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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做好國債資金管理工作

發布時間:2021-03-30 04:26:21

⑴ 誰有國債資金管理辦法呀

到財政部國庫司網站上看看,http://www.mof.gov.cn/guokusi/redianzhuanti/guozaiguanli/國債管理各項政策都有。

⑵ 加入金融雲的計劃部署業務系統是什麼意思

中國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業務是在利率管制、金融脫媒、分業監管環境下逐步發展起來的一項具有金融創新性質的業務。從宏觀角度看,資產管理業務可以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加速金融體制改革、改善社會融資結構;從中觀角度看,資產管理業務可以推動銀行業經營模式轉型,構建銀行業的新型盈利模式,增強銀行業經營的穩健性;從微觀角度看,資產管理業務一方面可以滿足客戶投資和財富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保證銀行向客戶提供多樣化的融資服務,提高社會資金的流動效率。因此,資管業務具有與銀行傳統業務完全不同的功能定位、運作規律和風險管理方式。 商業銀行資管業務蓬勃發展五大原因 我國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起步和發展具有鮮明的本土特色和時代特徵。30多年改革開放所帶來的經濟增長導致居民財富持續增加,居民的投資理財意識不斷增強,這是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發展的原動力,金融改革深化發展為銀行資產管理業務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契機,商業銀行經營轉型和保持盈利增長則成為推動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發展的直接推手。商業銀行作為國內資產管理市場重要的參與者,其資產管理業務已經成為國內資產管理市場業務規模最大、客戶數量最多、產品類型最豐富、品牌信賴度最強的業務類型。筆者認為銀行資管業務大規模發展主要原因在於: 原因一:居民財富配置逐漸由不動產轉向金融資產。30多年改革開放的紅利,使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斷增長,財富持續積累,因家庭資產配置結構相對保守,在房地產市場出現拐點後,對通過資產管理投資金融產品實現保值增值的需求空間巨大。 原因二:為規避監管限制,銀行資管業務逐步表外化。在利率市場化和金融脫媒的催動下,在金融抑制與監管博弈的背景下,為規避存款准備金、貸款規模控制、存貸比要求、資本充足率、存貸款利率等監管紅線的限制,銀行將資管業務轉移至表外,通過高於銀行存款的收益率發行理財產品吸收居民和企業的資金,並按高於貸款利率的收益回報要求投向非標債權資產等類固定收益項目,實現了對銀行表內存款和貸款的替代,並借銀信、銀證、銀基的通道完成投融資的對接,從而使得銀行資管業務不僅獲得了快速增長,而且支持了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融資支持的實體經濟的發展。 原因三:資本約束促使銀行向「輕資本」業務轉型。當前,我國經濟已進入三期疊加的時期,即增長速度進入換擋期,結構調整面臨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處於消化期,隨著經濟下行、產能過剩、宏觀債務水平持續上升,在利率市場化的推進下,銀行存貸款利差不斷縮小,商業銀行面臨著巨大的轉型壓力,迫切需要從傳統的存貸款業務為主轉向拓展中間業務、轉向不佔用或少佔用資本的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正是由於其「輕資本」特性,成為銀行增長模式由粗放式的資產規模擴張型向集約式的資本節約型轉變的重要途徑。隨著新資本管理辦法的實施,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壓力越來越大,在依靠內部利潤增長方式補充資本的速度放緩及通過資本市場再融資愈加困難的情況下,發展資產管理業務已成為商業銀行主動調整經營戰略的重要著力點。 原因四:商業銀行具有其他金融業態所無法企及的資金、資源和渠道等優勢。首先,銀行具有得天獨厚的客戶資源優勢,不僅廣泛吸收機構、個人客戶的存款,銀行貸款也是機構和個人取得融資的主要來源,這是其他類型金融機構所難以比擬的。從目前各種資產管理產品的銷售渠道來看,銀行仍是最主要的渠道,銷售佔比在60%-70%以上,而絕大多數客戶也來自於銀行;其次,與其他金融機構相比,銀行因為背後有國家信譽的支持,較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來說,發展資產管理業務具有聲譽方面的優勢;第三,在獲得資金和項目儲備方面,銀行也具有比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更多的資源。可以說,銀行憑借其投融資兩端客戶群體龐大、信用風險管理能力強等優勢,通過創設金融產品和新的業務模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順應了金融脫媒的大趨勢,推動銀行以間接融資模式為主逐漸轉向以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並舉為主,將給銀行未來業務模式與盈利模式帶來重要變化。 原因五:資產管理業務對於提高銀行綜合化經營深度、充分發揮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效應具有重要意義。綜合化經營的意義在於多元化收入來源和提高綜合競爭力,而其核心應是以客戶需求為導向,通過為客戶提供不斷創新的綜合化金融產品,來提升商業銀行的綜合競爭力。簡言之,是要通過綜合化經營來提高對客戶的服務能力。為應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和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通過擁有金融全牌照向客戶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已成為各商業銀行的共識。但從目前情況看,國內已有的混業經營金融控股集團,還遠未實現集團內全面系統的綜合化經營。由於分業監管的要求,導致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業務分別在一個集團下設的不同子公司開展,客戶信息、客戶營銷、客戶維護以及產品開發等等,基本都處於分割狀態,業務交叉較少,業務協同也處於較低層次。當然,在集團旗下各金融機構都有其核心客戶,主營業務,且相互獨立的情況下,現實的做法是,以對綜合化深度要求較高的業務作為抓手,以這些業務的發展,來推動相關的整合,逐步從單個業務層面,上升到各金融機構的整體戰略層面。資產管理業務就是比較符合這種要求的業務,一是因為其綜合性,不僅涉及銀行內部的諸多環節,從分行到總行,從負債到資產等等,實現表內外聯動、投融資一攬子方案,還涉及到與銀行以外的其他機構之間的合作,是一個較好的整合路徑;二是因為其是新興業務,涉及的存量部分相對較小,調整起來相對容易。 銀行資管業務發展呈現「五化」趨勢 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業務大規模發展的同時,也呈現出業務定位本源化、產品類型凈值化、投資品種大類化、盈利模式非利差化和組織架構獨立化等五大趨勢。 趨勢一:業務定位本源化。傳統的理財業務是銀行在利率市場化過渡階段進行「反金融脫媒」創新,其目的是保住存款和騰出信貸規模。為此,投資者普遍認為「銀行存款只賺不賠」,進而將理財產品視為利率市場化背景下的存款替代品。無論是否保本,銀行提供的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都是無風險收益率,銀行承擔了隱性擔保,無論出現什麼問題,銀行都將剛性兌付。實踐中,基於這一根本原因,銀行基本上都按照預期收益率向客戶支付收益,即使沒有達到預期收益率,銀行往往以自有資金貼補客戶收益。 銀行對理財產品的這種隱性擔保既違背了風險與收益匹配的原則,也誤導了市場。其危害性在於:首先導致行業不重視投資管理的過程;其次,導致行業只重視產品銷售的能力,而不注重投資能力的培養;第三,扭曲了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剛性兌付實際上增加了市場的成本;最後,剛性兌付之下,銀行風險管理能力的建設完全滯後,只是簡單粗放地一兌了事,不僅扭曲和弱化了市場約束機制,也不利於分散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當前資管規模與銀行存款體量相當,如剛性兌付問題不解決,資管行業累積的風險一旦爆發,可能會出現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最終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穩定。 傳統的銀行理財應當回歸「受人之託,代為理財」的本質,強調「買者自負,賣者有責」的原則,明確以客戶財富管理為核心的服務內容,銀行代表客戶在市場上進行投資,為客戶財產的保值增值盡職工作。從這個意義上講,資產管理業務是對商業銀行傳統經營理念的顛覆。因此,要發展資產管理業務,首先要樹立全新的資產管理業務經營理念,理解並掌握資產管理業務的運作規律。 趨勢二:產品類型凈值化。在「剛性兌付」之下,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大多採用預期收益率的發行方式。隨著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正本清源,在監管政策的引導之下,銀行資產管理業務在產品端進一步向基金化凈值型產品轉型,多家銀行對產品體系進行了簡化,以開放式產品逐步取代期次型產品,同時,凈值型產品創新和發行力度加大。據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2014年中國銀行業理財業務發展報告》顯示,招商銀行凈值型產品佔比超過30%。