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的主要措施:
風險分散(多樣化相互獨立的投資形式)
2.風險對沖(購買與標的資產收益負相關的某種資產或衍生產品)
3.風險轉移(通過購買某種金融產品或採取其他合法措施將風險轉移給其他經濟主體)
4.風險規避(拒絕或退出某一業務市場,不做業務,不承擔風險)
5.風險補償(事前對風險承擔的價格補償)
拓展資料:
風險控制:
1.風險管理是指如何在項目或者企業一個肯定有風險的環境里把風險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減至最低的管理過程。風險管理對現代企業而言十分重要。
2.當企業面臨市場開放、法規解禁、產品創新,均使變化波動程度提高,連帶增加經營的風險性。良好的風險管理有助於降低決策錯誤之幾率、避免損失之可能、相對提高企業本身之附加價值。
❷ 簡述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風險的管理措施
保險公司承保後可對保險標的在別的公司進行再保險,以減輕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以及保證償付能力
❸ 非傳統保險保全業務風險管控措施有哪些
保險風險是指尚未發生的、能使保險對象遭受損害的危險或事故,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視為保險風險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一、保險風險包括承保風險、管理風險、投資風險和道德風險等。
1、承保風險
由於保險公司的粗放性經營而帶來的風險。如在產險承保上,只注重保費收入,而忽視承保質量,對標的物缺乏充分的分折、預測、評估、論證.而導致風險;在壽險營銷上,對被保險人缺乏必要的調查、了解,簡化必要的手續,致使被保險人狀況失真,一旦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就易形成風險。
2、管理風險
由於保險公司管理不善,內控機制不嚴密,或缺乏必要的制約監督機制,而導致的風險。如在理賠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理賠管理規定、履行有關手續。或由於審查把關不嚴,而盲目暗付、隨意賠付,導致保險暗付率過大,造成保險公司資產流失.甚至入不敷出,加大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
3、投資風險
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保險的金融屬性決定了保險企業具有運用保險資金、開展投資、向資產業務轉化的職能。保險資金運用也已成為保險企業轉化經營機制的主要內容,如何安全、合理、充分、有效地運用保險資金是增強保險企業的後勁問題。在我國保險經營初期,保險資金的運用主要向企業單位發放貸款。但由於映乏有效的信貸管理機制,形成了相當大的風險,至今許多貸款已無法收回目前,雖然保險公司在融通資金方面有了新的高招,如參與證券投資等,但這種投資風險可想而知。
4、道德風險
由於受利益的驅動,人們的主觀心理行為、道德觀念發生扭曲,而形成道德風險。反映在保險公司方面,近幾年不斷發生的騙保騙賠案件,自己編造保險事故案件, 投保後有意疏於防範釀成的各類事故等屢見不鮮;保險代理過程中的惡意代理、惡意串通;內部員工的違法違紀、內外勾結等等。這種由於人的因素引發的道德風險,往往給保險公司經營造成較大的損失。
二、控制風險的措施:
1、提升保險市場的軟環境
提升保險市場的軟環境是指創造良好的氛圍,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水平,從源頭上、思想上使投保人主動減少發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動機。
首先要繼續發展生產力,奠定物質基礎。物質基礎豐厚了,人民才會注重精神領域,降低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發生。其次要加強誠信治理,建立誠實守信的良好風氣。中國保監會、各地方保監局和保險行業協會應扛起維護保險信用;保險公司應加大對保險消費者保險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投保人應落實以人為本的誠信交易行為。
2、提升保險市場的硬環境
提升保險市場的硬環境指的是通過法律規章、條款制度等的頒布實施以及制度體制的強化。第一,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和司法制度。只有不斷完善有關保險的法律,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投保人有可乘之機,大大地提高了道德風險的成本,也有效起到警戒的作用。第二,保險公司內部也應加強管理,加強核保驗險,保險人從投保人那裡獲取更多的信息,並對投保人進行更准確分類和嚴格篩選;靈活設計費率體系,滿足不同投保者需要從絕對公平的角度看;有效運用免賠條款,降低道德風險通過設計免賠條款可以使投保人在簽訂合同之後不隱瞞或者是較少隱瞞自己的行為。
❹ 保險公司風險隱患有哪些應採取哪些措施
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同時,風險也在不斷累積。保險與風險相生相伴,警惕風險、發現風險、管好風險是保險的職責。要履行好職責,保險業應回歸保險保障主業,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在行業發展和防範風險之間找到平衡點。
保監會近日發出警示,當前保險業存在償付能力不足風險、流動性風險、公司管控不到位風險和外部傳遞風險等四大突出風險,防範形勢復雜而嚴峻。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表示,保險業正處於退保和滿期給付高峰期,將持續面臨較大的現金流出壓力,少數經營激進的公司存在較大的流動性風險隱患。而個別公司治理失效、管控無力,極易成為風險爆發點。
風險起於亂象。去年以來,個別保險機構片面追求規模和利潤,出現非理性舉牌、與一致行動人非友好投資、激進經營等問題,嚴重影響了保險業長期健康發展。究其原因,是其缺乏對金融規律、保險規律和保險資金運用規律的正確認識。
