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級對農民有很多補助,這些補助都哪裡去了是發給真正需要補助的人嗎
很多事情都是掛羊頭賣狗肉,苦的都是農民百姓。
『貳』 有沒有人知道 糧食銷售崗位責任制 怎麼寫的
一、崗位責任制
合肥市糧食局的主要職責是:
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監督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依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糧食流通和市級儲備糧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研究擬定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地方糧油儲備計劃及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方案;根據需要,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收儲和動用建議;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
三、擬定市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以及收購和輪換計劃,並督促實施;負責協助監督管理國家及省級儲備糧安全、保管、輪換等;組織和協調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的落實;建立市際間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關系,協調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執行有關部門制定主要糧食品種收購價和銷售限價,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市場;指導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社會行業統計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和結構調整;負責執行軍糧供應政策,保障駐肥部隊軍糧供應。
五、指導和幫助解決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的糧食供應;安排以工代賑和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
六、制定地方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范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市級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范;配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查落實糧油質量標准和檢測制度。
七、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研究制定有關市級儲備糧的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儲備糧的利息和費用補貼的管理及撥付,負責市級儲備糧管理的審計和監督,定期審核資產、負債和損益。
八、貫徹落實國家、省糧食收購市場准入制度,審核有關糧食經營資格,擬定全市突發糧食事件應急預案,並報市政府批准。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 設 機 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信訪等工作。
(二)調控處:
協助做好全市糧食宏觀調控工作,負責擬定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地方糧食儲備計劃和進出口計劃;擬定市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以及收購和輪換,並負責督促實施;組織和協調國家糧食政策的落實;負責突發事件糧食應急預案擬定和協助執行好《預案》工作;協調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指導和幫助解決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的糧食供應;安排以工代賑和國家、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負責社會糧食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協助市屬、縣屬企業所存省級儲備糧的管理及輪換工作;負責糧食收購准入的審核、報批和發證工作;負責糧食行政法規的監督檢查;負責軍糧供應、退耕還林、市場預測、價格監測和糧油信息管理工作。
(三)財務審計處:
負責糧食的各項補貼的撥付、清算和使用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研究擬定有關市級儲備糧的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儲備糧的利息和費用補貼的管理及拔付,匯總財務會計報表,負責市級儲備糧管理的審計和監督,定期審核資產、負債和損益。
(四)倉儲處:
監督糧油質量標准和檢測制度的執行;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的建設規劃;監督執行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范;監督檢查全市糧油的庫存、質量和安全;認定糧食收購經營者的糧食質量檢驗能力;負責轄區內糧食質量標准化工作,組織培訓考核糧油檢驗、保管人員,推行檢驗、保管人員持證上崗。
(五)行業管理處:
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指導糧食系統安全防火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協會工作;發展訂單農業,推進糧食產業化經營。
(六)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指導局屬單位黨建工作,負責對黨員的管理教育;協助黨委做好乾部管理工作;負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企業辦理職工調配、統籌、保險手續及參加社會保障體系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及工資管理工作;管理局管幹部檔案;負責系統統戰、僑務、對台事務和出國政審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轉崗培訓;負責系統組織人事、工資報表的統計與分析。
(七)離退休工作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八)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局及全市糧食系統的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監察對象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決定、命令中的情況;檢查各級糧食行政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協助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九)機關黨總支:
