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有企業發行債券需要發改委哪個部門審批謝謝。
不需要,如果是自己新建需要發改委審批。如果資金量過於大可能需要國資委報備。
Ⅱ 企業集資要那個部門批准其審批步驟如何有何批准憑證
企業集資要人民銀行批准。各級人民銀行要根據申請集資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和集資方案,對企業全部資金來源和運用、經營狀況以及其它與集資有關的情況進行全面審查。對經營性虧損的企業,不準集資。
但經過考察,虧損企業集資用於有助於該企業發展或扭虧的項目,並有償付來源和能力,審查確認後可予以批准。
企業內部集資經人民銀行審核同意後,申請企業要填寫《集資申請書》,並由具有法人地位、有一定經濟實力的經濟實體對該企業承擔保付責任。再經企業主管部門和開戶銀行簽署意見,人民銀行最後發給《企業內部集資批准書》。申請企業方可開始集資。
企業開戶行應當在接到企業提交的《集資申請書》後,收入企業集資款。集資期滿的企業在支付還本付息現金時。
開戶行憑集資企業提供的《企業內部集資批准書》支付現金並留存作為人民銀行掌握專業行現金支出的依據。凡未經人民銀行批準的集資款項,開戶行應拒絕其存入、支取集資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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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資申請條件:
一、申請集資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2、有一定的自有流動資金;
3、在銀行開設帳戶。
二、在申請集資的企業應向負責審批的銀行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1、集資申請書和集資方案;
2、營業執照副本;
3、近期會計報表;
4、其它應提供的材料。
Ⅲ 企業發債的審批部門是由發改委和人民銀行下設的那些機構進行審批的
由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會同同級計劃主管部門審批。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必須按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擅自發行和變相發行企業債券。
中央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計劃委員會審批;地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會同同級計劃主管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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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相關法條:
第二十條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應當按照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用於本企業的生產經營。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不得用於房地產買賣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應當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證券經營機構承銷企業債券,應當對發行債券的企業的發行章程和其他有關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
第二十二條 企業債券的轉讓,應當在經批準的可以進行債券交易的場所進行。非證券經營機構和個人不得經營企業債券的承銷和轉讓業務。
Ⅳ 公司內部債券發行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簡單地說,公司借債影響到股東權益,而股東才是公司的所有者,所以要經過股東大會同意。
公司籌集資金有兩類,一是權益資本,就是向公司注資或發行股票,成為公司股東。這種注資,根據公司法規定,是不得撤回,只有在公司進行清算的情況下才可以撤回資金,公司經營期間只可以通過轉讓股權來回收資金。相比借債,這種籌集資本的方式成本費用低,而且籌集資金的使用期限基本是無限期的,財務壓力小。二是債權資本,是指向銀行、商業夥伴、債券投資者等籌集資金,他們只是向公司借錢,到期要還本付息。
公司獲得權益資本和債權資本的成本是不一樣;公司借債也會促使公司資產負債率增加,資產負債率的過高或過低都會影響公司的贏利水平。以上等因素都是股東要考慮的因素,所以借債要經過股東大會同意,是為了保護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