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信託投資公司能否直接擔任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只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嗎
首先需要說明什麼是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指憑借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盡可能多收益的機構。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英國稱投資管理公司,在美國稱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稱投資信託公司,在我國台灣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但其職責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
下面是你提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信託投資公司能否直接擔任基金管理人?」
通常說,可以。
但對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成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公司,則需要參考第三條「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信託公司只要不具備以上性質,也是可以擔任基金管理人的。
第二個問題「基金管理人只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嗎?」
不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成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公司,可以有多個普通合夥人,一個或多個執行事務合夥人,普通合夥人中包括了其他人或其他組織。
第三個問題「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一般是什麼機構?」
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發起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是合夥制形式的企業。
② 私募基金管理人從事投資顧問業務條件
1、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滿一年。(觀察會員、正式普通會員均可)。
2、符合相關數量的人員配置並具備相關的資質和能力,即投資管理人員不少於3人,並具備3年以上連續可追溯投資管理業績,無不良從業記錄。(投資管理人員均須具備基金從業資格)。
注意:該條件中的「投資管理業績」是指能夠明確歸屬於投資管理人員本人且滿足連續3年條件的投資管理業績,不限於最近連續 3 年。
③ 基金最後一個投資人為什麼不能是管理人自有資金
基金投資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份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託管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通俗地說,證券投資基金是通過匯集眾多投資者的資金,
交給銀行保管,由基金管理公司負責投資於股票和債券等證券,以實現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種投資工具。
④ 我想知道購買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來進行基金投資但是基金投資人可以自由申購贖回 但假如此時的%
一般一個基金公司是有一定的規模的,一個基金投資人對其的影響不會很大,除非大面積的贖回可能導致其資金無法正常運作.
這樣的情況分兩種,一種是基金管理人會將在股票中的部分贖回,作為周轉,但在這樣的股票形式下,一般其不會這樣草率;另一種情況就是基金管理人用此基金的流動資金來填補,一般採取這樣的形式比較多,畢竟基金管理人不會把全部的資金全部投入,總會留一些用來補倉的,或是用來投資基金領域,流通性比較好的.
⑤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從事什麼活動
1、私募基金: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2、私募基金經營范圍:
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在發行證券時,可以選擇不同的投資者作為發行對象,由此,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形式。
私募的載體包括股票、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多種形式。股票可以做優先股,普通股,等等。
⑥ 基金管理人能不能投資自己管理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能投資自己管理的基金
根據規定投資自己管理的基金,
申購或贖回都要出通告公示
⑦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 可以是個人嗎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流程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流程
一、具體依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
(三)主要股東或者合夥人名單;
(四)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材料齊備後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資方向及根據主要投資方向註明的基金類別;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資金募集過程中向投資者提供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應當報送基金招募說明書。以公司、合夥等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還應當報送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採取委託管理方式的,應當報送委託管理協議。委託託管機構託管
金融牌照網-專注金融牌照股權投資咨詢服務。
基金財產的,還應當報送託管協議;
(四)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基金備案材料齊備後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二、簡要流程
登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
(一)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流程
三、信息公示
登記備案後,基金業協會將對外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如需閱覽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請查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
四、特別說明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基金業協會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辦理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
⑧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投資基金嗎
可以投資的。
根據《私募監管暫行辦法》的規定,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或報告:一是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機構應當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二是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基金業協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三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從業人員的有關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資運作情況和杠桿運用情況,發生重大事項的,應當在 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告;四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 4 個月內,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資運作情況;五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普通合夥人應當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告。
