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完善激勵機制
企業應建立完善的激勵機制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斷深化,企業經營管理方式和勞動人事管理制度也發生了根本變化。這些變化使基層企業單位面臨著許多挑戰。企業除了要千方百計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拓展發展空間以外,還要努力發揮員工的主觀能動性,著重建立科學合理的激勵機制,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健康和諧發展。
如何調動企業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成為企業發展的生命。
企業是一個有機整體,只有把所有員工的積極性都調動起來,依靠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其生產目標,增加企業總體效益。但一般企業往往以物質激勵為主,激勵手段單一,標准單一,沒有多大差異性,效果也不是很明顯。一個企業中的員工按照他們從事職業的不同性質,基本可劃分為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生產一線人員。根據不同類型員工的不同需求,採取不同的激勵措施,以期更好地達到調動他們積極性的效果。
(一)對管理人員的激勵措施。管理人員是使企業各方面協調一致健康發展的主導者,他們十分重視自身發展及自己的管理能否實現,對他們的激勵措施包括:1.通過職務的晉升滿足其對自我發展的需求。職務的提升,意味著對個人工作業績的肯定評價和社會聲望的提高,這對管理人員的激勵作用很明顯。2.開展職位交流,滿足其對開拓創新的需求。管理人員在一定職位上工作一段時間後,總想換新崗位以接受新的挑戰,這對於管理人員拓寬知識面,增強能力和激發組織的活力是很重要的,當然,要把握好使員工向著更有利於自身鍛煉和發展的部門交流。3.通過基層鍛煉滿足其對榮耀感的需求。同時,先去環境條件差的生產一線磨練一段時間,也有利於培養他們吃苦耐勞的精神,通過崗位比較,增強他們擁有一個好崗位的榮耀感。
(二)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激勵措施。專業技術人員是企業技術革新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的主力軍,是企業持續發展的動力。他們有繼續深造的願望,很在乎企業對他們的付出是否認可。對這類人員可採取下列激勵措施:1.營造良好的用人環境。優厚的待遇對於企業留住和引進人才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激發專業技術人員科技攻關、科技創新的各項制度,如科技經費保障制度、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制度、重大科技成果表彰制度等。2.用感情留住優秀人才。對那些具有特殊才能、為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從政治和生活待遇上給予關心和照顧,了解他們的疾苦,為他們排憂解難,做他們的知心朋友;讓專業技術人員參與企業決策,傾聽他們的意見,尊重他們的建議;為他們提供必要的深造機會。3.提升專業技術職務。將科研成果、發明創造、學術報告、取得的效益等指標,作為對專業技術人員職務提升前的考核內容,進行量化評價,符合條件的提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對一線職工的激勵措施。從長遠利益來看,企業要想在市場上立於不敗之地,不僅需要良將,而且需要「精兵」,需要更多更好的「敬業」、「精業」一線員工隊伍。對一線員工可採取如下激勵措施:1.民主參與權,這種參與的主要方式是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有條件的企業可設立「職工合理化建議獎勵基金」,鼓勵職工提合理化建議等。2.民主監督權,要在一線職工中發展黨員、評選勞動模範,以及在一線職工中選舉推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線職工要有一定的比例進入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等。3.要培養一批「名牌員工」、「首席工人」,鼓勵一線員工崗位成才,提高一線員工的地位和社會影響力。4.在生活福利上多關心一線員工,黨委、行政和工會組織要及時為他們排憂解難,對生活有困難的一線員工要及時慰問、及時幫扶等。
❷ 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為加快推廣先進節能技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繼續安排專項資金,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給予適當支持和獎勵(以下簡稱獎勵資金)。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為了保證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的實際效果,獎勵資金與節能量掛鉤,對完成預期目標的項目承擔單位給予獎勵。
第三條獎勵資金實行公開、透明原則,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
第二章獎勵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獎勵資金支持對象是對現有生產工藝和設備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的項目。
