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券投資基金的優勢
概念
證券投資基金(Mutual fund)簡稱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獨立財產,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資組合的方法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注意:基金當事人有三方: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基金的特點
(1)集合投資。集合大家的財富,投資主體眾多,實現投資的規模經濟(信息與交易成本的節約)。
(2)組合投資。多樣化的投資對象以分散風險。
(3)專家理財:基金本質是委託理財,基金實行的都是專家管理制度。
基金與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較
與股票、債券主要不同點
經濟關系:股票——所有權、債券——債權、基金——信託。
資金投向:股票債券——直接投資、基金——間接投資
收益與風險:股票> 基金>債券>存款。
投資基金的分類
(1)按照是否可以追加投資或贖回投資份額
開放式基金(Open-end fund):自由俱樂部基金規模可變,可贖回,投資資產流動性強,沒有期限,風險小,一般不能上市。
封閉式基金(Close-end fund):發行期滿後封閉,不再追加新的發行單位,類似股票。
規模不變,不可贖回,可以上市,轉讓價格由市場供求決定,流動性相對較低,有時期限制(5~15年期滿後,按照基金份額分配剩餘資產)
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比較
(2)按照組織形式分
契約型(Contractual-type fund)基金:三方簽訂基金契約——基金管理人、投資者、託管人。他們之間是合同關系,基金本身不是一個法人,是虛擬企業。
公司型(Corporate-type fund):投資者雙重身份,既是持有人,又是股東,基金本身是一個獨立法人。投資者相當於認購股票。
注意:無論哪種形式,投資者為基金的所有人。
它們之間的差別:
資金性質:契約型——受益憑證,公司型——股票。
投資者地位:公司型基金投資者是基金的股東,有經營權。契約型基金中只是合同關系,無經營權。所以,前者權利大。
營運依據:契約型-基金契約,公司型-公司章程
中國:全部是契約型基金。中國沒有基金公司,只有基金管理公司
美國:大部分是公司型基金。
2. 請問資產管理公司的前景如何
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前景問題是理論界和實物界都密切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2004年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全面審計所暴露的問題,必然再次引發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前景問題的深入思考。本文深入分析了資產管理公司前景不明確所存在的問題和資產管理公司以及我國金融市場的一些特點,指出資產管理公司不可能像設立時所設想的那樣如期關閉,而是最適合轉變為投資銀行,並為這一轉變提出了一些操作性的設想。
關鍵詞:資產管理公司 不良資產 投資銀行
2005年,似乎註定是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多事之秋」。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6月28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披露,2004年,審計署統一組織對中國華融、長城、東方、信達4家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各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共抽查這些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的金融不良資產5544億元,占其收購總額的39%。查出各類違規、管理不規范問題和案件線索金額715.49億元,占審計抽查金額的13%。「十年生死兩茫茫」,
資產管理公司的存續期已過去大半,距離2008年的大限越來越近,而資產管理公司的未來,卻依然在雲山霧罩之中。這次審計所暴露的問題,必然再次引發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前景問題的深入思考。
一.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現狀
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是在亞洲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為了防範銀行的金融風險,借鑒了美國解決儲蓄信貸協會危機的經驗,由財政部向各家資產管理公司出資100億元而相繼組建。在成立之初,就接受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債券14000多億元。隨後,為了促進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在2004年6月又承接了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4757億元的不良債權,2005年6月工行4600億 元可疑類貸款全部剝離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根據銀監會7月22日發布的消息,截至2005年6月末,中國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共累計處置不良資產7174.2億元,累計回收現金1484.6億元,占處置不良資產的20.69%。其中: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累計處置不良資產2201.3億元,回收現金442.5億元,占處置不良資產的20.10%;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累計處置不良資產2294.8億元,回收現金239.2億元,占處置不良資產的10.43%;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累計處置不良資產1096.1億元,回收現金262.5億元,占處置不良資產的23.95%;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累計處置不良資產1581.9億元,回收現金540.4億元,占處置不良資產的34.16%。距離2008年還有三年多的時間,已處置的不良資產占承接的不良資產不到50%。
二.資產管理公司前景不明確的危害
1.前景不明確容易誘發有中國國情的「59歲現象」。1999年,信達、華融、長城和東方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由財政部注資100億元,相繼成立。在成立之初,財政部曾明確表示,這四家AMC的存續期為10年,即在處置完不良資產之後AMC將被關閉。盡管不斷有消息稱國務院有意批准四家AMC向商業化方向發展,並且四家AMC目期已批准可以從事股票承銷、向具有潛力的項目追加投資、提供咨詢服務等商業性業務,但是一直沒有下發正式的相關文件,「十年大限」總是懸在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心頭。在這樣的情況下,四家AMC的從業人員在知道幾年後自己存在結構性失業的可能時,難免會有在「大限」之前「大撈一筆」為以後儲蓄一點資本的想法。
2.前景不明確容易導致四家AMC在處置不良資產的過程中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截至2005年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共承接了四家國有商業銀行近2.5萬億的不良資產,根據銀監會的消息,截至2005年6月末,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共累計處置不良資產7174.2億元。在前景沒有明朗之前,資產管理公司只能以十年大限為時間變數。在剩下的的時間里,要處置近1.8億元的不良資產,在時間固定的條件下,只有價格是變數。不良資產是一種嶄新的商品,被國際上不少著名的投資機構如高盛認為極具投資價值。但是商品要通過市場交換實現其價值。我國目期產權交易市場剛剛起步,在市場供給大於需求的情況下,買方的力量大於賣方的力量,意味著賣方必然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在這種情況下,四家AMC為了在規定期限之前,為了盡快讓不良資產脫手,可能互相攀比進度竭力降低價格,壓低現金回收率,從而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嚴重損害社會利益。。不良資產的處置真的都具有「冰棍效應」嗎,是不是持有的時間越長,熔化消失的就越多,最後只剩下一根棍棒?也許我們更應該關注那些生機尚存的項目,許多項目,只要施點肥料,認真灌溉扶持,很可能枯木逢春,再度開花結果。這種增值是及其可觀的。
