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醫療保險處和醫保中心有什麼不同,各自的職能是什麼
一、機構分類不同
1、醫療保險處機構分為政府機構型、獨立經營型和中間型;
2、醫保中心分為生育保險科、業務管理科、稽核科、大額保險辦公室、醫療服務科、慢性病管理科、醫療管理科、基金征繳科、信息管理科、計劃財務科和綜合科。
二、機構性質不同
1、醫療保險處從總體上講是一種社會公益事業,而不是一種商業性的經濟活動。因而,作為具體承辦這一業務的醫療保險機構,不同於一般的營利性商業保險公司,它是一種非營利機構,在我國也稱為事業性機構。
2、醫保中心的單位性質是國家行政機關,隸屬於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各自的職能
1、醫療保險處的職能
由於醫療保險活動是一種專業性很強的活動,在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計劃時,需要有醫療保險機構的參與。醫療保險機構根據自身掌握的第一手資料,主動為政府制定醫療保險政策法規和計劃提供合理依據和建議,也是保證有效開展醫療保險業務的前提。
2、醫保中心的職能
(1)協調辦理單位行政事務,確保工作有序運轉。
(2)負責有關文件、總結、報告和領導講話等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3)負責公文歸檔、保管、調閱等工作。
(4)負責來文簽收、擬辦、傳閱、催辦、督察落實工作。
(5)負責信息的採集、編寫、報送和反饋工作。
(6)負責人大、政協提案的辦理和省政府督辦事項的落實工作。
(7)負責會務組織、日常接待及相關活動的聯絡、協調工作。
(1)廣東社會基金管理局醫保處擴展閱讀:
機構分類
根據醫療保險機構獨立經營程度的高低,大體可以分為三類:
1、政府機構型
這類醫療保險機構的運行基本按政府計劃規定行事,主要目標是保證政府計劃的落實,少有獨立經營的餘地,可以視為政府的派出機構。
其機構成員類似於國家公務員,經營活動幾乎沒有風險,經營效果主要依賴於行政管理水平。這類醫療保險機構在各國醫療保險機構中較少見到,只見於加拿大等國。
2、獨立經營型
這類醫療保險機構在經營方面基本獨立,包括組織人事、財務安排、經營決策等都可自行決定,只是在總體上按照政府有關醫療保險的法規行事,並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
這類醫療保險機構在財務經營方面自負盈虧,可以發展,也可能倒閉。商業保險公司經辦的醫療保險多屬此類。這類醫療保險機構也不普遍,可見於美國、荷蘭等國。
3、中間型
世界多數國家的醫療保險機構屬此類型。這類機構一方面接受政府統一的計劃安排,另一方面又有相對獨立的經營權,如在決定保險范圍、保險費率和經營方式方面擁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權。
因此,這種類型的醫療保險機構既可在實施醫療保險過程中保證社會公益性,又可通過保險機構間的競爭保持較好的效率和效益,是一種較為合理的機構形式。
2.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中心的中心簡介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中心於2001年9月成立。中心主要職責是:
1.承擔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工作 ;
2.負責本市生育保險(含計劃生育)醫療費用、工傷保險醫療(康復)費用及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貼核銷工作;
3.負責社會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辦理醫保卡及異地就醫確認;
4.負責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管理,預、決算的編制,審查、撥付醫保醫療費用;
5.負責與社會保險醫療定點(協議)醫、葯機構簽訂服務協議,並對其進行指導、考評、監督;
6.負責為社會醫療保險運行分析、決策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提供數據,並對醫療服務信息系統數據標准庫管理、維護;
7.負責市屬公費醫療管理工作;
8.負責對本市獨立統籌區(行業)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3. 廣州的社保醫保和深圳的醫保社保有什麼區別
廣東省的社會保障和廣州的社會保障是中國《社會保障法》規定的社會保險。 除醫療保險外,還應遵守《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僅在醫療保險和管理單位的使用范圍方面有所不同。
區別在於:
1、管理單位之間的差異。 省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為省社會保障局; 市社會保障局的行政單位是市社會保障局。
2、醫療保險的范圍不同。 通常,社會保障保險的范圍適用於全省的社會保障網點,而市政社會保障卡只能在城市使用。 在外地,必須先將其轉介給當地的社會保障機構再轉診,然後才能使用其他省份。 城市使用。
3、付款單位不同。 省級社會保障卡的使用單位通常為省級單位; 市社會保障卡的使用單位通常是城市內的企事業單位。
大病保險待遇
參保人無需另行繳費,還可在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基礎上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1)參保人住院或門特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中,屬於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所對應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1.8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50%。
(2)參保人住院或進行門特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70%。
(3)參保人連續參保不滿2年的,年度最高限額為12萬元;連續參保2年以上不滿5年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連續參保滿5年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8萬元(連續參保首年計算時間為2015年)。
4. 清遠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內8設個副科級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綜合協調及督辦工作;承擔文秘、人事、業務培訓、紀檢監察、信訪、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局黨支部的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檔案的歸集管理工作;開展局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二)保險關系科
承擔具體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經辦工作,承擔具體社會保險關系的經辦管理,建立和管理個人帳戶、檔案資料;承擔視同繳費的建帳具體經辦;承擔單位和參保職工信息資料的具體經辦管理;承辦企業補充保險,承擔市直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具體協征經辦;承擔醫保IC卡發卡信息的傳送工作,承擔職工補繳審批後各項保險費、滯納金的核定經辦事項;承擔與地稅部門的具體社保費徵收經辦業務協調、聯動。
(三)醫療保險科
承擔全市及市直基本醫療保險具體經辦業務工作與醫療保險信息管理工作;承擔市直企業離休人員醫療統籌的業務經辦工作,承擔補充醫療保險的協議方案並承辦日常業務;開展全市及市直醫療保險基金每年的核算、統計,分析醫療保險基金的運作情況、作出報銷比例增、減的建議;擬定提出每年調整基本醫療的最高支付限額和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起付標准建議;承辦市直參保人員醫保個人帳戶和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劃撥;承辦市直生育保險的待遇審核業務和支付,承辦市直工傷保險待遇的審核和支付;參與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規范和開展社保機構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具體經辦業務。
