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財政局退回新型材料牆改基金如何入賬,要交稅嗎
1、財政局退回新型材料牆改基金是企業向財政局交的錢,不屬於收入。退回來沖平賬戶余額就行,又不是收入不用交稅。
建設工程按規定採用新型牆體材料者,在牆體工程竣工驗收後兩個月內,建設單位可向市牆改辦申請退還牆改保證金。逾期不辦理申請退還者,保證金全部轉入牆改基金。
2、牆改積極的申請流程:
(1)申請使用牆改基金的單位,需向市牆改辦申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並經有關部門論證及主管部門提出意見。
(2)市牆改辦對申請單位的申請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報市牆體材料改革領導小組審批後下達用款通知。
(3)市牆改辦根據用款通知報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按有關規定辦理用款手續。其中屬借款性質的,由申請單位與市財政局辦理簽定借款合同等手續,並委託銀行按簽定合同規定監督執行。
(4)使用牆改基金的單位應在項目實施當中向市牆體改良辦、市財政局報送季、年度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報表,直至項目完成為止。
② 牆改專項基金返退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么
牆改專項基金返退,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么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1.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2.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3.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如果企業取得的政府補貼符合上述規定,則可以申請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
③ 建築節能中繳納的牆改費,工程驗收合格後是否退還
1、牆改費由建設單位交納,由建設單位申請返還。
2、 建設單位繳納牆改費後,一定要存留好繳納票據的復印件。
3、當工程施工到主體驗收完畢尚未做外牆抹灰前,到區、市牆改管理部門申請查驗牆體。
4、當工程竣工後,質監部門竣工驗收之前,到區、市牆改部門申請該工程的建築節能驗收。
5、待兩次驗收合格並完善手續後,市節能部門根據驗收結果,返還相應比例的牆改費。
④ 什麼叫牆改基金
牆改基金:
凡建設工程按規定採用新型牆體材料者,在牆體工程竣工驗收後兩個月內,建設單位可向市牆改辦申請退還牆改保證金。逾期不辦理申請退還者,保證金全部轉入牆改基金。
簡介:
主要用途:
(一)發展新型牆體材料的新建項目和技改項目。
(二)開發新型牆體材料新工藝、新技術。
(三)扶持使用新型牆體材料和改善建築功能的示範樓和示範小區。
(四)經財政部門核定的市牆改辦會議費、宣傳費、業務費及其它支出。
市牆改辦應於每年年底前編制下一年度牆改基金使用計劃,經主管局(建設局)審核後,報市財政局審批執行。計劃外臨時用款的,由市牆改辦另行報批。
申請使用牆改基金的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提供主管部門擔保並有償還能力的企業。
(三)開發該項目的企業,其自有資金應具備投入占總投資額的50%以上。
⑤ 牆改基金的法定條例
牆改基金必須用於所批準的項目,發現挪作他用者,市牆改辦應立即通知市財政局停止撥貸款及盡快追回貸款和撥款的本息。對已經發放的貸款的計息按市財政局的有關規定執行。情節嚴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責任。貸款期限為1年、2年,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的本息要按期歸還。逾期不還,屬低息的改為全息利率計息;屬全息的改按市財政局有關逾期貸款的計息標准執行。各徵收站的代征手續費按總徵收額的2%(0.1元/平方米)支付給代收站。牆體材料驗收費按轉入牆改基金總額2%支付手續費。牆體材料保證金及牆改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另行制定牆改基金是由施工單位繳納。
⑥ 牆改基金按什麼 標准收取
一般按1㎡10元先收取,然後等主體結束後牆改辦的要到工地檢查,看使用了多少節能材料然後再按比例退還。
退還比例的計算是使用節能材料的比例和節能貢獻率的乘積乘以綜合系數(0.35∕窗牆比)。
⑦ 河南省是否有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退費管理辦法。誰能幫我找到,急用!
參考下北京的:
北京市教委於2002年10月28日發布的《北京市民辦高等學校收退費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民辦學校辦理退費,按以下標准執行:
1、因學校刊登、散發虛假廣告(簡章)或其他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或校方造成的其他原因,學生要求退學退費的,學校須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全部費用;
2、學校開學前或學生出具武裝部門的應征入伍通知書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報名費後,應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其餘學費、雜費(扣除一次性用品費用);
3、學校開學後,學生出具國家各級各類承認學歷的院校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因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因難等正當理由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按學生的實際學習時間扣除相應的學費、雜費及報名費後應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其餘學費、雜費。
4、一般情況下,學校開學(扣除軍訓時間)7天以內,學生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學生本學期學費、雜費的10%及報名費後,應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其餘學費、雜費;學校開學8至15天以內,學生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學生本學期學費、雜費的30%及報名費後,應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其餘學費、雜費;學校開學16至30天,學生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學生本學期學費、雜費的50%及報名費後,應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其餘學費、雜費;學校開學30天以後,一般不再辦理本學期退費手續。
5、學生在校期間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等原因被學校作開除學籍處分的,學費一般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