負責局機關黨建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糧食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及精神文明建設。
(十)工會:
發揮黨委聯系職工的橋梁紐帶作用;指導局基層工會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組織職工活動,改善職工福利;負責局機關的計劃生育、婦女等工作。
(十一)團委:
負責局系統基層團的組織建設;負責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負責團組織各項活動的組織和指導;負責優秀團員入黨推薦申報工作;完成局黨委和團市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AB崗工作制
AB崗工作制是指崗位責任人離崗期間,有明確的備崗責任人代替其履行職責的制度。局機關各處室均實行AB崗工作制。
一、A崗責任人因事離崗時,必須提前向熟悉A崗業務的B崗責任人做好工作交代。B崗責任人在頂崗期間,同時做好本崗和A崗主要工作,並兼有A崗的職責權利,對執行A崗的工作結果負有相應的責任。
二、每個崗位的A、B兩個責任人及其所負責的業務范圍、辦事程序、辦事時限,由處室擬定,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報局辦公室備案,同時對外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對於違反本制度規定,出現人員缺崗、缺位而導致投訴或產生不良影響,一經查實,要嚴肅追究A、B兩個責任人的責任。
三、服務承諾制
服務承諾制是指各處室就實施政務公開內容作出承諾的制度。
一、各處室要對本處室所經辦的業務的辦事時限、辦事程序和服務質量作出承諾。
二、各處室要在醒目位置張貼服務質量標准、辦事程序、辦事時限承諾和投訴電話,使服務對象清楚明了,並通過各種渠道對外公布。
三、各處室要熱情主動地接待服務對象。對於不符合政策規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辦理的,要耐心說明理由和原因。
四、對於違反服務承諾制的工作人員,年度一律不得評先評優。
四、限時辦結制
限時辦結制是指各處室及其工作人員對服務對象提出辦理的事項,在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結束的制度。
一、糧食收購許可程序和審批期限。對於服務對象申請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的,依據《行政許可法》規定,一般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局領導批准,可以延長10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二、辦文時限。各縣區糧食局和市局屬各單位的請示,急事急辦,特事特辦。一般性的請示,自收文之日起,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需多方協調的,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
三、對於其它黨務、政務的辦理,也要按照機關效能建設有關要求,盡量縮短辦理時間,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各處室實際提出受理事項的辦結時限,並告之服務對象。
五、否定報備制
否定報備制是指處室工作人員在辦理各項業務中,認為管理相對人的訴求事項違背有關法律、法規的文件精神,決定不予辦理的事項,應實行登記備案、請示報告的制度。
一、經辦人對管理相對人的訴求事項要嚴格對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檢查核對,對認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且管理相對人仍提出異議的,按否定報備制進行登記備案。
二、屬於經辦人員職責范圍的事項和經辦人不明確具體承辦部門辦理的事項,不能予以否定,應當按照《首問責任制》的規定辦理。
三、屬於超越經辦人許可權的事項,經辦人員應及時請示上級領導,不得隨意給予否定。上級領導接到否定的請示報告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依法提出處理意見。
四、凡需實行否定報備的,應填寫《否定報備表》一式兩份,一份送領導備案,另一份存檔。《否定報備表》的內容包括:經辦人員姓名,承辦處室,申請人單位、姓名、聯系地址、電話,以及申請內容和否定理由、依據、領導意見等。
五、上級領導對否定報備的情況要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於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應及時予以糾正,並提出糾正意見。經辦人員接到上級領導意見後,應在2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管理相對人。
六、首問責任制
各處室在崗被詢問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對群眾提出的問題或要求,無論是否屬於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都要熱情接待、熱情服務,並給群眾一個明確的答復。對於非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首問責任人要根據群眾申辦事項內容,負責指引其至相應部門或處室,讓群眾方便、快捷地找到經辦人員,及時辦理。
一、凡縣區糧食局及基層機關工作人員或其它組織和群眾以信函、電話、上門咨詢有關糧食政策,反映問題,要求解決問題等,以信函發至處室的主要負責人,電話接受解答人員,來人負責接待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人要認真做好服務對象反映問題的記錄。能書面答復的予以書面答復,不能書面答復的,及時請示上級有關部門,但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負責任的答復。
三、對服務對象要求答復或者解決問題的,不屬本部門職權范圍內,或需要協調幾個單位才能予以答復和解決問題的,由首問責任人出面協調或移交其它部門解決,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滿意的答復。
四、首問責任人對服務對象提出的問題按現規定予以答復後,如果有重大政策調整,應及時與服務對象聯系、告知。政策明文規定可以調整的應及時調整。
五、首問責任人應文明禮貌、主動熱情,使用語言規范。需要服務對象補充材料的,應一次性告知有關事項,並提供相關資料、表格等。
六、違反本制度被投訴有實據的,按失職論處。
七、窗口部門一次性告知制度
窗口部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崗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申辦人提出咨詢或提請辦理,以及所帶材料不符合規定時,各處室工作人員必須一次性告知其辦理事項所需的全部材料或需要補充的材料。
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辦事項,應當予以受理;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相應的理由。
