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保險單丟了,怎麼年審
車輛保單丟失,由於涉及到驗車與年檢的問題,補辦交強險保單時可以補辦保單原件,但是交強險的標志不能進行補辦。而補辦商業車險保單時,車險公司只給予保單的復印件。
補辦流程:
1,車主需要立刻攜帶保險人的身份證原件和保險車輛的行駛證原件等相關資料親自到車險公司找出單員幫忙補辦一份保單。
2,另外,補辦的車輛保單分為兩種,即交強險保單和商業車險保單兩種。交強險保單丟失可以憑保險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行駛證原件到所投保的車險公司去補辦一份保險抄件並且必須要加蓋保險公司的業務章。
3,愛車出險時,車主憑借補辦的保單原件和復印件,同樣可以進行相應的理賠。
⑵ 什麼情況下車險保單需要辦理批改
根據現行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具體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合法轉賣、轉讓、贈送他人,應當事先通知保險公司。在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異動手續後,應向保險公司申請辦理批改被保險人稱謂。
二、變更用途。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改變使用性質或改裝變型,應事先通知保險公司,並申請批改車輛使用性質或車型。如果將以非營業性質投保車輛出租的,則視為該車輛已變更用途。
三、增加危險程度。指訂立合同時由於未曾預見或未予估計可能增加的危險程度,直接影響到保險公司在承保當時決定是否加快保險費和接受承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應事先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並申請辦理批改,按規定補交保險費。
機動車輛保險即汽車保險(簡稱車險),是指對機動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即「車險」,是以機動車輛本身及其第三者責任等為保險標的一種運輸工具保險。
(2)車輛保險單管理部門擴展閱讀:
如今的交通事故發生的比較頻繁,很多的交通意外發生,為了能夠保障人們出行的安全,必須要對車輛購入相應的保障,從這點保障開始必須要購買保險,那二手車的車輛保險則應注意以下問題:
在辦理車輛保險之前,必須要辦理車險過戶手續,很多的車主忘記管原車主要車險保單,即便是有了車險的保單,很多的車主都認為這樣就可以了,其實這很不正確,比如一輛舊機動車原來保的是商業全險,所以對於新手來說最好上的是全險,有時車主們就放心了,不去管他,這是錯誤的。
這個車輛的保險不是新車主的,而是舊車主的,車輛保險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出現了交通意外,就不能夠進行正常的賠付,可以說不光拿到保單就放心了,必須要進行過戶,否則將無法領取保險金。如果要領取保險金只能是原車主來進行領取。
當你拿到保單以後,新車主就要與舊車主到保險公司業務大廳辦理相應的保單過戶手續,從而變為自己名下的保險,這樣一旦出險就可以得到相應的理賠。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機動車保險
⑶ 車輛去辦保險怎麼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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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行駛證、號牌齊全,並經車輛管理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都可以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車輛保險的手續按如下辦理:個人車輛辦理投保時,應攜帶駕駛員本人的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介紹信以及有關投保車輛相關的證件。若是從事個體營運的車輛還應攜帶營業執照、准運證等證件,到保險公司辦理。經驗明證件後填寫車輛投保單,並將投保車輛開到指定地點進行必要的檢查,符合保險條件後,由投保人確定起保時間,並核收保險費。保險有效期以一年為限,也可以少於一年,但不能超過一年。期滿後可以續保,並重新辦理手續。保險單一式兩份,投保人應妥善保管本人的一份保險單和保險費交納收據,如在保險期限內出險,將以此作為索賠依據。單位車輛投保,除攜帶必要的證件外,尚須開列出投保車輛的型號、牌號、行駛證號等清單。保險公司將視情況對車輛進行檢查,然後辦理投保手續。
⑷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公安交管部門留存聯
帶身份證和行駛證到當地保險機構,請求申補,會提供給你可以年審的證明。
交強險保險單和交強險定額保險單由正本和副本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留存;交強險副本應包括業務留存聯、財務留存聯和公安交管部門留存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為中國大陸官方因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行推出的針對機動車的車輛險種,於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配套措施的最終確立,於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沒有帶保險單,怎麼處理步驟是什麼
