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現金資產管理計劃屬於基金或者理財嗎
集合資產是證券公司的理財產品。起點10萬。基金,是基金公司的。起點很低。品種也很多。信託是一寫非公開的理財,起點很高,在100萬。建議不要聽證券公司的人忽悠買集合理財產品,本身的費用高不說,收益很差。反正就是不要去買在發行的那種就是了。
『貳』 證券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平常買的股票基金有什麼不同
還是有幾項不同的:
A、管理主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的主體是依法設立並經監管部門核准可以從事此項業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主體是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B、行為規范不同。
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基於集合資產管理合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試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則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進行。
C、市場定位和客戶群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面向具有一定投資經驗和風險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而證券投資基金則主要面向廣大的公眾投資者。《試行辦法》明確規定,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參與客戶數量沒有限制,而是由市場來決定和調節。
D、推廣方式不同。
與證券投資基金不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公開銷售或推廣。根據《試行辦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及推廣機構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同時,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戶,應當已經是有關證券公司或推廣機構的客戶。
總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證券投資基金雖然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但是相互之間有明顯的差異,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共同推動我國金融市場中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希望能幫到你
『叄』 什麼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就是券商的一種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2種
下面是具體的定義:
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顧名思義,它是券商把社會上零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由專家進行管理。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它們之間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
集合理財是由券商推出的、管理形式類似於基金,但屬於私募性質的一種理財方式。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運作。
集合理財門檻相對較高,限定性產品最低參與金額為5萬元,非限定性產品最低參與金額為10萬元。
限定性集合理財的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以及其他信用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20%,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和基金的投資范圍一致。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則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集合理財在參與方式、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流動性安排、收益分配、費用收取等方面相比基金而言更具有靈活性,能為特定的客戶群體量身定製理財產品,能更好的滿足客戶的投資理財需求。
目前市場上共推出了30隻(包括已到期的)券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按照投資類型可分為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貨幣市場型和FOF(基金寶)等。
『肆』 資產管理計劃管理的可以是基金嗎
可以。根據喜好,資金量,投資周期去選擇投資品種相互搭配,獲得比單一品種更多的額外收益。
『伍』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基金的區別那個風險大
券商集合計劃在很多方面與基金有相似之處,如產品信息披露、產品規模、銷售渠道等方面都較接近,而他們之間的區別主要有: 1、定位不同: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一種增值性的投資顧問服務,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2、產品投資比例不同:券商集合計劃投資范圍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最低持倉下限為60%。 3、投資范圍:券商集合計劃的產品投資范圍更廣泛,如FOF(基金中的基金)作為基金精選產品,通過專家二次精選基金,能有效降低非系統風險。 4、業績提成激勵:與基金不同的是,券商集合計劃多數設計了業績報酬提成條款,用於激勵投資人員,更好地激勵管理人追求絕對收益,走出基金只追求相對排名的怪圈。那個風險大就不好說啦,關鍵看經理人的管理水平和追求什麼樣的收益,所謂高風險高收益,這兩者的風險也不會相差很大。
『陸』 信託,資管計劃,基金,私募基金這些有什麼區別
信託、資管計劃、基金、私募基金有3點不同:
一、四者的實質不同:
1、信託的實質: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2、資管計劃的實質: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基金子公司)進行管理。它是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投資於產品約定的權益類或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的資產。
3、基金的實質: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現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4、私募基金的實質: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
二、四者的定位不同:
1、信託的定位: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2、資管計劃的定位: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3、基金的定位: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
4、私募基金的定位: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三、四者的投資風險不同:
1、信託的投資風險:風險低,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2、資管計劃的投資風險:風險較低,因為資管計劃具有分散風險的作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投資的封閉式基金多種多樣,單個客戶選擇面較窄,不能保證一定會有持有到期收益。
3、基金的投資風險:投資對沖基金可以增加投資組合的多樣性,投資者可以以此降低投資組合的總體風險敞口。對沖基金經理使用特定的交易策略和工具,為的就是降低市場風險,獲取風險調整收益,這與投資者期望的風險水平是一致的。
理想的對沖基金獲得的收益與市場指數相對無關。雖然「對沖」是降低投資風險的一種手段,但是,和所有其他的投資一樣,對沖基金無法完全避免風險。
4、私募基金的投資風險: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伴隨著高風險。股權投資通常需要經歷若干年的投資周期,而因為投資於發展期或成長期的企業,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本身有很大風險,如果被投資企業最後以破產慘淡收場,私募股權基金也可能血本無歸。
『柒』 可以做基金資管計劃的公司都有哪些
基金公司子公司「資管計劃」與信託公司「信託計劃」比較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募集,資金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台,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 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都是全牌照金融機構
不同點:
1.全國信託公司有68家,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36家,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信託計劃報備一次(發行前報備銀監會審核),資管計劃報備二次(發行前報備一次,發行後連同投資者資料還需報備證監會審核一次)
3.信託計劃簽署合同一式兩份(投資者和信託公司各一份),資管計劃簽署合同一式三份(投資者保留一份,資管公司保留一份,證監會保留一份)
4.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信託計劃300萬以下小額名額不能夠超過50個。
5.收益高,信託公司收取管理費一般在3%,資管公司收取管理費一般在1%,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
高1%~2%/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資管項目的優勢與不足分析:
優勢:資管公司收費比信託公司低,在相同融資成本前提下,投資者能夠拿到的收益更高。
劣勢:資管公司相對比較年輕,項目運作能力以及風險處置能力不足,所以在分析這類項
目時候,不要只簡單的看項目風控措施,還需要看資管公司股東背景實力以及股東的
風險處置能力。
今後趨勢:基金子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趨勢。
『捌』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基金 信託三者的區別
1、形式和發行方式不同
集合理財也叫券商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證券投資基金、資金信託產品、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分別由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具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管理、運作。
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可以將所持份額贖回或轉讓。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和資金信託產品不得公開發行,因而也不能在證券交易場所流通。
2、投資者定位以及投資風格不同
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券商集合計劃的股票投資下限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倉下限為80%。
3、范圍不同
資產管理業務的范圍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託業務和委託理財業務。信託合同的當事人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 營業信託的受託人在法律上要求較為嚴格,是經有關部門批准專門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