3.前景不明確不利於理順資產管理公司和國有商業銀行的關系,不利於資產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四家資產管理公司與對應的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關系錯綜復雜,國有商業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到底是一種什麼的關系呢?是行政關系嗎?確實,國有商業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在人事上普遍存在相互任職的現象,如信達公司從中國建設銀行中剝離出來後,截至目前,一直是建行的行長做信達的黨委書記,而信達的總裁則是建行黨委成員。若是行政關系,那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就應該完全直屬四大國有銀行,不僅不需要財務組織上獨立,更不需要其組織之外的力量來承擔相應的負擔。但實際上,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是由財政部注資100億元成立的,其不良資產剝離的處置也得由國家財政來承擔。是市場關系嗎?但四大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是通過強行劃撥的方式給設立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於是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就成了穿著官服,卻又干著經商活動的四不象組織。既非市場組織,也非行政組織,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國有商業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關系是無法界定清楚的。對國有銀行來說,就是千方百計地把不良資產剝離給資產管理公司,一剝了事。對資產管理公司來說,由於前景不明朗,領導層和職工可能還要回到原來的母體銀行,可能犧牲資產管理公司的利益。資產管理公司和銀行的關系不能夠理順,沒有嚴格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就不能從根本上降低不良貸款的比例。例如,在1999年,四大商業銀行集中剝離不良資產後,由於2002年到2004年的盲目貸款,造成了經濟過熱的波動。這批貸款目前距離到期期限還比較早,但我相信,可能其中的一部分還會成為不良資產。另一方面,資產管理公司的前景不明,成了一個四不象組織,其自身的公司治理結構也就難以建立。 三.對資產管理公司轉變為投資銀行的分析
基於以下理由,筆者相信資產管理公司並不會像成立時預期的那樣如期關閉,而是最適合轉變為投資銀行:
1.這是資產管理公司自身發展的需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十條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從事以下業務:追償債務;對所收購的不良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資產管理公司范圍內的上市公司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可以看到其業務多屬投資銀行的業務范圍,其在處理不良資產中大量運用投資銀行手段,事實上目前資產管理公司扮演的就是投資銀行的角色,所以,其發展為投資銀行也是一脈相承的。
2.這是與國外大投資銀行競爭的需要。國外大的投資銀行早就覬覦我國廣闊的市場:2001年10月和2002年初,美林分別為中國移動和中海油配股60億美元和14億美元;2005年6月底,高盛參與承銷了交通銀行在香港進行的22億美元的發行上市;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德意志銀行、美林和JP摩根都加快了進軍我國投資銀行的步伐。國內投資銀行市場容量巨大,僅以國內理財市場容量而言,我國目前有12萬億元的儲蓄存款,假設這其中的一半需要理財服務,投資銀行收取的服務費為所管理的資產的1%,則一年收益就可達600億元。如果國內投資銀行不能提供類似的增值服務,這個廣闊的市場就會拱手相送,投資銀行這個金融制高點就會被外人所控。於是我們迫切需要建立自己的投資銀行。國內商業銀行囿於分業經營不能過多涉足投資銀行業務,我國證券公司由於經驗不足和資本金限制,從事此類業務心有餘而力不足。於是業務全面,資本雄厚的資產管理公司自然就成為首選。
3.資產管理公司具有豐富的客戶關系。由於資產管理公司的人員多來自母體銀行,因此與母體銀行有著密切的關系,從而擁有更廣闊的融資渠道。另外,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著大量的不良貸款,這些貸款分布在各個行業,這使得資產管理公司具有其他金融機構所不具有的客戶資源優勢。例如,2004年11月,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成功入主德隆繫上市公司,介入公司實質性經營。從事企業發展戰略、資產剝離與重組、法人治理結構設計、股權設置等一系列活動。
4.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理不良貸款中與國際知名投資銀行合作,為其進一步進入國際市場打下了基礎。例如,2001年11月,華融通過公開招標向摩根斯坦利、雷曼兄弟、所羅門美邦、KTH基金管理公司打包出售了4個資產包,其不良貸款的賬面價值約為108億人民幣。2002年9月華融向大摩提供100億的資產包正式成立合資公司處置不良資產。2003 年 1 月,信達與全球最大的建材集團法國拉法基公司正式簽署了重慶水泥廠資產重組協議,重組後企業成為由拉法基公司控股的新合資公司。2004年8月瑞銀集團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簽訂協議,收購其總值1.85億美元的不良貸款組合。
四.資產管理公司轉變為投資銀行的操作性建議
1.為轉變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規定資產管理公司的存續期為10年,至於10年後何去何從並沒有明文規定。而資產管理公司要轉變為投資銀行無疑需要明文的法律支持,因此需要在法制環境上提供一個完整的框架,以保持政策的一貫性,為其開展業務提供法律依據。盡管在2004年,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實現了不良資產由政策性剝離向商業化收購的轉變,向商業化轉型邁出了重大的一步。但是,在缺乏明確法律條文支持,資產管理公司在市場中尋找自己的生存之路總是惶惶恐恐。因此盡快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做出修訂,對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是首要的。
2.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做好從政策行金融機構向商業行金融機構轉變的准備。大多數知名投資銀行採用的都是股份制,這有利於其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資產管理公司要轉變為投資銀行,建立健全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商業化運作無疑是必要的。而且,現在資產管理公司的主要業務是政策性業務,公司績效還不完全通過市場考核,轉變為投資銀行要實行市場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這無疑是一個大的躍進,需要做好各種准備。首先,就要完善資產管理公司的產權結構,引進民間資金和戰略外資,改變國家單一出資的局面。其次,在實現多元化的資本結構後,就要建立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及經理層,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實現完全的市場化運作。
3.進一步整合國內投資銀行市場。盡管資產管理公司相對我國證券公司而言,資本金比較雄厚,但是同國際競爭對手相比是遠遠不夠的。例如以高盛為例,2002年底該公司僅股東權益就達193.03億美元,其總資產則為3555.74億美元。因此,資產管理公司之間也要進行重組、兼並,以便做大做強,進一步擴充資產與國際競爭對手抗衡。
4.資產管理公司要廣泛開展增值服務,加速自身轉變,同時拓寬業務范圍,實施業務創新。投資銀行歷來被認為實金融皇冠上最璀璨的明珠,其生命力就在於不斷創新。創新正是投資銀行發展的動力,如杠桿收購的出現就帶動了投資銀行並購業務的廣泛開展。在我國資本市場中會不斷出現各種新問題、新情況,投資銀行並需適時推出各種新業務、新的投資工具,這樣才能取得迅速發展。現代投資銀行業務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由國內證券公司所從事的業務,如證券發行與承銷、二極市場代理買賣、自營證券業務等等,為投資銀行的本源業務,此類業務國內開展較早,發展也較為成熟;第二類業務是新興增值業務,如資產管理與理財、財務顧問、企業並夠與重組服務、風險投資、境外融資等,這類業務在國內目前剛剛起步,發展前景廣闊,是投資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隨著經濟的發展,對第二類業務的需求日益增長,而供給有限,資產管理公司要及時填補這個市場空缺。
5.做好人力資源培養引進工作。投資銀行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需要金融、保險、資產評估等經濟類相關人才外,而且需要對其所服務的企業、所從事的領域有深刻了解,這樣才可能真正發揮投資銀行的作用。例如2001年10月,為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民主化水平和資產管理處置的公允性、規范性,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聘請了冶金、煤炭、化工、機械、金融等行業的專家,成立了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業內第一個專家咨詢委員會。因此,目前資產管理公司就要注意人才的培養和引進,為向投資銀行轉變做好人才儲備。