汽車保險單遺忘或丟失後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向值班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並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單的損失不影響保險合同的履行。
以防被保險人或者受害者通知保險公司投保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應當立即回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特定的受害者賠償程序以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十八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通知被保險人需要提供的有關賠償的證明和資料。
(5)車輛保險單管理部門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第七十條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向值班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為搶救傷者而改變現場的,應當標明地點。乘客、過路司機及行人應給予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沒有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離開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賠償損失;不立即離開現場的。
應當及時向值班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只造成較小財產損失,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解決。
⑹ 車輛保險單丟了怎麼年審
我們經常遇到類似問題,很好處理的。由於目前保險公司對於保單都是實行自動化管理的,如果你需要保單年審,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和保險費發票、保險證(卡),到保險公司營業廳,保險公司就能夠為你列印保險單抄件的。但由於不能對同一張保單重復列印,因此只能提供抄件(使用白紙列印而非制式保單套打的保單),並加蓋公章,但抄件信息完全與保險單一樣的。注意,上門要求列印時,最好是保險單上載明的本人去,且持身份證和能證明在該機構投保的相關資料。
在我們這里,車管部門也都是認可保單抄件的。
⑺ 機動車輛保險監制單證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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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輛保險監管的基本制度
為保證機動車輛保險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提高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管理水平,促進保險市場健康發展,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規定了機動車輛保險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條款費率的管理
財產保險公司應嚴格按照保監會《關於改革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保監發[2002]87號)、《關於印發〈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審批程序及核心內容〉的通知》(保監發[2002]95號)等文件的要求申報車險條款費率。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嚴格執行經保監會批準的車險條款費率,嚴禁擅自變更車險條款費率。
各財產保險公司應科學、合理地調整車險產品基準費率。自2006年6月1日起,財產保險公司通過無賠款優待、隨人因素、隨車因素等方式給予投保人的所有優惠總和不得超過車險產品基準費率的30%。對現行使用的車險產品費率進行調整的保險公司,應在2006年4月1日前向保監會進行申報。重新申報的車險基準費率總體水平原則上不得低於調整前的水平。各公司應審慎進行車險產品費率的調整。2006年4月1日後,除特殊情況外,各保險總公司要對車險產品費率(包括手續費、傭金支付比例)重新進行調整的,間隔期應不短於半年。不調整車險產品基準費率的保險公司,要將原有的各項費率因素向下浮動上限由50%調整為30%。調整後的費率應報告保監會備案。
