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銷售理財產品須明示風險
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並不像人們想像中的萬無一失。銀監會於2011年正式發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進一步要求了商業銀行對於理財產品的銷售必須明示風險。
對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這次出台的《辦法》主要做了以下新的規定:在風險的揭示方面,《辦法》要求銀行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應遵循風險匹配原則,要製作理財產品的專業風險揭示書,特別強調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揭示其中的很多內容。比如理財產品的類型、期限、風險評級結果、適合購買的客戶等信息。而且還要求配以示例說明最不利投資情形下的投資結果;
此外,還有專門的客戶權益須知單頁等內容的規定,目的就是要投資者明確知道自己投資的產品的具體情況,特別是風險有多大;另外,還提出了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相關規定,被業內認為是這個《辦法》的最大亮點。
⑵ 銀行如何提高風險防控合規管理
在經濟高速增長的背景下,銀行高盈利能力和盈利高增長可以將許多管理問題和風險消化掉,但是在經濟形勢較為復雜的環境中,銀行進入微利化的階段時,管理的過程式控制制不僅是風險控制的需要,也是成本控制的需要,是銀行有效度過相對危機環境的必然選擇。
銀行的業務以經營風險為本,缺乏過程式控制制將意味著業務風險無法有效控制。銀行的傳統核心業務貸款是典型的以風險為本的業務,貸款發放的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控制,稍有控制不當,都可能引發信貸風險;即使存款業務的操作也有存單欺詐、假鈔、點鈔失誤等風險;傳統上認為中間業務風險很低,甚至有人認為中間業務幾乎沒有風險,但是從最近以來的代理保險(放心保)、代理基金、理財業務等都發生了一些消費者投訴或者群體抗辯事件;銀行內部的財務管理也同樣可能發生違規風險。尤其是在大型銀行體系中,總部與基層分支機構管理距離較遠,一些銀行為了充分調動基層機構的積極性,充分授權分支機構,使得管理的過程式控制制難以落實或者被疏忽,其結果是基層機構違規事件時有發生,甚至給整個銀行的聲譽和經濟帶來較大損失。
銀行日益嚴峻的行為風險形勢呼喚管理的過程式控制制。有別於傳統資產風險的行為風險日益滲透到銀行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尤其是隨著銀行資產規模和組織管理體系的日益龐大和復雜,銀行監管法規體系日益健全和復雜化,銀行內部行為和外部行為的適當性和合規性問題日益突出,銀行表外資產權重的大幅度提升,無法反映到資產負債表上的各種風險往往與銀行的銷售、履職和服務行為有著密切的關聯性。行為風險無法直接通過數字化的模式表現,需要銀行行為的控制。實際上,在櫃面或者櫃面外的各種銷售不當行為,不僅無法在資產負債表中體現,而且甚至很難在銀行電子化的有效監控范圍內。一些理財產品銷售中對產品特點或風險披露不充分,銷售後出現約定或法定需要披露的重大變化未能及時進行披露,一些產品合約缺乏完整的簽字手續或者合約重要條款疏漏等,都可能引發巨大的聲譽風險甚至經濟損失。
銀行面臨因管理過程失控引發挑戰,特別是發生了高管違紀,重大額違規貸款事件之後。在大數據時代,銀行管理的過程更為透明,客戶與銀行關系、內部員工與客戶的關系均可能通過電子化的媒介來承載,如果某一個管理環節缺乏控制,這些問題就馬上通過網路、紙質等媒體迅速廣泛地在國內國際范圍傳播開來,從而給銀行的聲譽帶來嚴重的挑戰。這不僅會引起國內銀行監管機構的關注,也會引起上市公司監管機構的關注,特別是對於境外上市或境外有業務的銀行,還會受到境外相關監管機構的關注、監督和處罰,上市銀行則可能直接導致銀行股價大跌,乃至引發股東的群體訴訟。此類例子在國際銀行市場中時有發生。
⑶ 理財經理最重要的合規風險是什麼
理財經理最重要的合規風險就是要對客戶進行充分的完整的風險提示,根據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恰當的產品
⑷ 理財經理如何做到合規自律
第一嘛,精通各種理財知識 ,讀懂各種報表,看懂各種曲線,反正與理財相關的,特別是他經手的那一個領域,必須要精通,再精通..然後就看公司在證券那裡花高價格買來的各種數據了。現在很多理財公司等的理財機構都會從一些證券公司或者其相關機構購買最前沿的數據,據說很多公司的一半收入都是用來購買這東西的....