目前,所出現的問題,是資產管理公司制度性的缺陷,天黑以後,不知道是否還有明天,怎麼可能不出問題。不能因為出現了這些問題,就扼殺資產管理公司的未來。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前景需要盡快明確,只有這樣,才有利於資產管理公司的健康成長。
3. 什麼是資產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有什麼區別
資產管理(asset management),通常是指一種「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從這個意義上看,凡是主要從事此類業務的機構或組織都可以稱為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分類:
一類進行正常資產管理業務的資產管理公司,沒有金融機構許可證;另一類是專門處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銀行業監督委員會頒發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第一類 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一般情況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都通過設立資產管理業務部或成立資產管理附屬公司來進行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它們屬於第一種類型的資產管理業務。基於這種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分散在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和證券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業務之中。
第二類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管理和處置銀行的不良資產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
美國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直到九十年代初,曾經發生過一場影響很大的銀行業危機。當時,美國約有1600多家銀行、1300家儲蓄和貸款機構陷入了困境。為了化解危機,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聯邦儲蓄信貸保險公司竭盡全力進行了援助,美國政府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設立了重組信託公司(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以下簡稱RTC)對儲貸機構的不良資產進行處置。RTC在1989—1994年經營的五年多時間,在化解金融風險,推進金融創新等方面多有建樹,被公認為是世界上處置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成功典範。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正是自RTC開始,組建資產管理公司成了各國化解金融風險,處置不良資產的通行做法。
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我國有4家資產管理公司,即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接收從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於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於1999年10月分別成立。 自2007年,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始商業化運做,不在局限於只對應收購上述幾家銀行的不良資產.(詳見網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詞條) .2010年「國新資產管理公司」已獲得國務院的正式批復成立,同時隨著國務院即將對原有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改革方案批復,銀紀資產管理公司此時應運而生,2010年,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改革與發展將深化。
2、公司的運營特點:政策與市場並重
從以上設立可見,我國的資產管理公司具有獨特的法人地位(它是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特殊的經營目標(政策性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採取市場化手段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及廣泛的業務范圍(包括資產處置、公司重組、證券承銷、兼並等等,很多業務等同於全方位的投資銀行),這一狀況為其日後可能較為獨特的運營模式埋下了伏筆,其運營模式呈現出「政策性保障與市場化運營」並重的特點。
(1)政策性保障是資產管理公司運營的前提
由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主要來源於國有企業,設立初衷是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收購范圍和額度均由國務院批准,資本金由財政部統一劃撥,其運營目標則是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並且,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階段,為此,不良資產的收購採取了政策性方式,在處置中,國家給資產管理公司在業務活動中享有稅收等一系列優惠。這種強有力的政策性保障措施,成為資產管理公司發揮運營功能與資源調配機制的一種有效前提;否則,在推動國有資本的運作中,很可能會受到許多非市場因素的干擾,致使預期目標不能順利達到。
(2)市場化運營是資產管理公司運營的手段
資產管理公司具體的處置不良資產的方式包括:收購並經營工商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債務追償,資產置換、轉讓與銷售;債務重組及企業重組;債權轉股權及階段性持股,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范圍內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資產管理范圍內的擔保;直接投資;發行債券,商業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和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投資、財務及法律咨詢與顧問;資產及項目評估;企業審計與破產清算;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3)政策性保障與市場化運營的悖論
政策性保障是資產管理公司運營的前提,作為一種特殊的金融企業,尤其面臨處置不良貸款過程中牽涉的利益相關方的利害關系時,在化解金融風險、關注社會穩定性需要及國有資產盡可能保值增值的多重目標中,資產管理公司需要協調多方的利益共同點,因此一定程度上享有政策性保障只是資產管理公司在運作時處理多元利益體均衡的需要,但不能也不應該以此束縛資產管理公司在實際運營中自身市場化機制的展開。資產管理公司應該充分發揮在綜合協調社會資源方面起主導作用的獨立中介機構作用,並以自身市場化的運營方式將利害相關方的利益盡可能平衡。但是,政策性保障是在幫助資產管理公司在起步設立、過程監管與延續方向上提供在中國市場經濟尚不完善背景下應有的制度安排,國家對這一創新機構的組織形式與經營許可權給予了相當寬松的發展空間。從這一角度看,資產管理公司自身在實際運營中必須積極把握如何將業務創新與制度創新相結合,將企業的發展模式與持續經營能力聯系一塊考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只有在實際工作中探索、形成符合自身發展的運營模式與經營風格,才能真正在市場化的競爭中取得一席之地。自然,目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面臨的最大挑戰主要來自實際運作中法律制度環境的不完善,諸如相關事項的法人獨立處置權力的規定、股權轉讓與資本合作方式、資產處置中的評估、稅收優惠等方面都亟待進一步加強實施細案的制訂,有關對外資開放合作的具體舉措也應該有明確的細則可循。從根本上說,政策性保障的目的在於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市場化運營創造一種相對寬松的環境,並以完善的制度措施確保企業真正置身於有效的市場競爭氛圍中。顯然,這兩者存有一定悖論。
注冊條件:
如果做融資和項目投資可以成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是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不同,注冊資產管理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是:1000萬元以上。如果是一人公司,注冊資本要求一次性到位;如果是2個或2個以上股東注冊資本可以先入資200萬,其餘的2年之內入齊即可。
