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林聰的人物經歷
1、國家科技轉化基金「規模化豬場糞污處理技術」 ,主持,80萬,2002.5-2004.122、河北省科技廳「養殖業廢棄物處理利用技術研究」主持,10萬, 2002.1-2004.123、農業部科技司「蟹島生態渡假村沼氣綜合利用研究」,技術負責40萬元,2002.1-2004.124、北京市合作項目「大興區種豬場糞污無害化處理技術」,技術負責,50萬,2003.1-2005.85、上海市科技興農重點攻關項目「新型農用覆蓋材料薄膜的研究與應用」,主持,40萬元,2004.1-2006.12
② 文言文閱讀題及答案林聰
《林聰傳》
1.C(當:應當,應該)
2.C(A項,「之」,代詞,他們/助詞,的。B項,「而」,連詞,表轉折關系,卻/連詞,表修飾關系。C項,「所」,均為助詞,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D項,「於」, 介詞,到/介詞,在)
3.A(④是御史黃溥等彈劾林聰的內容;⑤是林聰為私的行為;⑥是說汪直庇護巡撫陳鉞,林聰未能抗爭,也不能表現他秉公論事)
4.D(不是「因林聰庇護巡撫陳鉞」人們覺得惋惜,是汪直庇護巡撫陳鉞,林聰沒能抗爭)
5.(1)林聰揭發了他(單增)的罪行,將他投入欽犯監獄,後來獲得寬恕。單增從此不敢放肆。
(2)眾官吏畏懼林聰的風紀法度,林聰所說的,沒有人敢不執行,吏部尤其嚴重。
(3)林聰因舊有的德望被召用,秉公論事,不嚴厲但肅敬,當時聲望更高。
文言文大意
林聰,字季聰,是寧德人。正統四年(1439)中進士。景泰元年(1450),晉升為都給事中。當時正多變故,林聰慷慨激昂地議論政事,沒有忌諱。中官金英的家人犯了法,都御史陳鎰、王文治了他家人的罪,沒有治金英的罪。林聰率領同僚彈劾陳鎰、王文畏懼權勢縱容邪惡,兩人都被投入監獄。
中官單增管理京營受到寵信,朝廷官員稍有冒犯他的就遭到侮辱。單增家中的僕人白天殺人,搶奪民產,侵佔商稅。林聰揭發了他的罪行,將其投入欽犯監獄,後來獲得寬恕。單增從此不敢放肆。
景泰三年(1452)春天,林聰上疏說:「臣的職責在於糾察刑罰官司。妖僧趙才興的上百口遠親,按法律不應當治罪,卻被逮捕帶至京城。叛賊王英,兄長不知情,家人按法律不應當被逮捕,卻全部被發配到流放之地。雖然最終被赦免,然而他們開始受到的傷害已不堪忍受。湖廣巡撫蔡錫因彈劾副使邢端,被邢端揭發短處,在監獄關押多年,而邢端仍擔任原職。侍郎劉璉管理糧餉侵佔隱瞞,不應無罪,比較沈固、周忱侵吞數以萬計的錢財,誰輕誰重?劉璉被投入監獄,追收贓款,而對沈固、周忱沒有問罪。犯人徐南與兒子中書舍人徐頤,都因是王振的同黨應當斬首,卻判定徐南斬首,徐頤只被除名。這些都是刑罰失平的例子。」 皇帝認為他說得對。邢端被投入監獄,劉璉得到釋放,徐南也減去死刑,被除名。
眾官吏畏懼林聰的風紀法度,林聰所說的,沒有人敢不執行,吏部尤其嚴重。內閣及御史們都認為林聰喜好彈劾建議,不和他友善。這年冬天,林聰的外甥陳和任教官,想調到家鄉附近以便於贍養父母,林聰為此到吏部替他說話。御史黃溥等人於是彈劾林聰挾制吏部;並且說他先前彈劾白仲賢是為了偏私他的同鄉參政方員,想剝奪白仲賢的官職給他;林聰與吳誠有積怨,就彈劾吳誠;福建參政許仕達囑托林聰以求升遷,林聰推舉許仕達可以任巡撫。奏章下達朝廷審訊,判定犯專斷選拔官吏的法規罪,以斬首論處。高谷、胡■盡力相救。皇帝自己也了解林聰,只貶為國子學正。
天順四年(1460),曹欽造反。錦衣官校厭惡曹欽殺死指揮逯杲,全部捕獲曹欽的親戚和朋友。千戶龔遂榮及外舅賀三也在其中。人們知道他們是被冤枉的,沒有誰敢直言,林聰為他們辯解把他們放出來。其他昭雪的人很多。成化十三年(1477)秋,被授予刑部尚書官職,不久加官太子少保。林聰因舊有的德望被召用,秉公論事,不嚴厲但肅敬,當時聲望更高。成化十五年(1479),偕同中官汪直、定西侯蔣琬調查遼東失敗的情況。汪直庇護巡撫陳鉞,林聰未能抗爭,談及此事的人都覺得惋惜。成化十八年(1482),林聰請求辭官未得許可,死在任上,時年六十八歲。贈予少保,謚號庄敏。
③ 基金004649什麼時候
國開開航混合(0046490)
基金類型:混合型 | 中高風險 基金規模:0.55億元(2017-09-30) 基金經理:林聰
成 立 日:2017-07-13 管 理 人:國開泰富基金
交易狀態:開放申購 開放贖回
日期 單位凈值 累計凈值 日增長率
12-22 1.0493 1.0493 -0.36%
12-21 1.0531 1.0531 0.82%
12-20 1.0445 1.0445 -0.38%
12-19 1.0485 1.0485 0.59%
12-18 1.0424 1.0424 -0.33%
④ 《林聰傳》文言文閱讀題答案是什麼
《林聰傳》
1.C(當:應當,應該)
2.C(A項,「之」,代詞,他們/助詞,的。B項,「而」,連詞,表轉折關系,卻/連詞,表修飾關系。C項,「所」,均為助詞,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D項,「於」, 介詞,到/介詞,在)
3.A(④是御史黃溥等彈劾林聰的內容;⑤是林聰為私的行為;⑥是說汪直庇護巡撫陳鉞,林聰未能抗爭,也不能表現他秉公論事)
4.D(不是「因林聰庇護巡撫陳鉞」人們覺得惋惜,是汪直庇護巡撫陳鉞,林聰沒能抗爭)
5.(1)林聰揭發了他(單增)的罪行,將他投入欽犯監獄,後來獲得寬恕。單增從此不敢放肆。
(2)眾官吏畏懼林聰的風紀法度,林聰所說的,沒有人敢不執行,吏部尤其嚴重。
(3)林聰因舊有的德望被召用,秉公論事,不嚴厲但肅敬,當時聲望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