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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資助款發票

發布時間:2021-04-01 18:20:57

1. 基金個人捐贈款票據如何開

當然是當地的稅務部門申請,至於是否免稅要看基金會的性質和當地稅務的認定
按照稅法規定,非公募捐是要交稅的,應該給你開正式發票。發票由基金會向稅務部門取得。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二項所說的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
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 關於公益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八條規定,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在接受捐贈時,應按照行政管理級次分別使用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製的公益性捐贈票據,並加蓋本單位的印章。
對個人索取捐贈票據的,應予以開具。新設立的基金會在申請獲得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後,原始基金的捐贈人可憑捐贈票據依法享受稅前扣除。部分經過批準的基金會,如農村義務教育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紅十字會等,個人向其捐贈的所得,按照規定可以在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2. 公益基金會能申請增值稅普通發票嗎

如果有經營業務,經營項目,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才可以申請稅務局的稅控系統,然後領發票對外開具。

3. 下級基金會接受紅十字會資助金開具什麼票

已經接受紅十字會資助,自己開局就有什麼,這個我也不清楚他要什麼票?

4. 捐贈發票的開票范圍

《行政事業單位捐贈收據(資金)》的開票范圍為:各行政事業單位(含社會團體)接受國內外社會各界無償捐贈的用於社會公益事業的資金時,開具的票據。

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款規定,「將資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捐贈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公益性捐贈屬於稅法中的「無償贈送他人」的范圍,按規定應當繳納增值稅。

(4)基金會資助款發票擴展閱讀:

專用發票填開的時間規定。專用發票必須按以下時間要求開具:

(1)採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託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2)採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3)採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4)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委託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5)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按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6)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7)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5. 捐贈的錢要對方開發票嗎

捐贈非貨幣性資產根據財稅[2008]160號第八條規定「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在接受捐贈時,應按照行政管理級次分別使用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製的公益性捐贈票據,並加蓋本單位的印章;對個人索取捐贈票據的,應予以開具。

第九條規定「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在接受捐贈時,捐贈資產的價值,按以下原則確認:

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應當以其公允價值計算。捐贈方在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捐贈時,應當提供註明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的證明,

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證明,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不得向其開具公益性捐贈票據。

(5)基金會資助款發票擴展閱讀:

發票在我國社會經濟活動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1.發票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統一性、及時性等特徵,是最基本的會計原始憑證之一;

2.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

3.發票是稅務機關控制稅源,徵收稅款的重要依據;

4.發票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6. 中國哪些基金會開出的的發票 企業可以免稅

原則上應該都開具發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應該都開發票的。
不過,事實上,個人不要發票,你不開,問題也不大。但是收入還得放到賬上去。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四章發票的開具和保管

第二十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一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7. 為什麼捐款給某知名基金會沒有電子或紙質發票呢

捐款不是應稅收入,不能開具發票,只能開具行政事業性收據。

8. 目前國內有哪幾個公益組織可以為企業的捐款開捐贈發票

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減災委員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青年自願者協會、全國老年基金會、老區促進會、中國之友研究基金會、中國綠化基金會、光華科技基金會、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以及經民政部門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組織。

9. 基金會 捐贈出去 還沒有收到發票 做什麼科目

①收到貨物,款已付,暫未開:
借:庫存物資相關科目(含稅)
貸:銀行存款
②收到:
借:應交稅費一待認證進項稅額
貸:庫存物資相關科目(稅額轉出)

