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預算管理
第六條 根據項目類型、規模以及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實行成本補償式和定額補助式兩種資助方式。
對於重大項目實行成本補償式資助方式。
對於除重大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實行定額補助式資助方式。
第七條 項目負責人應按照本辦法規定,本著實事求是、精打細算的原則,編制切合實際的項目資助經費預算。項目依託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核項目資助經費預算,簽署意見後報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八條 項目資助經費預算包括收入預算與支出預算。
收入預算包括用於項目研究的各種不同渠道的經費,具體包括從自然科學基金獲得的資助、從項目依託單位獲得的資助和從其他渠道獲得的資助。
支出預算包括研究經費、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勞務費和管理費。
具體如下:
一.研究經費是指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的費用。包括:
科研業務費:測試、計算、分析費,動力、能源費,差旅費,調研和學術會議費,資料、論文版面費和印刷費,文獻檢索、入網等信息通訊費,學術刊物訂閱費。
實驗材料費:原材料、試劑、葯品等消耗品購置費,實驗動物、植物的購置、種植、養殖費,標本、樣品的採集加工費和包裝運輸費。
儀器設備費:專用儀器設備購置、運輸、安裝費和修理費,自製專用儀器設備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費。 實驗室改裝費:為改善資助項目研究的實驗條件,對實驗室進行改裝所開支的費用。不得用於實驗室擴建、土建、房屋維修等費用的開支。
協作費:外單位協作承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部分研究試驗工作的費用。
二.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是指用於與資助項目研究工作有直接關系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包括項目組人員出訪及外國專家來訪的部分費用,所需外匯額度由項目依託單位自行解決。其中:
面上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
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三.勞務費是指用於直接參加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人員的勞務費用。
面上項目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5%;
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及各類專項的勞務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10%。
四.管理費是指項目依託單位為組織和支持項目研究而支出的費用,包括項目執行中公用儀器設備、房屋用費等。管理費不得超過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的5%,協作單位不得重復提取。
第九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或擇優遴選中介機構對項目資助研究經費預算進行評審或評估,資助額度依據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經費情況和評審專家的意見,以及相關的財政、財務制度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審核後確定。
第十條 項目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資助經費預算核定的用途、范圍和開支標准使用項目資助經費。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項目資助預算一般不做調整。由於項目研究目標、重大技術路線或主要研究內容調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損失等原因,對項目資助經費預算造成較大影響時,必須按程序報自然科學基金委批准。
第十二條 項目資助經費不得用於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項支出,不得用於各種福利性支出,不得用於國家規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項目依託單位應加強項目資助經費的管理。項目資助經費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十四條 在研資助項目的年度結余經費,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結題項目的結余經費,仍用於項目依託單位的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或部分應用研究工作。
B.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對外合作與國際交流
學院高度重視對外交流工作,與國際知名大學、商學院、會計師機構以及國際機構等建立了廣泛聯系。
校際合作
2002開始,學院先後與香港中文大學、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分別合作開展了EMPAcc項目和EMBA項目等,並與牛津大學等知名學府開展了教師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與國際知名會計師機構的合作
建院以來,學院與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英國皇家特許管理會計師公會(CIMA)、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加拿大注冊會計師協會(CGA)、美國管理會計師協會(IMA)、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澳洲會計師公會(CPA Australia)等國際知名會計師行業協會在高層論壇、高管培訓、繼續教育和網站建設等方面開展了廣泛的合作。
與國際組織的合作