第五條申請獎勵資金支持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一)按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准或備案;
(二)改造主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運行時間3年以上;
(三)節能量在5000噸(含)標准煤以上;
(四)項目單位改造前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在2萬噸標准煤以上;
(五)項目單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措施,項目形成的節能量可監測、可核實。
第三章獎勵標准
第六條東部地區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根據項目完工後實現的年節能量按240元/噸標准煤給予一次性獎勵,中西部地區按
獎勵標准
標准煤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省級財政部門要安排一定經費,主要用於支付第三方機構審核費用等。
第四章獎勵資金的申報和下達
第八條符合條件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由項目單位(包括中央直屬企業)提出獎勵資金申請報告(具體要求見附1),並經法人代表簽字後,報項目所在地節能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組織專家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初審;省級財政部門、節能主管部門委託第三方機構(必須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三方機構名單內)對初審通過的項目進行現場審核,由第三方機構針對項目的節能量、真實性等相關情況出具審核報告(格式見附2)。
第九條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根據第三方機構審核結果,將符合條件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和審核報告匯總後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格式見附3)。
第十條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組織專家對地方上報的資金申請報告和審核報告進行復審,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復審結果下達項目實施計劃,財政部根據項目實施計劃按照獎勵金額的60%下達預算。
第十一條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將資金及時撥付到項目單位。
第十二條地方節能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加強項目監管,督促項目按時完工。
第十三條項目完工後,項目單位及時向所在地財政部門和節能主管部門提出清算申請,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節能主管部門組織第三方機構對項目進行現場審核,並依據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格式見附2),審核匯總後向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清算獎勵資金(格式見附3)。
第十四條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際節能效果進行抽查,根據各地資金清算申請和第三方機構抽查結果與省級財政部門進行清算,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撥付或扣回企業獎勵資金。
第五章審核機構管理
第十五條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第三方機構實行審查備案、動態管理,並向社會公布第三方機構名單。
第十六條列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名單的第三方機構接受各地方委託,獨立開展現場審查工作,並對現場審查過程和出具的核查報告承擔全部責任。同時接受社會各方監督。
第十七條委託核查費用由地方參考財政性投資評審費用及委託代理業務補助費付費管理等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八條地方委託第三方機構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第三方機構及其審核人員近三年內不得為項目單位提供過咨詢服務。
(二)項目實施前、後的節能量審核工作原則上委託不同的第三方機構。
(三)優先選用實力強、審核項目經驗豐富的第三方機構。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地方節能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大項目申報的初審核查力度,並對項目的真實性負審查責任。對存在項目弄虛作假、重復上報等騙取、套取國家資金的地區,取消項目所在地節能財政獎勵申報資格。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規定,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第二十條地方節能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對因工作不力造成項目整體實施進度較慢或未實現預期節能效果的地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給予通報批評。
