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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基金託管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08-03 23:46:39

Ⅰ 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五章 基金託管人

第二十七條 受託擔任產業基金託管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核准可以擔任產業基金託管人的商業銀行或專業性託管機構;
(二)經營作風穩健,經營行為規范,在提出申請前三年保持良好財務狀況,未受過主管機關或司法機構的重大處罰;
(三)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並具有足夠的熟悉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
(四)設有資產評估部門並具有項目監督能力;
(五)具備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第二十八條 產業基金託管人須履行下列職責:
(一)安全保管所託管基金的全部資產;
(二)執行基金管理人發出的投資指令,負責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
(三)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基金公司章程的,不予執行並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向基金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已經造成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投資行為,應及時向管理機關報告;
(四)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
(五)出具基金業績報告,陳述基金託管情況;並向基金公司董事會和管理機關報告;
(六)託管協議、基金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職責。
第二十九條 基金託管人須將所託管的基金資產與其自有資產嚴格分開,對不同基金分別設置帳戶,實行分帳管理。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管理機關核准,基金託管人須退任:
(一)基金託管人清算、破產或由接管人接管其所託管資產;
(二)基金公司董事會有充分理由認為更換基金託管人符合基金公司股東利益;
(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額的股東要求更換基金託管人;
(四)管理機關有充分理由認為基金託管人不能繼續履行託管職責的。
第三十一條 基金託管人因前條所外情況需退任時,基金公司董事會應提出新任基金託管人名單。新任基金託管人經管理機關認可後,原任基金託管人方可退任。原任基金託管人託管的基金無新任基金託管人接任的,該基金應當終止。

Ⅱ 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基金託管人
第二十五條 基金託管人由依法設立並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
第二十六條 申請取得基金託管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 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一)凈資產和資本充足率符合有關規定;
(二)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
(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 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託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 件。
第二十七條 本法第十五條 、第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基金託管人的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從業人員。
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適用於基金託管人的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不得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資或者持有股份。
第二十九條 基金託管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二)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三)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四)保存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五)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六)辦理與基金託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七)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
(八)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九)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十一)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條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本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適用於基金託管人。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託管人,依據職權責令整頓,或者取消基金託管資格:
(一)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不再具備本法第二十六條 規定的條 件;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
(一)被依法取消基金託管資格;
(二)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四)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在六個月內選任新基金託管人;新基金託管人產生前,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臨時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妥善保管基金財產和基金託管業務資料,及時辦理基金財產和基金託管業務的移交手續,新基金託管人或者臨時基金託管人應當及時接收。
第三十五條 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規定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並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Ⅲ 基金託管銀行的門檻降低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管理辦法》日前由中國證監會和銀監會聯合制訂並發布(詳見第3版),並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與《證券投資基金法》相配套的6個部門規章已全部出台,標志著我國基金配套法律法規體系業已基本建立。《辦法》大大降低了基金託管銀行的准入門檻,此外,這一新辦法適用於境內中資商業銀行,並不適用於外資商業銀行。
《辦法》明確,申請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應該具備「最近3個會計年度的年末凈資產均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資本充足率符合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等條件。(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按照這一準入門檻,除已獲得基金託管資格的10家商業銀行外,國內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和部分規模較大的城市商業銀行均有可能加入基金託管銀行的隊伍。
而此前依照1997年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作為基金託管人的商業銀行實收資本應不少於80億;按照這一標准,當時僅有工、農、中、建、交等5家商業銀行獲得了基金託管資格。至今,包括新增的光大、招商、浦發、民生和中信5家銀行在內,共有10家銀行擁有基金託管資格。
據負責起草《辦法》的證監會基金部有關人士介紹,實踐表明,基金託管業務作為商業銀行的一項重要中間業務,基金託管銀行能否履行託管人職責,與其資本規模的大小並無必然聯系,而是主要取決於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因此,在綜合考慮全國各類商業銀行資本規模的基礎上,可以適當降低基金託管人的資本准入門檻,以促進基金託管業務的競爭,拓寬基金銷售渠道。
對於新准入門檻,該負責人解釋說,按「凈資產」這一指標對全國商業銀行的資本規模進行調查的結果顯示,截至2003年底,所有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凈資產均不少於30億元,少數城市商業銀行的凈資產不少於20億元。此外,由於銀監會公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完全實施還需要一個過渡期,因此,《辦法》沒有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作特別要求,僅規定「資本充足率符合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Ⅳ 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投資基金活動,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第三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履行受託職責。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
第四條 從事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 基金合同應當約定基金運作方式。基金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封閉式、開放式或者其他方式。
採用封閉式運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簡稱封閉式基金),是指經核準的基金份額總額在基金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可以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但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贖回的基金。
採用開放式運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簡稱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額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申購或者贖回的基金。
採用其他運作方式的基金的基金份額發售、交易、申購、贖回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六條 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固有財產。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得將基金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第七條 基金財產的債權,不得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固有財產的債務相抵銷;不同基金財產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第八條 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第九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管理、運用基金財產,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
基金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第十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發售機構,可以成立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協調行業關系,提供行業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十一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投資基金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Ⅳ 基金公司的託管費,管理費怎麼計算