工商銀行則重點推動增利、尊利、穩利等的凈值型產品線,傳統期次型產品規模佔比已由2014年初的81%降至31%。 從國際資產管理業務產品模式看,凈值型產品是普遍使用的產品管理方式,現已成為國內商業銀行一致認可的理財市場發展方向。在利率市場化改革加速的背景下,理財產品正朝著開放式、基金化的方向發展。理財產品按照凈值模式運作的優勢在於:基金化運作後投資者按照凈值或估值獲取收益,減弱剛性兌付的壓力;開放式運作後客戶可根據自身現金流的需求狀況對理財產品進行申購和贖回,自主決定投資期限,降低了產品規模大幅波動的情形,有利於提升銀行理財的流動性管理水平;基金化運作後將減少銀行理財端的產品管理成本,減少對有限人力資源的佔用,並減少操作風險。 近年來,我國銀行在凈值型產品形態和結構設計創新的力度也在持續增強。以工商銀行為代表的商業銀行充分發揮在客戶、資金、渠道方面的優勢,加大信息技術與銀行經營管理的深度融合,積極應對各方挑戰,創新推出了無固定期限非保本凈值型產品。光大銀行等多家銀行依託銀行大資金管理的經驗和透明的投資報告體系,推出受託資產管理業務,根據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和預期收益要求設立相應的投資目標,按照投資者對流動性,投資期限及其他個性化要求制定最佳的投資策略與資產配置方案,並在產品運行過程中根據宏觀和微觀層面的變化,對投資組合的資產運行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和持續的風險監控,從而為投資者獲取持續穩定的投資回報。農業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等多家銀行均推出了結構化理財產品,該類產品掛鉤特定投資標的,通過在產品發售前約定投資標的與產品預期收益率變動的規則,以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趨勢三:投資品種大類化。經濟改革發展和投資市場工具的不斷豐富給銀行資產管理業務投資帶來了機遇。銀行資產管理的投資對象不再限於類信貸資產和普通債券,而是擴展到包括股權、各類受益權、期貨在內的各大類資產。銀行資產管理不僅參與了國企改革、員工持股計劃、國債期貨等市場的投資,還積極開展了二級市場股票優先受益權投資、定向增發配資、股票市值管理、兩融配資、量化對沖業務等新興業務。較有代表性的三類新投資品種包括:股票市值管理類業務、國債期貨類產品和MOM(Manager of managers)類產品。 其中,股票市值管理類業務是銀行以第三方投資顧問代客戶進行市值管理。2014年4月,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全資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為平台對所屬油品銷售業務進行了重組。經重組後的銷售公司擬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針對此次改革,工商銀行、北京銀行等分別推出了第一單投資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財產品,為個人客戶提供了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便利途徑。光大銀行亦針對大小非減持或員工持股計劃等上市公司推出了股票市值管理業務,產品的結構設計和平倉止損條件參考該股票二級市場流動性和估值水平而定,業務模式與傳統二級市場股票優先受益權業務較為類似,實現了員工與企業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同時使高管、員工及重要加盟商能夠跟中小投資者一樣充分分享企業發展成果。 國債期貨類產品則是在充分識別和管理國債期貨風險的基礎上,由商業銀行開發的投資於國債期貨的理財產品,這種理財產品除了投資於債券資產還將部分資金投資於國債期貨市場,有效對沖理財產品面臨的利率風險、減少投資組合市值因市場利率變化導致的波動,為促進理財產品由預期收益型向凈值型轉型,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風險管理工具,增強了創新能力。 MOM產品即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是指該基金經理不直接管理投資,而選擇市場中的管理人及各種策略集中到同一產品中,委託其進行管理。2014年,多家銀行大力推廣MOM產品,MOM產品以「多元資產、多元風格、多元投資管理人」為主要特徵,投資范圍包含債券、股票、期貨、基金、指數型LOF與ETF等多種資產類別。該類產品自問世以來,經歷了較廣泛的投資運作和市場檢驗,獲得了投資者的認可。目前,工商銀行通過該種模式管理的凈值型產品已超過1300億元。 趨勢四:盈利模式非利差化。在以預期收益型產品為主的階段,銀行理財業務的收入主要是資產端和負債端的利差以及託管費、管理費收入。在推進產品類型凈值化和投資品種大類化轉型的基礎上,結合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優化銀行資產管理盈利模式的條件相對成熟。在此背景下,部分銀行順勢改變傳統的利差盈利模式,減少對資產端和負債端利差的依賴,構建了以「固定費用+業績分成」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盈利模式。具體來說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按照產品發行規模,收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費;另一方面,依據資產計量和產品估值體系產生的業績基準,對超過業績基準的超額收益部分,由銀行與客戶按照約定比例分成,獲取業績分成。從更高的視角看,資產管理盈利模式非利差化有助於推動傳統銀行向交易型銀行方向轉變。這要求銀行在平衡好理財業務多元目標的基礎上,增強資產管理業務盈利能力,將資產管理業務打造為利潤中心,並為客戶提供個性化的資產管理服務,有效提升客戶粘性。 盈利模式的轉變最終依賴於創新能力的提升。2012年以來,由證監、保監部門牽頭發起的業務創新浪潮湧現,陸續出台了數十項推動券商、基金和保險機構發展的制度和措施,進入大資管時代的券商、基金、保險、信託等機構對資產管理業務投入了前所未有的熱情,深遠地影響著國內資產管理市場的競爭格局,對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領先地位提出嚴重挑戰。這些非銀行金融機構在資產管理業務的創新舉措在增強其市場競爭力的同時,為銀行理財投資提供了新的通道,也為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提供了新的平台,還為銀行理財提供了新的資金來源。銀行理財應放眼於整個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行業,以全局性視野來思考和定位,充分發揮背靠銀行的獨特優勢,發揮銀行集團競爭的優勢,積極借鑒國際資產管理機構,尤其是國際領先銀行資產管理機構在業務模式、組織架構、流程分工、人員配備、產品體系等方面的做法,探索適合我國銀行理財業務的管理體系和組織架構,明確銀行理財業務轉型發展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趨勢五:組織架構獨立化。為提升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綜合管理水平,在銀監會監管指導和行業自律組織的引領下,當前銀行資產管理業務的組織架構也在不斷進行探索和調整,正在按照「二級部—一級部—事業部—子公司」的路徑逐步向前摸索。 2014年,銀監會下發《關於完善銀行理財業務組織管理體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按照四項基本要求和五大分離原則積極推進理財事業部改革。一方面是按照單獨核算、風險隔離、行為規范、歸口管理等基本要求開展理財業務事業部制改革,設立專門的理財業務經營部門,負責集中統一經營管理全行理財業務。另一方面是理財業務與信貸等其他業務相分離,建立符合理財業務特點的獨立條線風險控制體系;同時實行自營業務與代客業務相分離、銀行理財產品與銀行代銷的第三方機構理財產品相分離、銀行理財產品之間相分離、理財業務操作與銀行其他業務操作相分離。 通過理財事業部對代客理財業務實行閉環管理,從而實現真正的風險隔離,解決理財業務的獨立性問題,使理財業務回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本質,才能真正做到「賣者有責、買者自負」。事業部制改革有效解決了銀行內部理財業務多頭管理問題,實現理財業務的統一歸口管理,進而優化理財產品研發設計、組合管理、產品銷售、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等環節,推動理財業務的規范化、專業化和精細化發展。 據中國銀行業協會統計,截至2014年末,已有453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完成了理財業務事業部制改革。目前,理財事業部改革採取以下四種模式:(1)總行設立資產管理部(一級部),分行設立分部,例如國有銀行。(2)總行設立資產管理部(一級部),不在分行設立分部,分行僅承擔營銷職能,例如部分股份制銀行。(3)總行設立資產管理部(二級部),例如部分農商行,由於理財業務規模較小,在金融市場部下設資產管理二級部統一管理理財業務,代銷業務由零售負責。(4)總行設立理財業務協調委員會,例如外資銀行主要採取這一模式。而光大銀行、浦發銀行等多家股份制銀行甚至已經提出將理財業務拆分設立資產管理子公司的方案。 需要強調的是,各行之間存在差異,不存在最優的組織架構。銀行資管業務圍繞著投融資需求,需要內部投行部、私人銀行部(財富管理部)、金融市場部、分支行多部門的協同。實踐中,部門利益至上、流程重疊交叉、協調成本高、信息溝通不暢等問題時有發生,協同難度相當大,如果簡單採取子公司模式可能會更難做到部門之間的協同和資源共享。因此,現階段,各家銀行應當從如何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出發,根據內部的實際情況來考慮設置資管事業部還是資管子公司問題。

