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地方債券的地方債券現狀分析
國內地方政府債券的制度設計,可以借鑒國際上的相關經驗。地方政府債券分為一般責任債券和收入債券兩大類型。前者以稅收權與稅收收入為擔保,而後者則主要依靠債務資金項目的收益來支付債務本息,以市政公司債券(也稱「歲入債券」)為典型代表(Frank J.Fabozzi等1998,pp.348—349)。本文的探究,以一般責任債券為主。 (一)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 1.發債主體、方式與中介。結合國際慣例和中國國情,國內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主體應該限定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政府。省級財政部門制定地方債的發行計劃和預算方案,管理債券資金的周轉和分配,掌握還本付息的總體狀況;省級以下的各級政府不作為發債主體,其債務資金納入省級財政預算進行統一管理。地方債應採取公募發行方式,以體現透明度原則,接受納稅人群體的公開監督。為方便於批量交易和託管,地方債應以記賬式債券為主,以培育機構投資主體,增強市場的穩定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發行面向個人的憑證式債券。 地方債的發行中介,可由人行各地大區分行組織承銷團,承銷團成員可以全國范圍內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但以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為主比較合適,並由發債主體確定最終承銷商。對發行規模較小的地方債,則可在經人民銀行和證管機關許可後,由地方政府選擇區域性金融中介如地方證券公司、城市商業銀行等承購包銷。 2.發債審批與評級。國內地方債的發行審批工作應由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三個部門共同管理:證監會制定全國統一的地方債管理辦法,授權各地證管辦進行具體的監督管理;財政部負責債券的發行規模和各地的指標分配,監督各地財政部門對債務資金的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則負責地方債的發行組織工作。鑒於地方政府債券可採用區域化發行,人總行可授權各大區分行進行發行的操作,對於競價發行的地方債,人民銀行還需組織招投標工作,負責招標的全程管理與監督。 同其他債券一樣,地方債也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之上,因而存在信用等級差異以及信用風險。國內地方債的評級,可以參照國際成功經驗,從地方政府的地方經濟的發展水平、財政收支水平和結構、地方財政管理和行政效率、地方財政負債水平等五個方面,進行量化分析與定性界定;由證監會依照評級結果,給予審核,批准符合信用等級的地方債發行。 (二)地方債的流通與市場監管 發達、活躍的流通市場是債券發行市場的有利條件之一。要實現地方債有序的流通交易,就必須建立嚴格的債券登記結算管理制度。根據制度規范和已有的市場條件,可以將該類債券納入中央債券統一登記結算管理系統,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管理。同時,建立、完善地方債的二級託管制度,由信用度高,經營管理規范,債券交易與管理經驗豐富的商業銀行擔當二級託管人,提供地方債的託管服務和債券清算代理業務,為債券流通提供基礎條件。地方債的流通,可以藉助於多種形式的交易方式。可以商業銀行的櫃台交易為主,面向個人與機構,發展櫃台市場。對資質好、信用等級高的記賬式地方債,應允許其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也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現券與回購交易。 西方國家對地方債的市場監管,主要從地方債的信息披露制度、市場參與主體行為等方面進行。未來中國地方債的潛在風險,可能主要源於兩個方面:地方政府的風險控制能力較弱,以及地方性債券市場的管理缺陷。後者屬於技術性問題,通過完善信息技術條件、規范發行秩序、增強監管經驗和手段等途徑,比較容易克服;而前者則會在債券發行與清償、債務資金預決算與執行等環節削弱風險自控能力。因此,需要建立財政部對債券資金預決算的管理制度,證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對其發行和償付行為的監督制度,以及面向社會公眾和投資者的債券信息披露制度。在地方政府的債券資金預決算管理上,可供考慮的思路如下:首先由地方財政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年度內償債資金,然後由中央財政等部門核定各地債券存量的上限,供地方政府確定年度內債券存量余額水平,以確定年度內債券規模和債務收入的增量;在財政年度決算時,總結、調整當期債券資金預算的執行情況,在年度財政收支節余較多時,可將上一年度的財政節余資金,適當地進入下一年度的債務償還預算。
② 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是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財政部完善了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相關管理辦法,組織清理規范了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建立了地方政府性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動態監控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金融監管部門加強了對地方政府及融資平台公司的信貸管理,貸款規模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債務風險防範措施不斷強化。
財政部研究制定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辦法,綜合運用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指標,全面反映地方政府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政府履約能力等,並組織評估各地區政府債務風險。
三是加強了對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監管。
預演算法「開前門、堵後門」,既賦予省級政府發行政府債券規范舉債的許可權,又加大對地方政府違法舉債或擔保的懲處力度。
③ 棚改不讓用地方債券以後怎麼辦怎樣進行棚改
龐大可以進行在這兒發行的。
④ 什麼是地方政府債券,它有何潛在風險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個在努力奮斗的金融民工,請大家關注我,共同探討財經問題!