(四)待遇核發科
承擔市直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的認定、待遇審核和發放具體經辦;承擔市直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承擔市直離退休人員及遺屬、供養人等生存情況的具體經辦;承擔全市提前退休人員申領待遇的具體經辦;承擔市直退休人員的生存認證具體經辦;承擔市直失業人員每月簽到具體經辦工作;指導、規范和開展全市養老、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支付業務;協助開展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五)稽查科
組織、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的稽查工作;承擔市本級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稽查工作;指導、檢查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工作;制定全市稽查、內控工作規范和業務規范;承擔社會保險投訴舉報案件的處理工作;承擔建立全市社會保險欠費大戶檔案,加強對單位欠費的追收、清欠工作;參與對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監督管理;承擔市直參保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的年審工作;承辦社保法律涉及事務。
(六)計劃財務科
承擔市級基金的收支會計核算工作;承辦社會保險各項待遇支付;承擔全市系統內會計、統計、基金管理制度的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擬定提出全市社會保險基金調劑金上繳下撥的計劃建議;具體承辦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資金的錄入與劃轉;承擔編制全市及市本級社保基金預算及本年度市本級社保基金決算、匯總全市社保基金決算報表及上報工作;擬定全市統籌基金待遇下撥的用款計劃;承擔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支付、結存的核算管理工作;承辦銀行往來數據傳遞和票據業務;保管現金、銀行票據、有價證券等票據;承擔局經費的財務管理及固定資產的帳務管理工作。
(七)信息技術科
承擔規劃和組織全市社會保險信息化建設工作,制訂全市社會保險信息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開展全市社會保險信息培訓,為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咨詢和必要保障;承擔全市社保網路系統的建設和社保中心機房的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開展社會保險信息技術交流、合作;依法規范管理參保繳費信息數據。
(八)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科
承擔全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流程建立和業務協調管理、待遇審核和各級政府補助資金的申撥核定工作;承辦社保關系的轉移、接續,負責與其他社會保險制度的轉保銜接工作;協調銀社合作業務經辦關系;承擔各項業務報表統計工作;承擔全市業務經辦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5. 廣州市居民醫保如何辦理
根據《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
第二十九條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或者院校辦理社會醫療保險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費、職工補充醫療保險費由地稅部門負責徵收。
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徵收。
第三十一條 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按月足額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
本辦法實施前已參加本市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本辦法實施3個月內應當辦理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或者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的變更手續;逾期未辦理變更手續的,統一變更為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
第三十二條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應當在新居民醫保年度前的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並按保險年度足額繳納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費。
上一居民醫保年度已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在新居民醫保年度不需要重新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在其繳納新居民醫保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費後,保險關系自動延續。
居民醫保年度內,具有以下情形的城鄉居民,可以在當年度內參保繳費:
(一)終止職工社會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
(二)本市行政區域外轉入本市各類院校全日制就讀的學生;
(三)新出生嬰兒;
(四)新遷入戶人員;
(五)新增的醫療救助對象;
(六)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需要在當年度內參保繳費的其他人員。
第三十三條 由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接收管理的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相關的社會醫療保險事務,由退休人員管理關系所在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根據職責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5)廣東社會基金管理局醫保處擴展閱讀:
根據《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
第三十四條 職工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收入的月平均數;單位新增職工的繳費基數為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當月本人申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收入總額。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收入月平均數超過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之和。
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退休延繳人員的繳費基數為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第三十五條 職工個人應當按其繳費基數的2%按月足額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按其繳費基數的8%按月足額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並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