⑶ 如何構建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長效機制

近年來國家出台了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並投入了大量的專項資金用於不發達地區和貧困地區農業開發,農村的文化、教育、衛生、科技、交通、水利等與民生有關的基礎設施建設,用直接補貼資金的辦法鼓勵農民大力發展種養植業和綠色環保生態農業,以及幫困扶貧,構建市場經濟體系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陽光工程」、民生工程,為發展農村經濟,改善農民生活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加快農村經濟建設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應該看到,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是一個不斷探索、不斷完善的資金管理問題,如何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仍然是擺在財政部門、政府主管部門和執法部門面前必須破解的重要問題。當前的專項資金管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如國家每出台一項強農惠農政策,下撥的每一項專項資金都明確了資金的管理原則和使用范圍,並頒布下發了每一項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在實際操作中總體都能嚴格按照國家所規定的管理原則使用各項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但極少數單位和部門仍然出現滯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現象,這些問題的出現,其還是由於管理不嚴、監督不力等因素造成的,如何從根本上解決抑制這些問題的出現,構建起有效的專項資金管理長效機制,我們認為必須做到三個強化:一、強化政策宣傳,努力提高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意識在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框架下,財政專項資金投入面窄、量小,僅局限於民政救災救濟,其它項目資金很少會涉及到個人,而現在的市場經濟運行中的財政專項資金已逐步向多元化、多方位擴展,既有私有股份制企業、個體的種(養)植業,又有政府性的公益事業等等方面,財政專項資金的投入范圍越來越廣泛,資金投入量越來越大,管理越來越復雜。我們已不難看到,當前在社會上有這樣一種現象,基層的很多單位和部門要求財政解決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特別積極,一旦得到財政的扶助支持後,就不重視資金的管理,真正能把項目資金落實到實處並發揮資金應有的效應的不是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政策觀念不強,對國家的扶持政策認識不到位。因此當前對於切實強化政策宣傳、促進規范管理,努力提高落實政策意識是當務之急,重中之重:一是政府的有關職能部門和主管部門要切實強化政策宣傳領導,要把強農惠農政策宣傳列入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宣傳措施,單位的分管領導要重點抓,主要領導要負總責;二是要切實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簡報、報刊、雜志、有線電視和新聞媒體以及單位的牆報宣傳欄、宣傳車等各種形式大力宣傳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扶貧政策和各種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全面提高落實強農惠農政策意識和法制觀念,使之形成上下聯動做宣傳,人人參與抓監督;三是相關職能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要針對強農惠農政策要求,制定出學習計劃,經常組織本部門的幹部職工學習強農惠農政策等規章制度,研究資金管理辦法,促進管理措施落實,形成一個共識,明確一個道理,強農惠農資金是民生工程、陽光工程,是「高壓線」不可違,只有嚴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實好每一項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二、強化制度健全,努力促進專項資金規范管理健全制度是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規范管理的關鍵,作為縣一級財政部門在強化專項資金管理措施上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本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辦法。做到四個明確:(1)明確專項資金的管理原則,其原則必須要依據上級財政部門的管理要求,實行專項資金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及按管理級次實行報賬制。(2)明確專項資金管理范圍,目前我國涉農資金財政對口管理主要有四個方面:①農業方面的有: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退耕還林資金、生態公益林資金、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資金、大中型電排設備更新改造資金、農村勞動力培訓資金等其它各項支農資金;②經建方面的有:基本建設資金、國債專項資金、糧食風險基金,包括糧油利息費用補貼、糧食直補資金、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等;③社會保障方面的有:農村五保戶供養資金、農村特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資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農村特困群眾救助資金、撫恤和社會救濟資金、養老基金、社會保障補助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其它民政事業和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④教科文方面的有:危房改造資金、兩免一補資金、寄宿制項目資金、布局調整資金、農村稅改教育轉移支付資金、農村文化事業專項資金、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試點資金以及國家新出台下撥的每一項扶助資金均屬專項資金的范疇。(3)明確資金的撥付渠道、撥付程序、撥付時限。①撥付渠道:通過鄉鎮財政所撥付的專項資金必須統一設置財政專項資金專戶,該專戶必須實行封閉運行管理,即專項資金只撥付給項目單位或項目個人,嚴禁隨意將資金撥付給鄉鎮零戶統管賬戶或其它過渡賬戶;②撥款程序:縣財政局負責國庫撥款的業務股室,必須憑各業務口提供的專項資金指標文件和領導簽署意見後撥付給鄉鎮財政專項資金專戶,財政所必須憑項目單位或個人提出的撥款申報通過鄉鎮分管財經的領導審批、財政所長核撥後才能將資金直接撥付至項目單位或個人;③撥款時限:縣局負責國庫撥款口子的業務人員必須在接到領導簽撥的專項資金調度通知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出,鄉鎮財政所在專項資金到賬的前提下,項目單位或個人提出撥款申請按程序審核簽批,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出。同時通過縣直主管部門下撥的財政專項資金。