第二十一條項目申報單位須如實提供項目材料,並按計劃建成達產。對有下列情形的項目單位,國家將扣回獎勵資金,取消「十二五」期間中央預算內和節能財政獎勵申報資格,並將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虛報冒領財政獎勵資金的;
(二)無特殊原因,未按計劃實施項目的;
(三)項目實施完成後,長期不能實現節能效果的;
(四)同一項目多渠道重復申請財政資金的。
第二十二條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第三方機構的審核工作進行監管,對核查報告失真的第三方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該機構的審核工作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7〕371號)廢止。
附:1.企業財政節能獎勵資金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
2.××××單位××項目現場審核報告(略)
3.____年度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資金申請匯總表(略)
❸ 激勵機制的設計原則
經理人和股東實際上是一個委託代理的關系,股東委託經理人經營管理資產。但事實上,在委託代理關系中,由於信息不對稱,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的契約並不完全,需要依賴經理人的「道德自律」。股東和經理人追求的目標是不一致的,股東希望其持有的股權價值最大化,經理人則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經理人行為。
在不同的激勵方式中,工資主要根據經理人的資歷條件和公司情況、目標業績預先確定,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與公司的目標業績的關系非常密切。獎金一般以超目標業績的考核來確定經理人該部分的收入,因此與公司的短期業績表現關系密切,但與公司的長期價值關系不明顯,經理人有可能為了短期的財務指標而犧牲公司的長期利益。但是從股東投資角度來說,他更多關心的是公司長期價值的增加。
為了使經理人關心股東利益,需要使經理人和股東的利益追求盡可能趨於一致。對此,股權激勵是一個較好的解決方案。通過使經理人在一定時期內持有股權,享受股權的增值收益,並在一定程度上以一定方式承擔風險,可以使經理人在經營過程中更多地關心公司的長期價值。股權激勵對防止經理的短期行為,引導其長期行為具有較好的激勵和約束作用。 一般來講,對公司核心員工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薪酬結構,從而吸引、保留、激勵優秀人才,實現多方共贏。同時,對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創新型企業來講,股權激勵往往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首先,對非上市公司來講,股權激勵有利於緩解公司面臨的薪酬壓力。由於絕大大多數非上市公司都屬於中小型企業,他們普遍面臨資金短缺的問題。因此,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公司能夠適當地降低經營成本,減少現金流出。與此同時,也可以提高公司經營業績,留住績效高、能力強的核心人才。
其次,對原有股東來講,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降低職業經理人的「道德風險」,從而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非上市公司往往存在一股獨大的現象,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一,導致公司的「三會」制度等在很多情況下形同虛設。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公司的經營權將逐漸向職業經理人轉移。由於股東和經理人追求的目標是不一致的,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經理人行為。
再者,對公司員工來講,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實現自身價值。中小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就是人才的流動問題。由於待遇差距,很多中小企業很難吸引和留住高素質管理和科研人才。實踐證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後,由於員工的長期價值能夠通過股權激勵得到體現,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會大幅提高,同時,由於股權激勵的約束作用,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也會有所增強。 1、股票期權模式