二、對手續、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一次性書面告知其所需補正的材料及辦理條件、程序、時限、費用等。
三、對申請人申辦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若經辦人對相關手續、材料不清楚,或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不明確等特殊情況,經辦人應及時幫助其咨詢了解或請示報告,並將結果告知當事人
四、除咨詢可以口頭告知外,其它均要以書面形式告知當事人,並存檔備查。
五、窗口部門要根據實際制定一次性告知文本樣式。
八、涉企檢查報批制
一、為防止因檢查泛濫而增加企業負擔,各處室對企業檢查實行領導負責制,進入企業檢查必須得到分管領導同意,並明確檢查的目的、內容、方式及時限。
二、對企業進行綜合性檢查涉及收費的,應制定檢查申請表,由分管領導審核。
三、處室間要實行資源信息共享,避免重復檢查,交叉檢查。
『叄』 財政局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工作措施是什麼意思
財政局有糧食風險基金專戶,還有糧食倉儲維修等多項、各級專項資金,使用目的是有效保障糧食生產、倉儲等,主要為了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因此財政局是落實糧食安全責任的重要責任部門,落實的工作措施主要是及時下擺上級資金、積極籌措地方配套資金,有效保障糧食安全保障各項資金及時、足額下達。
『肆』 糧食風險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糧食風險基金使用
(一)在中央政策指導下,糧食風險基金的具體補貼范圍、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抄報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備案。
(二)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糧食風險基金具體補貼范圍、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既要與中央政策相一致,又要與本地實際情況相結合。糧食購銷企業執行保護價政策應得到合理的補貼,不得縮小補貼范圍,壓低補貼標准;制定保護價要能補償糧食生產成本,並使農民得到適當收益,不得壓低保護價,損害農民利益。
(三)糧食主產區要繼續執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必須確保糧食購銷企業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具體補貼方式可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
(四)糧食主銷區的糧食風險基金使用,必須重點確保地方儲備糧油所需的利息費用補貼。
(五)糧食購銷平衡地區,可視本地區特點,比照糧食主產區或主銷區,確定本地區糧食風險基金必須確保的重點。
(六)糧食風險基金在確保重點後,如有節余,可用於陳化糧價差虧損補貼、消化糧食財務掛賬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
『伍』 糧食風險基金的資金來源
糧食風險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中央補助款、地方財政預算安排和地方財政預算外資金。
『陸』 糧食風險基金的用途
糧食風險基金始建於1994年,是國家為保護種糧農民、穩定糧食市場、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設立的專項調控基金,由中央財政與地方政府共同籌資建立,地方政府包干使用。糧食風險基金作為我國糧油宏觀調控的一項基本制度,有效促進了流通市場穩定和國家糧食安全。
在國辦發[1998]17號文件中,明確規定糧食風險基金必須專項用於:
第一,支付省級儲備糧油的利息、費用補貼;
第二,糧食企業執行敞開收購農民余糧的政策,致使經營周轉糧庫存增加,流轉費用提高,而又不能通過順價出售予以彌補的超正常庫存的利息、費用補貼。
根據糧食風險基金用途,按照豐年向產區傾斜、歉年向銷區傾斜的原則分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當年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如數結轉到下年滾動使用,但不得抵頂下年應到位資金。
國務院國發[1999]11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又明確,中央對地方糧食風險基金補助,在合理確定補助基金技術的前提下,從1999年起,實行地方政府包干辦法。實行包干後各地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只能用於糧食方面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糧調[2000]87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做好陳化糧處理工作的意見》中,對處理陳化糧價差虧損明確規定,陳化糧發生的價差虧損,中央儲備糧和地方儲備糧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糧食購銷企業周轉庫存糧由糧食風險基金適當補助。對糧食企業周轉庫存中陳化糧價差虧損補貼,原則上由糧食風險基金負擔。
在《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1)28號)文件中明確,適當增加中央對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補助,由地方包干使用。根據建立省級人民政府對糧食生產和流通全面負責的要求,為給糧食主產區更大的支持,從2001年開始,中央適當增加對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補助,由地方包干使用。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要用於陳化糧價差虧損補貼、糧食出口補貼和消化糧食財務掛賬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
在國發[2001]28號文件下發後,由財政部、國家計委、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四部門制定了《糧食風險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立了糧食風險基金在國家對糧食進行宏觀調控中的作用。財政部財建[2004]75號文件《實行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調整糧食風險基金使用范圍的實施意見》中,明確:實行對農民直接補貼及糧食流通體制市場化改革後,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范圍調整為:
1.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
2.省級儲備糧油的利息費用補貼。
3.對政策性掛賬的利息補貼。包括陳化糧掛賬利息開支;改革前按保護價購進的庫存糧食銷售發生的價差虧損,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允許掛賬,掛賬利息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1998年6月以後,新發生的虧損掛賬,經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為政策性掛帳的,掛賬利息從風險基金中列支。