注冊資金對比:
投資管理公司沒有資金要求 ;
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金一千萬以上;
投資發展公司最低一千萬注冊資金;
經營范圍:
一般資產管理公司經營范圍為: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受託資產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企業資產的重組、並購及項目融資;財務顧問;委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國內貿易;投資興辦實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具體經營范圍:
(一)收購並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本外幣不良資產;
(二)追償本外幣債務;
(三)對所收購本外幣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四)本外幣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
(五)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
(六)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不良資產證券化;
(七)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
(九)根據市場原則,商業化收購、管理和處置境內金融機
構的不良資產;
(十)接受委託,從事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機構關閉清算業務;接受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國有銀行的委託,管理和處置不良資產;接受其他金融機構、企業的委託,管理和處置不良資產;
(十一)運用現金資本金對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業化收購不良貸款的抵債實物資產進行必要投資;
(十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
註:以上十二項需到銀監會審批;概括為:
1、主要包括資產收購、管理和處置,資產重組,接受委託管理和處置資產的服務,追加投資以及經批準的其他業務。
2、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受託或委託資產管理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資產管理業務。
不需要審批經營范圍:資產管理,投資管理,企業管理,供應鏈管理及配套服務,受託或委託資產管理業務(不含金融資產)
基金公司: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企業法人。公司董事會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基金公司發起人是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機構。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就是指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應用於投資標的物的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於具體投資操作的時間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補充。
分類:
從狹義來說,基金公司僅指經證監會批準的、可以
基金公司
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從廣義來說,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經營業務以及人員活動受證監會監管,其從業人員屬於基金業從業人員;私募基金公司不受監管(新基金法可能會將私募基金納入證監會監管)。
從組織形式上說,基金公司分為公司制基金公司和有限合夥制基金公司。實踐來看,公募基金公司全部為公司制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既採用公司制的,也有採用有限合夥制的。
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一般稱基金),是基金公司發行的的產品。在與基金相關發行、管理、託管、注冊登記、銷售等環節中,與基金管理人(即基金公司)相關的包括基金的發行和管理、登記注冊、部分銷售業務(直銷)。這里要著重說明的是,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也就是說,一方面,基金公司不得將基金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在基金公司破產清算或追債的時候,基金不在此列;另一方面,投資者購買基金的行為不屬於購買基金公司的資產。
設立原則:
基金公司依《公司法》成立。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設立的、
基金公司
採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業法人。
在設立原則上,我國《公司法》第六條規定,符合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
規范基金公司經營運作的相關法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為核心,《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其他相關行政法規為配套的完善的基金監管法規。
設立條件:
(一)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二)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
(三)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六)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七)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
(八)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流程:
1、企業網上名稱預先核准登記
2、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辦理入資手續
4、辦理驗資
5、登記注冊
6、領取營業執照
7、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8、辦理稅務登記證
9、開設基本戶
10、劃資
經營范圍:
注冊基金公司經營范圍:
1、管理型企業的經營范圍可以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參與設立投資型企業與管理型企業。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2、非管理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除可以核定以上范圍外,還可以核定:非證券業務的投資;代理其他投資企業或個人的投資。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 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3、管理型企業和投資型企業均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投資型企業不得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但是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 後,投資型企業所持股份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主要股東具備的條件
第七條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是指出資額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以下簡稱出資比例)最高,
基金公司
且不低於25%的股東。
主要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三)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質量良好;
(四)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完善;
