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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贛府發[1999]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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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逐步建立起與我省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的,覆蓋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行政管理與基金管理分開、管理服務化的養老保險體系,保障離退體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
(一)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的法定保險。凡本省境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及其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離退體人員,均應納入實施范圍。
(二)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范圍。
二、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籌集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全省統一按下列比例籌集。
(一)企業按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2%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私營企業按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總額的20%按月繳納,其繳費基數不得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今後,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繳費比例在2001年調整按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1%按月繳納;在2002年,調整到按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按月繳納。
(二)在職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私營企業從業人員按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按月繳納),今後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在2003年達到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
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高於所在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的,個人和企業均以所在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低於所在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的60%,個人和企業均以所在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個體工商戶戶主按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為其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6%為其幫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幫工按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今後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在2003年達到所在市、縣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隨著幫工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個體工商戶戶主為幫工繳費的比例要同步下降。
(四)養老保險移交地方管理的行業單位,按照國發[1998]28號文件的規定,用3至5年的時間過渡到全省統一繳費比例。
(五)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繳,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征繳。企業和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不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並對欠繳的基本養老年按日加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六)破產、倒閉、拍賣的企業,資產出售和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優先用於清償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並一次性劃撥給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七)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個人按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困難時,由財政給予支持。
(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年檢制度,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列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工商執照年檢項目。
三、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管理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gb11643—89),為每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建立個人帳戶。
(二)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全省統一按職工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記入,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今後,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原已按贛府發[1990]50號文件規定為職工建立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予以保留,並與本辦法實施後的職工個人帳戶儲存額合並計算。
(三)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的「記帳利率」,每年由省人民政府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確定。
(四)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由於各種原因中斷工作的,個人帳戶予以保留,照計利息。再就業時,個人帳戶的儲存額累計計算。
(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其個個帳戶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其餘部分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職工退休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已領取完畢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直至其死亡。
四、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
(一)職工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批准退休的下月起,按以下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5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按規定累計繳費滿15年的職工,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的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所在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120
2.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和本辦法實施後離休的人員,仍按原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同時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正常調整待遇。
3.1995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本辦法實施後退休,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滿15年的職工,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1995年9月30日以前的本人工齡每滿1年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2%。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120+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2%*1995年9月30日前的本人工齡。
按照此計發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贛府發[1995]50號文件計發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對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4.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所在地最低工資標准70%的,按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計發。
(二)1995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三)1995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本辦法實施後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時,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職工,按本人繳費的月平均工資標准,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每滿1年,一次性發給2個半月的生活補助費,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四)對國家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從事高空、井下、高溫、低溫、有毒、有害工作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職工,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休,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本辦法有關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五)本辦法實施後,未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之前因病或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休的職工,在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之前,退休費由所在企業支付;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本辦法有關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六)本辦法實施後,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辦理,並將個人帳戶儲存額按規定轉入工傷保險基金。
(七)1995年10月1日前獲得國家規定可享受養老保險優惠待遇的勞動模範等稱號的職工,離退休時仍保留優惠待遇。
(八)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切實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具體調整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審定下達。
(九)養老保險移交地方管理的行業單位職工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將根據國家發[1998]28號文件精神,結合行業的實際研究制定,並逐步向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過渡。
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
(一)繼續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平衡、年度結算、調劑使用。
(二)全省按實際征繳基金的10%統一提取調劑金,其中,實際征繳基金的3%留各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於地市范圍內的調劑,7%上繳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於全省范圍內的調劑及支付與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必要支出。各地、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現已結存的基本養老保險金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調度。
(三)養老保險移交地方管理的行業主管部門與所屬單位實行全額上繳、全額下撥的基金管理制度;行業主管部門與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余額上繳、缺額下撥的基金管理制度。
(四)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商省勞動廳制定。
(五)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要保證專款專用,全部用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嚴禁擠占挪用和揮霍浪費。基金結余額,除預留相當於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嚴格禁止投入其他任何方面。
六、基本養老保險的管理體制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建立統一管理、集中決策、政事分開、執行與監督分設的基本養老保險管理體制。
(一)省勞動廳負責編制發展規劃,擬訂有關法規、規章、方案,組織、指導和監督有關法規、規章、方案的實施。
(二)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垂直管理。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發放等業務。負責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調度、調劑和經費的下撥工作;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本區域內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業務指導和基金調劑工作;市(含省轄市)、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本區域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發放。建立和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積極創造條件將目前由企業發放養老金改為社會化發放,會同有關部門逐步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服務工作。
(三)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人員經費由同級財政核撥;其他與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必要支出由省財政廳核定所需經費,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安排使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各地調劑金的上交情況逐級核撥給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四)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設立行業養老保險管理辦公室,專門負責管理與經辦養老保險移交地方管理的行業基本養老保險業務。各移交行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五)養老保險移交地方管理行業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人員經費由行業自行解決。其他與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必要支出由省財政廳核定所需經費,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安排使用。
(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基本養老保險規劃和法規的實施,監督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並定期向社會公布。
七、本辦法自1999年1月1日起實施
(一)本辦法所稱職工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戶主及其幫工。
(二)原已發布的有關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凡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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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養老保險遷移手續你可以申請轉移社保或退保兩種處理方式.