股票期權模式是國際上一種最為經典、使用最為廣泛的股權激勵模式。公司經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的已發行未公開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認股權作為「一攬子」報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確定的某一期權價格有條件地無償授予或獎勵給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股票期權的享有者可在規定的時期內做出行權、兌現等選擇。
2、股份期權模式
股份期權模式實際上就是一種股票期權改造模式。這種模式規定:經公司出資人或董事會同意,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群體形式獲得公司5%-20%股權,其中董事長和經理的持股比例應占群體持股數的10%以上。經營者欲持股就必須先出資,一般不得少於10萬元,而經營者所持股份額是以其出資金額的1-4倍確定。三年任期屆滿,完成協議指標,再過兩年,可按屆滿時的每股凈資產變現。
股份期權模式的一大特點是推出了「3+2」收益方式,所謂「3+2」,即企業經營者在三年任期屆滿後,若不再續聘,須對其經營方式對企業的長期影響再做兩年的考察,如評估合格才可兌現其收入。
3、期股獎勵模式
期股獎勵模式是目前國內上市公司中比較流行的一種股權激勵辦法。其特點是,從當年凈利潤中或未分配利潤中提取獎金,折股獎勵給高層管理人員。
例如湖南的電廣傳媒,企業從年度凈利潤中提取2%作為公司董事會成員、高層管理人員及有重大貢獻的業務骨乾的激勵基金。基金只能用於為激勵對象購買公司的流通股票,並做相應凍結,離職半年後可以拋出。
4、虛擬股票期權模式
虛擬股票期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票認購權,它是將獎金的給予延期支付,並把獎金轉換成普通股票,這部分股票享有分紅、轉增股等權利,但在一定時期內不得流通,只能按規定分期兌現。這種模式是針對股票來源障礙而進行的一種創新設計,暫時採用內部結算的辦法操作。虛擬股票期權的資金來源與期股獎勵模式不同,它來源於企業積存的獎勵基金。
5、年薪獎勵轉股權模式
年薪獎勵轉股權模式是由武漢市國有資產控股公司設計並推出的,因此也被稱之為「武漢期權模式」。
6、股票增值權模式
主要內容是通過模擬認股權方式,獲得由公司支付的公司股票在本年度末與本年度初的凈資產的增值價差。值得注意的是,股票增值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票,沒有所有權、表決權、配股權。這種模式直接拿每股凈資產的增加值來激勵其高管人員、技術骨乾和董事,只要經股東大會通過即可實施,因此具體操作起來方便、快捷。 1、股權激勵是一種長期激勵計劃,主要影響員工將來的行為
2、使員工與企業業績掛鉤,提高員工忠誠度,限制員工跳槽
3、既可以採用現金支付,又可以採用股票相關方式支付
4、使員工與企業形成以產權為紐帶的利益共同體,共負盈虧 使人力資本的回報形式從「管理權」向「剩餘價值索取權」的轉變實現經營者與股東利益的高度一致。 進行持股計劃的目的與可行性研究;對企業
進行全面評估;聘請專業咨詢機構參與計劃制定;確定股份
的配額和分配比例;明確持股的管理機構;解決實施計劃的
資金的籌集問題;制定詳細的計劃實施程序;
准備審批資料,履行審批程序
❹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2012〕74號)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10月8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條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由中國地質大學原校長朱訓先生捐資設立,用於獎勵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為發展地質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青年教師,激勵廣大青年教師教書育人、刻苦鑽研、勇於創新,努力建設地球科學領域世界一流大學。
第二條 朱訓先生1930年5月出生,江蘇阜寧人,新中國地礦事業的領導人,找礦哲學學科的創始人,為中國地質工作和地質教育事業做出重大貢獻。他曾任地質礦產部部長、黨組書記兼全國礦產儲量委員會主任,全國政協秘書長兼政協機關黨組書記,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至十四屆中央委員,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曾先後兼任中國礦業聯合會會長,中國地質學會理事長,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理事長,全國地學哲學委員會理事長,中國地質災害研究會理事長,中國地質大學校長,歐美同學會副會長兼留蘇分會會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國際歐亞科學院院士,俄羅斯自然科學院榮譽院士,烏克蘭國立礦業大學名譽教授,俄羅斯南俄理工大學名譽博士,俄羅斯總統勛章和烏克蘭國家勛章獲得者。
第二章 基金來源
第三條 本基金共計人民幣50萬元。
第四條 本基金為動本基金,每年評選一次,進行獨立核算。
第三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學校成立朱訓青年教師教育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由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院、科技處、學科建設辦公室、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第四章 獎勵范圍與評選條件