4.按保護價收購的老庫存糧食在銷售之前,補貼的利息費用仍從風險基金中列支,費用補貼標准要適當降低,具體標准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省情況自行確定。
5.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分流人員給予的適當補助,超過有關部門審批額度的補助,不允許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由地方自籌資金解決。
6.為做好對農民直補工作,與直補相關的工作經費,如宣傳費、紙張費、印刷費、核實種糧面積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經費,原則上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中央財政適當補助。地方財政安排有困難的,在從緊控制的前提下,允許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具體列支金額由省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報財政部核定。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要用於陳化糧差價虧損補貼、消化糧食財務掛賬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
『柒』 求《河北省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冀財建[2004]101號)
河北省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糧食風險基金管理,確保各項糧改政策的落實,根據財政部《實行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調整糧食風險基金使用范圍的實施意見》(財建[2004]75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通知》(冀政[2004]31號)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一、關於糧食風險基金的管理
(一)繼續執行糧食風險基金包干政策。在包乾的基礎上,按照政策要求,省可以從各市集中部分糧食風險基金,統籌安排用於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
(二)各市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的權利和責任。各市可在中央和省的政策指導下,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糧食風險基金具體使用管理辦法;確保配套資金的足額籌集;按照規定撥付糧食風險基金,確保專款專用。
(三)對糧食風險基金實行專戶管理。各級財政部門必須在同級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對糧食購銷企業的補貼等開支,必須通過專戶撥付;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的資金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分流人員的補助資金,在確認的補貼和補助數額內,可採取提取現金或轉賬方式直接向農民和職工兌付。
二、關於地方配套資金的籌措
(一)為確保糧食風險基金及時足額到位,對各市應籌措的配套資金,繼續採取財政劃轉的方式從市全額上劃到省,省按包干數額及有關規定及時撥付。
(二)省級配套和各市籌措的糧食風險基金要按季均衡到位,每季的第二個月底前撥到省財政廳在省農業發展銀行營業部開設的糧食風險基金專戶。
(三)當年結余的糧食風險基金,如數結轉下年使用,不得抵頂下年度應到位的配套資金。
(四)糧食風險基金專戶資金按單位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計息,並轉增糧食風險基金本金,不得抵頂地方財政應到位的配套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五)各市當年的糧食風險基金超支時,應由市政府負責籌措解決。對確實無法籌措到位的缺口部分,可經省政府批准後向國務院申請商業銀行借款。
三、關於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
(一)實行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及糧食流通體制市場化改革後,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范圍調整為:
1、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
2、省、市儲備糧油的利息費用補貼。
3、對政策性掛賬的利息補貼。包括陳化糧銷售價差虧損掛賬利息開支;政策性高價位庫存小麥銷售價差虧損掛賬利息開支;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虧損,經省認定為政策性虧損掛賬的,掛賬利息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
4、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分流人員的適當補助。具體補助金額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糧食局、省農發行,在中央各有關部門審批的額度內,根據各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分流人員的情況審定。
5、與糧食直補有關的工作經費。與糧食直補有關的宣傳費、資料費、印刷費、核實種糧面積等所必需的經費開支,原則上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中央和省財政適當補助。地方財政安排有困難的,在從緊控制的前提下,允許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具體列支金額由省財政廳根據財政部審批的額度核定。
(二)糧食風險基金要按照中央和省規定的用途統籌使用,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要用於陳化糧差價虧損補貼、消化糧食政策性財務掛賬本金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
四、關於糧食風險基金的撥付和清算
(一)對省、市儲備糧油的利息費用補貼,分別由省、市財政部門按季撥付,補貼資金於每季度最後一個月15日前撥付到承擔儲備任務的糧食購銷企業。
(二)對政策性掛賬的利息補貼,由農業發展銀行按月向財政部門提供計息單,財政部門審核後,將利息補貼款直接撥給農業發展銀行。消化政策性掛賬本金款,也由財政部門直接撥給農業發展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收到消化掛賬款後,要及時通知負責政策性掛賬集中管理的縣以上(含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核銷相應賬務。
