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約定發起變更流程,一般為原管理人與託管人協商確定後,由原管理人召開份額持有人大會並簽署決議文件,向所有份額持有人發送《征詢意見函》,並獲得所有份額持有人的書面同意;2、簽署新的《基金合同》(新的管理人應當遵循規定完成適當性募集流程和非居民金融賬戶識別工作);3、提交系統。
② 基金能不能換戶名
過戶比較麻煩,而且手續也不會簡單。最好的辦法就是繼續用原來的名字。或選購其它基金時用你的名字(也就是再開新的戶)。
以下是關於基金過戶的回答:
如果您想要把自己帳戶的基金份額過戶給其他人,必須是因為繼承、捐贈、司法強制執行等情況下,我們一般稱其為非交易過戶。其中繼承是指由於基金的原持有人死亡,而其原本持有的基金單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則是指基金持有人將其所持有的基金單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者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關依據已經生效的司法文書將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單位強制判決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同時在辦理非交易過戶的時候必須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其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
非交易過戶的原則有以下幾點:
(1)非交易過戶受讓一方應當符合相應基金契約規定的基金持有人條件;
(2)非交易過戶受讓方應當按照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開戶要求辦理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開戶手續;
(3)非交易過戶所涉的基金份額應當是未予質押或設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額;
(4)因離婚等原因進行財產分割或出於債務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過戶申請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或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一般不受理該等申請。但應告知申請人按照先贖回再申購的程序完成過戶;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過戶的效力高於其他非交易過戶;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過戶按照時間在先原則認定效力;
(7)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非公證遺囑效力,時間在後遺囑的效力高於時間在先遺囑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贈與協議本身不單獨構成非交易過戶的依據;
(9)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產生非交易過戶,應當持司法機關裁定或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醫療單位證明提出申請;
(10)投資者申請辦理非交易過戶,轉入方必須已開設基金賬戶,辦理非交易過戶需到轉入方或轉出方辦理託管交易的銷售網點辦理申請。
(11)非交易過戶後,原基金賬戶份額的的存續時間,在轉到新的基金賬戶後仍舊連續計算;
(12)進行非交易過戶時,可以是一個基金賬戶里擁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隻或多隻開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隻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額;
(13)同一託管銷售機構的投資者做非交易過戶可直接辦理;不同託管銷售機構的投資者做非交易過戶,則須先做轉託管後做非交易過戶。
(14)非交易過戶申請自申請受理日起,符合條件的二個月內辦理確認手 續。基金注冊登記人可收取一定的過戶費用。
(大成基金管理公司供稿)
③ 基金產品需要變更基金管理人
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 私募基金運行期間,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 5 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基金合同發生重大變化; (二)投資者數量超過法律法規規定; (三)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發生變更; (五)對基金持續運行、投資者利益、資產凈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回答:如果私募基金確實發生業務性變更,比如管理人、託管人、止損線、清盤線發生變化,通過「產品業務變更」操作。填報錯誤修正只適應於修改以前錯誤。目前情況下,管理人暫時不需要進行操作。保險起見可以發送情況說明函發至中國基金業協會郵箱[email protected]。
④ 基金合同託管協議上的管理人怎麼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法發售基金份額,募集基金,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下列文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一)申請報告; (二)基金合同草案; (三)基金託管協議草案; (四)招募說明書草案;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最近三年或者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八)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⑤ 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的更新要求有哪些
私募自營店為您解答:
私募基金運行期間,發生下列重大事項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基金合同發生重大變化;
(二)投資者數量超過法律法規規定;
(三)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信託人發生變更;
(五)對基金持續運行、投資者利益、資產凈值發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⑥ 如何變更基金賬戶的個人信息
兩個方式可以變更
1. 通過購買渠道,如銀行,證券公司方面都可以辦咯變更
2. 直接聯絡基金公司,基金公司都有客服熱線,上網搜索就可以看到了,通過電話就可以更改個人信息
⑦ 私募基金管理人變更了什麼需要出專項法律意見書
《公告》中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的變更。
截止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重大事項時才需要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變更名稱、注冊地、經營范圍、高級管理人員、基金託管人等重大事項時,暫無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的明確要求。
⑧ 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資人資料變更有補正次數嗎
登記申請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變更信息提交錯誤等協會駁回在重新申請。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私募投資基金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
⑨ 如果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和名稱不符合協會相關自律要求,但又無法工商信息變更,如何處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和名稱的整改工作需要事先完成相關工商信息變更。考慮到近期各地相關工商注冊政策處於調整期,為不影響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展業務,需提交相關法律意見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其經營范圍和名稱不符合協會相關自律要求,同時確出於客觀原因無法進行相關工商變更的,申請機構應書面承諾不開展與本機構所從事的具體私募基金業務類型無關的其他業務,並承諾待相關工商變更手續可正常辦理後,將及時完成經營范圍和名稱變更,並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中按要求及時更新變更後的工商信息。上述承諾情況應如實告知相關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律師,有私募基金產品的,應如實告知其投資者。
若申請機構具有《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七)》明確禁止的經營范圍,應進行整改並完成相關工商信息變更後才能再次提交申請,此類情形包括:私募機構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及實際經營業務包含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如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