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在大學、高中設立獎助學金如何操作
設置獎學金或助學金肯定會有稅務優惠吧。因為屬於公益事業,政府會有鼓勵措施。
至於說設置門檻,這個一般是直接跟學校談,只要學校覺得合適,就不是問題。學校當然是希望越多越好,一般應該不少於10萬吧。因為基金的本金一般是不能動,只能動利息或投資收益,所以沒10萬,根本沒辦法操作的。
獎學金和助學金區別是,獎學金主要是獎勵學習優秀的同學(不管家庭經濟情況),而助學金主要是幫助家庭困難的同學(不管學習好壞),側重點不一樣。
㈡ 什麼是助學金
助學金是對於在合格的上學的學生支付學校開銷方面提供的財務支援。
根據《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四條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財政部、教育部根據生源情況、平均生活費用等因素綜合確定各省資助面。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關於助學金的其他規定。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各普通高中要根據本辦法和各地制定的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結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於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學生申請,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對學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組織由學校領導、班主任和學生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進行認真評審,並在學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即可發放國家助學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將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報同級教育、財政部門備案。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㈢ 辦助學基金會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本條件
建立基金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㈣ 什麼是助學基金
助學基金其實就是國家低息貸款給貧困學生幫助他完成學業。離開學校的時候就需要定時還款。
1、助學基金是由國家運做和承擔風險的。
2、而我們平常買的基金是投資人將資金委託給基金託管人託管(即具有資格的銀行)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
3、本質區別就是收益和風險承擔兩個方面:
(1)助學基金不以贏利為目的 由國家承擔風險 是個福利性質的基金。
(2)商業基金是以贏利為目的 投資人和基金管理人共同承擔風險。
(4)永華獎助學基金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助學金貸款:
貸款必須付息償還。大學生和研究生都可以貸款,學生的雙親也可以貸款支付財務上不能自立的大學生。最高的貸款額決定於學生在校的時間。「聯邦斯塔弗德貸款(Federal Stafford Loans)」是借給學生的。PLUS loans是借給學生的父母的,它有兩種:
1、「直接貸款(Direct Loans)」或「聯邦威廉·福特直接貸款計劃(William D。 Ford Federal Direct Loan Program):由合格的學生或學生的父母在參加那計劃的高校直接向聯邦政府借的錢。「
直接貸款」包括「斯塔弗德直接貸款(Direct Stafford Loans)」、「PLUS直接貸款(Direct PLUS Loans)」和「直接重族貸款(Direct Consolidation Loans)」。
2、聯邦家庭教育貸款(Federal Family Ecation Loan;FFEL):私人貸款公司所提供的貸款,但那貸款獲得聯邦的擔保。FFEL包括「FFEL Stafford Loans」、「FFEL PLUS Loans」和「FFEL Consolidation」。
㈤ 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標準是多少
國家助學金的全國平均資助標准為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准可以設定為2-3檔。全國每年獲得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約佔全國高校在校學生總數的20%。
符合以下條件的在校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5)永華獎助學基金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向高校提出申請,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各高校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頒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本校制定的具體評審辦法開展評審工作,於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每年發放10個月,高校應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給受助學生。
㈥ 趙薇獎學助學基金的基金章程
關於 趙薇獎學助學基金管理使用辦法 第一條充分尊重捐贈人的個人意願,突出基金的公益性,捐贈資金及以此為本金產生的收益全部用於獎勵優秀學生、資助困難學生,不作他用。
第二條基金管理工作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加強宣傳,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條突出基金的社會效益和教育效益,弘揚捐贈人熱愛家鄉、關心教育的優秀品質,鼓勵學生刻苦學習、立志成才。
第四條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吸納社會各界力量。促進本基金早日成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資助范圍更全面的社會公益基金。 第五條為切實加強對 趙薇獎學助學金 的管理,由捐贈人委託蕪湖市教育局牽頭管理,由蕪湖市教育局與捐贈方商定成立基金監管委員會,嚴格管理制度,及時向捐贈人及社會通報基金使用情況,加強宣傳,接受監督。
第六條管理機構:在市教育局接受委託管理後,成立基金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基金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七條資金的管理:蕪湖市教育局設立 專項基金,雙控帳戶。各項支出經管理辦公室審定後須有捐贈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第八條基金的收益:
1. 根據本人的意願,捐贈人在參加公益活動中的收益,可繼續納入該基金帳戶,做到專款專用。
2.在低風險的前提下,基金監管委員會決定本金投資方式,由此獲得的所有收益,均納入該專戶。
3.加強公益事業宣傳,廣泛吸納社會人士團體資助。
第九條使用額度:
每年用於獎助學的資金幅度,以基金的所有收益為主,不足部分可用基金本金補足,原則上不超過該年度基金總額的 15%。
第十條獎勵、資助的程序:
1. 由基金管理辦公室根據基金數目,提出當年的資助總金額和獎助類別;
2. 每年由學生本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提出申請並附相關證明資料,交所在學校、區教育局核實並推薦,報基金管理辦公室審核,經蕪湖市教育局研究決定,並徵求捐贈人意見後,公示受助對象及標准;
