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關繫到整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加強基金安全管理,應採取以下六點策略:(1)堅持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則。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應遵循如下幾個原則:收支平衡原則,堅持量入為出,略有結余;專款專用原則,設立醫療保險專戶,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基金分開管理原則;保證基本醫療需求原則;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與行政管理分離原則;遵循基金投資的安全要求,確保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原則;保障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的同時,應與社會經濟發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基金的收支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並接受基金監督機構及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基金業務的各種應收、應付款應分別記賬,及時核算;基金投資必須以安全有效為前提,投資收益應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不足和因物價上漲帶來的基金貶值;基金投資帶來的收益應單獨核算,確保基金的保值增值。(2)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要與醫療保險行政管理分開。醫療保險行政管理主要是制定有關的政策、法規和工作程序,並對醫療保險事業進行規劃、調控、監督等等。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並作為政府授權的非營利性事業機構,受政府委託,依法獨立行使職能,負責醫療保險工作的正常運行。(3)規范基金籌集流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時、足額籌集,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減免。基金能否根據規定按時、足額籌集,直接影響到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給付,關繫到職工本人的社會保險權益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平穩順利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徵收標準是經過周密計算確定的,如果對基金實行減免,不僅影響基金的籌集總量和規模,也影響到職工個人的切身利益。(4)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監督機構。加強管理、強化監督可以保證提供質量優良、價格低廉的醫療服務保證基金及時足額籌集到位;保證基金公平、公正、合理、有效使用;保證醫療投保人員受益,取信於民;保證合作醫療制度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首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基金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審計制度和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監督。其次,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行政監督、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5)基金管理部門應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金動用機制及基金超支應急機制。明確責任人,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特殊情況的及時處理。一是對月度基金使用情況實行動態監測,建立基金支出預警機制。二是按規定計提、使用風險基金,使風險基金在正常情況下,保持穩定的規模。三是出現基金超支時,應及時上報衛生部門和財政部門,並提出彌補超支的具體建議。基金管理部門應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設置舉報專線,及時辦理各種舉報投訴,實行舉報人保密制度,確保舉報、投訴成為基金管理部門有效掌握信息、改進經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6)應對人口老齡化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籌資的影響。老年人對醫療保險的需求明顯高於中青年人,因此人口老齡化對醫療保險制度的影響重大,主要體現在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不斷增長。醫療保險基金是醫療保險制度運行的物質基礎和根本保障,對醫療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至關重要。醫療保險基金的作用在於它醫療保險制度的物質基礎,能夠增強人們抵禦疾病帶來的經濟風險的能力,還能合理負擔社會保險費用的需要。但是由於基金數目龐大,一方面來自於個別人員的弄虛作假,還有來自於管理本身的風險,使得基金的安全管理成為問題,對醫療基金案前的研究是極其必要的。
2. 按什麼標准提取企業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現在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個。安全投入提取規定了一個比例,高危行業有一個安全生產投入提取比例電力應該是1.5%。你的安全獎勵應該是安全投入的一部分。 獎金具體提取方法應根據你企業情況,我們一般是月季年來發放的安全生產30天獎勵工資5% 90天15% 1年60% 若出現事故就不予獎勵 重新開始計算 各企業經營情況不一樣獎勵體制也不一樣,根據自己企業盈利狀況,領導重視程度可自行制定獎勵辦法,國家沒有具體規定。 具體安全費用提取可見《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3. 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是( )的職責
答案:B基金託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是(B )的職責
A.基金管理人B.基金託管人 C.基金投資人D.注冊登記機構
4. 企業提安全管理基金應如何做賬
1、企業提安全管理基金,應計入相關成本,
2、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
貸:專項儲備(屬於所有者權益的科目)
5. 計提公交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基金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3號》(財會[2009]8號)規定:
1、計提時: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記入「4301專項儲備」科目。
2、用於費用支出時: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於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
3、用於形成資產時: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並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後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4、企業提取的維簡費和其他具有類似性質的費用,比照上述規定處理。本解釋發布前未按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
6. 企業安全基金可以從哪些科目沖減
安全經費按照不同的單位性質記入不同的會計科目:
1,施工單位 借:工程施工 科目 貸:現金科目
2,事業單位 借:管理費 科目 貸:現金科目
3,國家機關 借:經費支出科目 貸:現金科目
4,生產企業 借:基本生產 科目 貸:現金科目
7. 企業計提安全基金未使用完的年末是否調整
