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社保有什麼區別
醫保分為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話就是社保裡面的一個險種,畢竟社保也分為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職工社保的話大家也比較熟悉,就算所謂是五險(醫療、生育、工傷、失業、養老)。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包括醫療和養老。所以通常說的醫保其實就是社保的一個險種。
如果是需要自己購買的話,一般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或者是新農合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因為職工社保的話是公司給上的。這些統稱為——社保。社保是基礎,不管你買不買商業保險,都建議先買好社保。雖然社保裡面的醫保的限制比較多、報銷范圍都比較窄,報銷額度也不算高,但是醫保仍然是具有普遍適用性,就算有既往症也是可以報銷的。而且就算是想要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有社保和沒社保的費率也是不一樣的。
商業醫療保險程序都是報銷式的,也就是說保險公司賠付不會超過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如果有住院津貼的話,會給賠付多出來的部分住院津貼)。但是怎麼選擇商業醫療保險的話,就需要看自己的情況了,想要0免賠的,還是不介意有免賠額的(就是多少費用以內保險公司不報銷)。是去普通公立醫院還是想要加上什麼特需部、國際部、私立醫院、昂貴醫院之類的。或者還想加上海外的治療資源和費用報銷?或者想要墊付、直付功能?社保外用葯是否可以報銷?
每一個需求都可能對應著不同的險種。而不同險種不同的年齡對應著不同的價格。保險信息不對稱非常嚴重,容易入坑,買保險前仔細閱讀下面的攻略,可以讓你少花幾萬塊冤枉錢: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險知識都在這
㈡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後歸哪個部門管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後歸社保局醫保中心管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責任分工。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國務院近日發布《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意見》要求,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意見》指出,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深化醫改的一項重點任務,關系城鄉居民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布局要求,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各省級醫改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整合過程中的問題。
《意見》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責任分工。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綜合醫改試點省要將整合城鄉居民醫保作為重點改革內容,加強與醫改其他工作的統籌協調,加快推進。
同時要求,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前後的銜接;財政部門要完善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基金監管工作;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參與經辦服務的商業保險機構的從業資格審查、服務質量和市場行為監管;發展改革部門要將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管理部門要在經辦資源和管理體制整合工作中發揮職能作用;醫改辦要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跟蹤評價、經驗總結和推廣工作。
㈢ 鄉鎮衛生院對保險服務有何具體意見
1、保險合同是法律合同,受到法律保護;
2、保險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險是有風險保障的;
3、保險合同是有價合同,需要支付一定保險費;
4、保險合同是雙務合同,投保人和保險人也就是保險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對等;
5、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即不一定履行,這只適用於消費型的航空意外保險等險種;
6、保險合同是附和合同,即保險公司一方先定好合同的內容;
7、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在雙方誠信、如實告知的基礎上,簽署保險合同。
㈣ 保險城鄉大病管理暫行辦法
江西省的大病醫保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
同時,在全省層面統一了11個設區市100個縣(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覆蓋范圍和待遇標准,統一規范大病保險管理制度和經辦服務要求,統一部署推進大病保險工作,解決了之前各地大病保險政策管理碎片化問題。
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12萬元
意
見指出,我省城鎮居民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的起付標准,由各設區市參照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
配收入確定;農村居民的起付標准,參照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確定。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參合人,起付標准下降50%。
2012年,江西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最高就已達到18萬元,最低不低於12萬元。統計顯示,目前,全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享受待遇總人數已達19527人次,報銷金額總數為1.67億元,有效減輕了參保群眾重特大疾病負擔。
報銷比例不低於50%
意
見規定,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政策范圍內醫葯費用,按原《江西省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贛人社字
〔2009〕232號)待遇規定繼續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按不低於50%的比例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支付標
准由各設區市確定。
農
村居民在新農合補償後,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和統籌區域內住院實際發生需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外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給
予保障;按住院補償辦法進行補償的門診大病、重大疾病的門診醫葯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基金保障范圍,設區市可規定不予支付范圍。
按規定,農村居民納入大病保障的醫葯費用,0-5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50%;5-10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60%;10萬元以上,補償比例不低於70%。
2015年將實現城鄉大病醫保制度全覆蓋
2012年江西省已經實現了城鄉基本醫保制度全覆蓋,意見規定,力爭到2015年,基本建立覆蓋全省所有城鄉居民的大病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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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最多能報銷多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5)衛生院對城鄉居民保險管理要求擴展閱讀:
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居民以家庭、在校學生以學校(以身份證為基本信息)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繳費制度。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統籌地區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得同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對城鄉居民中五保供養對象、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及當地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等渠道予以資助。
㈥ 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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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明年實施
國家醫保局近日會同財政部、人社部、國家衛健委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國家層面首次從統籌城鄉的角度,對城鄉居民醫保年度重點工作進行統一部署。
《通知》提出,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准在2017年基礎上新增4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490元。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個人繳費標准同步新增40元,達到每人每年220元。此外,2019年全國范圍內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全面啟動實施。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啟動運行的地區要抓緊出台方案並盡快啟動實施;已啟動運行的要實現制度深度融合,提高運行質量,增強保障功能。
2016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就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政策明確提出了「六統一」的要求,即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
「這是國家醫保局成立後頒布的首個全國性政策,也是首次明確實現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時間表,意味著不久將徹底結束基本醫保制度『分群體設立』的局面。」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將財政人均補助標准和個人繳費標准同步各提高40元,將增強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入能力,確保制度健康持續運行。
㈦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農保有什麼區別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醫療保險的組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一,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與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承受的經濟風險。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適用人群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單位的職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學階段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學齡前兒童及其他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以上的城鎮居民;以及其他非從業的城鎮成年居民。大學生將來也要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
繳費方式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根據單位的職工工資總額按一定的繳費比例,由單位統一繳納;
其中單位要承擔職工工資總額7%,個人承擔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今年由於經濟危機對企業的經營造成的一定的影響,從今年4月到12月時間段內,將企業單位的繳費由7%下調至6%,以減輕企業負擔。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個人通過所在居委會或學校(幼兒園)繳費,同時政府在個人和家庭繳費的基礎上給予補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籌集標准每人每年分別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個人繳納分別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補助分別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籌集標准要比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低很多,約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人均籌資額的1/5。
享受待遇不同:
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以及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的個人帳戶待遇,其報銷比例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高一些。在職職工住院的費用,在扣除范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報銷;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報銷;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報銷,退休人員相應提高10%;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在職職工為80%,退休職工為85%。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和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待遇。由於繳費費率較低,因此待遇也相對低一些。參保居民的住院費用報銷,在扣除范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同城鎮職工醫保)以上的部分,按55%報銷,每個醫療年度最高可累計報銷3萬元。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在起付線(300元)以上的,按50%報銷。
就醫管理要求不同:
參加市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需在煙台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方可享受報銷待遇。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12周歲(含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轄五區范圍內設有兒科病房的定點醫院就醫,不受醫院級別限制;12周歲以上的居民,首診需在五區范圍內二級以下(含二級)定點醫院就醫,確因技術水平所限診治有困難的,可本著逐級轉診的原則,辦理市內轉診手續後,再轉至高一級別醫院進行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