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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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是公務員單位嗎
是。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為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直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根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做好轄區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傷救治及其傷殘康復管理工作,監督用人單位按規定償付未參保員工工傷待遇。負責對轄區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
(2)吳江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即社保局(下同)是事業單位,隸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工作職能有明確要求和規定,機構設置應該圍繞要求設定,內部負責養老保險、社會保障等重點工作的部門必須按要求設置,並明確相關職責,做好與上級單位的工作對接。
根據社保局的工作職能,一般設置辦公室,財務室和各類業務室,業務室應該將養老保險、社會保障、農村醫保等單獨設立科室,行使相關職能,還應設立對外服務窗口,為大眾提供優質便捷的社保服務。
㈢ 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首先,外地農村戶口在,可以退保;2010年1月1日之後,一律不得退保,只能轉移。
其次,本地戶口一率不能退保,只能做轉移。
如果想領社保現在只有一種可能,就是你到達退休年齡,但是養老保險繳費時間沒滿15年,而且又不想一次性補繳滿年限,就可以一次性領取待遇,包含你繳費總和以及利息。
㈣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個人賬戶管理職位是什麼呢
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是隸屬於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局級事業單位,專門從事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基金籌集、支付和管理工作的經辦機構。在全市分別設有21個分中心、1個醫療保險結算中心和1個檔案館。主要經辦業務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
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制定各項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和人員社會保險登記、增減變動,以及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
3、負責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4、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服務協議》情況的監管管理工作;
5、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進行審計監督及稽核檢查;
6、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進行運營管理;
7、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綜合統計分析,開展對社會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制定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8、負責向參保對象提供有關社會保險經辦咨詢服務;
9、負責社會保險經辦的宣傳工作,受理有關社會保險的投訴舉報和信訪接待。
㈤ 吳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障部門有關社會保險方針、政策,參與擬定本市社會保險管理的政策、法規、標准和各項配套文件的起草和修訂工作,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的登記申報、待遇審核、支付、轉移等服務工作;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和檔案的建立、記賬和管理工作。
3、負責全市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和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征繳,符合條件的老年農村居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待遇的發放以及相關待遇的審核、支付,負責建設工程勞動保險增加費的收繳、使用和統籌管理工作。
4、根據國家和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配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資格評審,做好日常的有關醫療保險的管理、考核工作,做好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
5、負責對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用葯范圍、診療項目管理、醫療服務設施范圍提出調整修改建議,擬定轉外就醫規范、特殊檢查治療規范和幹部病房管理規范等,對工傷保險參保單位職工申報工傷認定進行調查、取證,負責工傷(職業病)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6、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和統計工作,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各專項基金和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告;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
7、維護和管理社會保險計算機網路和社會保險信息查詢系統,提供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和信息咨詢,負責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和領取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人員的信息指標,負責社會保險信息與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分析、交流等管理工作,參與全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工作。
8、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的宣傳、信訪工作,受理社會保險方面的投訴,按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規程,健全防範瞞報少繳社會保險費和虛報冒領社會保險待遇的工作制度,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委託,進行與社會保險費征繳、支付有關的檢查、考核工作。
9、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基層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業務工作。
10、及時掌握轄區內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預防保健需求以及衛生服務狀況;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居民醫療保險宣傳發動及具體實施工作,提高居民的保險意識和互助共濟觀念;根據當地實際,擬定居民醫療保險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配套方案;定期向同級合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開展居民醫療保險工作;負責參保者醫療保險費用的審核與審批。
11、承辦上級交辦的有關事項。
㈥ 吳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介紹
吳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7年,由原吳江市社保中心和原吳江市醫保中心合並組建。
㈦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怎麼樣
1、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工作還是蠻輕松的,待遇也很好。市社保中心承市本級擔社會保險所有險種的經辦管理工作,提供社會保險公共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益維護、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具體工作。
2、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㈧ 蘇州吳中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越溪塔韻路178號
可以的。蘇州大市范圍內的社保都可以轉移,且手續簡單。
你到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轉到吳中區,那麼工作人員就會幫你列印一份《蘇州市跨統籌地區養老保險轉移單》和《蘇州市跨統籌區醫療保險轉移單》,上面有你的繳費年限及轉移金額明細。原因是園區實行公積金制度,A類公積金是包括住房公積金的,所以辦理轉移時會計算出社會保險的份額進行轉移。你只要把園區出來的轉移單交給吳中區社保局就可以接上去了。如果是B類,按正常轉移手續辦理養老、醫療轉移即可。
另外,如果你要轉住房公積金的話也可以轉到吳中區去。
㈨ 吳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機構設置
吳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研究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方案,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實施意見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及有效配置;制定全市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依法加強監督管理。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工作;擬訂並落實統籌城鄉就業和創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創業服務體系;擬訂並實施就業援助制度,加強勞動者就業指導和培訓;負責全市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就業的管理政策。
(四)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工作站管理辦法,負責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加強職業能力建設,完善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實施全市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和評定工作;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加強對全市職業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五)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建立完善的智力引進服務體系;綜合管理來本市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來吳工作的優秀外國專家表彰獎勵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務;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全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七)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和醫療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統籌擬訂並實施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完善應對預案,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公務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錄用、任用、辭職、辭退、培訓、考核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全市政府獎勵和表彰辦法;參與組織實施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人員聘用及考核等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工作人員退休工作;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做好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調控,指導企業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的工作機制。
(九)負責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關系和勞動監察等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十)貫徹落實國家、省和蘇州市有關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承擔各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宣傳、培訓、統計和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網路。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王海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