(一)轉移手續是需要在轉入地社保局申請開具<調出證明或函>,然後憑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本本材料在調出社保局申請即可.
醫療保險並不支持異地轉移,且只能在購買地消費使用和享受報銷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種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統籌區域內可以隨便辦理轉移關系,而在非統籌區域,轉移社保中,只能轉移養老保險,且只能往戶口所在地社保局轉入,因此,如果說你的戶口是當地,是可以辦理轉移的.
對於跨省市轉移,其手續需要分別向兩地社保局提出申請,且只能轉移個人帳戶部分,不能將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備.
公積金可以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兩年後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退.
(二)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養老本本,醫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養老,醫療保險.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但,大多數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最後還是建議你謹慎退保,得不償失.
㈡ 社保管理局官網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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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網站查詢分三種:企業/社保網上申報系統、個人社保累計繳存額查詢、個人社保繳交明細查詢。
(一)企業社保繳交系統一般在各市的社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網或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網有鏈接入口。它主要包含對員工繳交信息進行申報和更改,對企業繳交明細進行查詢、對企業員工在本企業繳交信息進行查詢等功能。員工若對自己的繳交基數及其他申報信息有異議,可到本企業辦理社保事務的人員處了解具體情況,確有錯漏之處,要求其做好相應更好社保即可。企業經營者、企業財務、企業人力資源可下載企業每月的社保繳交明細供決策參考、或作為辦理其他事務的憑證。
(二)個人社保累計繳存額查詢一般在各市的社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網或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網有鏈接入口,提供社保號和身份證即可查詢。
(三)個人社保繳交明細查詢一般在各市的社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網或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網有鏈接入口,部分省市有設立單獨的個人社保服務網,需用身份證和社保號信息進行注冊後方可使用。
主要功能有:1)近期(一般是2年內)社保繳交清單(加蓋公章),列印出來即可作為社保繳交證明;2)社保各項信息明細查詢,包括參保情況、個人賬戶余額、各險種繳交明細;3)社保業務辦理;4)通知/提醒/咨詢等入口。
二、社保機構自助查詢系統:與社保網站查詢的數據同步,在社保局/分局/社保站一般會設置,憑社保卡或身份證放到機器上自動識別後進行自助查詢即可。
三、個人社保:通常理解就是我們所說的「五險」,其中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
㈢ 新余社保查詢怎麼查
你好,這個社保查詢別人不能幫你查詢哦,需要帳號和密碼的,自己的隱私資料最好也必要輕易泄漏給他人,建議自己去查。
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法查詢:
1、可以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查詢,(區號)12333
2、訪問當地社保局網站查詢
3、或者親自到當地社保局查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㈣ 新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內設1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二規劃法規調研科(軍官轉業安置科)。
三公務員管理科(市公務員管理局)。
四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農民工服務指導科)。
五人力資源開發科。
六市外國專家局。
七職業能力建設科。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十工資福利科。
(十一)養老保險科(農村社會保險科)。
(十二)醫療保險科(工傷生育保險科)。
(十三)行政審批服務科(基金監督科)。
(十四)調解仲裁管理科(勞動關系科、信訪科)。
(十五)勞動保障監察科(市勞動監察局)。
機關黨委。
黨的基層組織和工、青、婦等組織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立。
㈤ 新余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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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你的身份證到社保局可查詢到你社保的繳納情況,也可以在新余市勞動保障網站的社保入口輸入你的身份證進行查詢。
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嗎他們之間在醫療保險方面有什麼聯系嗎
以前的勞動局、人事局,現在勞動局跟人事局合並了,稱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下轄:征繳、支付、審批、存檔、勞動能力鑒定、基金監督、就業培訓、社會化服務、工資福利、勞動仲裁、勞動監察等部門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其實就是我說的社會保險的征繳部門,它又細分為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不同的險種。
㈦ 新余養老保險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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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到你的社保關系轉出地開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拿到憑證後交道新余市人保局,他們就會發函至你的社保關系地將你的社保轉移過來。
㈧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是公務員單位嗎
是。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為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直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根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做好轄區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傷救治及其傷殘康復管理工作,監督用人單位按規定償付未參保員工工傷待遇。負責對轄區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
(8)新余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即社保局(下同)是事業單位,隸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工作職能有明確要求和規定,機構設置應該圍繞要求設定,內部負責養老保險、社會保障等重點工作的部門必須按要求設置,並明確相關職責,做好與上級單位的工作對接。
根據社保局的工作職能,一般設置辦公室,財務室和各類業務室,業務室應該將養老保險、社會保障、農村醫保等單獨設立科室,行使相關職能,還應設立對外服務窗口,為大眾提供優質便捷的社保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