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目前各國政府都賦予中央銀行掌管國際儲備的職責
銀行分3種,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銀行。我國的中央銀行就是人民銀行。政策銀行只有3家,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國家發展銀行。中央銀行的職責就是管理貨幣金融秩序,是一個管理機構。政策銀行是只貸款出去,不吸收存款。他的錢都是國家給的。用於扶持部分行業。商業銀行就是吸收老百姓的存款,然後貸款出去賺錢。國際儲備關繫到國家金融安全,肯定交給中央銀行。
2. 如何理解中央銀行是國家的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統一貨幣發行是中央銀行根據一定時期的經濟發展情況調節貨幣供應量,保持幣值穩定的需要。幣值穩定是社會經濟健康運行的基本條件,若存在多家貨幣發行銀行,中央銀行在調節貨幣供求總量時可能出現因難以協調各發行銀行從而無法適時調節銀根的狀況。
要保證銀行券的信譽和貨幣金融的穩定,銀行券必須能夠隨時兌換為金幣,存款貨幣能夠順利地轉化為銀行券。
(2)中央銀行是國家國際儲蓄的管理者擴展閱讀:
中央銀行根據外匯供求狀況進行外匯買賣,調節商業銀行外匯頭寸,為商業銀行提供外匯資金融通便利,並由此監控國際收支狀況。
充當銀行業的最後貸款人最後貸款人指商業銀行無法進行即期支付而面臨倒閉時,中央銀行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支持以增強商業銀行的流動性。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
3. 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銀行是一國最高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在各國金融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中央銀行的職能是宏觀調控、保障金融安全與穩定、金融服務。
中央銀行是「發幣的銀行」,對調節貨幣供應量、穩定幣值有重要作用。 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它集中保管銀行的准備金,並對它們發放貸款,充當「最後貸款者」。
中央銀行是「國家的銀行」,它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制訂者和執行者,也是政府幹預經濟的工具;同時為國家提供金融服務,代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與其他金融機構所從事的業務的根本區別在於,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不是為了營利,而是為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服務,這是由中央銀行所處的地位和性質決定的。
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准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中央銀行,而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國的中央銀行!
世界主要的中央銀行:
亞洲
中國人民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金融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中央銀行的部分職能,除了10元紙鈔的發行由它負責外,發鈔權由匯豐銀行、渣打銀行及中國銀行負責)
澳門金融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1989年6月12日成立, 行使中央銀行的部分職能,發鈔權由大西洋銀行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負責)
蒙古銀行(蒙古)
韓國銀行(大韓民國)
日本銀行+(BOJ)
中央銀行(中國台灣)
歐洲
歐洲中央銀行(ECB)
英格蘭銀行(BOE)
瑞士中央銀行(SNB)
美洲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 (FRB)
加拿大中央銀行 (BOC)
4. 簡述中央銀行的職能
中央銀行由國家以法律形式授予貨幣的發行權,因此也承擔起對調節貨幣供應量、穩定幣值的重要責任。獨占貨幣發行權是其最先具有的職能,也是其區別於普通商業銀行的根本標志。貨幣發行權一經國家法律形式授予,中央銀行即對保證貨幣流通的正常與穩定負有責任;
中央銀行集中保管商業銀行的准備金,並對它們發放貸款,充當最後貸款者;作為全國票據的清算中心,並對所有金融機構負有監督和管理的責任。我國自中國銀監會成立以後,由於職能分拆,這一部分職能事實上已劃歸銀監會負責,中國人民銀行則主要負責與貨幣政策緊密相關的那—部分監管,具體做法還有待在實踐中摸索;
中央銀行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執行者和干預經濟的工具,代表國家執行金融政策,代為管理國家財政收支以及為國家提供各種金融服務。主要表現為代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國際金融活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5. 中央銀行的職能有哪些
中央銀行的職能有:
1、發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中央銀行應根據貨幣流通需要,適時印刷、銷毀貨幣,調撥庫款,調劑地區間貨幣分布、貨幣面額比例。
2、銀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的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
3、政府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為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國家財政收支一般不另設機構經辦具體業務,而是交由中央銀行代理,主要包括按國家預算要求代收國庫庫款、撥付財政支出、向財政部門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等。
4、監管職能:制定有關的金融政策、法規,作為金融活動的准則和中央銀行進行監管的依據和手段。依法對各類金融機構的設置統籌規劃,審查批准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立、業務范圍和其他重要事項。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