3. 由蕪湖市教育局組織,邀請有關人士和新聞媒體工作者等人士出席獎學金、助學金頒發儀式,並通過媒體向社會作宣傳。
4.所有受獎助學生條件符合者,次年可以重新提出申請,經審定合格後可以重獲獎助學金。
第十一條審查通報制度:加強對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並每年定期向社會及捐贈人通報基金的收入、使用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受獎助者的名單,對不符合接受獎勵、資助標準的對象,一經舉報查實後,取消資格,並由蕪湖市教育局追究相關推薦人員行政責任,以確保基金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進行。
基金的持續運行:為了使該基金能更廣泛更持久地服務於蕪湖市青少年教育事業,激發社會各界關心公益事業的熱情。捐贈人和蕪湖市教育局有責任和義務,通過多方渠道使該基金不斷滾動發展,實現此項公益行動的 可持續發展。
財務管理
由蕪湖市教育學會代理財務核算。
經市人民銀行批准,在銀行開設基本帳戶,專款專存。
該基金所有捐贈收入及由此而產生的各項受益,堅持專款專用原則,全部用於資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財務人員根據基金監管委員會主任的親筆批示方可開出支票。
年初,財務人員向基金監管委員會上報上年度基金收支財務年度報表。 第十二條獎助對象:
1. 市區家庭生活困難的小學生(20名,其中在校殘疾學生5名,其他學生15名);
2.市區家庭生活困難的中學生(35名,其中蕪湖師范學校3名,蕪湖市一中高中部3名,初高中宏志班各5名,在校殘疾學生5名,其他學生14名);
3. 全市初中,高中應屆優秀畢業生5名(其中初中3名,高中2名);
4. 國家級學科競賽、科技創新大賽等活動中特別優秀的及有明顯特殊專長的蕪湖市學生;
5.由於突發事件處於極度困境的學生。
第十三條資助種類:
1. 對學生個人進行一次性獎勵、資助;
2.對某一特殊集體進行資助、獎勵。
第十四條資助方式:現金或物品及適當形式的課外激勵活動等。
第十五條獎助標准:
1. 助學金:小學生每生一次性資助400元/學年;中學生每生一次性資助600元/學年。由於突發事件處於極度困境的學生一次性資助800元。
2. 獎學金:全市初中應屆優秀畢業生,每生一次性獎勵600元;全市高中應屆優秀畢業生,每生一次性獎勵1000元(文理科各1名);國家級學科競賽、科技創新大賽成績特別優秀者及有明顯特殊專長學生每生一次性獎勵800元。 第十六條 對取得優異成績的受獎對象,或接受資助後刻苦學習取得優異成績的受 助對象,其成績應及時報基金管理辦公室備案。可獲贈由 趙薇 本人簽名的紀念品一份,以資進一步的鼓勵,擴大影響。
第十七條 本辦法將在試行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加以完善。本辦法的修改、變更、解釋權屬於 趙薇獎學助學基金 管理辦公室。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㈦ 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都會有證書發嗎分別是由什麼機構頒發的啊
在學校獲得的國家獎學金以及國家勵志獎學金都是有證書發放的,而國家助學金是沒有證書發放的。
國家獎學金的頒發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務部。
拓展資料:
為資助世界各國學生、學者到中國高等學校進行學習和研究,增進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誼,發展中國與世界各國在教育、科技、文化、經貿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中國政府設立了中國政府獎學金。教育部負責根據中國政府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達成的協議或計劃對外提供中國政府獎學金,並委託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Chinese Scholarships Council,簡稱CSC)具體負責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的外國學生(以下簡稱獎學金生)的招生及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
㈧ 怎樣申請國家助學金要辦理什麼手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助學金手續如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由各高校每學年組織一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次申請認定時,需要先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
到學校後,提交蓋章的調查表,並在學校的組織下,填寫《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已經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果家庭經濟狀況沒有發生顯著變化,可以只提交《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認定標准: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和財政部門參照本行政區域內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確定。認定標准可設置一般困難、困難和特殊困難等2-3檔。對照設置的認定標准,學校遵循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2007年6月26日下發的《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各校均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具體辦法,具體情況咨詢所在學校。
(8)永華獎助學基金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高校資助政策詳解:
1. 資助標准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 3000 元。具體標准,中央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 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3. 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 9 月 30 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各年按 10 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 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㈨ 助學基金會創辦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成立基金會,首先要先找主管機關,如果是助學性質的主管機關一般是當地的教育局,然後經主管機關認可後,到民政部門登記。而且基金會還要成立相應的組織管理機構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如果錢不是很多的話,為什麼不直接到當地希望工程,直接挑選要救助的人員呢?
你去希望工程,然後會有工作人員拿出好多需要救助的人的詳細資料,包括個人的出生年月、家庭狀況、就讀學校、現在的基本情況等,甚至還包括學校出具的成績單,你可以從中挑選你想救助的,選擇救助的時間,比如讀完小學或者中學等,然後把錢交給希望工程,之後希望工程會給你一個收據和一份材料,這上面有這個學生的詳細通信地址,你可以和這個學生通信聯系,如果你想留下你的姓名的話,甚至你都可以收到這個孩子給你郵寄來的信,你可以確認你的捐助款是否全部到位,當然,在你哪天心血來潮的時候你都可以去當地看看這個學生,一般在山區,就當是旅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