⑨ 基金從業人員能否從事投資活動
1、 ?隨著股指期貨的上市交易,基金管理公司就基金從業人員能否投資股指期貨的問題向我們進行法律咨詢。鑒於目前法律法規關於基金從業人員的投資活動尚無明確的統一規定,實踐中亦見仁見智。因此,我們現對基金從業人員投資活動的相關規定進行整理並加以分析,以期在實踐中起到一定指導意義。(1) 明文允許基金從業人員投資的領域1)開放式基金《關於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宜的通知》(2007.06.13)(以下簡稱「《通知》」)規定:「三、基金從業人員購買開放式基金的,鼓勵通過定期定額或者其他方式進行長期投資,持有開放式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於6 個月。」根據上述規定,基金從業人員可以投資開放式基金,但持有期限至少6 個月。2)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第23 條第1 款:「公司應當建立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股權投資及其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建立相關申報、登記、審查、管理、處置制度,防止因投資管理人員的股權投資行為影響基金的正常投資、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根據上述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資管理人員可以進行股權投資,包括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方式,但基金管理公司應對此建立相關制度,以防止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和基金投資者利益發生沖突。從《指導意見》的立法目來看,我們認為,在加強對個人利益沖突進行管理的前提下,投資管理人員以外的其他基金從業人員也可以進行股權投資。(2) 明文禁止基金從業人員投資的領域1)股票《指導意見》第23 條第3 款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公司員工不得買賣股票,直系親屬買賣股票的,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備其賬戶和買賣情況。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與員工直系親屬買賣股票的交易應當避免利益沖突。」根據上述規定,基金公司員工(包括基金從業人員)均不得投資股票。2)封閉式基金《通知》規定:「三、基金從業人員購買開放式基金的,鼓勵通過定期定額或者其他方式進行長期投資,持有開放式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於6 個月。基金從業人員不得投資封閉式基金。」根據上述規定,基金從業人員不能投資封閉式基金。3)資產管理計劃《關於「一對多」專戶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說明》規定:「 8、問:基金從業人員是否可以投資資產管理計劃? 答:暫不可以,待相關規定明確後再予以考慮。」根據上述規定,基金從業人員不能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3) 尚無明文規范基金從業人員投資的領域1)黃金、商品期貨目前基金產品不投資黃金和商品期貨,基金從業人員從事黃金、商品期貨交易時,不會與基金投資者利益發生沖突,因此我們比較傾向認為基金從業人員可以投資黃金和商品期貨。2)銀行理財產品由於銀行理財產品通常情況下為結構性理財產品,由銀行設計產品後發售,基金管理公司不負責投資決策,從而與基金從業人員產生利益沖突的可能性較小,因此我們傾向認為基金從業人員可以投資銀行理財產品。3)信託產品(i)信託產品由委託人(基金從業人員)進行投資決策,特別是信託產品可以投資於股票時,可能產生利益沖突並且損害基金投資者利益,因此我們比較傾向認為基金從業人員不能投資此類產品;(ii)信託產品由受託人(信託公司)進行投資決策時,由於信託公司獨立於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從業人員,通常情況下不會產生利益沖突,因此我們比較傾向認為基金從業人員可以投資此類產品。4)金融期貨《指導意見》第23 條第2 款規定:「投資管理人員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進行證券投資活動,不得直接或間接接受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提供的禮金、旅遊服務等各種形式的利益。投資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時,對可能產生個人利益沖突的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根據有價證券的分類(證券所代表的權利性質),有價證券分為股票、債券和其他證券類三大類,其他證券又包括基金證券、證券衍生品(金融期貨、可轉換證券、權證等)。據此,證券投資活動包括股指期貨、可轉換證券、權證等。對於投資管理人員而言,(i)根據上述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資管理人員不得為其他機構和個人進行證券投資活動。但我們也注意到,上述規定只是禁止投資管理人員不得為其他機構和個人進行證券投資活動,並沒有禁止投資管理人員進行任何證券投資活動。(ii)根據《指導意見》的規定,投資管理人員不得投資股票,不得從事與基金、基金投資者利益相沖突的行為。在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時,投資管理人員也應遵循防止利益沖突的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對投資管理人員投資股指期貨行為進行限制,並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在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不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時,投資管理人員也不能利用基金產品所投資的現貨為自己或他人謀取股指期貨交易的利益。因此,我們比較傾向對投資管理人員投資股指期貨從嚴把握,不允許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對於非投資管理人員的其他基金從業人員而言,目前尚無沒有明文禁止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在基金管理公司也沒有禁止時,則可以投資股指期貨。5)可轉債對於投資管理人員而言,我們傾向認為其不得從事可轉債投資,理由同金融期貨。對於非投資管理人員的其他基金從業人員,目前尚無沒有明文禁止;在基金管理公司也沒有禁止時,則可以投資可轉債。但需要注意,由於可轉債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為股票,由於非投資管理人員的其他基金從業人員不能投資股票,因此,我們認為,這些人員在投資可轉債轉時,不能將其持有的可轉債轉換為股票。6)權證對於投資管理人員,我們比較傾向其不得從事權證投資,理由同金融期貨。對於非投資管理人員的其他基金從業人員,目前尚無沒有明文禁止;在基金管理公司也沒有禁止時,則可以投資權證;但需要注意,權證行權若採用證券給付方式結算的,在行權時投資者需購入或給付一定的股票。由於非投資管理人員的其他基金從業人員不能投資股票,因此,我們認為,若權證採用證券給付方式結算的,上述人員是不能其對投資的權證進行行權的。7)境外證券投資曾有基金管理公司詢問《指導意見》是否規范基金從業人員的境外證券投資活動。我們認為:(i) 中國法律法規主要是調整中國境內(主要是大陸地區)的法律關系,因此該法規沒有域外效力;(ii) 如果基金管理公司旗下有QDII 基金,盡管目前規定尚無明文禁止投資管理人員進行境外證券投資活動,基金管理公司仍應處理好利益沖突問題(產生利益沖突的可能性或許非常小);(iii) 中國境內個人進行境外投資證券,在目前外匯管制情況下,需要通過一些QDII 產品(包括銀行的QDII 產品)間接投資,尤其是在投資銀行等機構QDII 產品時,我們認為通常情況下不存在利益沖突,因此基金從業人員可以投資境外證券;(iv) 如果境內個人在境外有合法收入,其可以在境外直接投資證券、不受外匯管制,而對於這部分投資,有關監管部門在實踐中也確實難以監管。綜上,關於基金從業人員的投資活動,目前法律法規明文禁止投資股票、封閉式基金、專戶,允許進行開放式基金、股權投資;關於基金從業人員是否能投資目前法規沒有明文規定的其他證券品種,我們認為主要從防止利益輸送、利益沖突的原則出發,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決定是否允許基金從業人員投資這些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