(五)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六)沒有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七)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八)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在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金融監管、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第二條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東外的其他股東,注冊資本、凈資產應當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資產質量良好,且具備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第三條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資比例最高的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主要股東的條件;其他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
境外股東具備的條件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所在國家或者地區具有完善的證券法律和監管制度,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簽訂證券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著有效的監管合作關系;
(二)實繳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的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
(三)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條基金管理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基金公司
不得與其他股東同屬一個實際控制人或者有其他關聯關系。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出資比例或者擁有的權益比例。
第五條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一家。
第六條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請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送設立申請材料。
主要股東應當組織、協調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關事宜,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主要責任。
第七條申請期間申請材料涉及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申請人應當自變化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更新材料;股東發生變動的,應當重新報送申請材料。
第八條中國證監會依照《行政許可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並進行審查,做出決定。
第九條中國證監會審查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徵求相關機構和部門關於股東條件等方面的意見;
(二)採取專家評審、核查等方式對申請材料的內容進行審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個月內現場檢查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准備情況。
第十條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向中國證監會領取《基金管理資格證書》。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還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開設外匯資本金賬戶。
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自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1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將公司成立事項予以公告。
變更解散:
第十一條基金管理公司變更下列重大事項,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基金公司
(一)變更股東、注冊資本或者股東出資比例;
(二)變更名稱、住所;
(三)修改章程;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基金管理公司變更股東、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後,股東的條件、股東的出資比例、股東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注冊資本等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
第十三條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處分其出資,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股東轉讓出資應當誠實守信,遵守在認購、受讓出資時所做的承諾,不得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二)股東轉讓出資應當遵守《公司法》關於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的規定,不得採取虛報轉讓價格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三)股東與受讓方應當就轉讓期間的有關事宜明確約定,確保不損害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股東不得通過股權託管、信託合同、秘密協議等形式處分其出資;
(四)變更股東的事項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並履行相關法律程序,轉讓方應當繼續履行股東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受讓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股東權利;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規定。
第十四條基金管理公司增加的注冊資本,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
第十五條基金管理公司變更重大事項,應當自董事會或者股東會做出決議之日起15日內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提出變更申請;涉及股東出資轉讓的,基金管理公司未按規定提出申請時,相關股東可以直接提出申請。
第十六條中國證監會依照《行政許可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變更重大事項的申請,並進行審查,做出決定。
第十七條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約請相關人員談話、專家評審、核查等方式,審查基金管理公司變更重大事項的申請。
涉及變更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東、合計出資比例超過50%以上的股東,或者提名董事人數最多的股東的,中國證監會比照本辦法關於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的規定進行審查。
第十八條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變更事項涉及變更工商登記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變更為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開設外匯資本金賬戶。
第十九條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或者改任,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變更事項涉及《基金管理資格證書》內容變更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換領《基金管理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將重大變更事項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條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應當在中國證監會取消其基金管理資格後方可進行。
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應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中外合資基金公司