①賬戶設置:由局各業務口根據業務需要建立專項資金專戶,並實行封閉運行管理;②撥款程序:局財政業務口根據項目要求,提出撥款申請,經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批、國庫根據管理要求將專項資金撥入各業務股專戶或項目單位專戶,再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核,財政局業務股根據項目單位實施進度審核,局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撥付項目;③撥款時限:各業務口在專項資金達賬的前提下,項目單位或個人提出撥款申請並辦妥撥款手續,必須在兩個工作日之內將專項資金撥出,財政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應嚴格按照上級財政管理要求,實行報賬制管理程序進行報賬。(4)明確專項資金管理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度,凡是未按規定設置專項資金賬戶,未按規范程序撥付資金和進行核算的,各業務股和基層財政所未按規定進行專項資金事中督查的,財政監督專職機構進行事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反饋並提出處理意見的等等一系列全程監管造成專項資金被挪用私分等問題,一經查出要追究有關經辦人和負責人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據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二是在構建管理機制上要加快改革力度。①對財政扶貧資金、支農項目建設資金要全面實行報賬制和招投標制,從制度上和源頭上確保資金的專款專用;②對社會保障資金、涉農補貼資金,凡是發至個人的資金要全面實行「一卡通」直補制,實行專戶直達直付制度,並由銀行代發受益人專用存摺;③為有利於財政專項資金統一核算管理,要全面推行鄉財縣代管的管理體制,並健全核算管理制度。凡是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隨意進行專項資金不規范的賬務處理,要追求其責任,努力從源頭上抑制鄉鎮專項資金使用的隨意性和不規范性;④要建立專項資金質效評估制度。明確財政業務口與項目主管部門對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進行評估驗收的責任,並對工程質量和使用效果進行張榜公布,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⑤要建立專項資金動態管理服務制度。明確縣鄉兩級財政業務職能部門要會同有關項目主管單位,深入鎮村兩級,以調查摸底的形式進行人員變動情況審核和資金是否落實到位情況審核,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為下年度資金的落實掌握第一手資料,進一步促進落實黨和政府強農惠農政策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應付過關,真正把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到實處。三是有關涉農資金項目的農業、林業、教育、民政、衛生、交通等主管局和鎮(鄉、街道辦),也應根據各自主管的項目資金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使之形成制度管理網,在各個系統、各個口子、各個點都能得到有效落實,使每一項專項資金都能在制度的監控下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標准公開,讓廣大群眾廣泛參與,全程監控,努力從源頭上防止各種違規的問題出現。三、強化構建監督機制,努力促進專項資金安全運行構建財政專項資金全程監控體系是財政部門切實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規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行為的一項重要手段,如何構建一道有效監控機制,必須要把握好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後監督檢查三個關口:一是要把握好事前項目申報審核關。項目申報是從下而上,每一道關口都有自身的局部利益,為了規范這一行為,縣級財政必須參照上級財政部門印發的《財政專項資金申報管理辦法》結合本縣實際制定出《本級財政專項資金申報管理辦法》,明確項目申報管理要求,嚴格按照項目申報有關程序和有關基本原則進行擇優選項(指涉農扶貧開發資金),科學論證、合理排序、滾動管理和項目申報前應做出的項目規劃、項目選擇、現場查核和項目評估,特別是項目評估這一關尤為重要,必須嚴格依據上級財政立項指南,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業務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確定申報的項目進行項目可行性評估論證,出具專家評估意見,取得第一手資料,對民政等涉農補貼資金要從上而下認真通過審核,逐一核對,努力從源頭上制止虛報,抑制那些申報項目動機不純的單位與人違規騙取財政資金行為。二是把握好資金撥付使用事中監控關。①機關各業務股室和基層財政所對各項專項資金的撥付管理和資金使用事中監督都要落實管理責任制,明確各自應承擔的工作職責,並制定出相應的管理工作制度,對撥出的每一項專項資金都要進行回頭一月一自查,有計劃地會同有關項目主管部門深入基層鎮村兩級和項目點進行跟蹤問效督查,做到撥款程序無漏洞,跟蹤督查不走過場;②建立網路監控體系,要充分利用網路掌握專項資金指標信息,採取主管局與鄉鎮所連網建立資金撥付指標賬,如實反映資金運行情況;③為有利於專項資金統一落實事中監控管理,建議所有涉農資金都應通過鎮(鄉、街道辦)財政所專戶統一撥付,歸口管理,目前統一由項目主管局撥付的資金有:交通、教育等部門的專項資金脫離了基層財政所的監控,削弱了基層財政所事中監督檢查職能,反之加大了縣級財政事中監控量,這種專項資金撥付管理體制應改為:項目指標由縣財政與項目主管局聯合下文、資金走向應由財政局→項目主管局→鄉鎮財政所→受授項目點,再由項目點→鄉鎮財政所→項目主管局報賬。三是把握事後監督檢查關。為了有利於財政監督專職機構做好事後監督檢查工作,各業務口下達的每一項專項資金指標文件都應及時抄送一份同級財政專職監督檢查機構,為開展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提供原始指標資料,同時財政監督專職機構每年都要制定出年度開展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明確開展專項資金檢查工作任務和要求,緊緊圍繞以規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為目標,堅持依法監督,加大監督檢查處理處罰力度。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每年都要聯合一至兩次有針對性的開展專項資金專項檢查,對一經查實有滯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行為,要切實依據《江西省財政專項資金跟蹤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和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在依法追回違規滯留、擠占、挪用資金的同時,要及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做到敲山振虎,警視他人,引以為戒,不斷增強壓束機制效能,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總之只有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健全有效管理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力度,才能真正形成一套有效的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長效機制。