財產保險公司應當嚴格執行車險產品手續費(傭金)標准明示報告制度,並據實列支。公司應在向保監會報備的車險產品精算報告中,根據實際情況真實填報手續費(傭金)支付比例;並在經營中嚴格遵循、不得突破向監管部門報備的手續費(傭金)支付標准。保險公司支付給保險中介機構、個人代理人(營銷員)的總體手續費(傭金)水平與每份車險保單的手續費(傭金)水平均不得超過報備的手續費(傭金)標准。各公司應檢查、調整現行的車險信息系統,保證在新的車險產品費率運行時能夠將手續費(傭金)分解到每份車險保單。
(二)保險單證管理
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對機動車輛保險單證的管理,建立並嚴格執行單證印製、發送、存放、領用、核銷、盤點等制度。
1.選擇印刷單位的事後報告制度。各財產保險公司應選擇行業資質良好,管理科學、技術先進的印刷企業,為機動車輛保險單證的印刷單位,印製單證的防偽技術應達到《關於機動車輛保險監制單證技術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02]11號)規定的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選定印刷單位後,應向中國保監會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簽訂的印刷合同復印件、選定印刷企業的工商執照復印件、選定印刷企業的基本情況介紹、選定企業印製的樣本等。
2.單證樣本和編號的事後報告制度。其主要內容包括:
(1)單證樣本的事後報告。財產保險公司在變更機動車輛保險單證格式後,應於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向中國保監會及當地保監辦報告,報告的內容和程序參照《關於印發〈機動車輛保險監制單證管理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2]6號)中關於樣本備案的要求。
(2)單證編號的事後報告。各財產保險公司和省級分支機構應將監制單證的印刷流水號、使用編號的編制辦法,於使用後的10個工作日內分別向中國保監會和當地保監辦報告。
3.建立監制單證登記制度。根據有關保險單證的技術標准,保險單證上的「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制」字體為書宋簡體12Pt,「中」距保單左側底紋25mm,距上底紋4mm,以紅色防偽油墨印製,在紫外線燈下發紅色。保單標題下劃線由微縮文字組成,微縮文字長度與標題同長,線粗0.3mm,微縮文字高0.22mm。微縮文字應在5倍以上放大鏡下清楚可辨。正本滿版用淺褐色做線條底紋,同時滿版用小汽車和貨車圖案做浮雕底紋,小汽車與貨車間隔出現,中間用公司徽標或大寫字母作光柵效果。線紋粗細為0.05mm,間距為0.4mm,貨車與轎車橫向間距為14mm,上下間距為7mm。公司徽標或大寫字母位於保單正中,上下幅度不得超過50mm,大小根據字母多少自行設計。保險人簽單的正本紙質應使用65克無碳復寫紙。
保險公司要做到車險監制單證的領用、發放、核銷手續完備,保單各項要素填寫完整,按規定裝訂和管理保單副本,嚴禁繕制「陰陽保單」,嚴禁代理人出單。機動車輛保險監制單證各聯應通過電腦終端一次列印完成。否則,保監會將重新審核其經營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資格。
4.作廢單證的管理。監制單證的銷毀應由各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同意,原則上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深圳市為單位統一進行。首先,要建立銷毀單證的登記制度。財產保險公司應建立機動車輛保險單證銷毀登記表,按銷毀單證的單位逐級填報,並由各級負責人簽字。銷毀登記表應妥善保存。其次,要建立銷毀單證報告制度。財產保險公司的省級分支機構在銷毀單證前,應向當地保監辦報告,保監辦可到銷毀現場檢查。財產保險公司應嚴格管理機動車輛保險單證,防止出現撕單、埋單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條款、費率、單證格式的社會公布和機動車輛保險管理制度的宣傳
財產保險公司應將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及費率說明、保險單證的樣式、保監會提示消費者購買機動車輛保險注意事項的公告,在所有營業場所以及代理機構張貼,並在公司網站公布,提醒消費者注意。財產保險公司應遵守保監會有關規定,加強對機動車輛保險管理制度的宣傳工作。嚴禁將本公司車險產品與其他公司產品進行比較,誤導消費者;嚴禁各保險公司相互詆毀。
(四)信息統計與分析
財產保險公司應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信息統計工作,完善機動車輛保險的信息化建設。
1.機動車輛保險的電子化管理。財產保險公司應將機動車輛保險的所有數據納入計算機系統管理,計算機系統的資料庫信息應向中國保監會和各地保監辦開放,並達到以下要求:分角色管理控制系統;條款、費率中涉及的重大風險因素的分類統計匯總;按保單、指定時間段、指定區域提取數據,包括批改情況、收費情況、賠款情況等;按保單發生年、賠款發生年以及會計年度統計有關信息;數據應能轉換為EXCEL表或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其他資料庫類型;業務數據與財務數據對接,能夠自動核對保單的收費及財務入賬情況,能夠自動生成業務統計和財務報表。
2.監管報表的填報。財產保險公司應嚴格按照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填制、報送《機動車輛保險監管季報表》和《機動車輛保險監管年報表》,監管報表應由計算機系統根據基礎數據自動生成。