⑸ 銀行如何加強財務合規管理
一、優化績效考核激勵機制,強化內控合規評價考核,有效發揮財務管理對業務發展的戰略支持和服務保障作用。
一是緊扣省行政策意圖,以效益為中心,以考核為導向,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加快推動轉型發展,科學合理配置財務資源,引導、支持全行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二是優化考核分配機制,收入向基層傾斜、向一線傾斜,構建合理的前中後台收入分配體系。三是推動全行加強合規文化建設,確保運營安全,為業務發展提供有力保障,考核方案中加大對內控合規評價指標權重佔比,指標設置覆蓋全行各部門、團隊和基層網點,重點考核內控合規管理和「兩防」評價,引導全行進一步強化合規意識。
二、從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財務規范性要求入手,完善制度,明確流程,細化標准,建立財務規范化管理的長效約束機制。
一是及時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藉助郵件、內部網站等多種方式,及時做好各項財務制度的更新與傳導,並結合省行要求及我行管理現狀,對費用管理相關條例進行修訂。二是深入推進集中采購部位案件防控與預防腐敗的主體責任落實,認真開展集中采購專項治理工作,聚焦采購重點環節和事項,加大自查和整改力度,制定下發《天心支行集中采購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集中采購管理,發揮采購工作的支持服務和價值創造功能。三是強化成本管理,持續提升費用、資本、固定資產資源使用效率。按照建立節約型銀行的要求,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加強成本控制考核,提高經營效益。四是加強定價精細化管理,舉辦資本管理及利率定價管理培訓,進一步強化資產負債管理,不斷提升存貸款利率定價管理水平,轉變經營管理思路。
三、提高財務制度的執行力,落實財務合規宣導和監督檢查機制常態化。
一是加強培訓,強化執行。日常通過專題會議傳達、內部網站刊登、郵箱下發、下達財務聯系函、微信群提示等方式,對費用預算管理、重點財務費用管理、報賬流程規范、禁止性規定等重點內容持續進行財務合規宣導;二是加強日常財務監督檢查,加大非現場監測力度,建立「檢查—整改—提高」機制,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加大對內外監管審計檢查發現問題的自查和整改力度,定期跟蹤督導,確保問題整改到位。三是踐行「不越監管底線、不踩規章紅線、不碰違法違規高壓線」,持續樹立健康財務合規文化理念,讓細化管理增效益觀念深入人心,使有限的財務資源發揮出更大的效益。
⑹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的第八章
銷售內控制度
第五十七條 商業銀行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應當充分了解理財產品銷售可能存在的合規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等,密切關注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各項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情況,確保理財產品銷售的各項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措施體現充分了解客戶和符合客戶利益的原則。
第五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明確規定理財產品銷售的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銷售業務的性質和自身特點建立科學、透明的理財產品銷售管理體系和決策程序,高效、嚴謹的業務運營系統,健全、有效的內部監督系統,以及應急處理機制。
第五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包括理財產品風險評級、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銷售活動風險評估等在內的科學嚴密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內外部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管理,規范銷售行為,確保將合適的產品銷售給合適的客戶。
第六十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符合本行情況的理財產品銷售授權控制體系,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管理,有效控制分支機構的銷售風險。授權管理應當至少包括:
(一)明確規定分支機構的業務許可權;
(二)制定統一的標准化銷售服務規程,提高分支機構的銷售服務質量;
(三)統一信息技術系統和平台,確保客戶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客戶資金安全;
(四)建立清晰的報告路線,保持信息渠道暢通;
(五)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採取定期核對、現場核查、風險評估等方式有效控制分支機構的風險。
第六十一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理財產品銷售業務賬戶管理制度,確保各類賬戶的開立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保障理財產品銷售資金的安全和賬戶的有序管理。
第六十二條 商業銀行應當制定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基本規程,對開戶、銷戶、資料變更等賬戶類業務,認購、申購、贖回、轉換等交易類業務做出規定。
第六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全面、透明、快捷和有效的客戶投訴處理體系,具體應當包括:
(一)有專門的部門受理和處理客戶投訴;
(二)建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至少應當包括投訴處理流程、調查程序、解決方案、客戶反饋程序、內部反饋程序等;
(三)為客戶提供合理的投訴途徑,確保客戶了解投訴的途徑、方法及程序,採用本行統一標准,公平和公正地處理投訴;