第二十三條 國家允許設立中外合資基金公司。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資比例最高的境內股東應當具備《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主要股東的條件;其他境內股東應當具備第八條規定的條件: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依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法律設立,合法存續並具有金融資產管理經驗的金融機構,財務穩健,資信良好,沒有受到監管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處罰;
(二)所在國家或者地區具有完善的證券法律和監管制度,其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簽訂證券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著有效的監管合作關系;
(三)實繳資本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的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機構比照適用前款規定。
基金公司股東限制
第二十四條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不得持有其他股東的股份或者擁有其他股東的權益;不得與其他股東同屬一個實際控制人或者有其他關聯關系。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出資比例或者擁有的權益比例,累計(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不得超過國家證券業對外開放所做的承諾。
一家機構或者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機構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兩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不得超過一家(這個要求俗稱」一參一控「)。
人員資格:
第二十五條 主要由這幾部規定規范:《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長管理規定》。
其中,對於一般的基金公司人員而言,從業需要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基金從業資格在《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中沒有明確規定,但是證監會規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一)具有中國證券業協會頒發的基金從業資格證書的;
(二)通過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中「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及「證券投資基金」科目考試的;
(三)參加過2003 年以前中國證監會或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基金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培訓班,且考試成績合格的;
(四)取得境外基金或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相關從業資格,或者執業所在國家(地區)不要求具備相關從業資格,一直從事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分析、基金營銷等業務,並通過中國證監會或者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考試或者考核的。
第二十六條 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一般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督察長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基金託管銀行基金託管部門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具體要求由《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規定。其中,督察長是監督檢查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運作的合法合規情況及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情況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長管理規定》專門規定。
對於基金經理,雖不屬於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但是《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以及《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也對基金經理的任免做出了規定。
注冊登記:
第二十七條 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注冊地應符合相應監管服務要求,並承擔以下職責:
(一)監管服務要求
1、區縣要設立由發展改革、金融辦、工商、商務等部門組成的專門工作小組,為本區域股權投資企業提供服務。
2、有為股權投資企業服務的管理制度、部門和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應熟悉股權投資企業的資本募集、運作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
3、有相對集中的股權投資企業的注冊區域。
(二)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股權投資企業非法集資的違規處置工作。
2、協助市備案辦做好本轄區內注冊股權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信息統計等工作,並定期向市備案辦報送本區域股權投資企業及其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稅收繳納、投資運作等情況。
第二十八條 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及其管理機構注冊地原則上在北京各區,經市備案辦書面認定符合條件的區縣方可注冊登記。
第二十九條 股權投資企業注冊地應將確定的部門或機構、工作人員名單報市備案辦備案。經備案的注冊地應定期接受市備案辦的檢查,工作人員需定期接受市備案辦的政策培訓,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地,市備案辦取消其股權投資企業注冊地資格。
第三十條 股權投資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准為:從事對未上市企業的投資,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投資以及相關咨詢服務。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經營范圍核准為:受託管理股權投資企業,從事投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
第三十一條 公司制股權投資企業名稱核准為:「xx 股權投資股份公司」或「xx 股權投資基金股份公司」、「xx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或「xx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名稱核准為:「xx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或「xx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名稱核定為「xx股權投資管理股份公司」或「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股份公司」、「xx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或「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夥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名稱核准為「xx股權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普通合夥)」或「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普通合夥)」。
股權投資企業及其管理機構的注冊名稱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投資基金具有哪些優勢和特點
基金特點
與股票、債券、定期存款、外匯等投資工具一樣,證券投資基金也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投資渠道。那麼,與其它的投資工具相比,證券投資基金具有哪些特點呢?