AFDC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合組織、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等組織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系。
C. 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發〔2005〕44號,以下簡稱《規劃綱要》),規范和加強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經費(以下簡稱專項經費)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科技部關於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56號)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經費來源於中央財政撥款,主要用於支持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內資或者內資控股企業開展的高水平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第三條 專項經費由財政部、科技部共同管理,科技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條 專項經費項目的組織實施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政府引導、合理配置、專款專用」的原則,緊密圍繞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綱要》的重點任務與要求,以提高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為中心,服務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國家外交工作兩個大局,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資源,促進我國科技進步和國家競爭力的提高。
第五條 科技部建立專項經費項目管理資料庫。將項目預算安排情況、項目承擔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承擔單位承諾的科研投入、外方合作單位及科研投入、合作研發成果及知識產權管理情況等內容納入資料庫進行管理。
在不違反國家對外合作政策與對外合作協議及承諾,以及財政管理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科技部建立專項經費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對非保密信息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D. 自然科學基金會國際合作與交流項目主要有哪些類型
目前有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在華召開國際學術會議、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海外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講學(含兩個基地
項目)、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國家重點實驗室國際合作交流專項、自然科學基金會-香港聯合資助局(RGC)聯合科研基金、中德科學基金研究交流中心④項目。
E. 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第二章 支持重點和開支范圍
第六條 專項經費重點支持符合以下條件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一)通過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協定或者協議框架確定,並對我國科技、經濟、社會發展和總體外交工作有重要支撐作用的政府間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二)立足國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符合國家對外科技合作政策目標,著力解決制約我國經濟、科技發展的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技術問題,具有高層次、高水平、緊迫性特點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三)與國外一流科研機構、著名大學開展實質性合作研發,能夠吸引海外傑出科技人才或者優秀創新團隊來華從事短期或者長期工作,有利於推動我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有利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現「項目-人才-基地」相結合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專項經費不支持國內成熟技術產業化和屬於基本建設支出范圍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第七條 專項經費主要用於支付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與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直接相關的各項費用。其開支范圍主要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技術引進費、差旅費、會議費、合作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一)設備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購置或者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費用。專項經費要嚴格控制設備購置費支出。
(二)材料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三)測試化驗加工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支付給外單位(包括課題承擔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
