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會互助基金會成立需要通過政府部門的審批嗎
企業不可以成立基金會,可以成立專項基金,但沒有法律實體,屬於自助組織,只要企業董事會同意就可以了。
Ⅱ 民間養老互助基金會合法嗎
Ⅲ 南洋互助基金會這個項目怎麼樣有誰能給解答
如何保證這個計劃安全有效地實施是關鍵,只有讓這個平台的游戲規則長期有效地存在,我們才能賺到自己需要的財富。我們來分析一下,要想保證一個項目的安全,首先要考慮一下它的管理模式是不是安全?過去我們參加的所有項目,你都沒有資格談安全兩個字,為什麼呢?因為他不讓你當家,是人家老闆說了算,老闆想玩你就有,老闆不想玩你就沒有。一個平台要想做到安全,必須是我們每個人自己能夠當家作主。掌控資金才有資格說安全。
該平台採用的是麻將館的模式管理。老闆不管錢也不管人,讓我們自己當家作主。收取方式非常公道:
在這里:我們所捐助的每一筆資金進來,電腦程序會在激活後一秒鍾之內100% 的全部以虛擬電子幣的方式捐助到上面已經捐助了的8 層以內的會員的賬戶上,虛擬電子幣由會員之間自由買賣:基金會不收取任何的管理費,這種方法首先可以保障不崩盤!確保它的公正性,安全更有保障。
那這種做法有什麼意義呢?
第一:解決我們的資金風險問題
過去我們參加的項目資金都是統一上交老闆管理,老闆說了算。今天在這里取消了集中收錢的環節,不讓老闆集中管錢,也不讓任何一個會員集中收錢,最大的一筆錢只有800 元,進來一秒鍾就捐助出去了,,,,,,,,,,
誰是新捐助的會員,誰就來當這個操盤手,誰發展的會員由誰來指導新會員在平台上注冊、登記、開通、激活、輕輕鬆鬆地操作整個過程,要激活成為正式會員必須准備好電子幣來激活自己,那麼你沒有電子幣怎麼辦?你需要找你的邀請人去購買,你購買電子幣和捐助電子幣的過程其實就是把新會員的錢捐助給了上邊的會員,那麼這種模式就是新捐助的會員幫助了已經捐助了的會員,現金流完全掌握在我們會員手中,再不會被捲走,因此資金零風險,再也不怕有人捲款跑路了。
第二、平台的安全
一個網站要想保證安全,我們首先要看看它不安全的因素在哪裡?如果說一個網站上面有集中收錢的賬戶。那這個網站一定是短命的。不長久的,為什麼?因為有把柄握在政府手裡,隨時可能遭受滅頂之災,因為只要集中收錢就有集資、融資的嫌疑,做的小的時候,不會管你,當你 做大了有點影響了或市場出現了什麼問題,就會馬上撒網打魚,一網打盡。所以說只要有這個環節存在,這個上平台就沒有安全保障。而我們今天這個平台改變了這個格局,這個平台不管錢也不管人,它只是一個財務分配系統工具,我們不需要平台發工資,你來參加時輸入一個自己喜歡的編號就可以了。
同時這個平台在上面不會有任何fan黨fan政府的言論,不會有法L 功,沒有黃 色 淫 穢,不會破壞社會治安,不會擾亂金融秩序,全部資金在國內流通;這樣的網站平台不會遭到政府的主動打擊。
那老闆會不會關門呢?在兩種情況下會造成他們的關門,第一是制度不科學,崩盤了,沒錢賺了或者沒人玩了,它會關門;第二種是集中收錢,錢賺夠了,短期內捲入大筆的資金他不敢玩,他會關門。
今天在我們這個平台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了,為什麼呢?因為是當你賺到錢才捐助100 元到基金會,他穩賺不賠,另外沒有集中收錢避免了他短期內捲款逃跑的可能性,沒這個機會。沒有十年八年,幾十萬的會員,他根本賺不到上億的資金,此管理模式自公元1958 年,總部移至剛剛成立的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並正式將盈利用於華人的創業投資和慈善事業至今有大量的事實證明這種平台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第三、制度的安全