根據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6]478號)
第六條礦山企業安全費用依據開採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各類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准如下:
(一)石油,每噸原油17元;
(二)天然氣,每千立方米原氣5元;
(三)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4元,井下礦山每噸8元;
(四)核工業礦山,每噸22元;
(五)非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立方米)1元,井下礦山每噸(立方米)2元;
(六)小型露天採石場,即年采剝總量50萬噸以下,且最大開采高度不超過50米,產品用於建築、鋪路的山坡型露天採石場,每噸0.5元。
原礦產量不含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和廢石場中用於綜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礦石。
第七條煤系及與煤共(伴)生的金屬非金屬礦山、水體下開采礦山、有自然發火可能性的礦山、在需要保護的建(構)築物和鐵路下面開採的礦山,以及其他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要求的礦山,經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財政廳(局)核准後,可以在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基礎上提高提取標准,但增加的提取標准不得超過原提取標準的50%。
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各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准如下:(一)房屋建築工程、礦山工程為2.0%;
(二)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1.0%。
建築施工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國家對基本建設投資概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總包單位應當將安全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九條危險品生產企業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採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准逐月提取:
(一)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10 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0萬元至100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條道路交通運輸企業以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照以下標准逐月提取:
(一)客運業務按照0.5%提取;
(二)普通貨運業務按照1%提取;
(三)危險品等特殊貨運業務按照1.5%提取。
第十一條中小型企業和大型企業上年末安全費用專戶結余分別達到本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的5%和2%時,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商財政部門同意,企業本年度可以緩提或少提安全費用。
第十三條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其中:
1.礦山企業安全設備設施是指礦山綜合防塵、地質監控、防滅火、防治水、危險氣體監測、通風系統,支護及防治邊幫滑坡設備、機電設備、供配電系統、運輸(提升)系統以及尾礦庫(壩)等;
2.危險品生產企業安全設備設施是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3.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安全設備設施是指運輸工具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運輸工具附屬安全設備等。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企業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准所需支出。
第十五條企業提取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年度結餘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集團公司經過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可以對所屬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許可權,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十七條企業利用安全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企業應當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第十九條礦山企業已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的,應當繼續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但其使用范圍不再包含安全生產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條危險品生產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將安全費用結余用於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危險品生產或儲存的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所需支出。
第二十一條企業由於產權轉讓、公司制改建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繼續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按上述政策,你單位的年終未用完的安全基金不需作賬務調整。
8. 我是單位的正式員工以向單位交管理費:交安全基金並按國家規定交各種稅的形式
你們什麼單位啊,還是交案例基金,這個沒有道理的,是變相的押金嗎
9. 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基金提取
根據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6]478號)
第六條礦山企業安全費用依據開採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各類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准如下:
(一)石油,每噸原油17元;
(二)天然氣,每千立方米原氣5元;
(三)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4元,井下礦山每噸8元;
(四)核工業礦山,每噸22元;
(五)非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立方米)1元,井下礦山每噸(立方米)2元;
(六)小型露天採石場,即年采剝總量50萬噸以下,且最大開采高度不超過50米,產品用於建築、鋪路的山坡型露天採石場,每噸0.5元。
原礦產量不含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和廢石場中用於綜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礦石。
第七條煤系及與煤共(伴)生的金屬非金屬礦山、水體下開采礦山、有自然發火可能性的礦山、在需要保護的建(構)築物和鐵路下面開採的礦山,以及其他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要求的礦山,經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財政廳(局)核准後,可以在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基礎上提高提取標准,但增加的提取標准不得超過原提取標準的50%。
