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基金收益分配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本答案有自選基提供:
1、紅利:是基金因購買公司股票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得。公司對股東的紅利分配有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兩種形式。
2、股息:是指基金因購買公司的優先股權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
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規定的,這是股息與紅利的主要區別。
3、債券利息: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而定期取得的利息。
4、買賣證券差價:是指基金資產投資於證券而形成的價差收益,也稱資本利得。
5、存款利息:指基金資產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6、其他收入:指運用基金資產而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額,如基金因大額交易而從證券商處得到的交易傭金優惠等雜項收入。
❷ 基金收益的分配方式有哪些
現金分紅或者紅利再投資。
❸ 基金收益的分配方式有哪些
基金分配通常有三種方式, 1、分配現金。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2、分配基金單位。即將應分配的凈收益折為等額的新的基金單位送給投資者。這種分配形式類似於通常所言的送股,實際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資本總額和規模。 3、不分配。既不能送基金單位,也不分配現金,而是將凈收益列入本金進行再投資,體現為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的增加。
❹ 基金收益分配的方式有哪些
你好,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一般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❺ 基金的投資收益分配原則是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資產投資證券市場,
基金持有人則通過基金收益的分配享有投資收益。一般來說,基金管理人的收入和利
益是和基金的凈資產掛鉤的,所以,在某種意義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在
收益分配問題上是有沖突的。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各國對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都
有相關的規定。
一、 基金收益的構成
基金的收益一般是由利息、股息和資本利得三部分收入構成。
1、 利息收入
證券投資基金的一部分資產會投資在國債和企業債券上,這些債券一般都會定期
發放利息。同時,基金出於資產流動性的需要會保留一定比例的現金,這些現金存放
在銀行,也會獲得利息收入。
2、 股息收入
上市公司視其經營狀況的好壞會定期進行利潤分配,分配的形式可以是分派現金
紅利,也可以是發放股票紅利。基金投資在股票市場時,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便會獲
得股息收入。
3、 資本利得
資本利得是指基金通過買賣證券價格的變化所產生的收入或損失。資本利得可以
分為已實現資本利得和未實現資本利得,已實現資本利得是指基金因賣出證券而獲得
的買賣差價,而未實現資本利得是指基金因所持有的證券價格的變化而獲得的資產升
值。
基金的收入減去應扣除的費用後構成基金的凈收益,也就是可供基金持有人分配
的收益。
二、 基金收益分配的內容和原則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應當對以下方面進行規定:
1、 收益分配的項目。在基金已經實現的收益中,哪些部分是應分配收益,哪些
部分不應分配,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2、 收益分配的時間。基金的收益多長時間分配一次,具體的派發時間期限如何?
3、 收益分配的方式。是採取現金的形式分配,還是以送基金單位的形式,或者
採取再投資的形式?
