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市公共維修基金 去哪裡繳納
去開發商那裡,或者當地的房管局
② 北京市維修基金注冊電話
69541425、69546717
③ 北京住房公共維修基金是多少
7月21日)起,本市(北京市)職工當年繳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從0.72%上調到0.81%。住房公共維修基金的存款利率也隨之上調。
(7月2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的通知》。記者發現,與以前調整不同的是,這次要求當年繳存的公積金存款利率也上調了0.09個百分點,即當年繳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從0.72%上調到0.81%。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則由2.07%上調為2.34%。而今年5月加息時,當年繳存的公積金存款利率沒調整。
(7月21日)同時發布的《關於調整其他住房資金存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自2007年7月21日起,調整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其他住房資金存款利率。其中,職工繳存的住房補貼將比照住房公積金的利率計息。單位住房基金和公共維修基金的存款利率,活期存款利率由0.72%上調為0.81%,定期存款(整存整取)三個月的,由2.07%上調為2.34%,半年期的由2.61%調整為2.88%,一年期的由3.06%調整為3.33%。
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表(單位:%)
項 目 調整前利率 調整後利率
④ 公共維修基金過戶 朝陽區在哪辦理
維修基金過不了戶的
⑤ 北京市對寫字樓的公共維修基金的最新規定
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在購房時交納,比例為購房款的2%,自2008年02月01日起執行新標准辦法。即多層住宅擬為每平方米100元,高層全現澆結構擬為每平方米150元,高層框剪結構擬為每建築平方米200元。
寫字樓應是每建築平方米200元。
⑥ 朝陽區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的電話,很急。謝謝
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朝陽區分中心 朝陽區團結湖北三條甲4號 100026 85975152
⑦ 有誰知道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朝陽管理部的電話,謝謝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服務電話為12329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6、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7)朝陽區公共維修基金管理處擴展閱讀:
公積金作用
一、購房
1、 如果申請公積金貸款來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來償還本息
2、 如果申請商業貸款開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做為購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公積金來償還息
3、 如果購房過程中不需要貸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積金
二、兒女購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公積金不僅僅可以用於自己購房,也可以用於兒女購房
1、 如果申請公積金房貸款買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來償還本息
2、 如果申請商業貸款來購買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作為首付款
三、遭遇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積金
家庭成員(不只限於職工本人)如果遭遇重大疾病,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四、低保或者特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積金
如果職工被納入低保或者特困救助范圍,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但是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較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
五、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提取公積金
農村集體土地翻建、建造或者是大修自住房,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但是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六、租房可提取公積金
1、租賃經濟房可提取公積金
2、租賃普通住宅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⑧ 在北京朝陽區電梯大修需要動公共維修基金,怎麼操作
需要全體業主的簽字上報建委公共維修基金中心才可以實施。
⑨ 北京公共維修基金在哪兒過戶,需要帶什麼證件謝謝
正常情況下,房屋所有權人發生變更,公共維修基金也要同時變更到新的產權人名下。具體的操作程序是買賣雙方攜帶買賣合同、身份證、房產證、原始公共維修基金發1票等復印件到公共維修資金管理部門辦理更名手續。
具體地點,各地不一樣,你可以和賣家到賣家當時繳納維修基金地點咨詢辦理。
⑩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電話是多少啊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12329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東城區西革新里108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郵編:100077
(10)朝陽區公共維修基金管理處擴展閱讀: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一)編制、執行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北京地區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管理中心掛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對北京市單位住房基金、公共維修基金、住房補貼的建立、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