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海峽交流基金會的基本介紹
海峽交流基金會(Straits Exchange Foundation),台灣民間機構。1990年11月21日在台灣成立,由辜振甫任董事長,陳長文、許勝發任副董事長,秘書長由陳長文兼任。海基會以「是一座橋,不是一堵牆」為己任,主要任務是執行台灣當局委託辦理的兩岸民間交流中技術性、事務性的工作,包括兩岸同胞入出境收件、核轉,大陸地區文書驗證及送達,兩岸人犯的遣返,經貿糾紛的調解處理,學術文化交流的溝通等等。因而可視為台灣當局與大陸聯系的中介機構。海基會通過台灣當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台灣當局「立法院」負責, 同時接受台灣「國民大會」監督。其資金來源大多是當局撥款,少部分為工商企業界捐款。海基會設董事會,董事會下設秘書處,文化服務處,經貿服務處,法律服務處,旅行服務處和綜合服務處,負責處理有關具體事宜。1993年4月27~29日,董事長辜振甫與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汪道涵在新加坡舉行汪辜會談。
海基會採用財團法人基金會的形式,經費由政府與民間共同捐助。海基會初成立時的定位是「以協調處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並以保障兩地人民權益為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
Ⅱ 海峽兩岸和諧發展基金會的創始人簡介
任安利,安徽省巢湖市柘皋鎮人,上世紀80年代初,參軍來到北京,第二年就以優異的成績考取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石家莊陸軍學院,成為了一名軍校學員。從軍校畢業後,任安利和很多時代的弄潮兒一樣,南下到了廣東、香港,開始闖盪自己的天地。在東莞、深圳這片機會叢生的地方,他開辦了自己的公司,並成為一名較為成功的商人。
2007年,任安利發起成立了海峽兩岸和諧發展基金會並擔任董事局主席兼理事長,基金會致力於搭建海峽兩岸、四地公益事業互動的平台,以傳遞慈善愛心,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為己任。近幾年,任安利及其領導的海峽兩岸和諧發展基金會,積極參與四川汶川、青海玉樹、雲南盈江大地震的多次現場救助,並以公益行動支持災後援建;長期救助弱勢群體,並呼籲搭建社會公益救助平台;堅持用一點一滴的愛心行動,匯聚成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慈善洪流,努力實踐著他們「行善恐後,濟世爭先」的理念和承諾。
Ⅲ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海峽交流基金會於1992年達成的重要共識是
【答案】B
【答案解析】試題分析:本題考查的是「九二共識」。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海峽交流基金會於1992年達成的重要共識: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故選B。1987年台灣當局調整「三不」政策;將「加強兩岸經濟交流,互補互利」寫進兩會會談協議是在1993年;兩岸實現直接「三通」是在2008年。故選B。
考點:人教新課標八年級下冊·民族團結與祖國統一·海峽兩岸的交往
Ⅳ 海峽兩岸和諧發展基金會的基金會簡介
基金會致力於搭建海峽兩岸、四地公益事業互動的平台,以傳遞慈善愛心,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為己任;始終秉承「行善恐後,濟世爭先」的發展理念,以圓融和解,進取創新的精神推動人類社會的愛心普及與文明進步
Ⅳ 海基會與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成立時間!
1990年11月21日,台灣成立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
1991年12月16日,大陸成立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簡稱「海協會」
Ⅵ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是什麼時候成立的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簡稱海協會或海協;英語: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s,ARATS)於1991年12月1日成立,為中國大陸因應台灣地區的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的社會團體組織,屬大陸授權處理海峽兩岸事務的機構。其業務指導和管理機關為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組織架構 據其章程的規定,設會長一人、常務副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幹人、秘書長一人;分設設立秘書部、研究部、綜合部、協調部、聯絡部、經濟部,作為辦事機構。 在1999年至2008年期間,由於政治影響,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的協商中斷,因此雖然會長汪道涵逝世,很長一段時間內未任命新的會長。2008年6月3日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第二屆理事會正式成立,並推舉陳雲林擔任會長,鄭立中為常務副會長,孫亞夫為執行副會長,李炳才為駐會副會長,王富卿、王在希、安民、張銘清為副會長,李亞飛為秘書長。 會長 汪道涵(1991年—2005年) 陳雲林(2008年—)
Ⅶ 1990年台灣成立了海峽交流基金會會長是誰/1991年大陸成立了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是誰
1990年台灣成立的海峽交流基金會,首任會長辜振甫,1991年大陸成立了海峽兩岸關系協會,首任會長汪道涵
Ⅷ 海協會和海基會分別是什麼時侯成立的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是於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的民間團體,是大陸方面與台灣方面商談兩岸交往中相關問題的受權團體。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章程》規定,海協會以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系,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為宗旨。為實現上述宗旨,海協會致力於加強同贊成該會宗旨的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聯系與合作;協助有關方面促進海峽兩岸各項交往與交流;協助有關方面處理海峽兩岸同胞交往中的問題,維護兩岸同胞的正當權益。海協會還可接受有關方面委託,與台灣有關部門和授權團體、人士商談海峽兩岸交往中的有關問題,並可簽訂協議性文件。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1990年11月21日在台北成立。
隨著兩岸間各項交流活動的日趨頻繁,逐漸衍生出了一些有關兩岸人民權益的棘手問題。而台灣當局有鑒於僵化的"三不政策"堅持,無法與祖國大陸進行正式接觸、談判,但是同時又感到有共同解決事務性、功能性問題的迫切需要。於是在這種背景和政治需要之下,台灣當局於1989年8月開始考慮籌設一由"官方"授權的民間中介團體,建立與祖國大陸方面非正式接觸的正常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