5、調控職能:中央銀行以國家貨幣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的身份,通過金融手段,對全國的貨幣、信用活動進行有目的、有目標的調節和控制,進而影響國家宏觀經濟,促進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實現其預期的貨幣政策目標。
(5)中央銀行是國家國際儲蓄的管理者擴展閱讀:
中央銀行行使監管職能的對象是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除此之外中央銀行還需要對金融市場的設置、業務活動和運行機制進行監督管理。隨著中央銀行國有化進程的加快,中央銀行對國家負責,許多國家的銀行法規明確規定了中央銀行作為政府代理的身份,從而實現了中央銀行向政府銀行的轉化。
進入20世紀中葉,中央銀行不與普通商業銀行爭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銀行的職能並成為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這標志著它向銀行的銀行轉化。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離不開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總目標,在具體運用中大大加強並注重其綜合功能的發揮,即由過去的一般性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
6. 什麼是中央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的關系
中央銀行概述
一個由政府組建的機構,負責控制國家貨幣供給、信貸條件,監管金融體系,特別是商業銀行和其他儲蓄機構。
中央銀行是一國最高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在各國金融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中央銀行的職能是宏觀調控、保障金融安全與穩定、金融服務。
中央銀行是「發幣的銀行」,對調節貨幣供應量、穩定幣值有重要作用。 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它集中保管銀行的准備金,並對它們發放貸款,充當「最後貸款者」。
中央銀行是「國家的銀行」,它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制訂者和執行者,也是政府幹預經濟的工具;同時為國家提供金融服務,代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與其他金融機構所從事的業務的根本區別在於,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不是為了營利,而是為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服務,這是由中央銀行所處的地位和性質決定的。
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准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
我國中央銀行的演變過程
(1)清政府時期的中央銀行
①戶部銀行。戶部銀行是清末官商合辦的銀行,1905年8月在北京開業,它是模仿西方國家中央銀行而建立的我國最早的中央銀行。
②大清銀行。1908年,戶部銀行改為大清銀行。
(2)辛亥革命時期和北洋政府時期的中央銀行
①中國銀行。1911年的辛亥革命,促使大清王朝復滅,大清銀行改組為中國銀行。
②交通銀行。交通銀行始建於1908年,成立之初,曾自我標榜為「純屬商業銀行性質」。但事實上,它後來成了北洋政府的中央銀行。1913年,交通銀行取得了與中國銀行同等地位的發行權。1914年,交通銀行改定章程,已經具備了中央銀行的職能。
以上兩行,共同作為北洋政府的中央銀行。
(3)孫中山創立的中央銀行
1924年8月,孫中山領導的廣東革命政府在廣州創立中央銀行。1926年7月,國府移遷武漢,同年12月在漢口設中央銀行。原廣州的中央銀行改組為廣東省銀行。1928年,漢口中央銀行停業。
(4)國民黨時期的中央銀行
①1928年11月1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中央銀行,總行設在當時全國的經濟金融中心——上海,在全國各地設有分支機構,法定中央銀行為國家銀行,行使中央銀行職責。
②1949年12月,中央銀行隨國民黨政府撤往台灣。
(5)革命根據地的中央銀行
①1927年大革命失敗後,共產黨在建立根據地以後,就成立了人民的銀行,發行貨幣。如1927年冬,閩西上杭縣蚊洋區農民協會創辦了農民銀行等。
②1932年2月1日,蘇維埃國家銀行正式成立,蘇維埃國家銀行還在各地設分支機構,以帶動根據地銀行走向集中和統一。
③1934年10月,蘇維埃國家銀行跟隨紅軍長征轉移,1935年11月,它改組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西北分行。同年10月,國家銀行西北分行改組為陝甘寧邊區銀行,總行設在延安。
④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解放區迅速擴大並逐漸連成一片,整個金融事業趨於統一和穩定。1948年11月,成立中國人民銀行。
(6)新中國的中央銀行
①1948~1978年的中國人民銀行。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石家莊正式宣告成立。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隨軍遷入北京,以後按行政區設立分行、中心支行和支行(辦事處),支行以下設營業所,基本上形成了全國統一的金融體系。
這一時期的中國人民銀行,一方面全部集中了全國農業、工業、商業短期信貸業務和城鄉人民儲蓄業務;同時,既發行全國唯一合法的人民幣,又代理國家財政金庫,並管理金融行政,這就是所謂的「大一統」的中央銀行體制。
②1979~1983年的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各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相繼恢復和建立,對過去"大一統"的銀行體制有所改良。但從根本上說,在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宏觀調控能力和政企不分等方面並無實質性進展。同時,隨著各專業銀行的相繼恢復和建立,「群龍無首」的問題也亟待解決。
③1984~1998年的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不再兼辦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專門負責領導和管理全國的金融事業。