(三)各市財政部門收到省財政撥付的糧食風險基金後,根據應補貼數額要在10日內撥付同級糧食購銷企業、農業發展銀行或下級財政部門在農業發展銀行設立的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如無正當理由滯撥資金的,省農業發展銀行可根據財建[2001]691號文件規定向應補貼單位的開戶行劃撥一定比例的應補貼資金,並通知相關財政部門及時清算。
(四)各級農業發展銀行收到同級財政部門開具的撥款通知後,要在2日內(節假日順延)劃撥到下一級財政部門或應補貼企業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的專戶上,並將回執通知同級財政部門。如農業發展銀行因故不能撥款的,必須及時通知同級財政部門,並解釋原因。
(五)糧食風險基金撥付到企業後,按政策規定應由企業享受的補貼資金,由企業用於經營和發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
(六)有關業務完成後或年度終了,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有關補貼項目或糧食風險基金使用范圍內各項補貼的清算工作。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資金兌付工作完成後,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對補貼資金進行清理,將不能兌付的資金余額繳回省財政「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年度終了,各級財政部門根據糧食主管部門或糧食購銷企業提供的庫存統計報表,與企業清算儲備糧油利息費用補貼。根據同級農業發展銀行提供的計息清單,清算政策性掛賬利息補貼。在全面清算的基礎上,按照要求編報單項補貼的決算報表或糧食風險基金決算報表。
五、關於糧食風險基金的月報和年報制度
(一) 各市財政部門負責編報糧食風險基金月報工作。每月的月報經同級農業發展銀行簽章後,按規定的格式於次月的3日前上報省財政廳,並抄報省農業發展銀行。
省財政廳將根據糧食風險基金使用范圍變動情況,重新制定下發糧食風險基金月報表,具體格式另行下發。
(二)糧食風險基金的決算報表,由各市財政部門負責編報,經同級糧食部門、農業發展銀行會簽蓋章後,於次年第一季度末之前上報省財政廳,並抄報省糧食局、省農業發展銀行。
六、關於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督檢查
(一)糧食風險基金要納入各級審計部門年度審計計劃,各市財政局要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做好糧食風險基金的審計工作。
(二)糧食風險基金使用有違反規定挪作他用或將已撥補企業的糧食風險基金補貼抽回用於其他項目開支的,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規定,沒收違紀款,上交省金庫,並按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三)如因農業發展銀行匯撥不及時造成補貼資金不能按時到位的,由省農業發展銀行追究滯撥行的責任。
(四)對不按時報送糧食風險基金月報和年報的市,省財政廳將給予通報批評。
七、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准。
『捌』 風險基金按規定由什麼統一管理
於基金管理著眾多投資者的財富,投資的股票和債券價格受整個市場的影響,所以必須對基金的運作進行嚴格的風險控制。除了按照有關規定製訂內部控制制度外,在基金管理公司內部設立專門的機構負責有關基金運作的風險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風險控制委員會就是其中重要的一個設置。
基金管理公司一般都會在內部設立風險控制委員會,主要負責投資及其他風險的控制和管理。在基金管理公司內部主管投資業務的一般是投資決策委員會,而風險控制委員會則為投資決策委員會提供關於投資風險控制方面獨立而客觀的意見或建議。具體地說,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對基金投資的風險進行評估和防範,制訂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投資風險的政策,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另外,風險控制委員會還負責組織對公司內部員工嚴重違法、違紀事件的調查。有關風險控制委員會的職權在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有著事前的、明確的規定。
『玖』 糧食風險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糧食風險基金包干
(一)從1999年開始,中央財政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了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在此基礎上,為了給糧食主產區更大的支持,從2001年開始,中央財政適當增加了對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補助,由地方包干使用。沒有增加補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風險基金維持1999年包干基數不變。
(二)糧食風險基金實行包干後,財政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和制定指導性政策;按時撥付中央補助;監管資金的到位和使用;定期向國務院報告糧食風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等。國家計委、國家審計署、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負責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在中央政策指導下,制定本地區糧食風險基金的具體補貼范圍、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以及具體監督管理辦法;應確保地方糧食風險基金及時足額籌集到位;按時撥付糧食風險基金;負責本地區糧食風險基金的具體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三)糧食風險基金繼續實行農業發展銀行專戶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必須在同級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糧食風險基金必須通過專戶撥付。
『拾』 在企業中管理類的工作都做什麼
一、崗位責任制
合肥市糧食局的主要職責是:
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監督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依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糧食流通和市級儲備糧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研究擬定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地方糧油儲備計劃及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方案;根據需要,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收儲和動用建議;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