第六條 本基金獎勵范圍為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40歲以下的青年教師,每年評選出5至10名,每人獎勵6000元。
第七條 本基金評選條件為:
1.學校在編在崗青年教師並在教師崗工作滿三年,愛國愛校,熱愛地質教育事業,關心學校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精神。
2.主講本科生課程,本年度教學質量評價為良好或優秀。
3.重視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的改革和教材建設,或指導學生開展課外學術活動、科技創新,並取得突出成績。
4.在科學技術研究方面勇於創新、學術成果顯著。
第八條 學校授予本基金獲獎教師「朱訓青年教師獎」榮譽稱號。
第五章 評選程序
第九條 本基金評選程序為:
1.個人申報,學院推薦。每年上半年發布評獎通知,符合條件的教師提出申請,各學院根據評選條件擇優推薦並提交相應推薦材料。
2.組織評審。人事處匯總各學院推薦材料,會同教務處、研究生院、科技處進行初審,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初審材料組織評審。
3.結果公示。基金管理委員會就評審結果在學校范圍內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以文件形式正式公布,並呈送朱訓先生備案。
4.頒發獎勵。每年校慶前,學校為獲獎教師頒發「朱訓青年教師獎」榮譽證書和獎金。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修訂和解釋。
❺ 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獎勵基金管理辦法
下面提供一份關於礦業安全生產獎勵制度一份,希望能對你有些幫助。
一、獎勵目的
1、確保完成興業礦業及各所屬企業2012年度總體經營目標。
2、強化各企業內部管理,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經營成本。
3、激勵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創造性,提高全體員工主人翁意識,增強管理和技術團隊的核心凝聚力。
二、獎勵原則
1、公司利益與企業員工利益相結合,價值增值,利益分配。
2、注重工作質量,合理拉開差距,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三、獎勵辦法的制定
1、各企業成立以執行董事或總經理為組長的獎勵方案考核小組,自行制定獎金分配方案和考核辦法,報公司生產技術部、企管部、人力資源部及審計部等部門審核。
2、獎金分配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慮各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工種的技術含量、難易程度、風險大小及工作條件優劣等因素,向貢獻傾斜,向效益傾斜,向智力傾斜。
3、各企業獎金分配方案要分解到月份,並明確獎勵方案考核小組責任,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瀆職行為,總公司將不定期進行審計。
四、獎勵方案說明
1、各企業提取的季度獎勵指標須經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核通過。
2、各企業提取的季度獎勵指標含在季度績效工資考核指標之內。
3、一季度獎勵指標提取要充分考慮春節放假、復工證件辦理等影響生產的因素,一季度完不成的獎勵指標可調節到二季度完成,但不能調節至三、四季度。
4、該獎勵方案自2012年開始試行,季度驗收考核後即計算獎勵結果,一季度獎勵結果在二季度兌現,其它季度獎勵結果當季兌現。
5、該獎勵方案適用於各企業領導班子、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行政後勤工作人員及選廠員工。
五、獎勵標准
1、出礦任務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季度出礦任務超1噸獎勵2元,巨源、富生二企業:超1噸獎勵3元。
2、掘進任務
完成季度掘進計劃,超1米獎勵50元,重點工程超1米獎勵100元。
3、選礦任務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季度選礦任務超1噸獎勵3元,富生二企業季度選礦任務超1噸獎勵5元。
4、成本費用
錫林、融冠、儲源三企業采、選直接成本在下浮1%的基礎上,節余獎勵20%,巨源、富生二企業采、選直接成本在下浮2%的基礎上,節余獎勵20%。
5、季度回收率提高部分多創造的價值按以下比例進行獎勵
錫林、融冠、儲源6%;巨源、富生10%。
6、入選品位
錫林、融冠:鋅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鐵品位每提高1%,獎勵2萬元。
儲源:鉬品位每提高0.001%,獎勵3萬元。
巨源、富生:鋅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鉛品位每提高0.1%,獎勵2萬元。
五、其它
1、季度末對所屬企業進行獎勵核算時,經過公司許可調整的任務指標以調整後的數據為准。
2、除儲源礦業公司外其它企業考核兩種金屬。
❻ 村民集資獎大學生獎勵資金的管理制度謝謝!