集合理財,專業管理
基金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共同投資,表現出一種集合理財的特點。通過匯集眾多投資者的資金,積少成多,有利於發揮資金的規模優勢,降低投資成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和運作。基金管理人一般擁有大量的專業投資研究人員和強大的信息網路,能夠更好地對證券市場進行全方位的動態跟蹤與分析。將資金交給基金管理人管理,使中小投資者也能享受到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服務。
組合投資,分散風險
為降低投資風險,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必須以組合投資的方式進行基金的投資運作,從而使「組合投資、分散風險」成為基金的一大特色。「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科學性已為現代投資學所證明,中小投資者由於資金量小,一般無法通過購買不同的股票分散投資風險。基金通常會購買幾十種甚至上百種股票,投資者購買基金就相當於用很少的資金購買了一籃子股票,某些股票下跌造成的損失可以用其他股票上漲的盈利來彌補。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好處。
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基金投資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資人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基金投資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擔的費用後的盈餘全部歸基金投資者所有,並依據各投資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只能按規定收取一定的託管費、管理費,並不參與基金收益的分配。
嚴格監管,信息透明
為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對基金投資的信心,中國證監會對基金業實行比較嚴格的監管,對各種有損投資者利益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並強制基金進行較為充分的信息披露。在這種情況下,嚴格監管與信息透明也就成為基金的一個顯著特點。
獨立託管,保障安全
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投資操作,本身並不經手基金財產的保管。基金財產的保管由獨立於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託管人負責。這種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衡機制對投資者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保護。
買賣指南
准備過程
投資人購買基金前,需要認真閱讀有關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契約及開戶程序、交易規則等文件,各基金銷售網點應備有上述文件,以備投資人隨時查閱。 個人投資者要攜帶代理行借記卡,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證或武警證),機構投資者則需要帶上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或登記注冊證書原件以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攜帶好准備資料,客戶在銀行的櫃台網點填寫基金業務申請表格,填寫完畢後領取業務回執,個人投資者還要領取基金交易卡,在辦理基金業務當日兩天以後可以到櫃台領取業務確認書。在領取了業務確認書後,單位或者個人就可以從事基金的購買和贖回。
如何購買
在完成開戶准備之後,市民就可以自行選擇時機購買基金。個人投資者可以帶上代理行的借記卡和基金交易卡,到代銷的網點櫃台填寫基金交易申請表格(機構投資者則要加蓋預留印鑒),必須在購買當天的15:00以前提交申請,由櫃台受理,並領取基金業務回執。在辦理基金業務兩天之後,投資者可以到櫃台列印業務確認書。
如何贖回
當投資者有意對手中的基金進行贖回,則可以攜帶開戶行的借記卡和基金交易卡,同樣在下午3點之前填寫並提交交易申請單,在櫃面受理後,投資者可以在5天後查詢,贖回資金到賬。
如何撤回
交易投資者如果需要撤消交易,則可以在交易當天的15點之前,攜帶基金交易卡和銀行借記卡,在櫃面填寫交易申請表格,註明撤消交易。如果在15點以後,部分銀行則可以按照當天牌價進行預約交易,第二個工作日進行交易。目前,幾乎所有的銀行和基金管理公司都支持在網上交易基金。
基金分紅原則
根據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對於封閉式基金分紅要求是:符合分紅條件下,必須以現金形式分配至少90%基金凈收益並且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開放式基金分紅原則是: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收益分配時所發生銀行轉賬或其它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前提下,需規定基金收益每年分配最多次數、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最低比例;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 基金管理公司的作用是什麼
可能有投資者會問,既然證券投資基金也是投資於股票、債券,那麼我們為何不直接在股票、債券市場上進行買賣,而要投資於基金、通過基金管理公司這一中間角色來對有關證券進行"間接投資"呢?這就涉及到基金管理公司的作用。基金管理公司的作用,是作為專家,能夠集合運用投資者閑散的資金,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真正體現出證券投資基金的最大特點---專家理財。基金管理公司的作用首先是由其"先天發育良好"決定的。根據有關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在成立時就須配備高素質的有豐富證券從業經驗的基金管理人才,要有明確可行的基金管理計劃,科學分工的組織機構,同時,還要建立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先進的技術設施,這就為它們日後對基金資產進行有效的管理和運用奠定了雄厚的基礎。基金管理公司的作用主要是在其有效地運用基金資產進行證券投資的過程中體現出來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研究分析人員能夠及時搜集到從國際、國內宏觀經濟形勢到各家上市企業具體經營狀況的詳細資料,以供基金經理在投資決策時參考。基金經理則利用他們掌握的豐富的投資分析和投資組合管理知識和經驗,有依據、有計劃地進行股票、債券的買賣,不斷增加投資者的財富。基金管理公司內部設置了監察與稽核部門,定期對基金經理的投資決策等內部工作進行查核,以減少基金運作中的風險。基金經理們還須定期召開投資檢討會,對已作出投資決策的得失進行探討,總結經驗、教訓,以利今後的工作。另外,基金經理還要定期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價格、基金投資組合、基金財務報告等信息,以增加基金管理和運作的透明度,方便廣大投資者買賣基金。最後,在外部,基金管理公司還要接受基金託管銀行的監督,看其是否遵循了基金契約和託管協議的有關規定,是否真正做到了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地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6. 請問基金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的區別是什麼講得通俗易懂些!謝高手!