三、擬定市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以及收購和輪換計劃,並督促實施;負責協助監督管理國家及省級儲備糧安全、保管、輪換等;組織和協調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的落實;建立市際間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關系,協調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執行有關部門制定主要糧食品種收購價和銷售限價,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市場;指導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社會行業統計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和結構調整;負責執行軍糧供應政策,保障駐肥部隊軍糧供應。
五、指導和幫助解決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的糧食供應;安排以工代賑和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
六、制定地方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范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市級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范;配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查落實糧油質量標准和檢測制度。
七、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研究制定有關市級儲備糧的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儲備糧的利息和費用補貼的管理及撥付,負責市級儲備糧管理的審計和監督,定期審核資產、負債和損益。
八、貫徹落實國家、省糧食收購市場准入制度,審核有關糧食經營資格,擬定全市突發糧食事件應急預案,並報市政府批准。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 設 機 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信訪等工作。
(二)調控處:
協助做好全市糧食宏觀調控工作,負責擬定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地方糧食儲備計劃和進出口計劃;擬定市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以及收購和輪換,並負責督促實施;組織和協調國家糧食政策的落實;負責突發事件糧食應急預案擬定和協助執行好《預案》工作;協調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指導和幫助解決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的糧食供應;安排以工代賑和國家、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負責社會糧食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協助市屬、縣屬企業所存省級儲備糧的管理及輪換工作;負責糧食收購准入的審核、報批和發證工作;負責糧食行政法規的監督檢查;負責軍糧供應、退耕還林、市場預測、價格監測和糧油信息管理工作。
(三)財務審計處:
負責糧食的各項補貼的撥付、清算和使用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研究擬定有關市級儲備糧的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儲備糧的利息和費用補貼的管理及拔付,匯總財務會計報表,負責市級儲備糧管理的審計和監督,定期審核資產、負債和損益。
(四)倉儲處:
監督糧油質量標准和檢測制度的執行;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的建設規劃;監督執行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范;監督檢查全市糧油的庫存、質量和安全;認定糧食收購經營者的糧食質量檢驗能力;負責轄區內糧食質量標准化工作,組織培訓考核糧油檢驗、保管人員,推行檢驗、保管人員持證上崗。
(五)行業管理處:
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指導糧食系統安全防火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協會工作;發展訂單農業,推進糧食產業化經營。
(六)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指導局屬單位黨建工作,負責對黨員的管理教育;協助黨委做好乾部管理工作;負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企業辦理職工調配、統籌、保險手續及參加社會保障體系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及工資管理工作;管理局管幹部檔案;負責系統統戰、僑務、對台事務和出國政審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轉崗培訓;負責系統組織人事、工資報表的統計與分析。
(七)離退休工作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八)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局及全市糧食系統的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監察對象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決定、命令中的情況;檢查各級糧食行政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協助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九)機關黨總支:
負責局機關黨建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糧食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及精神文明建設。
(十)工會:
發揮黨委聯系職工的橋梁紐帶作用;指導局基層工會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組織職工活動,改善職工福利;負責局機關的計劃生育、婦女等工作。
(十一)團委:
負責局系統基層團的組織建設;負責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負責團組織各項活動的組織和指導;負責優秀團員入黨推薦申報工作;完成局黨委和團市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AB崗工作制
AB崗工作制是指崗位責任人離崗期間,有明確的備崗責任人代替其履行職責的制度。局機關各處室均實行AB崗工作制。