⑷ 代銷國債業務收入不包括什麼

建設單位如何應對國債項目財務審計:

一、國債專項資金納入政府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范圍。市屬各單位、各區縣財政局和項目實施單位要按照國務院確定的用途和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安排使用國債專項資金,並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轉發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京財建〔1998〕894號)、《關於印發北京市利用國債轉貸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建〔1998〕1084號)和《關於印發北京市國債轉貸資金還款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建〔1998〕1085號)等文件規定,切實加強基本建設項目財政財務管理和監督,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按規定及時足額將國債專項資金撥付到項目建設單位。為確保國債專項資金及時發揮效益,市財政局根據年度投資計劃和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將資金分批撥付到有關主管部門或區縣財政局;有關主管部門或區縣財政局應立即將資金撥付到項目建設單位。嚴禁滯留、擠占和挪用國債專項資金。為便於了解和掌握國債轉貸資金項目的資金使用計劃,各區縣財政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填列《國債轉貸資金分年度使用計劃表》(附後),於1998年12月20日前報送市財政局。

三、確保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各主管部門和區縣財政局要切實加強資金來源管理,督促項目概算中其它來源的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其它各種來源的資金,特別是銀行貸款和自籌資金的到位進度不得低於國債資金到位的比例。配套資金不落實或長期不能到位的,財政部門有權緩撥或停撥國債專項資金。

四、切實加強國債專項資金使用項目的財務管理。國債專項資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按規定的標准開支。經批準的新建項目,財政部門要主動參與審查項目概算,參與項目工程招投標工作;要由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委託的社會中介機構審查工程預算、結算,作為辦理工程款撥付和結算的依據;要按規定搞好項目的年度財務決算;項目竣工要按規定搞好竣工驗收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查;各級財政部門要協調項目的主管部門切實開展和搞好建設項目後評估工作。

五、切實加強國債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對國債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關項目前期准備情況、專項資金下達情況和項目完成情況,不允許擅自挪用國債專項資金,不允許用國債專項資金置換其它已投入的資金,不允許隨意擴大工程規模、拖延工期、留下資金缺口。對違規、違紀,擠占、截留、挪用國債專項資金,或工作失職造成資金損失浪費的,要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六、統籌規劃,確保按期歸還國債轉貸資金。各區縣財政部門及用自有資金還款的項目要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狀況,認真做好國債轉貸資金的還款規劃,按照與北京市財政局簽定的借款協議確定的貸款數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認真測算各項還款來源,定出切合實際的分年度還款計劃,確保按期歸還國債轉貸資金。各區縣財政部門、各項目主管部門要按年度填報《國債轉貸資金還款計劃表》(附後),於每年12月31日前報送市財政局。

七、及時准確反饋國債專項資金的使用信息。項目建設單位要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反饋有關情況。並按季度填列《國債專項資金匯總分析表》和《國債專項資金項目分析表》(附後),於每季終了三日內報市財政局,同時著重反映下列情況:

1.本地區、本部門申請國債專項資金總額;

2.使用國債專項資金的項目情況;

3.國債專項資金到位情況;

4.使用專項資金項目的配套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

5.項目工程進展情況;

6.項目的財務及管理情況;

7.國債專項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8.建議。

八、認真做好國債專項資金項目的投資效益分析。各項目主管部門要就國債專項資金對推動本行業或本地區經濟增長的作用和效果做認真、科學的分析,每季度提交一份分析報告。分析報告要選擇一些項目,進行典型解剖,要對國債專項資金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分析。

⑸ 國債資金管理的主要原因

主要問題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截留挪用國債資金;二是虛報多報,獲取資金,挪作它用;三是用國債資金置換其他資金;四是資金的使用效益不高。
分析這些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財政部門介入項目選報等前期工作滯後
在實際工作中,均是由計委篩選審定項目,財政部門尤其是市、縣級財政部門根本就沒有參與,直到資金下來才知道情況,這樣難以體現財政對投資的分配職能和財政投資的導向作用,對後期的項目管理、資金撥付、財務監督工作帶來了困難和麻煩。
項目責任主體不明確
項目的實施基本上是成立臨時指揮部和項目辦公室,人員從部門選派,責任人一般由市、縣級政府領導擔任,項目完成後就被撤銷,其法律責任主體不明確,導致了使用資金的隨意性和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
配套資金難以到位
由於地方財政困難,難以落實配套資金,使項目難以按進度和設計全面完成。項目實施中應當執行的優惠政策,如土地、稅收等,不但沒有執行到位,甚至從項目資金中多征、多收,使項目資金變成地方收入。
項目單位內部財務管理混亂
部分項目單位沒有認真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實行專戶、專賬、專人管理;部分單位財會人員素質不高,甚至沒有會計從業資格,或者臨時抽調財會人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無法實施有效的會計監督和管理;還有部分單位,沒有建立內部牽制制度,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開支混亂,隨意性大。
撥款渠道多財政難以全面實施監管
在資金撥付渠道上,有的通過地方財政,但有的則是通過中央主管部門直接提供,資金直接到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如水利、交通、糧庫、電網等行業國債資金,給地方財政部門加強資金管理、財務管理,報送報表帶來一定的困難。
對項目監管不嚴
對於項目的招標、投標,財政、計委未能實施有效的監督,工程的預決算沒有經過財政部門的審查,在項目的執行過程中,財政部門也未能進行跟蹤監督,難以做到按進度撥款,導致了資金使用效益不高和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⑹ 陝西省國債資金管理辦法