很多的制度設計出來以後本身就不安全,就是一個失敗的結局,目前在中國市面上制度有三類:一種是虎頭蛇尾,前期賺錢很快,找一個人回本,這種大量的比例在前期撥付,後期的會員就很難賺錢;第二種是養老不養小,像級差制,前期需要兩三年甚至更多的時間來累積市場,最後那個漂亮的餅,永遠看到拿不到更加吃不到。危害最大的就是第三種:那些定期返錢的有靜態收入的滾動分紅計劃;打著各種包裝的所謂實力公司名義,欺騙那些沒有經驗的人投資,基本上都是崩盤的計劃不可能長久。而今天我們的制度改變了這個格局,我們的制度有兩大與眾不同的特點:
是沒有能力的人不虧錢,有能力的人允許你一天收入上 百萬都不封頂,這就是我們的制度的優勢!越做越有勁,越做越想做。
第四:環境的安全
有人說你這個項目沒有產品,像拉人頭搞傳銷是不是違法啊?你去翻遍所有的刑法,憲法和地方法規,沒有任何一條規定說是老百姓自己的資金不能參加自覺自願的互助活動;我們今天做的是送禮和收禮的捐助活動,我們沒有做任何買賣,不需要營業執照,不需要交稅;我們告訴朋友這個信息是公平公正的,不欺騙,不隱瞞,不強迫,游戲規則公正透明,你覺得好玩你可以參加,覺得不好 玩,你可以不參加,沒人強迫你。在法律上一定是不違法的。而且它還利國利民,為什麼這么說呢?我們中國人喜歡存錢,每家每戶有點錢就往銀行放,幾十萬億的資金存在銀行裡面不流通,政府希望它走出來帶動消費,擴大內需增加就業崗位,老百姓有工作干,有飯 吃,就不會鬧事,社會就安定了;那我們在做善舉幫助窮人賺錢,社會就和諧了,只要讓窮人迅速賺到錢社會就一定會和諧,所以今天我們做這個事情問心無愧,體現的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這種人性化的理念。
以上幾點我們用三句話來概括:
一 、無政策風險不違法:我們是普通的老百姓,我們沒有特殊的條件和背景,我們想要改變命運,就要學會打擦邊球,如果你是循規蹈矩,你就上班去,你就去拿工資,保證合理合法,但是這一輩子的結果就是一個字:窮。
二、無人格風險不害人:穩定收入不崩盤,它能保證它的承諾,保證每一個人進來能在不同時間段拿到他的本金加利潤,所以說不會傷害到任何一個人;這個計劃沒有最後一個人,只要平台在,它永遠會良性的循環下去,而平台是個工具,會永久的存在下去,所以你就沒有人格風險,可以大膽地去邀請你的朋友參加。
三、無資金風險不上當:再也不上當受騙,再也不會被人把錢卷跑了,它體現的是一個多勞快得,少勞慢得,不勞也讓你得。因為你是送禮,不是投資做生意,做生意如果經營不好還會賠錢,送禮出去人家會記個賬,還會加息還給你,我們送禮不勞而獲是合情合理的,所以說今天我們這個計劃能真正地讓人們在這里獻愛心的同時改變自己的命運,改變自己的現狀。讓自己和家庭的生活變得更加美好!
南洋互助基金會將為您創造人生中的第一筆財富!!!!!!!
Ⅳ 個人成立的商業互助基金會是不是合法的啊
合法,要求:
1、合法與否首先是國家是否許可這類組織成立。
2、即使許可成立這類組織,你也得走設立的程序。
這類基金會一般在法律上是財團法人,你可以去看相應的法律規定。
據我所知,沒有有個人成立的。但個人出資是可以的,個人出資的,不等於是個人成立的
Ⅳ 公司員工互助基金會名義上說自願加入,但實際是默認加入,申請退出是否合理
其按照你說的這種情況,公司是借員工互助基金強行亂攤派收費,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如果自己自願,當然可以選擇退出,如果不能自由退出,肯定就不是自願行為。沒有任何法規允許公司以任何名義收取員工的費用。
Ⅵ 員工關愛互助基金會簽訂協議要從工資扣款還不能不簽合法嗎
不違法。這種互助基金會扣款等於是半強制性的了,如果錢不多的話可以交,真出事也是一份保障。
Ⅶ 法律上對成立同學互助基金會有何規定
申請條件
申請基金會名稱預先核准,擬籌備成立的基金會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基金會名稱必須符合《基金會名稱管理規定》(2004年6月21日民政部令26號)的相關規定。
Ⅷ 農村互助基金會有什麼好處
扶貧濟困 扶貧濟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