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西安市醫保辦審計科一般職工醫保都審計什麼呢
西安市醫保辦審計科一般職工醫保審計按照《會計法》、《審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企業會計制度》、分公司《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管理制度的規定,審計辦理和管理西安市有關企業和個人醫保的審計和社保工作。
西安市醫保辦審計科一般職工醫保審計工作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西安市醫保辦審計科一般職工醫保審計負責組織對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審計;
2、西安市醫保辦審計科一般職工醫保審計制定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保險審計工作,規范並匯總西安市社保審計工作情況;
3、西安市醫保辦審計科一般職工醫保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縣、市對社會保險審計業務工作。
4、西安市醫保辦審計科一般職工醫保審計負責審計州級民政、社保、住房公積金及受州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5、西安市醫保辦審計科一般職工醫保審計負責貫徹社會保險會計、財務管理制度情況社保審計工作;
6、西安市醫保辦審計科一般職工醫保審計負責社會保險登記證的發放、年檢工作;
B. 會計的職責是什麼
職責:
1、報銷費用,主要是指期間費用。
2、核算存貨,包括材料的采購、商品的進銷。
3、每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4、核算工資,按工資比例計算社會保險、職工福利費、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
5、清理往來賬款,包括應收款、應付款,負責賬款的核對、結算。
6、核算、結轉成本。
7、計算稅金,按時申報交納。
8、月末結轉利潤,計算盈虧。
9、編制會計報表,做好財務分析。
(2)醫保基金會計職責擴展閱讀:
會計分類:
1、資產類科目:按資產的流動性分為反映流動資產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動資產的科目。
2、負債類科目:按負債的償還期限分為反映流動負債的科目和反映長期負債的科目。
3、共同類科目:共同類科目的特點是需要從其期末余額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質。
4、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按權益的形成和性質可分為反映資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類科目:包括「生產成本」,「勞務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
6、損益類科目:分為收入性科目和費用支出性科目。
C. 資金會計的職責
資金會計的職責主要負責現金與銀行存款的收入和支出。
資金會計也就是人們平常所講的結算會計。主要負責現金與銀行存款的收入和支出。包括各單位、個人之間由於商品、勞務供應和資金調撥等經濟活動而引起的貨幣結算行為。
會計還有監督的權利,監督主要是利用會計資料和信息反饋對經濟活動的全過程加以控制和指導,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後的監督。會計監督除貨幣監督,還有實物監督。會計監督的內容,是從本單位經濟效益出發,對經濟活動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正確性、有效性進行的全面監督。
會計監督的目的在於改善經營或預算管理,維護國家財政制度和財務制度,保護社會主義公共財產,合理使用資金,促進增產節約,提高經濟效益。
(3)醫保基金會計職責擴展閱讀
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一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一起即成會計一詞。
資金會計崗位職責:
1、根據各統管會計出具的《黟縣會計結算中心付款通知書》或審核通過的支出單據,在單位存款余額內及時辦理資金結算。妥善保管銀行票據、印章,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
2、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總賬和單位銀行存款明細賬,並將原始憑證及時傳遞給各統管會計登記入賬;
3、定期與各統管會計、銀行核對銀行存款余額,出現差額要及時查明原因,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確保賬賬一致、賬款一致;
4、負責審核劃轉各單位內部轉賬業務。
D. 醫療保險基金的會計制度
為規范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會計核算行為,財政部於1999年制定了《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其中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基礎、會計科目核算內容、會計報表的填制等進行了明確。2003年,根據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財政部又制定了《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若干問題補充規定》,其中對醫療保險基金會計制度進行了補充和完善。這兩項會計制度的先後實施對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規范會計核算、確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現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一些不足日益顯現。
(一)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會計核算存在制度性缺陷,不能反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活動的真實結果 《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制度》第四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採用收付實現制,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基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就意味著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只能採用收付實現制。這主要是考慮到將醫療保險基金納入國家社會保障預算,以實際收到或支出的款項為確認標准,能如實反映國家社會保障預算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防止社會保障預算虛收、虛支現象的發生。在我國醫療保險基金會計核算的初期.其會計核算主要是記錄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結余情況,用收付實現制可以比較真實地反映醫療保險基金的實際收支情況,在當時也是適用的。但隨著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已不單純是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結余,還包括基金的監督和管理、保值和增值等情況,參保人、監督機構、管理機構也都希望獲得更全面、真實的財務信息,如基金的籌集是否及時和足額,是否合理運用等。而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會計核算,只能反映醫療保險基金中以現金實際收支的部分,並不能反映那些應收未收的保費、應付未付的債務(借入款項的利息、個人賬戶的應計利息)等。這些「隱性債權」和「隱性債務」在醫療保險基金的會計賬務和報表中得不到反映,造成醫療保險基金的會計賬務和報表不能准確記錄、反映基金的資產、負債和運行情況,不利於防範基金支付風險。