(四)燃料動力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五)技術引進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用於引進必要的國外先進適用技術經費。
(六)差旅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生的外埠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用等。差旅費的開支標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會議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為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項目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會議數量、會議開支標准和會期。
(八)合作交流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項目研究人員出國及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的費用。合作交流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外事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
(九)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體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十)勞務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支付給沒有工資性收入的項目組成員(如在校研究生)和項目組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以及聘請海外專家來華進行合作研發、技術培訓、業務指導、講學等支出的勞務性費用。支付給海外專家的勞務費標准應當與國內同等水平人員的標准相一致。
(十一)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專家的咨詢費用。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組織實施及其管理相關的人員。
以會議形式組織的咨詢,專家咨詢費的開支一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00~800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人員(300~500元)/人天的標准執行。會期超過兩天的,超出期間的咨詢費標准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300~400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人員(200~300元)/人天執行。
以通訊形式組織的咨詢,專家咨詢費的開支一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60~100元)/人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40~80元)/人次的標准執行。
(十二)管理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對使用本單位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日常水、電、氣、暖消耗,以及其他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管理費按照項目專項經費預算分段超額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項目經費預算在100萬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過1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項目管理費實行總額控制,由項目承擔單位管理和使用。
(十三)其他費用: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圍繞關鍵技術引進和優秀人才引進,且無法在上述科目列支的費用。專項經費嚴格控制其他費用支出,加強審核和監督。確有需要的,原則上採用後補助的方式資助,按照預算調整的有關程序報批。
F. 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
2008年我院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活躍,全年執行外事項目總計為137項,447人次,其中派出項目94項,301人次,請進項目43項,146人次。
中國地質科學院2008年度對外交流與合作數據統計表
重要外事活動
國際岩溶研究中心(IRCK)協議簽署儀式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巴黎總部舉行:2008年2月11日,國土資源部領導王壽祥同志受徐紹史部長委託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總幹事松浦晃一郎在巴黎簽署了在中國廣西桂林建立由UNESCO冠名支持的「國際岩溶研究中心」的協議。這是UNESCO在地球科學領域批准成立的第一個國際二類中心,也是對我國岩溶科研工作的充分肯定。中國常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使銜代表師淑雲、UNESCO負責科學助理總幹事埃德倫和負責對外事務助理總幹事薩亞德、國土資源部巡視員李志堅、中國地質科學院副院長董樹文、中國地質科學院岩溶地質研究所時任所長單海平和岩溶地質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袁道先等出席了簽字儀式。
國土資源部領導王壽祥同志(中)受徐紹史部長委託與UNESCO總幹事松浦晃一郎在巴黎簽署在中國桂林建立「國際岩溶研究中心」的協議
國際岩溶研究中心啟動掛牌儀式暨第一屆理事會會議在廣西桂林成功舉行:2008年12月15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岩溶研究中心在廣西桂林市中國地質科學院岩溶地質研究所掛牌成立。該中心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首次設立的地球科學研究中心。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汪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助理總幹事埃德倫博士、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陳章良為國際岩溶研究中心掛牌。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奧地利、越南、瑞士、波蘭的地質學家共同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