(五)數據真實性
財產保險公司應繼續加強對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管理,保證機動車輛保險財務、業務數據真實。
1.保險公司要加強對保費收入真實性的管理,嚴禁以撕單、埋單、坐扣保費、鴛鴦單等形式進行賬外經營套取資金;要嚴格按照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的要求確認保費收入,不得在賬外核算應收保費,嚴禁保費收入不入賬和跨核算期甩賬。
2.加強對代理人和代理手續費的管理。代理手續費只限於向具有合法資格的保險代理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應以轉賬形式支付單位代理手續費。
3.各項准備金的提取應按有關規定足額、及時提取,嚴禁任意提取准備金。
4.加強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管理,不得在賠款支出項目中列支與理賠無關的費用,嚴禁編造假賠案。
5.規范財務管理。財產保險公司不得從保費收入中直接抵扣手續費、退費或返還等形式違規展業,確應給予無賠款優待的應以減收保費形式實現。應收保費必須如實反映,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嚴禁私設小金庫,以賬外資金支付退費。財產保險公司要規范參與政府采購保險競標行為,不得採取擴大保險責任、降低費率、支付高額返還、變相退費等違規手段參與政府采購保險競標活動。
6.按規定核算機動車輛保險經營費用,合理確定綜合性費用的分配原則。財產保險公司要根據手續費(傭金)實際支付金額,全額在「手續費支出」科目中據實列支。手續費(傭金)只能支付給具有合法資格的保險中介機構與個人代理人(營銷員),支付給保險中介機構的手續費(傭金)必須取得對方開具的「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不得以向被保險人贈送其他保險產品的方式變相降低車險費率;要嚴格規范車險的退保、退費批改操作。涉及退保、退費的批改,必須經過投保人的書面申請,並取得投保人及其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與簽章後,保險公司才可進行辦理。保險公司不得以退費、退保等形式支付手續費。財產保險公司不得以現金方式向代理機構支付手續費;財產保險公司不得對直接保險業務支付手續費;不得向被保險人、其他單位或人員支付手續費;嚴禁重復支付手續費;嚴禁挪用公司營業費用變相支付手續費。公司不得對初次登記的新車、不能提供清潔保單或無賠款證明的車輛給予無賠款優待;不得在保單要素未作變更的情況下出具批單退費;嚴禁以假退保、假賠案等方式變相退費。凡以分期付款方式交付保費的,保險公司必須與投保人簽訂分期付款協議並在保單上註明「分期付款」字樣,並應按實際收取的保費金額分別開具保費發票或收據,嚴禁以減收或免收末期保費方式變相退費。
7.財產保險公司應切實加強內控制度建設,認真做好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各項管理工作。保監會也要依據《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機動車輛保險的監管,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保險公司要提高合法合規經營意識,加強車險運營的內部控制,保險公司要加強應收保費的管理控制。對應收保費應建立賬齡分析制度,嚴格催收管理,不得以應收保費掛賬等的形式支付手續費。
8.保險公司要加強車險理賠管理。財產保險公司不得在賠款支出項目中列支與理賠無關的費用,嚴禁以編造假賠案或虛增賠案損失等形式套取資金,堵塞各種「跑、冒、滴、漏」現象。財產保險公司還要建立核保、核賠關鍵崗位責任追究制度。對於濫用費率因素打折、利用賠款套取資金等擾亂市場行為而沒有發揮管理職責的關鍵崗位人員,保險公司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⑻ 車輛保險單丟了怎麼辦
保險單不慎丟失是完全可以補打的。
因為目前保險公司對於保險單已經完全實行的自動化管理,如果你需要,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和保險費發票、保險證(卡),到保險公司營業廳,保險公司就能夠為你列印保險單抄件的。但由於不能對同一張保單重復列印,因此只能提供抄件(使用白紙列印而非制式保單套打的保單),但抄件信息完全與保險單一樣的。注意,上門要求列印時,最好是保險單上載明的本人去,且持身份證和能證明在該機構投保的相關資料。
⑼ 汽車出保險需要保單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交強險保單不用隨車攜帶,只要把交強險標簽貼貼在前檔玻璃的右上角即可。
根據2013年出台的新交規規定:沒有貼交強險標志的,交管部門將依法扣除車輛並罰款。即使車輛投保交強險了,但沒有把標志貼在規定位置,也要被處以200元罰款並扣除1分。
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⑽ 車輛保險單丟失可以年檢車輛嗎
車輛保險單丟失是不可以年檢車輛的,在年檢時需要提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10)車輛保險單管理部門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