我太破費.可是,每次她來看望我們,總會帶一大堆好吃的,那都是她親手種的新鮮蔬菜、水果.就是在她病重得不能走路時,還吩咐父親早早種下我們愛吃的玉米、香瓜.還記得家門前滿樹鮮艷的西紅柿,那是她為孫女准備的,她自己從來不吃.同學們,相信每個人都有一位深愛著你們的母親,都有像老師一樣的感受,那麼,大聲地說出來吧,說說母親無微不至關愛你們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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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世界是個沒有愛心的世界,當看到街上的乞丐在要飯時,許多人路過,卻從不掏錢給乞丐,我真令乞丐感到傷心!回家之後我問父母,父母回答:「那些乞丐明明可以自己工作,卻不去工作,專靠別人施捨過日子.大家都是因為讓他養成自食其力的習慣,就不給他錢
❼ 請問誰有關於技術轉移中心的管理制度、員工激勵制度和用戶管理制度文檔么想參考參考,謝謝
給您提供一些(轉載)參考資料: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條 中國科學院上海國家技術轉移中心(以下簡稱「技術轉移中心」或「中心」)的指導思想是:遵照新時期辦院方針,面向國家需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利用全院研究機構的科研、技術和人才等資源,並通過加強與其它分院和轉移中心的合作,推動研究所的科技、人才、信息等資源與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結合,促進傳統產業的改造和提升,促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通過與社會各種資源的結合,藉助產業孵化、院地合作等平台,組織、指導、促進中科院研究機構的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工作,積極推進科技成果與市場經濟的對接,形成技術成果持續再生、開放流動和有效轉化的技術轉移新機制。
第二條 技術轉移中心的主要任務:
(一)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及技術轉移;
(二) 為研究所和企業提供綜合服務;
(三) 促進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
(四) 加強國際技術創新合作;
(五) 組織與協調集成項目。
第三條 技術轉移中心的主要工作要求:
(一) 以市場需求、企業需求為工作目標;
(二) 按中介機構方式運行,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技術轉移中心的有效運行機制和發展模式;
(三) 面向全院相關領域研究所,充分利用現有技術優勢和科技資源,在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方面積累成功的經驗;
(四) 加快培養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
第二章 中心組織架構
第四條 中科院上海國家技術轉移中心應借鑒國外科研機構和大學的技術轉移辦公室、國立技術轉移中心、專業性管理咨詢公司以及國內其它技術轉移中介機構有效可行的方式,探索適合國情與院所實際的新模式。中心按照不以贏利為根本目標、半官方辦市場(中心與公司並存)、單元動態聯合的中介機構方式運行。發揮群體優勢,體現綜合功能;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技術優勢,為企業技術創新服務,發揮示範和導向作用,注重突出技術、領域和區域特色。
由分院牽頭成立技術轉移中心理事會,下設上海中科國嘉技術轉移有限公司,發掘現有機構的人力資源,經過調配、整合,組建中心綜合辦公室,並輔以知識產權部和數個專業部。
第五條 中心理事會:是中心最高權力和決策機構。
第六條 技術轉移中心設在中科院上海分院。
第七條 綜合辦公室:組織協調院地合作與共建分支機構,環境分析調研、政策研究,成果和技術鑒定、合同認定等。
第八條 知識產權部: 專利及新科技成果跟蹤與分析、代理專利權申請;協助或受託代理專利權轉讓、實施;知識產權管理並協調相關事務。
第九條 專 業 部: 由中心或相關研究所的指定部門組成。開展技術營銷,技術咨詢、評估,商務策劃,企業管理、咨詢,項目推介等。
第十條 人員配置: 轉移中心的工作由專職人員組成,並聘用若干名科技管理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等。
第三章 中心分支機構
第十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與浙、閩、蘇等上海周邊地區的科技合作,以聯盟化、制度化地組織技術交流與合作,中心將有選擇地在這些地區建立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中心分支機構的建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能得到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並提供相應優惠政策;
(二) 同意中心章程和實施細則所明確的工作目標與任務,與中心保持一致;
(三)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
(四) 有專職的工作人員(中心派人員兼職並參加領導班子);
(五) 有運行經費(一般不低於20萬元/每年);
(六) 有項目轉移的配套資金和適量的風險投資能力。
分支機構實行企業會員制,由中心綜合辦公室統一管理。建立獨立法人的中心分支機構必須由中心理事會討論通過。
第四章 中心運作模式