失業人員應當由失業保險基金按其繳費基數的10%為其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及退休延繳人員應當按其繳費基數的10%按月足額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停止繳費的次月,停止享受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但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續使用。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為職工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補繳應繳費用、利息和滯納金後,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累計參保人員繳費年限,不補付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期間參保人員應當享受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由負有繳費義務的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未按時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的,從欠繳次月起,參保人員暫不享受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在欠繳之日起3個月內(從開始欠繳之月起連續計算至補繳上月止,下同)補繳欠繳費用、利息和滯納金的,延期繳費期間應當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可以補付。
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可以累計,相應金額補劃至個人賬戶;在欠繳之日起3個月後補繳欠繳費用、利息和滯納金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不予補付,期間參保人員應當享受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由負有繳費義務的用人單位承擔。
參保人員個人未按時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的,不予補繳,期間參保人員應當享受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由負有繳費義務的個人承擔。利息按照補繳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居民活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
6. 請問: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與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哪個好
你感覺爸爸好還是媽媽好?
7.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嗎他們之間在醫療保險方面有什麼聯系嗎
以前的勞動局、人事局,現在勞動局跟人事局合並了,稱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下轄:征繳、支付、審批、存檔、勞動能力鑒定、基金監督、就業培訓、社會化服務、工資福利、勞動仲裁、勞動監察等部門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其實就是我說的社會保險的征繳部門,它又細分為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不同的險種。
8. 請問廣州市社保中心人工咨詢服務電話是多少
1、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聯系電話:83555664,投訴電話:8355664。
2、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聯系電話:12333
3、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
4、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服務大廳:12345
5、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4449602/84480422
6、海珠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12345
7、越秀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3396806
8、白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6092304
9、從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工傷保險處:87963237
10、從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87965308
11、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2752102、82738989
12、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4985419
13、天河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37690355/37690370
14、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4645660
15、黃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82112099
16、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6969113
(8)廣東社會基金管理局醫保處擴展閱讀:
1、華南人才市場:85586998
2、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83992049
3、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83557297
4、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83126088
5、市政府系統培訓中心:83557673 83553873 83553050 83550508
6、廣州留學生服務管理中心:83517343
7、市人事考試中心:83543605
8、城市工業技術資格評審中心:83543605 83517107
9、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85598396
10、廣州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83824003
11、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83304838
12、廣州市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流動人員就業管理部:86322723
13、廣州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020-87656275
9. 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查詢個人社保時,注冊要填的個人編號是什麼啊哪裡找
應該在你的醫保卡(社保卡上),就是你們說的社保編號,你可以問一下你們勞資或者其他工友或者定點葯店員工。這是一項必備指標,按照國家規劃後期這個編號會統一為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