序審核、確認後,由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1-2]
第七章 住房救助
第三十七條 國家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給予住房救助。
第三十八條 住房救助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發放住房租賃補貼、農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實施。
第三十九條 住房困難標准和救助標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住房價格水平等因素確定、公布。
第四十條 城鎮家庭申請住房救助的,應當經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直接向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和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家庭住房狀況並公示後,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優先給予保障。
農村家庭申請住房救助的,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通過財政投入、用地供應等措施為實施住房救助提供保障。[1-2]
第八章 就業救助
第四十二條 國家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並處於失業狀態的成員,通過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培訓補貼、費用減免、公益性崗位安置等辦法,給予就業救助。
第四十三條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均處於失業狀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該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第四十四條 申請就業救助的,應當向住所地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核實後予以登記,並免費提供就業崗位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第四十五條 最低
『肆』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社會救助基金
申請社會救助基金,一般相關救助基金會都有相關章程要求,符合條件的才會進行救助。
所以就像交通事故救助第一要看當地是否設立了這個基金。其次,還要看是否具備申請條件,並非發生事故受到傷害就可以申請的。比如這個基金主要是針對嚴重傷害的緊急救護情況。
一般情況下,受到傷害應自己墊付費用,痊癒後通過正常理賠渠道進行索賠。如果經濟條件困難,交強險一萬可以申請預支墊付,另外可以通過起訴的方法由法院裁定讓對方支付部分費用。
『伍』 黨員關愛基金設立的崇旨是什麼
這利於黨在社會活動中進行對特殊群體的關愛。
『陸』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章程的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英文China Social Assistance Foundation,縮寫CSAF。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中國以及許可本基金會募捐的國家和地區。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匯集海內外愛心善舉,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救助城鄉特困群體,促進社會救助事業發展,服務社會和諧文明。本基金會圍繞宗旨開展的一切活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來源於發起人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民政部。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宣武區北新華街45號辦公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