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及桂林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出席了掛牌儀式。
經國土資源部批准和教科文組織同意,中心第一屆理事會由16人組成,分別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和國內外高等院校及研究機構。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汪民任第一屆理事會主席。
此前於2008年12月13日召開的中心第一屆理事會會議宣布了中心第一屆理事會成員名單、討論通過了《國際岩溶研究中心財務、行政和人員管理辦法》、審議通過了由理事會主席與UNESCO共同提名的中心主任人選,中心秘書處向理事會詳細展示了2009年工作計劃。經討論,會議確定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於2009年11月在桂林召開。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岩溶研究中心第—屆理事會成員名單如下:
(1)理事會主席:
汪民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
(2)理會成員:
汪民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
羅伯特·米索騰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生態與地球科學部全球觀測處負責人、國際地學計劃(IGCP)秘書長
周兆東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黃俊華 桂林市政府副市長
彭齊鳴 國土資源部科技與國際合作司司長
鍾自然 中國地質調查局副局長
董樹文 中國地質科學院副院長,研究員,國際地球科學計劃(IGCP)科學執行局委員,中國IGCP全委會秘書長
張宏仁 原中國地質礦產部副部長、國際地質科學聯合會前主席、國際地科聯執行委員會成員、提名委員會主席
威赫穆·斯圖克梅爾 德國地調局高級水文地質學家,國際水文地質學家協會主席
克里斯·格若斯 美國西肯塔基大學地理地質系教授、霍夫曼環境研究所所長
彼塔·米拉諾維克 知名岩溶水文地質與岩土力學咨詢專家、國際水文地質學家協會岩溶委員會常任委員
德瑞克·福特 加拿大麥克馬斯特大學地理地質系教授
袁道先 中國地質科學院岩溶地質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盧耀如 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研究員、中國工程院院士
汪集暘 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王焰新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副校長、教授
(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岩溶研究中心主任名單:
姜玉池 中國地質科學院岩溶地質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左五)、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陳章良、桂林市市長李志剛與UNESCO助理總幹事埃德倫為國際岩溶中心揭牌
中國地質科學院代表團參加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收獲豐碩:2008年8月6~14日,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在挪威首都奧斯陸召開。以李廷棟院士為團長、董樹文副院長為副團長的中國地質科學院代表團一行共82人赴挪威參會。在中國地質代表團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我院代表團積極參與大會的學術活動,成為學術交流的主力。共提交論文摘要83篇,口頭發言論文52篇,展講論文31篇。在大會「每日專題」學術報告會的「地質災害」專題會上,董樹文副院長應邀作了題為「汶川地震災情與中國地質科學家反應」的報告。共參加了36個專題研討會,廣泛交流地質科學各領域最新研究成果。其中7位代表為6個專題研討會召集人。
中國地質科學院年報.2008
35名代表分別於會前、會後赴挪威、冰島、芬蘭、瑞典、俄羅斯參加了大會組織的10條野外地質考察路線。利用這次會議的機會,我院科學家在展示研究成果的同時,加深了對全球地學發展動態的了解,直面國際地學新局面,受益匪淺。頻繁的交流,也帶來了更多的合作機會,一些新的合作意向將陸續簽署,新一輪國際地學合作將迎來又一高潮。
地質研究所代表赴俄羅斯參加會後地質考察
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代表赴芬蘭參加會後地質考察
地質力學研究所代表赴北極參加會後油氣地質考察
地質力學研究所副所長趙越在北極考察油氣地質
國際科技合作項目進展
近年來我院科學家組織實施了若干大型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包括中俄蒙哈韓五國「1:250萬亞洲中部及鄰區地質圖系」編圖項目、「1:500萬國際亞洲地質圖(IGMA5000)」項目、中美德英合作「INDEPTH-IV深部地球物理綜合探測」、「中圭合作地球化學填圖研究及資料庫建立」,以及一批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等。
中國地質科學院承擔的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項目
中俄蒙哈韓五國編圖項目:
(1)項目編圖成果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上成功展出:由中國、俄羅斯、蒙古、哈薩克、韓國五國共同承擔的「1:250萬亞洲中部及鄰區地質圖系」項目第一階段編圖成果在2008年8月挪威召開的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科學展覽會上展出。中俄兩國展台相對而置,中方展台展出了由中方負責印刷出版的《地質圖》與《能源礦產成礦規律圖》,俄方展台展出了由俄方負責印刷出版的《構造圖》與《非能源礦產成礦規律圖》,該圖系成為中、俄兩國展台的最大亮點,引起了廣泛關注,諸多地質學家在圖系前駐足瀏覽,紛紛要求訂購,大會「每日通訊」還對該圖系進行了相關報道。