國債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決策,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債項目管理工作,改善投資環境,規范全區國債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債項目,是指國家為了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拉動經濟增長,改善貧困地區的投資環境而用國債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 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債項目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各級政府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為項目建設的第一責任人,為項目建設創造條件,落實配套資金,營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第五條 建立國債項目管理協調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調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可根據情況不定期舉行。
第六條 地、縣發展計劃部門為國債項目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協調相關業務部門,做好國債資金計劃和建設的管理工作,對國債項目的申報、審批、實施、竣工驗收等建設全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履行指導、協調、監督及咨詢服務職能。
第二章 項目管理
第七條 為了加強項目前期工作,地區每年從財政預算內撥付一定數額經費用於項目前期工作,該項經費的使用由地區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提出意見,提交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會議討論,經領導小組組長審簽後,由地區財政集中支付。
第八條國債項目的申報、審批要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和審批許可權,一般需經過項目建議書審批、可行性研究論證、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審查審批三個階段。對於小型項目可按規定相應簡化基本建設審批程序,直接進入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審批階段。
第九條地、縣發展計劃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履行項目審查、審批手續,凡沒有審查、審批的項目,不得列入國債項目年度投資計劃。
第十條建設項目投資計劃下達後,地、縣發展計劃部門要及時將投資計劃下達到項目建設單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和規模及時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地、縣發展計劃部門要加強對國債項目的管理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項目建設情況,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各縣發展計劃部門必須在每月3日前向上級計劃部門上報本縣上月國債項目進展和資金到位情況。
第十二條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加強項目管理,隨時檢查項目建設情況,每月向縣發展計劃部門、統計部門報送建設進度和投資完成情況。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資計劃下達後,建設單位要辦理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第十四條具備開工條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必須辦理開工審批手續後,方可開工建設。
第十五條 項目建設必須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工程合同制。項目法人對項目建設、資金使用、工程質量以及項目建成後管理的全過程負責,項目法人在項目建設中要及時制定和完善工程質量管理、資金管理、合同管理、招標管理和責任分工等制度和措施,強化內部責任約束機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第十六條 國債項目的設計、施工、設備材料采購、監理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相關規定進行招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人進行自行招標的要按《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2000年國家計委第5號令)執行。地、縣發展計劃部門對國債項目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各縣各有關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國務院第279號令),切實加強工程質量的全過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和監督機制,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十八條 國債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實行工程監理制,嚴格控制建設項目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第十九條 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材料采購、工程監理等應當依法訂立合同,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嚴禁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第三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 國債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制度。地區財政和已建立會計核算中心的縣都必須在會計核算中心設立國債資金專戶,實行國債資金集中支付、會計集中核算制度。未建立會計核算中心的縣,在國庫或財政部門設立國債資金專戶,項目建設單位也要設立國債資金專戶。財政國債專戶要按項目建設進度及時、足額向項目建設單位撥付建設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第二十一條 加強和完善國債資金的監管,建立國債資金財務專管員制度。每個國債項目都要確定財務專管員,財務專管員由財政、發展計劃及項目主管部門的相關人員擔任。具體負責對項目單位日常財務管理活動的監督檢查。項目單位申請資金撥付時,先由財務專管員審核簽字,再由發展計劃部門、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報財政國債專戶撥付。財政部門要逐一對項目單位的資金管理、帳務處理、款項的支付使用等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各級審計部門對國債項目的各個環節進行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紀檢、監察部門也要經常介入國債項目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強化對國債資金項目概、預、決算的審核管理。國債資金項目計劃下達後一個月內,項目單位應申請財政部門對項目的概、預算進行審核,審核確認後的概預算做為項目工程招投標及資金結算的依據。項目完工後一個月內,項目單位申請財政、審計部門對竣工決算進行審核、審計,審定確認的竣工決算作為竣工驗收、資產移交和工程款最終結算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國債項目配套資金的管理。屬地縣財政配套的資金,先撥入國債資金專戶,統一撥付。屬於項目單位自籌配套的,項目單位要按工程進度、按比例落實到位,轉入國債項目專戶統一撥付。屬於群眾投工投勞配套的,要確定詳細的考核定額、計量標准,健全考核記錄體系,並定期匯總反映到項目執行情況中去。
第二十四條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發展計劃部門、主管部門在考察論證、上報有地、縣配套資金的國債項目時,先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以便統籌安排配套資金預算。財政部門分解劃轉國債資金預算指標,必須以計劃部門下達的計劃為依據。
第四章 竣工驗收
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按照批準的設計或實施方案的內容全部建成後,要及時組織驗收,投入使用,盡快發揮投資效益。
第二十六條 國債項目的驗收由發展計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審批許可權分級組織驗收。申請驗收的項目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項目的審批文件;
(二)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三)工程決算報告;
(四)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五)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六)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七)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
(八)工程竣工審計意見書;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資料。
第二十七條 項目竣工驗收後,要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產權登記移交手續,接管單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項目建成運行後,主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要對項目的實際投資效果進行後評價。重視項目後期的管理,確保國家投資充分發揮效益。
第二十九條 要建立健全項目檔案,項目竣工驗收後,從項目前期到工程竣工驗收的各個環節的文件資料都要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並按照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備案。
第五章 獎懲措施
第三十條建立責任書考核制度。對建設項目從計劃執行、建設程序、資金到位、工程質量、統計工作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考評,簽訂責任書,進行獎懲。
第三十一條對項目建設工作組織領導得力,配套資金落實,按期完成計劃,國債資金及時到位,工程建設質量好,按時報送各項報表的縣,在安排下年度投資建設計劃時,予以傾斜獎勵。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暫停國債項目的申報。
(一)揮霍、浪費、截留、擠占、挪用國債資金的;
(二)配套資金嚴重不落實的;
(三)無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建設項目的;
(四)擅自調整建設計劃或變更項目設計的;
(五)不能及時報送各類工作報表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行署發展計劃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⑺ 什麼叫屬地資金主管部門