10. 小天使基金的管理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小天使基金」是我國第一個完全依靠社會力量,為救助貧困家庭的白血病兒童而設立的專項公益基金,是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簡稱中國紅基會)倡導實施的「紅十字天使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小天使基金」的資助管理遵循雪中送炭、公開透明、尊重捐方意願、體現資助效益四項基本原則。
第三條 為加強和規范「小天使基金」的資助管理,根據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和《中國紅基會專項基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規則。
第二章 基金籌集
第四條 基金來源
(一)接受國內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贈;
(二)組織開展專項籌資活動及合作項目募集的資金;
(三)基金增值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條 基金用途
(一)為貧困家庭患有白血病的兒童提供醫療救助;
(二)資助開展專項宣傳和籌資活動;
(三)資助兒童白血病方面的調查研究;
(四)其它與兒童白血病相關方面的資助。第六條 「小天使基金」接受的所有捐款,中國紅基會均開具財政部統一監制的公益事業捐贈專用收據,捐贈人可據此享受「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全額扣除」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 「小天使基金」接受的非貨幣形式捐贈,除捐贈人指定用途外,中國紅基會可以對捐贈物品進行義賣或公開拍賣,所得款項計入「小天使基金」。
第八條 為「小天使基金」捐款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如捐款人有要求,可在「小天使基金」名下設立以捐款人指定名稱命名的子基金,捐款人享有與中國紅基會共同管理和使用該項子基金的權利。
第九條 捐贈人可以指定捐助對象,有權查詢、監督捐款的使用情況。中國紅基會對做出重要貢獻的捐贈人給予宣傳報道和授予榮譽.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十條 「小天使基金」執行財政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和專項審計,定期通過中國紅基會官方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第十一條 依據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小天使基金」年度資助支出總額的10%作為中國紅基會的項目管理成本。
第十二條 中國紅基會組成由實施機構工作人員、醫學專家、媒體人士、捐款人和志願工作者代表等有關方面人士共同成立的「小天使基金資助評審委員會」,負責小天使基金管理和資助評審辦法的制定,以及對資助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對小天使基金的管理和資助評審辦法進行科學的制度設計,確保管理科學,資助透明,評審公正。
第四章 申請程序
第十三條 申請對象
0至14周歲患有白血病且家庭經濟貧困的兒童少年,其本人或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均可作為申請人向「小天使基金」申請資助。
第十四條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登陸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官方指定網站,按提示如實填寫提交《小天使基金資助申請表》電子版,並將申請表下載列印(一式兩份)後向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提出求助申請,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請人的求助申請書(寫明家庭經濟情況、患兒治療情況及申請人詳細聯系方式);
(二)戶口簿復印件;
(三)農村鄉(鎮)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以上行政機構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四)二級甲等以上且具備血液病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初診骨穿檢查報告、相關檢查報告和病情診斷證明。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紅十字會對申請人所報的資料進行審核後,在《小天使基金資助申請表》上加蓋公章,一份留存備案,一份寄到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小天使基金資助評審辦公室。
第十六條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將已經確認的患兒信息在指定網站進行公布。
第五章 評審程序
第十七條 小天使基金資助評審委員會依據本規則,不定期對各地上報的申請資料進行公開評審。
第十八條 評審原則
(一)量入為出原則:即根據接收捐款情況確定資助名額和資助金額;
(二)有限資助原則:即以患兒家庭自救為主,小天使基金資助為輔;
(三)綜合評定原則:即根據患兒家庭經濟情況和病情的輕重程度綜合評定資助對象;
(四)一次資助原則:即除定向捐助對象外,原則上每個申請人只安排一次資助。
第十九條 評審確定的資助名單和資助金額在中國紅基會官方網站予以公布,並以寄發《小天使基金資助告知書》的方式通知當地紅十字會和申請人。
第六章 資助程序
第二十條 除社會定向捐助對象外,一般評審確定的資助對象,一次資助的最高限額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
第二十一條 社會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則上全部用於指定的捐助對象,如捐款超過該捐助對象的實際治療費用,其結余部分計入小天使基金,用於資助其他申請人。
第二十二條 獲得資助的申請人須向中國紅基會提供與資助款額相等的患兒醫療費發票及費用清單,中國紅基會審核無誤後將資助款直接匯入申請人開立的銀行卡賬戶或患兒就治醫院賬戶。受助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供醫療票據資料的真實性,並承諾資助款全部用於支付患兒的醫療費用。
第二十四條 患兒如在治療過程中死亡,其剩餘的資助款項須退回中國紅基會,用於轉助其他申請人。
第七章 監督
第二十五條 「小天使基金」接受社會監督和專項審計,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紅會負責對接收的求助資料進行核實,並配合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對資助款的使用進行監督,對違反本規則的行為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七條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通過指定網站和媒體對所有求助資料以及資助評審過程進行公開,並保存相應的文字資料,隨時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根據救助工作需要,中國紅基會可以選擇具備血液病治療資質、富有社會責任感的醫療機構作為「小天使基金」的定點治療醫院。
第二十九條 本規則及其附件自小天使基金資助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施行。
第三十條 本規則及其附件的修訂和解釋權屬於小天使基金資助評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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