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什麼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社區內為農業、農民、農村服務的資金互助組織,不是金融機構。
農業部負責制定有關的政策法規,指導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管理和發展。地方農業行政部門為農村合作基金會的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並會同農業行政部門對違反規定辦理存貸款業務的行為進行處理。
農村合作基金會要維護其合法權益,規范其行為,有關部門要一如既往指導和支持農村合作基金會健康發展。
1983年在黑龍江省的農村誕生了第一個後來被稱為「農村合作基金會」的農村合作基金組織,在政府先默許後
承認的政策下,此後這類農民自發組織的「農村合作基金會」雨後春筍般地在全國農村建立、發展起來,到1992年全國已建立鄉(鎮)級「農村合作基金會」
17400個,村級合作基金會112500個,分別占鄉(鎮)總數和村總數的36.7%和15.4%;農民們慶幸地想:自己的「銀行」總可以更直接、更方便地服務於農業
生產了吧?事實也果真如此,自1990年至1996年,全國農村合作基金會累計投放於種植、養殖業生產的資金達到1515億元;其中1996年投放於農業生產的資金占
其當年投放總額的比重高達43.3%,投放於農村生活服務方面的資金占其當年投放總額的19.9%,這兩項支農資金合計占其投放總額的63.2%,大大地高於農業銀
行和信用社支農資金所佔的比重。但好景不長,1999年1月,在「規範金融市場,整頓金融秩序」的旗幟下,國務院一個3號文件否定了農民們在農村合作金融領域
的「二次創業」——「農村合作基金會」關閉了。
Ⅱ 我在農村基金會存款十幾年了,什麼時候兌付,我快死了
農村基金會取締後,由當地鄉鎮負責兌付,可以找所在地鄉/鎮政府或縣市一級。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社區內為農業、農民、農村服務的資金互助組織,不是金融機構。
1999年1月國務院發布3號文件,正式宣布全國統一取締農村合作基金會。
清理整頓工作基本上分為清產核資、分類處理、清收欠款和存款兌付幾個階段進行。
1.由鄉鎮政府向銀行申請貸款兌付基金會債務。
2.追回合作基金會尚未收回的拖欠借款,應當是兌現未來償還計劃的主要資金來源。
Ⅲ 1999年農村基金會倒閉到現在為止我還有1萬多基金會存款沒拿回來應該怎麼辦
按照存單的單位找,如果單位沒了可找當地政府。
Ⅳ 重慶的農村合作基金會什麼時候倒閉的
1998年左右
前任宰相上台後就因為很多的死貸款而被取消了
Ⅳ 農村信用合作基金會成立那一年
1983年在黑龍江省的農村誕生了第一個後來被稱為「農村合作基金會」
Ⅵ 農村基金會成立於哪一年
不知道您說的是不是農村合作基金會。
萌發階段(1984年至1986年)早在1983年下半年,黑龍江、遼寧、江蘇等地的一些鄉村,為有效地管理和用活集體積累資金,通過清理整頓集體財產,試行集體資金「隊有村管」或「隊有鄉管」等辦法,利用所統管的集體資金在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有償借用,進行內部融資。
改革試驗階段(1986年至1991年)1986年8月,中央指出:在不開展存貸業務的情況下,這種在內部相互融資的辦法應允許試行。後來又指出通過中國農業銀行在信貸業務上予以指導。中央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鼓勵、支持、試驗及推廣,使得全國農村合作基金會蓬勃發展。1986年底至1988年底是農村內部資金融通總量增長最快的時期,兩年間增加了約40億元。到1992年,全國已建立的以農村合作基金會為主要形式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鄉(鎮)一級1.74萬個,村一級11.25萬個,分別占鄉(鎮)總數的36.7%和村總數的15.4%,年末籌集資金164.9億元。其中,四川、江蘇兩省以上指標均已超過20億元,河北、山東兩省也接近20億元。
Ⅶ 四川農村基金會哪年成立的
不是解體了么?
Ⅷ 我與99年左右在農村基金會貸款一萬元,期限三個月,沒有續約但是利息一直在還著。倒閉後利息怎麼算
首先想了解的是農村基金會和你所說的銀行是什麼關系,基金會99年倒閉,也就意味著你和基金會之間的合同已經失效。如果這個銀行是基金會的所有者,那麼他們有責任第一時間通知你並簽訂新合同。如果銀行沒有做到這些,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所需要承擔的就是三個月的原合同利息,至於後來的那些你根本不用理它,可以先和銀行協商,如果不行就直接法院見。
Ⅸ 1997年,當時鄉鎮都有農村合作基金會,但是1999年1月被國家取締了。我想問當時的利率是多少
中國的銀行儲蓄利率不是固定根據當時存入時的利率來計算的,而是根據人民銀行的相關利率規定進行調整的。所以具體的,你要到銀行櫃台進行查詢才能知道。
99年國家取締基金會後,並不是單純的取締,而是進行相關金融機構重組,當時,鄉鎮的農村合作基金會都進行鄉鎮及村鎮銀行轉型重組。
你要根據當時你存入的基金會重組變成哪家銀行,一般性是以當地地名命名的農村商業銀行。你拿著相關證明,股東證等相關 證件到櫃台辦理業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