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市公務員局1個副處級機構、13個正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計劃生育、安全保衛等工作;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處)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老幹部服務和黨群、機關工會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信訪處)
負責研究提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負責擬定本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本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本系統普法工作;負責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重大處罰案件的聽證等工作;協調進駐市政府服務中心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等工作。
負責信訪維穩工作。負責接待、協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檢舉、控訴、意見、建議等事項的處理;辦理領導批示的信訪事項;協調、督促有關處室、下屬單位處理有關信訪和維穩事項;做好信訪維穩有關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和歸檔工作;負責市政府服務熱線有關工作。
(四)綜合規劃處
負責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承擔全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等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等有關信息數字的統計管理工作;承擔上級下達本局及局屬單位的各類專項計劃和項目的歸口統計和監管工作。
(五)就業促進處(市農民工工作辦公室)
負責擬定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農民工工作綜合素質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就業和創業工作;指導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就業,健全全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定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創業小額貸款擔保工作;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措施並指導實施;擬定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定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劃,指導培訓師資隊伍建設;牽頭組織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職業技能資格制度;負責職業資格鑒定和職業技能考評工作;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六)人力資源市場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擬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的政審工作;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落實有關幹部政策,擬定市直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聘用、交流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指導事業單位人員聘任(用)工作。
擬定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檢查督促接收單位落實軍隊轉業幹部政治、生活等方面待遇;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隨帶家屬的工作安排、子女的轉學入學;組織實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指導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建立健全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管理制度,參與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參與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優秀專家的推薦評選工作;完善吸引國(境)內外專家、留學回國人員來海口工作或定居政策;完善國(境)內外機構在海口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備案;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等管理工作。
(八)工資福利處
負責完善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發布全市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負責提前退休審核、審批工作;承擔市級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作。
(九)社會保險一處(社會保險基金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政策、規劃和標准,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相關管理辦法及措施;建立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定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措施;承擔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指導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十)社會保險二處(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規劃和標准,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相關管理辦法及措施;指導監督定點醫療機構、葯店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服務工作;牽頭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承擔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委員會和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勞動保障監察處
組織實施勞動關系調整政策規范,負責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市屬單位勞動用工備案、集體合同審查、勞動規章制度審查備案和裁員報告受理工作;負責勞動關系三方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企業改革職工安置工作,審核市屬企業改革職工安置方案;指導全市勞動爭議處理工作;指導全市勞動仲裁員培訓、管理工作;參與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工作;指導企業落實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依法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權,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行為;審查同級勞動監察機構立案查處的案件;負責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
市公務員局
(十二)考試錄用和職位管理處
按管理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公務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承擔公務員登記的日常管理及科級以下(含科級)公務員的交流工作;承辦市政府報請市人大任免人員的任免手續,承辦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具體事宜;負責公務員職位分類及職位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市級行政機關、政府系列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科以下非領導職數的核准和任職空崗卡的核發工作;負責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
(十三)考核獎懲培訓處
負責擬定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務員考核;承擔國家榮譽、政府獎勵工作;參與勞動模範評選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科級以下(不含科級)公務員因公出國(境)的政審工作;依法負責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監督工作;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承擔公務員辭職、辭退備案工作;負責處理公務員的申訴、控告。
Ⅱ 海口社保卡中心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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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社保查詢個人賬戶辦法:
1、撥打海口社保查詢電話12333,獲取個人賬戶余額信息。
2、持本人身份證明、社保卡到海口社保經辦機構查詢賬戶明細。
3、登錄「海口市社會保障局官網」也可以查詢個人賬戶信息。
Ⅲ 海口社保繳費中心在哪裡
社保查詢方法如下:可以根據如下情況,自行選擇查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喵喵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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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服務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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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25日起,位於大同一橫路3號的社保服務大廳將停止辦公,搬遷期間,需辦理社保相關業務的市民,可就近前往各區社保經辦所辦理。
Ⅳ 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官網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的社會保險辦公原在海口市藍天路的金坡路,也就是藍天路民生市場,中環樓海口市第一人才市場對面有一條路進去,那就是海南省的社會保險事業局.你問的這個問題,我想你是要去那辦理社會保險卡的吧.現在該社保險辦理換卡的地方也搬遷出來,不在裡面辦公了,現在搬到藍天路的藍天麗城一樓.也是原來辦公地址的那條路斜對面就是了.你可以乘22路或26路到南海大道下,轉乘33路,到藍天路的名門廣場站下,走過去就是藍天麗城了,辦理在一樓的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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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電話
海口市市本級 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 海南省海口市大同一橫路3號 郵編570102區號 0898 辦公室 66767305 66701684 養老科 66520016 66701684
社會關系科 66702906 66701684
基金科 66795783 66701684
Ⅶ 海口社保卡中心電話
海口社保查詢個人賬戶辦法:
1、撥打海口社保查詢電話12333,獲取個人賬戶余額信息。
2、持本人身份證明、社保卡到海口社保經辦機構查詢賬戶明細。
3、登錄「海口市社會保障局官網」也可以查詢個人賬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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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海口社保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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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會保障卡申領指南》:
一、辦理對象
在海口市參加社會保險的參保人即可申領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保卡),包括:
(1)正常參加海口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
(2)正常參加海口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含正常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
(3)正常參加海口市城鎮從業人員社會保險的參保人(含正常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或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正常參保的失業人員)。
其他未在海口市參加任何社會保險的人員暫不受理申請,在本省內已申領過社保卡的參保人不能重復申領。
二、提供材料
(1)參保人本人辦理: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標准1寸近期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2)他人代辦:提供代辦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參保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參保人標准1寸近期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3)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參保人須由成年人代辦:提供代辦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未成年參保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未成年參保人標准1寸近期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無身份證的未成年參保人可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1份,未滿7周歲兒童可不提供照片(不提供照片的社保卡上將無照片)。
(4)社保卡照片標准等同於《居民身份證》制證用數字相片技術標准(GA461-2004),要求:一寸公民本人正面免冠彩色頭像,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著制式服裝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鏡的居民應配戴眼鏡且無反光,白色背景無邊框,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照片尺寸為32mm×26mm。
三、辦理流程
(1)通過單位參保的海口市城鎮從業人員(含單位參保的離退休人員),原則上由參保單位統一辦理社保卡:由參保單位的社保專管員從社保卡管理中心領取申領登記表,參保人提交材料和填表,參保單位統一提交申請制卡,社保專管員再從社保卡管理中心領取社保卡向參保人發放。
(2)海口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城鎮靈活就業參保人(含靈活就業離退休人員、正常參保的失業人員)自行到全市各社保卡服務網點進行零星申領,包括申請和領卡兩個步驟:提交材料和填表進行申請,受理成功後,按照預約領卡時間和地點領取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