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各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准如下:(一)房屋建築工程、礦山工程為2.0%;
(二)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1.0%。
建築施工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國家對基本建設投資概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總包單位應當將安全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九條危險品生產企業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採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准逐月提取:
(一)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10 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0萬元至100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條道路交通運輸企業以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照以下標准逐月提取:
(一)客運業務按照0.5%提取;
(二)普通貨運業務按照1%提取;
(三)危險品等特殊貨運業務按照1.5%提取。
第十一條中小型企業和大型企業上年末安全費用專戶結余分別達到本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的5%和2%時,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商財政部門同意,企業本年度可以緩提或少提安全費用。
第十三條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其中:
1.礦山企業安全設備設施是指礦山綜合防塵、地質監控、防滅火、防治水、危險氣體監測、通風系統,支護及防治邊幫滑坡設備、機電設備、供配電系統、運輸(提升)系統以及尾礦庫(壩)等;
2.危險品生產企業安全設備設施是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3.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安全設備設施是指運輸工具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運輸工具附屬安全設備等。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企業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准所需支出。
第十五條企業提取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年度結餘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集團公司經過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可以對所屬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許可權,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十七條企業利用安全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企業應當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第十九條礦山企業已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的,應當繼續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但其使用范圍不再包含安全生產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條危險品生產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將安全費用結余用於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危險品生產或儲存的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所需支出。
第二十一條企業由於產權轉讓、公司制改建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繼續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10. 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獎勵基金管理辦法
下面提供一份關於礦業安全生產獎勵制度一份,希望能對你有些幫助。
一、獎勵目的
1、確保完成興業礦業及各所屬企業2012年度總體經營目標。
2、強化各企業內部管理,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經營成本。
3、激勵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創造性,提高全體員工主人翁意識,增強管理和技術團隊的核心凝聚力。
二、獎勵原則
1、公司利益與企業員工利益相結合,價值增值,利益分配。
2、注重工作質量,合理拉開差距,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三、獎勵辦法的制定
1、各企業成立以執行董事或總經理為組長的獎勵方案考核小組,自行制定獎金分配方案和考核辦法,報公司生產技術部、企管部、人力資源部及審計部等部門審核。
2、獎金分配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慮各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工種的技術含量、難易程度、風險大小及工作條件優劣等因素,向貢獻傾斜,向效益傾斜,向智力傾斜。
3、各企業獎金分配方案要分解到月份,並明確獎勵方案考核小組責任,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瀆職行為,總公司將不定期進行審計。
四、獎勵方案說明
1、各企業提取的季度獎勵指標須經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核通過。
2、各企業提取的季度獎勵指標含在季度績效工資考核指標之內。
3、一季度獎勵指標提取要充分考慮春節放假、復工證件辦理等影響生產的因素,一季度完不成的獎勵指標可調節到二季度完成,但不能調節至三、四季度。
4、該獎勵方案自2012年開始試行,季度驗收考核後即計算獎勵結果,一季度獎勵結果在二季度兌現,其它季度獎勵結果當季兌現。
5、該獎勵方案適用於各企業領導班子、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行政後勤工作人員及選廠員工。
五、獎勵標准
1、出礦任務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季度出礦任務超1噸獎勵2元,巨源、富生二企業:超1噸獎勵3元。
2、掘進任務
完成季度掘進計劃,超1米獎勵50元,重點工程超1米獎勵100元。
3、選礦任務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季度選礦任務超1噸獎勵3元,富生二企業季度選礦任務超1噸獎勵5元。
4、成本費用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采、選直接成本在下浮1%的基礎上,節余獎勵20%,巨源、富生二企業采、選直接成本在下浮2%的基礎上,節余獎勵20%。
5、季度回收率提高部分多創造的價值按以下比例進行獎勵
錫林、融冠、儲源6%;巨源、富生10%。
6、入選品位
錫林、融冠:鋅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鐵品位每提高1%,獎勵2萬元。
儲源:鉬品位每提高0.001%,獎勵3萬元。
巨源、富生:鋅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鉛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
五、其它
1、季度末對所屬企業進行獎勵核算時,經過公司許可調整的任務指標以調整後的數據為准。
2、除儲源礦業公司外其它企業考核兩種金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