陳文輝認為,一些機構忘記本源、偏離主業,盲目搞多元化、全牌照,熱衷於跑馬圈地掙快錢,導致主業不主、副業不副,有的甚至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還有的甚至通過多種方式規避監管,如果把握不好就會出現大的風險。
從行業發展規律來看,致力於發展保障業務,在市場上精耕細作的保險機構,雖然保費增速不快,但「含金量」更高,後勁兒更足;而個別成立不久的保險機構企圖通過銷售大量高風險高收益理財型產品迅速做大規模,實現「彎道超車」,從風險管理者變成風險製造者,遭到監管重擊,「翻車」在所難免。
還有一些保險機構本末倒置,重投資、輕保障,在人才、制度及運作機制上仍處於基礎建設階段,還難以充分應對不同投資領域中激烈競爭的情況下,只看重收益率,什麼都想投,什麼都敢保,成為風險的最後接棒者。
有專家表示,保險業走得太快,已到了謹慎防範風險的時候,忽視風險管理能力建設的發展是沒有意義的。
對保險業來說,風險保障功能始終是「立業之本」,是其他行業不可代替的重要功能,也是行業價值靈魂所在。保險業的發展不能走捷徑,更不能「跑偏」,種好自己的田就是要回歸保障主業。
❺ 風險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風險迴避
風險迴避是投資主體有意識地放棄風險行為,完全避免特定的損失風險。簡單的風險迴避是一種消極的風險處理辦法,因為投資者在放棄風險行為的同時,往往也放棄了潛在的目標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會採用這種方法:一是投資主體對風險極端厭惡。二是存在可實現同樣目標的其他方案,其風險更低。三是投資主體無能力消除或轉移風險。四是投資主體無能力承擔該風險,或承擔風險後得不到足夠的補償。
損失控制
損失控制不是放棄風險,而是要制定計劃和採取措施降低損失的可能性或者是減少實際損失。控制的階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後三個階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降低損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後的控制主要是為了減少實際發生的損失。
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指通過契約,將讓渡人的風險轉移給受讓人承擔的行為。通過風險轉移有時可大大降低經濟主體的風險程度。
風險轉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險。通過簽訂合同,可以將部分或全部風險轉移給一個或多個其他參與者。而保險也是使用最為廣泛的風險轉移方式之一。
風險保留
風險保留,即風險承擔。也就是說,如果損失發生,經濟主體將以當時可利用的任何資金進行支付。風險保留包括無計劃自留、有計劃自我保險。無計劃自留是指風險損失發生後從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損失前做出資金安排。當經濟主體沒有意識到風險並認為損失不會發生時,或將意識到的與風險有關的最大可能損失顯著低估時,就會採用無計劃保留方式承擔風險。一般來說,無資金保留應當謹慎使用,因為如果實際總損失遠遠大於預計損失,將引起資金周轉困難。有計劃自我保險是指在可能的損失發生前,通過做出各種資金安排來確保損失出現後能及時獲得資金以補償損失。有計劃自我保險主要通過建立風險預留基金的方式來實現。
❻ 保監會提出哪些風險防控措施
4月23日,中國保監會發布公告稱,其已於近日對各保險公司印發了《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全行業進一步加強風險防控工作,強化各保險公司在風險防控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和一線責任,切實加強保險業風險防範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針對性,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維護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
九是聲譽風險防控。要求保險公司加強輿情監測,切實增強輿情應對能力,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十是保險公司要健全風險防控工作機制,從組織領導、責任分工、信息報告、責任追究等方面,加強風險防控工作。
《通知》強調,保險公司要深刻認識當前加強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承擔起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和一線責任,把風險防控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保險公司要形成「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風險防控工作格局,確保防控工作取得實效。對於出現的苗頭性、突發性、趨勢性風險,要及時向公司股東、董事會以及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隱瞞、掩蓋風險。保險公司對違法經營造成損失和風險的人員,要嚴格追責,涉嫌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不護短遮醜。
下一步,保監會將加強跟蹤督導,確保《通知》中各項風險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對在風險防控工作中失責失當、出現重大風險的公司,保監會將追究公司「一把手」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有案必查;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依法嚴肅處理。
❼ 風險管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三類
風險管理的基本方法一般包括兩類:一類是控制方法,另一類是財務處理方法。
(1)控制方法包括:
a.風險避免:即放棄和不進行可能帶來損失的活動和工作。