第十二條 中心主要從兩個方面來推進國家技術轉移中心的實施工作,一方面是按照科學院對上海分院院地合作的重點地區浙江、上海、江蘇、福建為切入點,與現有的共建科技園區、骨幹企業結成技術轉移的戰略同盟,形成規模化的技術轉移和應用;另一方面是運用市場行為的新機制,不受地域限制,根據立足上海,面向華東,輻射全國,瞄準國際的原則,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從規模總量和質的提升方面來發展與企業的技術轉移。力圖把握技術轉移的重要環節和關鍵要素,探索建立「組織、技術、資金」三個平台的技術轉移運行模式。
第十三條 組織平台 為了推動技術轉移的多樣化、規模化發展,將探索建立產學研協作聯盟的會員制。會員制是建立起一種研究所與企業及企業間的協同創新機制,與會員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深層次合作關系,其主要作用,一是利用研究所已有科技資源為企業解決共性技術難題,實現企業間的協同與若干技術的資源共享,相應提升整個相關企業群的技術水準;二是形成技術創新和轉移的規模效應,避免企業低水平重復技術開發,降低企業使用先進技術的門檻和成本;三是幫助企業提高技術轉移的吸收能力和應用水平,包括技術培訓,使企業切實掌握高技術應用的能力。目前擬建立三種模式的會員制。
(一) 行業會員:主要圍繞是行業的若干共性技術需求,建立行業技術轉移聯盟,例如,上海光電子科技產業發展基地。
(二) 區域會員:重點開展與重點區域的科研合作,以聯盟化、制 度化地組織技術交流與合作,例如建立上海國家技術轉移中心分中心(現初步考慮建立:杭州、寧波、蘇州、溫州、宜興分中心),以及在這些地區與科學院聯合成立的科技園(杭州、金華)等。中心將重點以這些地區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進行合作,為地區的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三) 企業會員:以研究所與企業共建聯合實驗室,。今後的重點仍是要加強與企業共建研究中心的工作,形成更多的與企業緊密合作的研發基地。
第十四條 技術平台 技術轉移來源於研究所源源不斷的技術支持,需要搭建以科學院技術、人才和社會資源為依託的技術平台,形成技術成果的持續再生、開放流動和有效轉化。
(一) 技術項目資源:
A:儲備全院眾多具有創新意義和產業化前景的技術和項目。
B:聯合上海科學院所屬各研究所的科技成果。
C:聯合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的信息資源(每年有幾千項技術開發與轉讓的項目)。
(二) 科技人才資源:技術轉移需要多學科協作人力資源的有力支持,科學院匯集了一批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的學科和大批優秀科技人才,具有強大的科技創新能力,已形成了對企業技術轉移的有效支撐。
(三) 國際合作資源:科學院與國外有關科研機構學術和技術交流頻繁,中心將逐步與國外著名的技術轉移機構進行合作,有助於掌握最新的高技術動態,也有助於國內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轉化為國內的技術創新和技術轉移能力。
第十五條 資金平台 技術轉移是一個技術與資本結合的過程。為此,必須按市場化的運作吸收社會資金,構建促進技術成長和創業的資金平台。該平台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
(一)投資公司:暢通社會資金和院所技術嫁接的渠道,形成有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特殊模式,由院所提供創新成果,投資公司投入資金進行中試孵化,孵化成功後,將技術成果整體轉讓給企業。
(二)爭取政府提供的各類資金,例如國家級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上海市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等,以幫助研究所和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加快產業化過程。
(三)地方政府提供的「種子資金」,現已有寧波、杭州、金華等地每年向科學院提供「種子資金」,中心將協助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將這批基金落實到當地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過程中去。
第五章 項目管理及分配機制
第十六條 項目的來源 中心的項目來源主要分為三類,根據項目的不同來源渠道,實施不同的管理辦法。
(一)由中心組織實施,經費直接來自於國家、地方政府、科學院、企業的項目稱為一類項目;
(二)由理事單位提供信息、以中心出面協調組織並落實經費的項目稱為二類項目;
(三)由中介方(社會團體及個人)提供信息,由中心出面組織協調的項目稱為三類項目。
第十七條 項目承擔方的責、權、利
中心在各理事會員單位設立專業部。各專業部接受中心的統籌管理,負責相關領域的業務工作並具體承接實施各項目或分項目任務,中心負責指導、協調、檢查項目實施情況。
(一)由中心牽頭組織實施的項目,中心有權據實提出並確立項目總體單位和其它參加單位。項目實施由總體單位和參加單位共同完成。中心應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指導、協調、組織、檢查。其落實、計劃、組織、協調責任由中心承擔,具體的責、權、利應在與總體單位及各方所簽訂的《項目協議書》中明確;
(二)總體單位是指完成項目任務指標50%以上或主要任務承擔者的會員單位。總體單位的職責是:
1. 協助中心對項目實施管理、檢查、驗收;
2. 負責制定項目實施計劃、節點安排,任務分工;
3. 按照《項目協議書》的要求,按時高質量地完成項目;