1984年1月1日,中國工商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來,正式成立,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
④1998年以後的中國人民銀行。1998年10月始,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改組,撤銷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行,在全國設立9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一級分行,重點加強對轄區內金融業的監督管理。一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以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分工協作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體系已經形成。
7. 中央銀行作為國家銀行如何行使權力
中央銀行是國家賦予其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和管理監督的特殊的金融機構。
中央銀行的性質集中體現在它是一個「特殊的金融機構」上面,具體來說,包括其地位的特殊性、業務的特殊性和管理的特殊性。
中央銀行是「國家的銀行」,它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制訂者和執行者,也是政府幹預經濟的工具;同時為國家提供金融服務,代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與其他金融機構所從事的業務的根本區別在於,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不是為了營利,而是為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服務,這是由中央銀行所處的地位和性質決定的。
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准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
8. 中央銀行的根本職能
中央銀行典型的三大職能是發行的銀行 、國家的銀行 、銀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是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
銀行的銀行職能是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的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
政府的銀行職能是指中央銀行為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具體體現在:代理國庫、代理政府債券發行等。
(1)由一般貨幣發行向國家壟斷發行轉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對中央銀行的認識有所深化,從而強化了對它的控制。這大大加快了中央銀行的國有化進程,由此實現了中央銀行由一般的發行銀行向國家壟斷發行即真正的發行銀行轉化。
(2)由代理政府國庫款項收支向政府的銀行轉化。隨著中央銀行國有化進程的加快,中央銀行對國家負責,許多國家的銀行法規明確規定了中央銀行作為政府代理的身份,從而實現了中央銀行向政府銀行的轉化。
(3)由集中保管准備金向銀行的銀行轉化。進入20世紀中葉,中央銀行不與普通商業銀行爭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銀行的職能並成為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這標志著它向銀行的銀行轉化。
(4)由貨幣政策的一般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離不開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總目標,在具體運用中大大加強並注重其綜合功能的發揮,即由過去的一般性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
(5)各國中央銀行的金融合作加強。隨著各國商品經濟和國際貿易的發展,為保證各國國際收支平衡和經濟穩定,各國中央銀行為了共同抵禦風險,加強金融監管,彼此之間的合作越來越緊密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央銀行
9. 中央銀行的名詞解釋是
中央銀行通過特定業務活動和法律授權的管理方式履行自己的職責,是一國或國家貨幣聯盟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監督管理金融業、規范和維護金融秩序的主管機構,也是國家最重要的宏觀經濟調控部門。
10. 中央銀行的基本特徵
中央銀行是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央銀行職能主要以制定、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機構活動進行領導、管理和監督。
中央銀行以國家貨幣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的身份,通過金融手段,對全國的貨幣、信用活動進行有目的、有目標的調節和控制,進而影響國家宏觀經濟,促進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實現其預期的貨幣政策目標。
(10)中央銀行是國家國際儲蓄的管理者擴展閱讀
中央銀行的職能有:
1、發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中央銀行應根據貨幣流通需要,適時印刷、銷毀貨幣,調撥庫款,調劑地區間貨幣分布、貨幣面額比例。
2、銀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的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
3、政府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為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國家財政收支一般不另設機構經辦具體業務,而是交由中央銀行代理,主要包括按國家預算要求代收國庫庫款、撥付財政支出、向財政部門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