b.風險防止:即採取預防和抑制等手段減少損失發生的機會或降低損失的嚴重性。
c.風險分離:即將面臨損失的風險單位進行分離。
d.風險分散:指根據風險因素間的以及風險因素與其他因素間的負相關關系進行資產的有效組合,使企業的風險減至最小。
(2)財務處理方法包括:
a.風險自留:即經濟單位自行承擔部分和全部風險。
b.風險轉移:指經濟單位將自己的風險轉移給他人,包括保險轉移和非保險轉移兩種方式。
拓展資料
一、簡介
風險管理是指如何在項目或者企業一個肯定有風險的環境里把風險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減至最低的管理過程。風險管理對現代企業而言十分重要。
當企業面臨市場開放、法規解禁、產品創新,均使變化波動程度提高,連帶增加經營的風險性。良好的風險管理有助於降低決策錯誤之幾率、避免損失之可能、相對提高企業本身之附加價值。
二、意義
有效地對各種風險進行管理有利於企業作出正確的決策、有利於保護企業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有利於實現企業的經營活動目標,對企業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
❽ 保險高管日常管控措施
第七條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能勝任工作所必需的學歷、專業經歷和經營管理能力,無不良記錄。
第八條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貫徹執行國家的經濟、金融、保險方針政策。
第九條中資保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第十條外資保險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的外方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漢語水平。
第十一條擔任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擔任保險公司總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金融保險或其他經濟工作10年以上;具有在同等規模(或以上)金融保險機構或其他公司、企業擔任部門經理或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職務4年以上任職經歷,或在國家綜合經濟管理部門、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具有3年以上領導職務任職經歷。
(二)擔任保險公司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金融保險或其他經濟工作8年以上;具有在同等規模(或以上)金融保險機構或其他公司、企業擔任部門經理或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職務3年以上任職經歷,或在國家綜合經濟管理部門、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具有2年以上領導職務任職經歷。
(三)擔任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金融保險或其他經濟工作5年以上;具有在同等規模(或以上)金融保險機構或其他公司、企業擔任部門經理或支公司副經理以上領導職務2年以上任職經歷,或在國家綜合經濟管理部門、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四)擔任保險公司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金融保險或其他經濟工作3年以上。
(五)擬任的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具有保險、金融、經濟管理、法律、投資、財會類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的,從事金融保險或其他經濟工作的年限可適當放寬。
第十二條保險公司的總公司應至少有2名高級管理人員從事保險工作10年以上,並具有擔任業務管理職務4年以上任職經歷;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應至少有1名高級管理人員從事保險工作5年以上,並具有擔任業務管理職務2年以上任職經歷。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一)曾經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等罪行被判處刑罰;
(二)曾經因賭博、吸毒、嫖娼、欺詐等違法行為,受到有關司法部門行政處罰或被判處刑罰;
(三)曾經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或者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
(四)對重大工作失誤和經濟案件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
(五)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部門正在審查尚未作出處理結論;
(六)累計兩次被取消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格;
(七)中國保監會認定的不適宜擔任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在破產、關閉、被接管等實行特別處理的保險公司總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除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以外,在採取上述措施後的3年內不得到其他保險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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