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醫保基金和醫保帳戶有什麼不同
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單位和個人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包括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兩部分,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定比例共同繳納。
醫保個人賬戶,是指醫療保險機構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設立的,用於記錄本人醫療保險籌資和償付本人醫療費用的專用基金賬戶。
㈡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個人賬戶可以由職工隨意支配嗎
李某所在的單位早在2000年就參加了基本的醫療保險。這幾年,李某的身體健康狀況不錯,一直沒有看過病買過葯。2010年3月,李某准備買房,但需要一次繳納首付款30萬元。李某一時間很難湊齊這么多錢。他聽說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自今年屬於個人所有,就想把錢取出來買房。問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個人賬戶可以由職工自由支配嗎?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只可以用於法定的目的,不可以由職工隨意支取。國家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解決職工在特殊情況下看不起病的問題。建立個人賬戶的核心是解決參保職工的門診和小額醫療費用,同時為職工年老體弱時積累部分資金。我國《關於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的通知》中規定:個人賬戶原則上實行錢賬分管,個人檔期的醫療消費可以採取劃賬的形式,最後由經辦機構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統一進行結算。個人賬戶原則上不得提取現金,禁止用於醫療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費支出。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個人賬戶支出情況的審核和監督,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得納入個人賬戶基金的支付范圍。所以,李某不可以支取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基金用於買房。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的通知》
個人賬戶基金必須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按規定編制基金預算和財務決算報告。要加強個人賬戶基金的支出管理和監督。個人賬戶基金只能用於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范圍、醫療服務設施標准所規定項目范圍內的醫葯費用。個人賬戶原則上要實行錢賬分管,個人當期的醫療消費支出可採取劃賬的形式,最後由經辦機構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統一進行結算。個人賬戶原則上不得提取現金,禁止用於醫療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費支出。各地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個人賬戶支出情況的審核和監督,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得納入個人賬戶基金的支付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是為了解決特殊情況下看不起病的問題,賬戶資金依法不得用於其他目的,不得隨意支取。
㈢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是怎麼回事
1、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又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該項基金由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個人按照一定的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當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利息;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滯納金;依法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其它資金等五部分構成。
2、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為每一個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記錄單位按規定劃轉的養老保險費和個人繳納的全部養老保險費,作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時計發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金的依據。
(3)醫保基金管理辦法賬戶擴展閱讀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限額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
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㈣ 醫保個人賬戶管理辦法
1、家庭共濟又叫健康綜合子賬戶,是指從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賬戶的實際結余資金中劃出部分資金設定的,用於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之間健康綜合保障的資金賬戶。(此依據《廈門市醫療保險健康賬戶管理辦法》廈人社〔2014〕166號)
2、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於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此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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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醫保個人賬戶的相關法規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工作,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8號,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與指導工作,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及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負責經辦本轄區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具體業務工作。
2018年7月1日起,廣西在全區范圍內實施個人醫保賬戶「家庭共享」政策,充分發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的保障功能,增強互助共濟性,提高個人賬戶資金的使用效率,切實減輕參保人員及其家庭成員醫療費用負擔。
廣西全區范圍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上的資金,可用於支付本人和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或住院治療產生的、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及健康體檢的費用。其中,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既包括政策范圍內應由個人自付的費用,也包括個人自費的醫療費用。
㈥ 醫保基金專戶必須由財政管理嗎
是的:根據國發〔2016〕3號文件的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國 務 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
(六)統一基金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余率和累計結余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㈦ 醫保支付和賬戶支付分別是代表得什麼
醫保支付代表由統籌資金賬戶支付,是由國家統一集中管理的醫保賬戶支付,不需要個人繳費。
賬戶支付代表用個人賬戶的錢支付醫葯費用,由個人承擔。
拓展資料:
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1]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開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視頻會,並與北京等22個申請首批啟動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省份簽訂了工作責任書,標志著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正式轉入落實階段。
㈧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正式發布,對個人使用醫保有哪些要求
今年2月19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正式發布,文件將於5月1日落地實施。
其實,這對於普通老百姓的影響不大。從文件內容來看,新規要點有三大塊:醫保基金的使用、監督以及法律懲戒。根本目的在於遏制、解決醫保基金套現、醫保卡套刷、代刷等違法違規亂象。
如果你是醫療機構工作人員:
建議遵規守法,恪守本職。
隨著老齡化速度加快,我國醫保基金收支壓力越來越大。作為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把好守門關,杜絕違規使用,既是個人崗位職責要求,也是為國為民做貢獻。
俗話說,君子取財、取之有道。不是嗎?
綜上所述,5月1日醫保新規正式實施以後,普通老百姓不外借醫保卡、不參與葯物倒賣、賬戶余額折現,按規定正常使用醫保卡;醫療機構和內部工作人員務必遵規守法,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守住底線。㈨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分開管理有何要求
按規定,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一是要分開管理,分別核算,這就要求統籌基金要自求收支平衡,不得擠占個人賬戶;二是要明確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各自支付范圍,這就要求制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一般個人賬戶主要用於門診(小病)醫療費用支出,統籌基金主要用於住院(大病)醫療費用支出;三是要嚴格限定基本醫療保險醫葯服務的范圍和給付標准,主要內容包括限定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葯范圍,診療項目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即超出這個基本醫療保險醫葯服務范圍的醫療費用不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或只能部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