(2)「亞洲中部及其鄰區地質演化與礦產資源研討會」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期間召開:我院與俄羅斯全俄地質研究所(VSEGEI)以「五國編圖項目」為依託,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期間聯合組織召開了「亞洲中部及其鄰區地質演化與礦產資源研討會」,共有30餘位代表作學術報告。五國編圖項目各國負責人在研討會期間交換了圖件。
「地質過程及災害發生機理預測」項目通過驗收:該項目為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由中國地質科學院牽頭,中國IGCP全國委員會、中國科學院寒區旱區環境與工程研究所、青島海洋大學、中國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國家海洋預報中心等單位共同承擔。2008年11月21日,科技部基礎研究司組織專家在北京召開會議,對該項目六個課題進行了結題驗收。專家組認真聽取了各課題的執行情況報告,查閱了項目提交的成果資料,認為項目各課題按計劃開展了國際科技合作與學術交流,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取得大量寶貴的觀測資料和創新成果,實現了預期工作目標,項目順利通過結題驗收。
董樹文副院長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上向俄羅斯代表介紹中國展台展覽內容
五國編圖項目各國負責人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上合影
趙越研究員在第33屆地質大會ASl-2會場作學術報告
「1:500萬國際亞洲地質圖編圖項目」進展:基本完成了國際亞洲地質圖草圖和資料庫建設框架。其主要進展包括:(1)基本完成了1:500萬國際亞洲地質圖地理底圖編稿圖和資料庫建設框架;(2)進一步完善了國際亞洲地質圖圖例;(3)開發了Arc GIS平台下圖面標注與圖形屬性內容邏輯關系轉換程序,建立了1:500萬國際亞洲地質圖圖例庫(包括符號、色標、花紋等);(4)基本完成了中國地質圖編制和資料庫建設框架;各大國際編圖組和境外各國也基本完成了編稿圖。對各大國際編圖組和境外各國提供的編稿圖和數據,按1:500萬國際亞洲編圖圖例和資料庫建設細則進行了數據整理,對圖面標注和資料庫屬性內容等按規范進行了統一編輯,並對編輯、整理後的各國際編圖組和各國提供的圖件進行了拼接。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的展出期間,該圖得到各國地質學家的廣泛關注。
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展出的國際亞洲地質圖
「青藏高原油氣地震探測技術實驗研究」項目進展:該項目為科技部國際合作重點項目,由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研究所承擔。2008年項目組按計劃完成了年度任務,利用先進的SN408千道地震儀器採集了合計約220km的地震反射剖面;橫過羌塘地體布置了寬頻帶儀器30台。取得主要進展包括:(1)橫過羌塘盆地中央隆起實施了反射地震剖面探測(100km)。(2)引進先進理念並開發新技術(如多尺度震源動態協同觀測、層析成像靜校正、近地表疊前偏移等),提升了青藏高原復雜含油氣地下構造數據採集與處理的能力,掌握了具有創新價值的先進技術,實現了跨越性進步。(3)與美籍華人DAPENG ZHAO教授合作完成遠震P波層析成像反演,在長度超過300km的剖面上,發現了印度板塊地幔向北俯沖到羌塘地體之下的證據,這對評價印度板塊與亞洲板塊碰撞及其對青藏高原油氣影響等前沿科學問題研究具有創新意義。(4)擴展了國際合作領域:促進與美國基金「大陸動力學」大科學計劃天山項目(負責人J.H.Knapp)合作在青藏高原北緣實施主動源地震觀測剖面120km,探究板內匯聚深部過程,發現了我國陸內推覆造山深部動力學過程的證據。(5)發表4篇SCI,2篇核心及2篇中美雙邊國際會議報告。(6)汲取美方F.T.Wu、K.Simon、L.Brown、J.H.Knapp等教授提出的混合源動態觀測技術、深井大葯量激發和大偏移距觀測方案。
通過國際合作,促進了國際交流,實現了我國地震探測及處理技術跨越式發展,加快了人才培養進度,提升了我國在國際地學領域的地位,帶動了地球科學理論的發展。
「國際地球化學填圖」項目進展:該項目為科技部國際合作重點項目,由中國地質科學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研究所承擔。項目由中國牽頭,聯合南美大陸的資源大國巴西和哥倫比亞、非洲大陸的資源大國埃及和南非及中亞的哈薩克開展了以下三個層面的合作研究:(1)技術培訓與人員交流:先後為南美、非洲和亞洲等40餘個國家舉辦了5次地球化學填圖培訓班,培訓的學員達260餘人次。(2)技術標準的制定:制定了針對南美熱帶雨林地區和非洲與中亞乾旱半乾旱地區的國際地球化學填圖技術規范(中英文版1.0)。該規范涵蓋國際地球化學填圖從采樣、樣品加工、樣品分析測試、直到數據管理和圖件製作全過程。這是首次由中國牽頭制訂這一領域的國際技術標准。(3)合作填圖示範研究:指導哥倫比亞開展了全球尺度地球化學填圖,指導哈薩克開展了1:100萬比例尺的國家尺度地球化學填圖。(4)發表SCI論文8篇,培養博士4人。在這一項目帶動下,除了原五國願意繼續合作以外,又有蒙古、蓋亞那、印度等國也要求加入該計劃。這是中國向最終建立全球地球化學資料庫邁出實質性的一步。
「鄂爾多斯能源基地能源開發與地質環境互饋效應調控研究」項目進展:該項目為國家科學技術部國際合作計劃項目,由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承擔,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
(1)中方查明了鄂爾多斯能源基地能源開發造成的環境地質問題,採用室內模擬試驗研究了採煤塌陷條件下土壤水分運移狀況,以及利用微生態技術進行原位修復石油污染土壤試驗,能源開發與地質環境的互饋機制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對解決研究區能源基地開發引起的一些關鍵生態環境問題提出建議,並建立水—土—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技術應用示範點。
(2)德方在石油污染地下水及土壤治理研究方面取得了理想成果,並且在地下水和土壤生物化學、污染物的多相反應與轉化、原生和污染地下環境的原位研究方法的開發和應用,有機污染物測試分析方法具有國際一流水平。