所謂的地方政府債券,是指地方政府發行債券,也可以說是地方政府的借款,通過債券的發行,給地方政府注入了資金,地方政府是基於自身的信用和願意承擔還本付息的前提下向社會募集資金。這些募集的資金會用於地方的交通、醫院、教育等公共設施建設。
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能夠有效推動我國的經濟發展,地方政府會根據實際資金需要進行債券發行,但是任何債券都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地方政府債券也是如此。
⑤ 國家採取哪些措施來規范地方債
疏堵結合防範地方債務風險已步入深水區。為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的高壓持續層層滲透,省、市、縣多級多地近期摸底嚴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採取嚴把土地供應關口、整改平台公司等多項強有力措施化解存量債務,嚴控債務增量。
地方層面,多地已在對2018年經濟工作部署時釋放出嚴控地方債風險的明顯信號。例如,江蘇省強調要加強政府投資項目風險管控,對於新上項目要從嚴把關。重慶市強調「堅決防止靠過度舉債保增長的做法,決不能寅吃卯糧、透支未來」。吉林、江西等地也提出要加強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預警和監督,遏制隱性債務增量。近期,不少地方都開會或發布文件繼續採取強有力的舉措。例如,湖南日前出台相關意見,採取「停建一批、緩建一批、調減一批、撤銷一批」來化解存量債務,嚴控債務增量。
業內專家指出,盡管目前地方債總體風險可控,但是一些地方依然存在違法違規變相舉債等行為,累積的風險值得重視。防風險位列今年三大攻堅戰之首,既要有效嚴控隱性債務增量,又要合理有序化解債務存量風險,這對於地方政府而言無疑是個艱巨的挑戰,同時也是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的必然要求。來源:經濟參考報
⑥ 財政部:加強地方申報專項債券項目把關,不安排一般地產項目
7月20日,財政部召開2021年上半年財政收支情況新聞發布會。財政部預算司副司長項中新在會上表示,財政部將指導地方合理把握發行節奏,做好信息公開,發揮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效益。
項中新指出,要指導地方做好項目儲備和前期准備等工作,會同發展改革委從項目成熟度、合規性和融資收益平衡等角度,加強對地方申報專項債券項目的把關,要求各地圍繞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領域和國家重大戰略做好項目儲備,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建設。明確不安排用於租賃住房建設以外的土地儲備項目,不安排一般房地產項目,不安排產業項目。
項中新稱,2021年,財政部積極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更可持續」要求,繼續完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開好「前門」、嚴堵「後門」,發揮政府規范舉債對宏觀經濟平穩運行的促進作用。要實施專項債券項目穿透式監測,通過完善信息化手段,對專項債券項目實行穿透式監測,及時掌握項目資金使用、建設進度、運營管理等情況,實現對專項債券項目全生命周期、常態化風險監控,防範法定債券風險。另外,要強化專項債券項目績效管理。印發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對專項債券資金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實施情況進行「雙監控」,細化「借、用、管、還」全鏈條管理舉措。
此外,進一步推進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印發《地方政府債券信息公開平台管理辦法》,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的要求,規范地方政府債券信息公開平台管理,以公開促規范。
⑦ 財政部發文要求規范地方政府債券信息公開平台管理
財政部日前印發辦法,規范地方政府債券信息公開平台管理,進一步推進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
地方政府債券信息公開平台,是由財政部組織建設的全國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官方平台,注冊網站名稱為「中國地方政府債券信息公開平台」,注冊網站域名為www.celma.org.cn。
根據財政部印發的《地方政府債券信息公開平台管理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應當按照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有關規定,組織本地區各級財政部門通過公開平台公開地方政府債務相關信息。地方政府債務相關信息包括地方政府債務數據和相關文本信息。