基金公司只能賣自己產品,資產管理可以賣很多家基金公司的產品
7. 什麼是資產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有什麼區別
資產管理公司則是面向特定的人群。基金公司是面向大眾的理財。
資產管理公司則是面向特定的人群,產品有較高投資門檻,一般是100萬起步,這種屬於代客理財,同時有人數上限,並非面向工薪階層的。代客理財的公司不能在公開媒體上向不合它的客戶資質的人群投放廣告。
基金公司是面向大眾的理財,沒有門檻限制,每個基金產品一般都有持有人的下限,低於這個人數一般會把產品清盤退出市場,一般工薪階層參與這些投資。
資產管理(asset management),通常是指一種「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從這個意義上看,凡是主要從事此類業務的機構或組織都可以稱為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企業法人。公司董事會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基金公司發起人是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機構。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就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應用於投資標的物的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於具體投資操作的時間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補充。
8.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特點有哪些
投資分紅保險劃算么?重疾分紅險,投資保障兩不誤。
(一)私募資金
但渠道廣闊私募股權基金的募集對象范圍相對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對象都是資金實力雄厚、資本構成質量較高的機構或個人,這使得其募集的資金在質量和數量上不一定亞於公募基金。可以是個人投資者,也可以是機構投資者。
(二)股權投資
但方式靈活除單純的股權投資外,出現了變相的股權投資方式(如以可轉換債券或附認股權公司債等方式投資),和以股權投資為主、債權投資為輔的組合型投資方式。這些方式是近年來私募股權在投資工具、投資方式上的一大進步。股權投資雖然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式,其主導地位也並不會輕易動搖,但是多種投資方式的興起,多種投資工具的組合運用,也已形成不可阻擋的潮流。
(三)風險大但回報豐厚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首先源於其相對較長的投資周期。因此,私募股權基金想要獲利,必須付出一定的努力,不僅要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還要為企業帶來利益,這註定是個長期的過程。再者,私募股權投資成本較高,這一點也加大了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此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風險大,還與股權投資的流通性較差有關。股權投資不像證券投資可以直接在二級市場上買賣,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幾種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時間也不一定很暢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個被投資公司後,其獲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國,這個數字可能是20~30倍。高額的回報,誘使巨額資本源源不斷地湧入市場。
(四)參與管理
但不控制企業一般而言,私募股權基金中有一支專業的基金管理團隊,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市場運作經驗,能夠幫助企業制定適應市場需求的發展戰略,對企業的經營和管理進行改進。但是,私募股權投資者僅僅以參與企業管理,而不以控制企業為目的。
慧擇提示:以上就是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特點,有沒有加深您對投資管理公司的了解呢?目前,我國的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與國外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在人才方面。隨著中國投資市場的發展壯大,我國的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水平也會有很大的提高。
9. 資本管理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的區別
1、是否是專有名詞
資產管理公司是專有名詞,從事某種特定業務的組織或機構都可歸入此類。而資本管理公司,不是一個固定的、專有的詞彙。
2、資本管理與資產管理,含義不同。
資本管理(Capital management)是將現有財富,即資金、資產等不具生命的物質,轉換成生產事業所需的資本,也就是以人為本,使知識、才能、理想、及策略融合而成的有機體,透過管理來適應社會環境的需要,以創造源源不絕的長期價值。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基金及其他金融產品,並收取費用的行為。
3、性質不同
資產管理公司的性質是一種信託業務。
資本管理有別於金融機構(尤其在台灣地區)的「財富管理」,或一般所謂的「資產管理」或「資金管理」,著眼於搶搭市場熱潮,掌握各類金融商品的波段行情,搶進殺出以賺取差價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