(3)根據雙方協議,應德方的邀請,選派了以中方項目負責人張發旺研究員為團長的6人項目組成員,赴德國重點研討和考察:1)交換雙方研究成果並商討雙方各自研究成果的合成事宜;2)學習德方有機物測試和污染機理研究的理論、方法;3)由德方講授地下水和土壤有機污染物測試分析方法,以及地下水和土壤生物化學、污染物的多相反應與轉化、原生和污染地下環境的原位研究方法的開發和應用技術;4)考察魯爾地區煤炭地下開采所帶來的環境問題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情況。已經合作項目資助1人,在美國馬薩諸塞大學環境土壤化學實驗室進行了為期1年的培養及訪問研究。
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代表團考察德國魯爾地區礦山環境治理
「大型城市水土環境污染機理與綜合修復技術研究」項目進展:該項目為科技部國際合作計劃項目,由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承擔,取得的主要成果有:項目在調查分析天津市大畢庄地區地質與土壤情況和污染歷史的基礎上,主要研究了6種重金屬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分布特徵,進行了土壤質量評價、成因分析和風險評估。創新性地提出利用植物組織的內部結構的變化來評價重金屬對農作物危害效應,通過小規模試驗獲得了蔬菜葉OCT指標與重金屬Cd污染程度的關系。通過實驗研究了土壤中重金屬的生物穩定性和水穩定性,通過礦物穩定性及其形態變化研究了土壤重金屬的熱(表生)穩定性。通過分析不同粒徑和形態的土壤中重金屬含量的變化情況以及在表生條件下重金屬元素擺脫礦物中各種鍵的束縛溶解到土壤溶液中的能力,研究了土壤重金屬在表生條件下的熱穩定性和水穩定性,初步弄清了在研究區礦物組分、粒徑、形態和吸附劑對重金屬的活動性的影響。研究了利用炭石灰進行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的新技術。詳細了解了法國大型城市水土環境污染綜合修復的理念與技術,引進了水土污染綜合管理制度,引入了「利用土壤中重金屬污染物的長期穩定性進行土壤污染治理」的先進理念和技術。在城市垃圾處理管理與處理方面,強調了「廢物利用」、「分揀增值」、「固定化」和綜合環境效應。
「東北重工業城市地球化學環境生態安全檢測與修復治理的技術研究」項目進展:該項目為科技部國際合作計劃項目,由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承擔。項目自實施以來,從大量的實驗數據已初步判定:造成沈陽地區河流污染的主要無機元素是溴、砷、鎘、銅、錳,有機污染物主要以六六六、苯系物和鹵代烴為主;特殊地方病病因與當地飲用受污染的淺層地下水和食用淺層地下水灌溉的農產品有關。項目組與美國地質調查局、美國佛羅里達大學、日本國立綜合產業技術研究院建立了合作關系。利用國際合作研究了沈陽細河工業開發區的水—土污染監測和修復治理等問題,採用的新技術包括磷酸鹽岩化學固定法對土壤污染治理技術、全氟有機化合物分析測試技術、重金屬形態分析及生物有效性分析、黑麥草對污染農田的修復治理技術以及生物監測技術。2008年4月項目組對美國地質調查局進行了訪問。2008年10月美國佛羅里達大學曹心德博士來華就土壤修復問題親赴沈陽地區採集了土壤、植物、水等樣品,並對項目組成員進行了現場培訓。目前項目組已有多名青年科技人員赴國外合作實驗室進行培訓,開展實驗研究工作,消化吸收了國外的先進技術,並獲得大量資料和數據。
國家地質測試中心研究生在日本進行學術交流與合作研究
簽署一批雙邊(多邊)合作協議,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
(1)與美國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地球與行星科學系簽署具體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7年9月15~25日中國地質科學院代表團成功訪問美國華盛頓大學,與華盛頓大學地球與行星科學系簽訂了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確定了雙方在月岩樣品年齡測定、隕石地球化學分析、行星遙感、南極天然地震觀測、鹽湖調查研究、人員交流培訓六個方面的合作意向。為具體實施鹽湖調查(火星試驗場研究)的合作內容,2008年5月礦產資源所鄭綿平院士與華盛頓大學地球與行星科學系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美科學家在大柴旦考察鹽湖
鄭綿平院士和華盛頓大學王阿蓮教授在小柴旦湖採集鹽類樣品
根據工作計劃安排,中美雙方分別組織研究小組於2008年9月24日~10月8日共同赴青海地區進行鹽湖野外考察。主要對大柴旦湖地區、小柴旦湖地區和大浪灘、小梁山地區進行了地質、地貌、鹽類礦物以及生物等多方面考察,採集了大量鹽湖沉積、鹽類礦物、鹵水以及生物等樣品,明確了近期主要進行以下三個方面的研究工作:(1)研究柴達木鹽湖區的氣候、地貌、地質及礦物學,與火星上的地質、地貌及礦物,特別是硫酸鹽礦物進行類比研究。(2)對採集的柴達木鹽湖的樣品進行生物學研究,分離鑒定生物類型,研究其在極端環境下的代謝特徵,研究在柴達木鹽湖中的生命體系對火星生命體系的潛在意義,提供火星生命存在及演化研究的一種新的類似模型。(3)研究柴達木盆地鹽湖沉積的年代學、礦物學,與火星上極端環境下形成的沉積環境進行對比研究。
(2)與義大利米蘭—比考克大學簽署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7年11月張陟書記率中國地質科學院代表團訪問義大利米蘭—比考克大學期間,帶去了雙方商定起草的合作諒解備忘錄文本。米蘭—比考克大學正式簽字後,於2008年8月將正式文本寄給我院簽字。
(3)與澳大利亞柯廷理工大學簽署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
澳大利亞柯廷理工大學與我院地質研究所有長期的交流往來關系,尤其是在地質年代學研究方面。為加強雙方的進一步合作,2008年10月地質研究所與柯廷理工大學簽署了科技合作備忘錄。
(4)與德國弗萊堡理工大學專家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地質研究所王濤研究員等與德國弗萊堡大學有關專家簽訂了有關秦嶺—大巴山造山帶的構造和地球動力學研究合作諒解備忘錄,根據工作計劃安排,中德科學家於2008年10月聯合開展了野外地質工作。
(5)與德國標准計量機構、義大利國家計量院簽署協議合作進行阿伏加德羅常數項目
此項研究由德國標准計量機構、義大利國家計量院、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研究所合作實施。為了保證該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經過參與方的磋商,擬定了有關合作協議。