一、A崗責任人因事離崗時,必須提前向熟悉A崗業務的B崗責任人做好工作交代。B崗責任人在頂崗期間,同時做好本崗和A崗主要工作,並兼有A崗的職責權利,對執行A崗的工作結果負有相應的責任。
二、每個崗位的A、B兩個責任人及其所負責的業務范圍、辦事程序、辦事時限,由處室擬定,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報局辦公室備案,同時對外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對於違反本制度規定,出現人員缺崗、缺位而導致投訴或產生不良影響,一經查實,要嚴肅追究A、B兩個責任人的責任。
三、服務承諾制
服務承諾制是指各處室就實施政務公開內容作出承諾的制度。
一、各處室要對本處室所經辦的業務的辦事時限、辦事程序和服務質量作出承諾。
二、各處室要在醒目位置張貼服務質量標准、辦事程序、辦事時限承諾和投訴電話,使服務對象清楚明了,並通過各種渠道對外公布。
三、各處室要熱情主動地接待服務對象。對於不符合政策規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辦理的,要耐心說明理由和原因。
四、對於違反服務承諾制的工作人員,年度一律不得評先評優。
四、限時辦結制
限時辦結制是指各處室及其工作人員對服務對象提出辦理的事項,在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結束的制度。
一、糧食收購許可程序和審批期限。對於服務對象申請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的,依據《行政許可法》規定,一般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局領導批准,可以延長10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二、辦文時限。各縣區糧食局和市局屬各單位的請示,急事急辦,特事特辦。一般性的請示,自收文之日起,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需多方協調的,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
三、對於其它黨務、政務的辦理,也要按照機關效能建設有關要求,盡量縮短辦理時間,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各處室實際提出受理事項的辦結時限,並告之服務對象。
五、否定報備制
否定報備制是指處室工作人員在辦理各項業務中,認為管理相對人的訴求事項違背有關法律、法規的文件精神,決定不予辦理的事項,應實行登記備案、請示報告的制度。
一、經辦人對管理相對人的訴求事項要嚴格對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檢查核對,對認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且管理相對人仍提出異議的,按否定報備制進行登記備案。
二、屬於經辦人員職責范圍的事項和經辦人不明確具體承辦部門辦理的事項,不能予以否定,應當按照《首問責任制》的規定辦理。
三、屬於超越經辦人許可權的事項,經辦人員應及時請示上級領導,不得隨意給予否定。上級領導接到否定的請示報告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依法提出處理意見。
四、凡需實行否定報備的,應填寫《否定報備表》一式兩份,一份送領導備案,另一份存檔。《否定報備表》的內容包括:經辦人員姓名,承辦處室,申請人單位、姓名、聯系地址、電話,以及申請內容和否定理由、依據、領導意見等。
五、上級領導對否定報備的情況要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於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應及時予以糾正,並提出糾正意見。經辦人員接到上級領導意見後,應在2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管理相對人。
六、首問責任制
各處室在崗被詢問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對群眾提出的問題或要求,無論是否屬於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都要熱情接待、熱情服務,並給群眾一個明確的答復。對於非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首問責任人要根據群眾申辦事項內容,負責指引其至相應部門或處室,讓群眾方便、快捷地找到經辦人員,及時辦理。
一、凡縣區糧食局及基層機關工作人員或其它組織和群眾以信函、電話、上門咨詢有關糧食政策,反映問題,要求解決問題等,以信函發至處室的主要負責人,電話接受解答人員,來人負責接待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人要認真做好服務對象反映問題的記錄。能書面答復的予以書面答復,不能書面答復的,及時請示上級有關部門,但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負責任的答復。
三、對服務對象要求答復或者解決問題的,不屬本部門職權范圍內,或需要協調幾個單位才能予以答復和解決問題的,由首問責任人出面協調或移交其它部門解決,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滿意的答復。
四、首問責任人對服務對象提出的問題按現規定予以答復後,如果有重大政策調整,應及時與服務對象聯系、告知。政策明文規定可以調整的應及時調整。
五、首問責任人應文明禮貌、主動熱情,使用語言規范。需要服務對象補充材料的,應一次性告知有關事項,並提供相關資料、表格等。
六、違反本制度被投訴有實據的,按失職論處。
七、窗口部門一次性告知制度
窗口部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崗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申辦人提出咨詢或提請辦理,以及所帶材料不符合規定時,各處室工作人員必須一次性告知其辦理事項所需的全部材料或需要補充的材料。
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辦事項,應當予以受理;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相應的理由。
二、對手續、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一次性書面告知其所需補正的材料及辦理條件、程序、時限、費用等。
三、對申請人申辦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若經辦人對相關手續、材料不清楚,或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不明確等特殊情況,經辦人應及時幫助其咨詢了解或請示報告,並將結果告知當事人
四、除咨詢可以口頭告知外,其它均要以書面形式告知當事人,並存檔備查。
五、窗口部門要根據實際制定一次性告知文本樣式。
八、涉企檢查報批制
一、為防止因檢查泛濫而增加企業負擔,各處室對企業檢查實行領導負責制,進入企業檢查必須得到分管領導同意,並明確檢查的目的、內容、方式及時限。
二、對企業進行綜合性檢查涉及收費的,應制定檢查申請表,由分管領導審核。
三、處室間要實行資源信息共享,避免重復檢查,交叉檢查。
參考資料:http://www.hflsj.gov.cn/0main_news.asp?d_ID=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