(四)向社會公布受理客戶投訴的方式,包括電話、郵件、信函以及現場投訴等並公布投訴處理規則;
(五)准確記錄投訴內容,所有投訴應當保留記錄並存檔,投訴電話應當錄音;
(六)評估客戶投訴風險,採取適當措施,及時妥善處理客戶投訴;
(七)定期根據客戶投訴總結相關問題,形成分析報告,及時發現業務風險,完善內控制度。
第六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當依法建立客戶信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防範客戶信息被不當使用。
第六十五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文檔保存制度,妥善保存理財產品銷售環節涉及的所有文件、記錄、錄音等相關資料。
第六十六條 商業銀行應當具備與管控理財產品銷售風險相適應的技術支持系統和後台保障能力,盡快建立完整的銷售信息管理系統,設置必要的信息管理崗位,確保銷售管理系統安全運行。
第六十七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和完善理財產品銷售質量控制制度,制定實施內部監督和獨立審核措施,配備必要的人員,對本行理財產品銷售人員的操守資質、服務合規性和服務質量等進行內部調查和監督。內部調查應當採用多樣化的方式進行。對理財產品銷售質量進行調查時,內部調查監督人員還應當親自或委託適當的人員,以客戶身份進行調查。
內部調查監督人員應當在審查銷售服務記錄、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礎上,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不當銷售的情況。
⑺ 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遵循什麼原則
基本原則
1、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如實告知原則。
2、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充分揭示風險,保護客戶合法權益,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銷售。
3、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進行合規性審查,准確界定銷售活動包含的法律關系,防範合規風險。
4、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做到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5、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風險匹配原則,禁止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風險匹配原則是指商業銀行只能向客戶銷售風險評級等於或低於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理財產品。
6、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加強客戶風險提示和投資者教育。
(7)銀行理財銷售的合規管理擴展閱讀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包含專頁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應當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並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1、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戶,「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2、提示客戶,「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3、提示客戶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了解理財產品具體情況;
4、本理財產品類型、期限、風險評級結果、適合購買的客戶,並配以示例說明最不利投資情形下的投資結果;
5、保證收益理財產品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財產品有投資風險,只能保證獲得合同明確承諾的收益,您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6、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財產品有投資風險,只保障理財資金本金,不保證理財收益,您應當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7、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應當至少包含以下內容:本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和收益,並根據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提示客戶可能會因市場變動而蒙受損失的程度,以及需要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等內容;
8、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由客戶填寫;
9、風險揭示書還應當設計客戶風險確認語句抄錄,包括確認語句欄和簽字欄;確認語句欄應當完整載明的風險確認語句為:「本人已經閱讀風險揭示,願意承擔投資風險」,並在此語句下預留足夠空間供客戶完整抄錄和簽名確認。
⑻ 銀行理財業務合規經營檢查報告怎麼寫
報告應該包括幾個部分:
一、單位非常重視銀行理財業務合規經營,按照有關管理部門的規章,建立了銀行理財業務合規經營委員會,由行長任主任,部門經理任副主任。定期自插。
二、理財業務經營內容包括
三、理財人員崗位設置及崗位職責包括
四、制定了理財業務內部控制規章制度:如許可權設置,經辦、復核、授權制度。
五、理財業務流程監管情況。
六、理財業務定期自查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