加強外事管理並出台《中國地質科學院外事工作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院外事工作的管理,提高國際合作成效,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國土資源部及中國地質調查局等部門頒布的有關外事工作管理規定的精神,並結合我院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台了《中國地質科學院外事工作管理辦法》並編制完成《外事文件匯編》。該管理辦法的出台完善了我院外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設,對規范和加強院外事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海峽兩岸自然災害防治學術報告會」在我院成功召開
由科學技術部接待的台灣「2008兩岸自然災害防治訪問團」一行6人於2008年9月23日來我院訪問,訪問團由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研究所教授陳正宏先生為團長。董樹文副院長會見訪問團,李廷棟、肖序常、陳毓川、許志琴院士,劉敦一、高銳研究員,地質研究所侯增謙所長、地質力學研究所趙越副所長等參加了會見。
董樹文副院長主持了兩岸地球科學家共同參加的「海峽兩岸自然災害防治學術報告會」。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研究所許志琴院士作了「5·12汶川地震斷裂科學鑽探」、地質力學研究所張岳橋研究員作了「汶川地震地表破裂與發震背景分析」、彭華研究員作了「地震前後的地應力波動現象」報告,台灣學者陳文山博士作了「台灣造山帶前緣褶皺逆沖斷層帶的斷層特性研究」、陳於高教授作了「從大地震的研究經驗中找到新希望:以台灣集集大地震為例」學術報告。
海峽兩岸自然災害防治座談會
我院科學家在國際學術機構任職情況
中國地質科學院科學家在國際學術機構任職一覽表(以漢語拼音為序)
G. 擴大對外開放,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進一步創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環境,鼓勵外商投資我國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障外商投資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合法權益。積極引進國外資本、先進技術、管理方法和經驗,加快消化吸收和創新。
積極開展地球科學和礦產勘查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提高我國礦產調查評價與勘查的技術水平。充分利用每年的中國礦業大會和加拿大的PDAC會議,推動礦產勘查行業的國內和國際交流與聯系。積極開展資源外交,完善全球礦產資源信息系統並提供高效服務。
利用中央地勘基金,引導開展境外重要礦產資源的前期勘查。通過國務院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研究制定信貸、稅收、外貿等優惠政策,鼓勵國內企業參與境外礦產資源後續勘查開發,支持打造國內勘查企業「航空母艦」,努力提高我國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H. 國家自然基金委國際合作項目如何申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條件
1. 什麼人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科學基金面向全國,以中央所屬科研機構和重點高等學校為主,從事基礎性研究的科研人員均可通過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有關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資格,請閱讀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的各類項目申請與管理辦法。
另外,各申請單位從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員(含外籍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科研人員),如聘期覆蓋申請項目的執行期,且每年在國內工作時間不少於九個月,均可通過聘任單位,按各類項目申請的有關規定,作為項目負責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包括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報送申請書時須附申請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聘書和相關協議書的復印件,協議書須包含資助項目發表論文署名單位為聘任單位及相關知識產權歸屬的條款。對其中的外籍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科研人員,須另附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來華定居專家證》或《外國專家證》復印件。
2.申請中需注意的若干問題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申請辦法、評審辦法及管理辦法是指導面上項目申請的依據。因此,申請者在申請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上述三個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和當年發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了解申請的有關情況。這里提請申請者特別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①申請者必須符合所報項目類別的相應的條件要求,申請青年科學基金和地區科學基金尤其要特別注意。
②申請者執行、完成基金項目情況記錄
申請者曾獲科學基金資助並應結題的項目應按規定完成。因客觀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按計劃結題並報送《總結報告》的,在項目延期執行期內,項目負責人不能申請新項目,項目組主要成員仍計入限項。
獲資助項目不按期結題,又不在規定限期內申請延期者視為無故逾期不結題,自實際結題年起兩年內不受理該項目負責人的項目申請。逾期不結題項目組的其他成員不計入限項。
凡在科學基金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後,將取消其當年及次年申請資格;對情節惡劣者,將通報批評,直至永遠不受理申請。