辦法明確,地方財政部門應當按照公開辦法等制度規定,在公開平台相應欄目及時公開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余額,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項目、還本付息、重大事項、存續期管理,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指標、財政狀況等相關信息。
辦法稱,財政部負責公開平台建設和管理,指導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工作。地方財政部門及相關單位按照誰製作、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對地方政府債務相關信息公開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規范性、及時性負責。
⑧ 地方債的限額管理
由於地方政府舉債缺乏制度規范,舉債形式多樣、程序不透明、違法擔保和資金使用脫離預算管理等問題突出,導致舉債規模過快增長,不少地區債務負擔沉重,償還難度大。
2015年8月24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提請審議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標志著我國依法啟動了對地方政府債務的限額管理。此次提請審議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由兩塊數字相加而成,一塊是最終甄別確認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余額,一塊是2015年3月全國人大批準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是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後,國務院將在批準的限額內,核定各地債務限額。地方政府在國務院批準的限額內提出本地區債務限額,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批准,並在批準的限額內舉借和償還債務。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廖曉軍在會議上作審查報告時建議,建立向人大報告地方政府債務的制度和公開完善的地方政府債務考核評價制度。對違規舉債的典型地區和責任人員,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形成警示效應,樹立法律權威。
廖曉軍還建議,建立對違反規定的地方和個人的問責機制。對部分債務風險指標已經預警的地區和債務風險較高的地區,應當採取多種方式償還債務,切實降低風險。對於確實無法償還的專項債券,要建立債務違約處置機制,強化市場約束。嚴格區分企業債券與政府債券,嚴禁將城投債等企業債務納入地方政府債務。要妥善處理各類或有債務,堅決杜絕各種違法擔保、變相舉債行為。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的決議。根據該議案,2015年中國地方政府債務限額鎖定16萬億元人民幣(下同),預計債務率為86%。
此次獲批的2015年1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實際就是目前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該限額由兩塊構成,一塊是截至2014年末的全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4萬億元,一塊是今年3月全國人大批準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0.6萬億元。
⑨ 為什麼中央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
地方政府可以發行地方債券的,比如常見的城投債。
2.但是特殊情況下是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地方債券的。比方說地方財政嚴重赤字,資不抵債,這時如果任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話,一旦地方政府無力償還,就會綁架中央政府,對政府的信用造成極壞影響。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⑩ 關於中國地方債券的問題
兩條路,一條是發新債還舊債,政府通過增收節支,減少政府投資,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拉動消費,經濟好轉,政府收入增加,逐漸減少赤字。一條是繼續發債,還舊債,增加稅負提高還款能力,仍保持較高的政府投資,不節制政府三公消費,並期望國家彌補財政窟窿。走前一條,國家經濟會持續發展下去,走後一條,可能會爆發地方財政危機,嚴重的話導致經濟崩潰。我們要樹立信心,呼籲政府做出正確的決策,堅決避免後一種情況發生,這是每一個炎黃子孫應盡的責任。希望這個回答能使你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