4. 協助、配合中心對項目研究成果的鑒定、驗收。總體單位應對項目的進展承擔責任,並擁有其研究成果和知識產權。總體單位與各方的責、權、利應在分簽的《項目協議書》中具體明確。
(三)參加單位是指參與項目研發和實施的所有單位,參加單位的職責是:
1. 接受中心和總體單位的指導和檢查;
2. 按照計劃要求,完成本單位所承擔的項目任務;
3. 支持配合中心的其他工作。參加單位具體的責、權、利應在與總體單位所簽的《項目協議書》中明確。
第十八條 項目的組織與管理
(一) 項目的洽談階段:
1. 一類項目:中心為牽頭單位,負責組織技術專家針對需求單位的要求,與甲方(技術需求方)進行談判,與此同時,中心據實確立技術攻關總體單位,並提出相關參加單位;
2. 二類項目:由理事單位提供信息並參加項目實施,且需要中心出面協調、組織的項目,中心要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與提供信息的理事單位共同聯合相關技術持有方進入洽談階段,同時確定總體單位,並由總體單位負責具體參加單位的項目運作。
3. 三類項目:由中介機構提供信息,並由中心組織協調的項目。中介方按辦法規定比例提取中介費。
(二) 項目簽約階段:
因中心為整體組織牽頭單位,具有一定的責任,但技術成果擁有者為完成項目的總體單位,故項目簽約方為總體單位簽字蓋章生效。
(三) 項目的實施階段:
1. 中心為整體組織的牽頭單位,有責任對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或必要的抽查,按時向中心理事會通報項目的實施情況,及時溝通上、下渠道,交流信息和經驗。項目主要負責人應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分階段向中心理事會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和經費使用報告,接受中心理事會和全體會員的檢查、質詢。
2. 中心出面協調、組織、匯集各會員單位的科技優勢,進行攻關,具體管理方面由總體單位執行,並保證任務的完成。中心將不定期地詢問、抽查項目實施情況,向理事會通報。
凡納入中心的項目,各單位應對項目加強管理,確保該項目按計劃完成。完成項目各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新頒布的《合同法》執行和管理,及時對技術合同進行認證和登記。中心將針對重點項目採取有效形式加以宣傳,擴大影響,並視情況組織跨地區或全國范圍的交流推廣,使其產生更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第六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經費管理原則:
項目經費按「誰簽約,誰管理」的原則進行。由中心牽頭並以中心名義組織實施的項目,其經費原則上由中心分配調撥。中心將秉承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項目的內容和技術要求合理分配,面向全體理事單位和社會公開競標,確立項目的實施單位,各實施單位要按「專款專用」原則進行支配管理。在財務制度規定和本辦法規定的范圍內,由項目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經費的使用。項目主要負責人必須根據項目經費預算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項目經費。
第二十條 中心對經費管理實施監督檢查,確保經費使用有效合理。所有參與項目實施的單位和個人均應自覺接受中心的財務監督。
第二十一條 項目管理費的提取規定:
(一)由中心接題並負責組織實施的項目,中心按不高於合同額的5%提取管理費(具體比例可根據項目的特殊性另行商定,下同)。
(二)由理事單位提供的項目信息,以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完成的項目, 中心按不高於合同額的3%提取管理費。
第二十二條 對中介人提取中介費的規定:
經中介實現的以中心出面組織簽訂的橫向技術合同項目,合同款到達帳號後,可提取不高於到款額的5%或其他事前與中心商定數額的中介費發給中介人。中心鼓勵院內外人士、團體及各方中介,積極與中心聯絡,推動我院科技成果的轉化。
第二十三條 中心每年從管理費中提取不高於30%的費用作為獎勵基金,以獎勵對中心作出貢獻的人員(包括全體理事會成員)。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財務制度的規定:
對因嚴重違反財務制度、貪污挪用等而被撤銷的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追回並償還全部不合理開支。
第二十五條 對項目完成、中止等內容的規定:
對按預期目標完成了的項目,結余經費留歸各參加項目實施單位,各參加項目實施單位的項目組成員有優先使用權和支配權;對未按項目合同執行的項目,中心有權凍結項目經費支出,對確需調整計劃的項目,在調整計劃得到正式批准後解除經費凍結;項目因故中止,項目負責人須配合中心財務部門及時清理經費帳目與資產,編制決算報表及資產清單,中心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項目的清查處理,並將處理意見報中心理事會。
第二十六條 中心要求各承擔項目的會員單位,嚴格按照與技術需求方所簽署的技術合同條款履約。中心及會員單位均以技術需求方的項目驗收、認證為標准。
第二十七條 中心財務接受中科院上海分院、中心監事會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由中心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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