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社保中心電話是多少
上海社保中心電話是12333,全國是統一的。
社保查詢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32、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社會保險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
(1)浦東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勞動者,繳費基數在規定范圍內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2. 上海市社保中心
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結算管理中心中山南路865號6樓63689900
上海市社會保險管理局中山南路63673001
浦東新區社保中心浦東南路3993號50879091
徐匯區社保中心徐虹北路80號64864804
長寧區社保中心定西路1016號9F62512186(舉報、投訴)
普陀區社保中心武寧路1032號62573913
閘北區社保中心滬太路711號56531268
虹口區社保中心曲陽路179號65085055
楊浦區社保中心江浦路736號55210395
黃浦區社保中心新永安路9號63112290
盧灣區社保中心中山南一路535號1樓63041494
靜安區社保中心武寧南路211號62312119
寶山區社保中心友誼支路238號56695040
閔行區社保中心莘北路385號64929265
嘉定區社保中心博樂路69號59522253
金山區社保中心朱涇鎮健康路271號57313749
松江區社保中心人民北路榮東路口57716059
青浦區社保中心公園路200號69717054
南匯區社保中心惠南鎮城西路61號58024030
奉賢區社保中心南橋路262號57414032
崇明縣社保中心城橋鎮人民路207號59620854
3. 我要去辦理社保卡。。請問上海社保局的電話和地址是多少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對外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2、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號
3、電話:86-21-23111111
4、郵編:200125
5、勞動人事咨詢:12333
6、醫保咨詢:962218
辦理條件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
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集體戶口市民需要攜帶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咨詢電話12333。
社保卡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4. 浦東拉社保單去哪裡
浦東新區辦理養老保險地址:浦東南路3993號,浦東新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或找12333問一下也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上海市浦東新區三林鎮社保中心地址和電話
地址:上海浦東新區浦東南路3993號。辦公電話:021-50879104、50879091
(1) 收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基本養老保險檔案的建立與管理(如個人帳戶);
(3)養老保險關系的建立與轉移;
(4) 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咨詢;
(5) 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
(6) 離退休待遇給付;
(7) 基本養老保險現收現付與積累基金的管理;
(8) 本統籌區域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付計劃的制定。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隸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其在各地的系統分支機構一般稱為「社會保險基金中心」,而對外對接通道一般分為以下幾種:
1、個人,針對於個人參保用戶會有一定的限制,必須是當地戶口才能正常到社保局繳納社保,且繳納的為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
2、企業,對於企業用戶是沒有戶口限制的,而企業為員工繳納的社保為職工社保,包括醫療、養老、生育、工傷和失業五險。
3、第三方代理機構,對於一些自由職業者的外地戶口個體及小微企業,辦事處、分公司可通過第三方形式繳納社保,社保代理對於這類人群確有幫助,操作有簡有繁,好易保,網上社保服務平台在線操作就比較方便。
6. 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周日或者節假日上班嗎 列印社保繳費憑證周日或者節假日可以去列印嗎
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周日或者節假日不上班
列印社保繳費憑證周日或者節假日不可以去列印
7. 上海的社保中心點位分點在哪裡
上海社保的熱線是:12333
你要辦理社保卡的話,是到你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地址如下:
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結算管理中心 中山南路865號6樓 63689900
上海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中山南路 63673001
浦東新區社保中心 浦東南路3993號 50879091
徐匯區社保中心 徐虹 北路80號 64864804
長寧區社保中心 定西路1016號9F 62512186
普陀區社保中心 武寧路1032號 62573913
閘北區社保中心 滬太路711號 56531268
虹口區社保中心 曲陽路179號 65085055
楊浦區社保中心 江浦路736號 55210395
黃浦區社保中心 新永安路9號 63112290
盧灣區社保中心 中山南一路535號1樓 63041494
靜安區社保中心 武寧南路211號 62312119
寶山區社保中心 友誼支路238號 56695040
閔行區社保中心 莘北路385號 64929265
嘉定區社保中心 博樂路69號 59522253
金山區社保中心 朱涇鎮健康路271號 57313749
松江區社保中心 人民北路榮東路口 57716059
青浦區社保中心 公園路200號 69717054
南匯區社保中心 惠南鎮城西路61號 58024030
奉賢區社保中心 南橋路262號 57414032
崇明縣社保中心 城橋鎮人民路207號 59620854
8. 上海市浦東新區航頭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在哪裡
上海市浦東新區航頭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地址:航頭鎮航頭路188號。經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航頭鎮沒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市社保中心設11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處、社會服務處(信訪辦公室)、城鎮職工保險業務處、城鄉居民保險業務處、徵收管理處、基金結算處、審計稽核處(法律事務處)、業務數據處理中心、檔案資料管理中心、市直業務經辦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8)浦東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市社保中心在17個區縣設置分支機構:浦東分中心、閔行分中心、黃浦分中心、徐匯分中心、楊浦分中心、奉賢分中心、黃浦分中心、靜安分中心、虹口分中心、長寧分中心、徐匯分中心、普陀分中心、閘北分中心、寶山分中心、松江分中心、青浦分中心、嘉定分中心、崇明分中心、金山分中心。
9. 上海市浦東新區社保中心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電話:12333
浦東分中心(本部)
地址:浦東南路3993號
郵編:200126
工時間:周一至周六9:00~11:30 13:30~16:30(午間設值班),周六辦理生育保險申領
(9)浦東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上海市人社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上述規劃和政策。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境外人員在本市就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配合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才服務全國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五、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定和勞動關系協調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專業技術人員評價和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負責國(境)外智力、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擬訂吸引國(境)外智力的有關政策,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境)留學人員的派出和回國安置的協調工作,負責出國(境)培訓團組和人員的審核、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銜接政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支付標准、診療項目、用葯及服務設施范圍、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葯店費用結算審核等管理辦法,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醫療制度改革相關政策。
十三、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四、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0. 上海浦東新區北蔡社保局在什麼地方
上海市浦東新區的社保局就是上海市社保局,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2號樓
郵編:200125
電話:23111111
工作時間:周一~周五9:00-17.30
(10)浦東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保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上述規劃和政策。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境外人員在本市就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配合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才服務全國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五、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定和勞動關系協調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專業技術人員評價和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負責國(境)外智力、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擬訂吸引國(境)外智力的有關政策,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境)留學人員的派出和回國安置的協調工作,負責出國(境)培訓團組和人員的審核、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銜接政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支付標准、診療項目、用葯及服務設施范圍、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葯店費用結算審核等管理辦法,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醫療制度改革相關政策。
十三、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四、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