國債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決策,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債項目管理工作,改善投資環境,規范全區國債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債項目,是指國家為了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拉動經濟增長,改善貧困地區的投資環境而用國債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 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債項目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各級政府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為項目建設的第一責任人,為項目建設創造條件,落實配套資金,營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第五條 建立國債項目管理協調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調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可根據情況不定期舉行。 第六條 地、縣發展計劃部門為國債項目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協調相關業務部門,做好國債資金計劃和建設的管理工作,對國債項目的申報、審批、實施、竣工驗收等建設全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履行指導、協調、監督及咨詢服務職能。 第二章 項目管理 第七條 為了加強項目前期工作,地區每年從財政預算內撥付一定數額經費用於項目前期工作,該項經費的使用由地區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提出意見,提交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會議討論,經領導小組組長審簽後,由地區財政集中支付。 第八條國債項目的申報、審批要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和審批許可權,一般需經過項目建議書審批、可行性研究論證、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審查審批三個階段。對於小型項目可按規定相應簡化基本建設審批程序,直接進入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審批階段。 第九條地、縣發展計劃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履行項目審查、審批手續,凡沒有審查、審批的項目,不得列入國債項目年度投資計劃。 第十條建設項目投資計劃下達後,地、縣發展計劃部門要及時將投資計劃下達到項目建設單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和規模及時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地、縣發展計劃部門要加強對國債項目的管理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項目建設情況,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各縣發展計劃部門必須在每月3日前向上級計劃部門上報本縣上月國債項目進展和資金到位情況。 第十二條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加強項目管理,隨時檢查項目建設情況,每月向縣發展計劃部門、統計部門報送建設進度和投資完成情況。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資計劃下達後,建設單位要辦理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第十四條具備開工條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必須辦理開工審批手續後,方可開工建設。 第十五條 項目建設必須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工程合同制。項目法人對項目建設、資金使用、工程質量以及項目建成後管理的全過程負責,項目法人在項目建設中要及時制定和完善工程質量管理、資金管理、合同管理、招標管理和責任分工等制度和措施,強化內部責任約束機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第十六條 國債項目的設計、施工、設備材料采購、監理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相關規定進行招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人進行自行招標的要按《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2000年國家計委第5號令)執行。地、縣發展計劃部門對國債項目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各縣各有關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國務院第279號令),切實加強工程質量的全過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和監督機制,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十八條 國債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實行工程監理制,嚴格控制建設項目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第十九條 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材料采購、工程監理等應當依法訂立合同,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嚴禁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第三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 國債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制度。地區財政和已建立會計核算中心的縣都必須在會計核算中心設立國債資金專戶,實行國債資金集中支付、會計集中核算制度。未建立會計核算中心的縣,在國庫或財政部門設立國債資金專戶,項目建設單位也要設立國債資金專戶。財政國債專戶要按項目建設進度及時、足額向項目建設單位撥付建設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第二十一條 加強和完善國債資金的監管,建立國債資金財務專管員制度。每個國債項目都要確定財務專管員,財務專管員由財政、發展計劃及項目主管部門的相關人員擔任。具體負責對項目單位日常財務管理活動的監督檢查。項目單位申請資金撥付時,先由財務專管員審核簽字,再由發展計劃部門、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報財政國債專戶撥付。財政部門要逐一對項目單位的資金管理、帳務處理、款項的支付使用等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各級審計部門對國債項目的各個環節進行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紀檢、監察部門也要經常介入國債項目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強化對國債資金項目概、預、決算的審核管理。國債資金項目計劃下達後一個月內,項目單位應申請財政部門對項目的概、預算進行審核,審核確認後的概預算做為項目工程招投標及資金結算的依據。項目完工後一個月內,項目單位申請財政、審計部門對竣工決算進行審核、審計,審定確認的竣工決算作為竣工驗收、資產移交和工程款最終結算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國債項目配套資金的管理。屬地縣財政配套的資金,先撥入國債資金專戶,統一撥付。屬於項目單位自籌配套的,項目單位要按工程進度、按比例落實到位,轉入國債項目專戶統一撥付。屬於群眾投工投勞配套的,要確定詳細的考核定額、計量標准,健全考核記錄體系,並定期匯總反映到項目執行情況中去。 第二十四條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發展計劃部門、主管部門在考察論證、上報有地、縣配套資金的國債項目時,先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以便統籌安排配套資金預算。財政部門分解劃轉國債資金預算指標,必須以計劃部門下達的計劃為依據。 第四章 竣工驗收 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按照批準的設計或實施方案的內容全部建成後,要及時組織驗收,投入使用,盡快發揮投資效益。 第二十六條 國債項目的驗收由發展計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審批許可權分級組織驗收。申請驗收的項目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項目的審批文件; (二)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三)工程決算報告; (四)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五)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六)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七)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 (八)工程竣工審計意見書;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資料。 第二十七條 項目竣工驗收後,要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產權登記移交手續,接管單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項目建成運行後,主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要對項目的實際投資效果進行後評價。重視項目後期的管理,確保國家投資充分發揮效益。 第二十九條 要建立健全項目檔案,項目竣工驗收後,從項目前期到工程竣工驗收的各個環節的文件資料都要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並按照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備案。 第五章 獎懲措施 第三十條建立責任書考核制度。對建設項目從計劃執行、建設程序、資金到位、工程質量、統計工作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考評,簽訂責任書,進行獎懲。 第三十一條對項目建設工作組織領導得力,配套資金落實,按期完成計劃,國債資金及時到位,工程建設質量好,按時報送各項報表的縣,在安排下年度投資建設計劃時,予以傾斜獎勵。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暫停國債項目的申報。 (一)揮霍、浪費、截留、擠占、挪用國債資金的; (二)配套資金嚴重不落實的; (三)無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建設項目的; (四)擅自調整建設計劃或變更項目設計的; (五)不能及時報送各類工作報表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行署發展計劃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⑻ 如何加強國債資金管理

國債資金不同於自有資金,它來之不易,且用起來應該更嚴格、更「摳門」引才對。因此,我國對國債資金的管理出台了若干個規定,從國務院到財政部、審計署,再到省市財政部門,三令五申,嚴格限制國債資金使用方向,嚴格使用紀律,嚴格監管措施。如今的國債資金管理面臨著許許多多的問題,但是只要管理好國債資金就會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與建設。

管理對策
加強項目組織管理,明確項目法律責任主體
一是要科學界定財政與計委在項目申報上的職能分工。財政部門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職能部門,不能只充當出納的角色,要對投資領域的項目決策、資金配置有發言權,要參與投資項目的前期研究和項目評估,參與項目投資概算的確定和招標、投標工作,參與工程取費標准和定額制定等比較全面的項目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財政部門的職能作用,對此,財政部、財政廳應對申報程序做出專門規定,徹底改變項目申報由計委單獨運作的被動局面。二是要明確項目法律主體。在當前的情況下,宜實行項目辦主任作為項目法人,並簽訂責任狀,承擔項目全過程監管職責,像常設單位法人一樣,承擔法律責任,並實行終身制。

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監督檢查
一是實行項目會計委派制。由於工程項目辦是臨時機構,財務管理是一個薄弱環節,而國債項目是政府性投資,應當實行會計委派制,這符合《會計法》的規定。二是實行項目專管員制。要賦予專管員必要的職權,項目單位的每一項開支必須由專管員審核後,方可報法人簽字報賬;財政基建撥款,必須由專管員提出意見後,方能撥付;並且要明確專管員的法律責任。三是加強財務管理。要建立內部牽制制度,並嚴格按制度執行,同時實行專賬、專戶、專人管理,嚴格搞好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和完整。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在加強管理的同時,也不可忽視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要組織專班,也可聯合紀委、監察、計委、審計等部門組織專班,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切實保證國債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效益。

強化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嚴格撥款程序。要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和財政監督貫穿於撥付過程中,可採取兩種撥付方法。第一種方式是按預算、按進度撥款,工程款支付累計金額達到工程造價的90%時停止撥付資金,以財政部門審核的竣工決算為依據,待工程竣工後結算。建設資金控制在批準的項目總概算范圍內,凡超出批准概算的,不再追加政府投資;對個別由於設計不合理或非人為等原因必須調整概算投資的,應嚴格按規定的程序並經批准方可實施。第二種方式是實行提款報賬制。引入先進的管理辦法,實行提款報賬制,由項目單位先墊付資金,再按項目的完工情況,到財政部門審核報賬,這樣能有效地保證配套資金的落實,避免資金被截留挪用。二是要切實落實項目配套資金。落實好地方配套資金,是全面完成項目任務的重要保證。承諾籌措資金的單位必須按照項目進度將資金同比例到位。在當前地方財政十分困難的前提下,應想方設法多渠道籌資。三是規范撥款渠道。項目資金原則上全部通過地方財政部門撥付,不能多渠道撥付,這樣有利於地方財政部門全面加強管理,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加強基建程序管理,嚴格「三算」監管
一是要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在工程的招標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打破地方、部門保護,不得弄虛作假、收受賄賂、搞錢權交易,不得層層轉包和違法分包。二是強化項目的「三算」監管。對項目的「三算」監管,是財政部門加強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切入點。通過監管,可以達到降低工程造價、避免資金缺口、節約建設資金的目的。監管的內容包括項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預算,工程招標標底、工程價款結算,重大設計變更、工程竣工財務結算等。