③限項申請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申請(含參加申請)和正在承擔(含參加承擔)的面上項目及執行期在一年以上的委、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總數不超過兩項。申請(含參加申請)正在承擔(含參加承擔)的重大或重點項目數限為一項。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項目、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計入限項范圍。中級職稱人員只計申請和承擔項數。
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申請程序
【申請者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有關項目的申請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和當年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及申請通告,了解申請中的有關情況。】
【申請者必須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認真、實事求是地填寫《國 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為鄭重表示參加申請與合作研究,項目組主要成員應在申請書上親自簽名,他人不得代簽;合作者所在單位必須加蓋公章。】
【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申請項目嚴格審查並保證申請書陳述內容的真實性及核對填寫內容與錄入計算機的內容的一致性;學術委員會對研究項目的科學意義,研究特色和創新點、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的可行性等進行全面審查並簽署意見;單位(包括合作單位)須對項目或批後的支持條件和監督執行等做出保證。】
【申請者所在單位按規定的受理時間,將申請書(一式六份)統一報送科學基金委員會對口科學部;將本單位申請項目清單及按規定錄制的全部申請書簡表內容的數字化信息報送信息中心。】
【科學部根據申請者填報的送審學科,將申請書分送各學科。】
四、關於填寫申請書
科學基金的申請書是評價申請者的申請項目、確定是否予以資助的重要依據。申請人務必認真填寫。在填寫申請項目內容的同時要重視填寫規范的要求,否則會影響評審的結果。申請書上所附的各項內容填寫說明一定要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每年發布的有關申請的通告、說明,申請單位要及時告知申請者。這些文件的內容一般都是需要重點強調、或者是根據情況需要變動和增添的。當年要申請項目的申請者也要主動關注這些文件。
填報注意下列問題
①基本手續必須完備
申請者及項目組主要成員應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申請者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應簽署意見,所在單位應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查,並在「申請者所在單位領導的審查意見與保證」欄目加蓋公章;合作者所在單位(指與申請者不在同一單位的項目組主要成員所在單位)加蓋公章。項目組主要成員在境外,不能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應附本人同意參加合作研究的信件。
②填准項目類別、申報學科名稱及代碼
申請者應准確填寫項目類別,申報學科涉及多學科的可填寫兩個,先填為主學科(即送審學科),代碼按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公布的學科分類目錄及代碼填寫。
③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只允許報送一個學部的一個學科
為了避免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重復申報的問題,《申請書》中已進一步明確規定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只允許報送一個學部的一個學科。
④申請者可提出不宜評議本項目的專家名單,密封於信件中,釘在申請書原件封面,或另專函至相關學科,供科學部選擇同行評議人時參考。科學部將負責對此信息保密。
⑤承擔的前一個已結題項目完成情況的說明
《申請書》中設置了一個專門欄目,要求申請者對其承擔的前一個已結題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的完成情況等加以詳細說明。近年來,各科學部已採取切實措施,加強新申請項目的評審與已結題項目完成情況掛鉤,申請者務必認真如實填寫。
⑥在立論依據部分,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申請項目要求有所不同
《申請書》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申請項目要求有側重不同的立論依據闡述,即對基礎研究「著重結合國際科學發展趨勢,論述項目的科學意義」;對應用基礎研究「著重結合科學前沿,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科技問題,論述其應用前景」。相應地在《同行評議意見》中,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著重評價的內容也有所不同,申請者填寫時務必注意其側重點。
⑦對無身份證的申請者,身份證欄的填寫規定
對國防科工委、軍隊系統等無身份證的申請者,申請書中身份證號欄目按下列規定填寫(身份證號欄目需填滿15位數字):
1~6位 填寫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等證件前6位號碼,不足6位號碼的,其餘空位填寫0。
7~12位 填寫出生年月,例如:1959年4月12日出生表示為590412。
13~15位 男性填寫881,女性填寫882。
⑧新單位「單位代碼」的填寫
如果申請者所在單位還未列入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單位代碼」表,其申請書中單位代碼填寫方式為單位郵政編碼(6位)後填「00」。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在收到申請書的計算機數字化信息後,將給予編號,並通知單位科研處。
如果項目參加人員的單位是國外的單位,代碼填寫方式為:「99」+國家地區代碼+「000」。(國家地區代碼可以在網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