(二)會計科目的設置與會計報表的填制要求不符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在《資產負債表》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表》中均設置了「待轉基金」項目,用以反映尚未確定歸屬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和利息收入,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醫療保險個人戶基金」科目處於同一核算序列,與「待轉保險費收入」和「待轉利息收入」科目呈對應關系,卻未在會計科目表中設置「待轉基金」科目,使醫療保險基金會計科目的設置與會計報表的填制脫節,導致醫療保險基金會計報表的表內、表間相關數據勾稽關系不明確,不方便使用者正確理解會計報表。
(三)對年末未確定歸屬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和利息收入的賬務處理方法有待改進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在第四章第二條對年末仍未確定歸屬的醫療保險費收入和利息收入的賬務處理方法如下:對年末仍未確定歸屬的醫療保險費,根據經驗比例劃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醫療保險個人戶基金,借記「待轉保險費收入」/「待轉利息收入」,貸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和「醫療保險個人戶基金收入」,下年初再傲相反分錄予以轉回。「待轉保險費收入」、「待轉利息收入」月末余額反映尚未確定歸屬的醫療保險費和利息收入,年度終了應無余額。筆者認為,將年末未確定歸屬的醫療保險費收入和利息收入按經驗比例劃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醫療保險個人戶基金,會使「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醫療保險個人戶基金」科目年末數虛增,違背了財務數據真實性原則的要求;另一方面,「待轉保險費收入」、「待轉利息收入」作為收入類科目,其餘額應轉入基金類科目集中反映,月末和年末應均無余額。
(四)對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戶基金實際余額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異未提出賬務調整方法
實際工作中,按期初比例劃分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的賬面余額不可能非常准確,因為中途可能有職工因死亡等原因退保,退保次月起職工就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費,經辦機構必須相應對退保職工個人賬戶余額進行調整,這必然導致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實際余額與賬面余額存在差異,有的統籌地區這種年度差異額可能很大。而現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未對這種財務現象提出相應的會計處理辦法,存在制度盲點,使經辦機構在年度結轉時只能根據經驗和需要進行賬務調整,導致各經辦機構賬務處理方法不統一,不便於審查和考核。
(五)會計報表中「待轉基金」項目的填制方法有待完善
在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表》的編制說明中,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對「待轉基金」項目的說明如下:「待轉基金」項目反映尚未確定歸屬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和利息收入,本科目根據「待轉保險費收入」、「待轉利息收入」科目期末的貸方發生額「指1到11月份」合計填列。事實上,「待轉保險費收入」和「待轉利息收入」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包括了能確定歸屬的和未確定歸屬的醫療保險費收入和利息收入,這使「待轉基金」項目的核算內容和填制要求自相矛盾。另外,在《資產負債表》中,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也設置了」待轉基金」項目用以反映尚未確定歸屬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和利息收入,並提出該項目根據「待轉保險費收入」、「待轉利息收入」科目的期末余額「指1到1 1月份」填列。從兩個報表中「待轉基金」反映的核算內容理懈,其填制金額應是一致的,但其填制方法的不一樣又必然導致兩個報表中「待轉基金」的填制金額不一致。使《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表》和《資產負債表》的表間勾稽關系互相矛盾。
E. 社保基金會計工作職責旳政策和法規有哪些
1、貫徹黨的經濟工作方針政策,遵守《會計法》,熟悉和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政政策和各項財務制度。具體領導本單位財務工作,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財務管理辦法。
2、按照《預演算法》,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和政府專項資金預算,及時檢查分析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找出問題,提出建議和措施,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3、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建立和健全經費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銀行賬戶管理、票據管理、資產管理等制度。對部門預算、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要經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堅持民主理財和「一支筆」審批制度。
4、加強內部會計控制,建立會計崗位責任制,根據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明確會計、出納分工,並做好內部和外部的協調工作。
5、規范各項會計基礎工作,及時審查本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定期組織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保證財會工作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