⑼ 國庫現金管理的我國開展國庫現金管理面臨的幾個問題

我國近期實施國庫現金管理主要面臨問題如下:
(一)關於實施國庫現金管理的職能部門
從我國實際情況考慮,財政部是實施國庫現金管理的職能部門。一方面,從資金管理權看,財政部代表政府管理國庫資金,是庫款資金管理的主體。國庫現金管理是財政部為提高資金效益,降低政府籌資成本,採取一定方式對沉澱在人行國庫的庫款資金進行的管理。實施現金管理後,財政部對庫款資金的安全性負責,也對其保值增值負責。另一方面,從國庫現金管理內涵上看,實施國庫現金管理更多體現出財政管理的內容。
第一,實施現金管理的前提是實行國庫單一賬戶制度,即通過國庫集中收付,稅收和非稅收入等財政資金直接繳入國庫,不再停留預算單位的收入過渡戶;財政資金未支付到收款人之前,所有資金余額也保留在國庫,保證所有庫款資金統一集中到國庫。主要市場經濟國家普遍是在實施國庫單一賬戶制度,集中庫款資金後,再逐步開展國庫現金管理的。
第二,國庫現金管理針對暫時閑置的庫底資金進行,如何確定財政庫底資金,需要做好財政收支現金流量預測工作。此項工作屬財政管理范疇。
第三,實施國庫現金管理,需要有相對穩定的庫底資金。除了保持穩定、均衡的財政收入入庫外,還需要及時掌握、控制預算單位的用款需求,以保持穩定的現金流量,這些也屬於財政管理的范疇。第四,實施國庫現金管理後,動用庫款閑置資金,可減少國債發行規模,如何實現國債管理政策與國庫現金管理有效結合,也屬於財政政策的內容。
從性質與職能上看,中國人民銀行是財政庫款的開戶銀行,其國庫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金庫條例》有關規定具體辦理庫款的收納、會計賬務核算業務,並依據財政部門支付指令,辦理國庫資金支撥業務。除此之外,中國人民銀行不能對財政國庫庫款進行任何其他操作。當然,考慮財政部與央行的政策協調配合及其辦理庫款支撥的手續等因素,中國人民銀行可參與國庫現金管理,但不能作為國庫現金管理的職能部門。總的來說,財政部門作為財政資金(含國庫資金)管理的職能部門,應當負責財政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二)關於現金管理操作方式
借鑒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國庫現金管理經驗,根據我國目前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發展不夠完善的實際情況,在確保國庫支出需要和國庫現金安全的前提下,我國可按照從易到難的原則,在保證資金安全基礎上,穩妥有序地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具體運作方式,可參考採取美國模式及英國模式兼而有之的方式,考慮在人民銀行國庫賬戶上保持一個相對穩定的現金余額,其餘現金存入商業銀行賬戶或實施市場運作。初期建議可先實施商業銀行定期存款和買回國債兩種操作方式,條件成熟後,採取發行短期債券等方式實行市場運作,實現較高的現金管理收益。
1.商業銀行定期存款
為確保國庫資金安全,通過招投標程序,由財政部選擇幾家資產質量好、資金實力強、商業信譽好的商業銀行進行定期存款,存款種類、期限、數額可根據國庫現金狀況及預算收支預測情況確定,存款利率可採取競爭招標形式確定。實行定期存款的,應要求商業銀行提交等額國債作為抵押。
2.買回國債
鑒於目前庫款余額較多的實際,可利用暫時閑置的國庫現金,買回跨年度且剩餘期限較短的國債,予以注銷或持有到期,降低債務成本,並可改善國債期限結構,提高國債市場流動性。買回國債操作,不應對貨幣政策和債券市場產生影響,要按照市場方式運作,使市場機制在國債買賣過程中發揮主導作用。
3.定期發行短期債券
結合現金管理需要,條件成熟後,有選擇地定期、滾動發行一些短期債券,為現金管理操作提供有效的工具。定期發行短期債券,也有助於調整國債期限結構,改變目前我國中長期債券占據主導地位的局面,提高國債市場流動性,為現金管理的市場化操作創造條件。
(三)關於與貨幣政策、國債政策的協調
我國實行現金管理初期,採取定期存款等操作方式,對貨幣政策影響不大。按照市場化操作後,現金管理應考慮不能影響央行的貨幣政策。財政部每一筆大的財政資金收支、每一筆大的現金管理操作,應及時與央行交換信息。鑒於目前庫款資金較多的實際,當務之急應將現金管理與國債政策緊密結合起來,根據庫款餘缺情況,有選擇地發行國債。2006年起,經人大批准同意,我國開始實施國債余額管理,改變了原帶有計劃經濟色彩的國債發生額管理的方式。實行國債余額管理後,財政部可根據國庫存款余額情況,靈活確定發行國債時間和年內各期發生額,這也為順利實施國庫現金管理創造了條件。我國國債管理與現金管理權都在財政部,這也從另一個角度有助於實現國債政策與現金管理間的協調配合。

⑽ 對財政局黨委的建議大神們幫幫忙

記者劉建鋒7月8日北京報道 今天上午,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 任委員郭振乾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全國人大財經委關於1999年 中央決算的審查報告時,提出了進一步做好財政工作的5點意見和 建議。 郭振乾說,全國人大財經委認為,1999年國務院完成了全國 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中央預算,預算執行情況是比較好的。為進 一步做好財政工作,財經委員會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各 項財政財務制度,加強管理,嚴格監督檢查,加強稅收監管,切 實依法計征。掌管財政資金分配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以身作則, 接受監督,依法分配和使用資金。堅持艱苦奮斗,反對鋪張浪費 ,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建立違法違規責任追究制度,對違法 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人,不僅依法查處直接責任人,也要依法追 究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切實加強國債資金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方向 和重點來進行安排,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研究建立項目績效考核 指標,落實招投標和監理制度。要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今年的 國債資金主要用於在建項目。加強資金專戶管理,減少撥付環節 ,嚴防擠占挪用。建議對1999年國債專項資金重點項目進行審計 。 ——加強超收收入使用的管理和監督。超收收入使用前應堅 持先有預算、後有支出的原則,編制使用方案,並由國務院向全 國人大常委會作預計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況的報告。 ——積極穩步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擴大部門編制范圍, 改進編制方法,提交2001年預算時,力爭將國務院組成部門的部 門預算全部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規范中央補助地方支出,加 大轉移支付力度,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監管,逐步將預算外資金 納入預算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算。 ——認真執行審計法,進行部門決算審計。要規范審計程序 ,逐步做到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中央決算(草案)前, 中央各部門決算均經過國務院審計機關審計並由審計長簽署意見 。國務院財政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部門決算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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