你好,基金管理費是指從基金資產中提取的、支付給為基金提供專業化服務的基金管理人的費用,即管理人為管理和操作基金而收取的費用。
基金託管費是指基金託管人為保管和處置基金資產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
1、 計提標准
從基金規模來看,基金規模越大,基金管理費率越低;
從基金種類來看,基金風險程度越高,基金管理費率越高。
(不同國家、地區的基金管理費不完全相同,具體標准具體參考。)
2、 計提方法和支付方式
託管費通常按照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為0.25%,逐日累計計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費的提取金額是按照基金凈資產值的一定比例從基金資產中提取,也是逐日累計計提,按月支付。
所以託管費和管理費是從凈值中提取的,投資者不需要額外支付相應費用。

Ⅵ 什麼是基金管理費和託管費 如何收取

基金管理費:是支付給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報酬,其數額一般按照基金凈資產值的一定比例,從基金資產中提取。在國外,基金管理費通常按照每個估值日基金凈資產的一定比例(年率)、逐日計算,定期支付。

基金託管費:是指基金託管人為保管和處置基金資產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託管費通常按照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為0.25%,逐日累計計提,按月支付給託管人。此費用也是從基金資產中支付,不須另向投資者收取。

收取原則: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基金託管人復核後於次月的前兩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費通常按照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為0.25%,逐日累計計提,按月支付給託管人。此費用也是從基金資產中支付,不須另向投資者收取。

(6)成都市基金託管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基金管理費費率規則:

基金管理費費率的高低與基金規模有關,一般而言。基金規模越大,基金管理費費率越低。但同時基金管理費費率與基金類別及不同國家或地區也有關系。

一般而言,基金風險程度越高,其基金管理費費率越高,其中費率最高的基金為證券衍生工具基金,如認股權證基金的年費率為1.5%--2.5%。最低的要算貨幣市場基金,其年費率僅為0.5%--1%。

香港基金公會公布的其他幾種基金的管理年費率為:債券基金年費率為0.5%--1.5%,股票基金年費率為l%--2%。在美國等基金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基金的管理年費率通常為1%左右。但在一些發展中國家或地區則較高,如我國台灣的基金管理年費率一般為1.5%。

我國最初的基金管理年費率為2.5%。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目前我國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計提基金管理費,債券型基金的管理費率一般低於1%,貨幣基金的管理費率為0.33%。

為了激勵基金管理公司更有效地運用基金資產,有的基金還規定可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基金業績報酬。基金業績報酬,通常是根據所管理的基金資產的增長情況規定一定的提取比率。至於提取的次數,香港規定每年最多提取一次。

Ⅶ 基金管理費以及託管費如何扣除

這兩種費用都是按日結算,按月收取,就是說,基金每天公布的凈值已經刨除了這兩項費用。

基金管理費按基金前一日的資產凈值乘以1.5%的管理費年費率來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每日應付的基金管理費=前一日該基金的資產凈值×年管理費率÷365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基金託管人復核後於次月的前兩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以某隻基金為例,12月1日資產凈值是10億,管理費是1.5%,那麼,該基金公司12月2日獲得的管理費是10億*1.5%/365=41095.89元;第二天再算的時候,因為基金資產凈值變化了,所以,管理費也出現了變化。然後每天累加,到下個月初由銀行(託管機構)劃給基金公司。

託管費也是這樣算。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該基金前一日資產凈值乘以0.25%的託管費年費率來計算。計算方法如下:

每日應支付的基金託管費=前一日該基金資產凈值×年託管費率÷365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託管費劃付指令,基金託管人復核後於次月的前兩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託管人。

Ⅷ 基金公司和基金託管機構有什麼區別

基金公司就是負責基金的募集、投資管理以及運營等。比如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基金公司主要收入來源就是管理費。


基金託管機構是負責保管基金資產,監管基金公司運作,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凈值和收益等重要職責。託管機構託管基金資產收取託管費。在我國,基金託管機構是商業銀行。每一隻基金都會有一個託管銀行,可以在基金公司的官網網站查詢到,如圖,易方達某隻基金的託管人情況:

(資料來源: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網)

基金託管機構的存在是有利於保障基金資產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託管人使得基金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保管權分離,即基金公司只能對基金資產進行管理,投資運營,但是無權私自挪用,有效的保障了資金的安全。同時,基金託管機構會監管基金公司的投資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和基金合同中規定的投資范圍,發現違規及時上報監督管理部門。託管人還會核算基金資產狀況,避免不正當操作給投資人帶來風險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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