6、定期或不定期對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對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內部機構和崗位在內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進建議。
7、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8、時刻加強會計職業道德修養,做到遵記守法、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依法理財。
9、負責對會計及其他有關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組織和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政策執行水平和業務能力。
10、會計或出納調離本崗位時,應負責監交。
F. 醫保基金會計可以兼醫保征繳工作嗎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參保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基金為保障參保者的基本醫療、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而籌集建立的專項基金。社會保險法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付,並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醫療保險基金情況、醫療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但在實際運行中,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過程中暴露出許多問題,如醫療保險基金被騙取、擠占和挪用,醫療保險基金信息披露不充分、運營信息不透明等,直接影響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進度和社會的和偕穩定。
G. 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醫保結算中心職責
1.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城鎮職工聯網住院大額醫療救助醫療費的初步審核工作,進入大額救助人員名冊和醫療費用統計、數據資料傳遞工作;
3.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核實工作。 1.負責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工作;
3.負責全市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1.負責全市市級公務員全額墊付的住院醫療費、門診、門特費用的審核和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參保人員生育保險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3.負責全市醫療機構違反醫保規定所致病因的監督核實工作;
4.負責全市參保人員生育保險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工作;
5.負責異地就醫人員醫療費的審核工作。 1.負責全市工傷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工傷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工作。
H. 醫療保險基金的財政管理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關繫到整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加強基金監管,要從制度入手,抓好五個環節:
一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財政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要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二要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內部管理,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審計制度;
三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費的事業經費不能從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財政預算解決;
四要抓基本醫療保險的行政監督和審計,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金的監管,審計部門要定期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五要抓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統籌地區要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加強社會監督。
I. 醫保稽核職責是什麼
屬於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本市醫療保險基金的預、決算編制及管理、支付、稽核工作。
(二)負責本市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及資金的結算、支付工作。
(三)負責本統籌區社會保險醫療費用復審、結算及就醫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市公費醫療管理和公務員基本(補助)醫療費用復審、結算及就醫管理工作。
(五)負責新醫改方案的組織實施以及非統籌區參保人在本市就醫醫療費用代辦結算、就醫管理服務工作。
(六)負責與社會保險定點醫、葯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並進行相關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定點醫、葯機構執行政策、規定及醫療服務協議等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定期考評、考核,對住院定點醫療機構實施駐點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定點醫、葯機構的記賬醫療費用審核工作。
(七)負責對二級經辦機構辦理的門診特定項目以及二次返院、轉診轉院、異地就醫審批等業務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八)負責社會保險醫療經辦業務管理服務標准、規程、宣傳資料的編寫,提供相關業務的查詢、咨詢服務,受理有關投訴工作。
(九)負責對社會保險醫療業務信息系統提出需求及測試,負責標准庫建設及數據管理維護工作。
(十)組織、參與社會保險醫療經辦業務、相關政策的調研及統計分析。
(十一)負責二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統籌、指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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