基金收益分配的規定是和各國對基金收益稅收政策密切相關的。由於個人的利息
收入、股息收入和資本利得在稅負的處理是不一樣的,所以大多數國家在基金收益分
配進行規定時,會按照收益來源規定不同的分配比例。同時,基金的收益分配與基金
的類別也有一定關系,收入型基金注重獲得即期的收入,分配的比例較高,並以現金
形式為主,而成長型基金側重於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因而分配比例相對較低。
三、 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基金收益分配政策
1、 美國對基金收益分配的規定
美國的法律規定,基金必須將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的95%以上分配給投資者,一
般是每季度發放一次;基金的資本利得部分可以分配給投資者,也可以留在基金內繼
續投資。收益分配以現金形式分派,但投資者可以選擇自動再投資。
2、 日本對基金收益分配的規定
在日本,基金的收益要進行必要的扣除才能分配,這些扣除部分包括:
(1) 期末結算時應對股票重新估價,如果有帳面虧損,應在收益中進行扣除;
(2) 扣除股價變動准備金。
剩餘收益原則上每年分配一次,所有的股利和利息要求全部分配,對於資本利得
部分,在彌補上期虧損後,剩餘部分的10%分配給投資者,對累計未分配的資本利得
在基金運作期滿後,再一並分配。
3、 我國台灣地區對基金收益分配的規定
在我國台灣地區基金的分配一般每年一次,在會計年度結束後的3個月之內進行。
利息和股利全部分配,已經實現的資本利得也可以分配。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投資者
可以將分配的收益再投資。
四、 我國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按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分配必須
採用現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少於基金凈收益的90%。同
時,在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實施細則中規定: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年虧損後,才可
進行分配,如果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應進行收益分配。
❻ 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是怎樣的
【分配方式】:
第一,股權投資基金的市場參與主體主要包括投資者、管理人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就收益分配而言,則主要在投資者和管理人之間進行。
第二,股權投資基金的收入主要來源於所投資企業分配的紅利以及實現項目退出後的股權轉讓所得。基金的收入扣除基金承擔的各項費用和稅收之後,首先用於返還基金投資者的投資本金。全部投資者獲利本金返還之後,剩餘部分即為基金利潤。
第三,由於股權投資基金具有簽署專業性的特點,對於基金管理的專業性要求比較高,因此,作為一個基本做法,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人通常參與基金投資收益分配。通常情況下,管理人因為管理可以獲得相當基金利潤一定比例的業績報酬。
第四,根據股權投資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的約定,有時管理人需要先讓基金投資者實現某一門檻收益率之後才可以參與利潤的分成。
❼ 基金收益分配(分紅)的原則和方式有哪些
基金分紅方式包括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兩種:
現金分紅:非貨幣基金的默認方式,紅利會直接劃轉至活期賬戶;
紅利再投資:即直接增加為該基金份額,一般貨幣基金多默認此方式 ;
分紅方式以投資者在分紅權益登記日前的最後一次選擇為准;
單個賬戶中不得對同一支基金同時選取兩種分紅方式。
溫馨提示:
基金分紅一般默認為現金分紅,分紅方式可修改,具體以基金公司公告為准。
❽ 什麼是基金收益基金收益如何進行分配
基金收益是基金資產在運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超過自身價值的部分。具體地說,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基金收益分配方法:
1)確定收益分配的內容。確切地說,基金分配的客體是凈收益,即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後的余額。這里所說的費用一般包括:支付給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費、支付給託管人的託管費、支付給注冊會計師和律師的費用、基金設立時發生的開辦費及其他費用等。一般而言,基金當年凈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資當年凈虧損,則不應進行收益分配。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益和費用數據都須經過具備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審計確認後,方可實施分配。
(2)確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時間。一般而言,每個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時間都各不相同,通常是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約或基金公司章程中事先載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國有關法律規定基金必須將凈收益的95%分配給投資者。而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則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在分配時間上,基金每年應至少分配收益一次。
(3)確定收益分配的對象。無論是封閉式基金還是開放式基金,其收益分配的對象均為在特定時日持有基金單位的投資者。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需規定獲得收益分配權的最後權益登記日,凡在這一天交易結束後列於基金持有人名冊上的投資者,方有權享受此次收益分配。
(4)確定分配的方式。一般有三種方式:
①分配現金。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②分配基金單位。即將應分配的凈收益折為等額的新的基金單位送給投資者。這種分配形式類似於通常所言的「送股」,實際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資本總額和規模。
③不分配。既不送基金單位,也不分配現金,而是將凈收益列入本金進行再投資,體現為基金單位凈資產值的增加。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僅允許採用①種形式,我國台灣省則採用①和③相結合的分配方式,而美國用得最多的方式卻是①和②。
(5)確定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這關繫到投資者如何領取應歸屬於他們的那部分收益的問題。通常而言,支付現金時,由託管人通知基金持有人親自來領取,或匯至持有人的銀行賬戶里;在分配基金單位的情況下,指定的證券公司將會把分配的基金單位份額列印在投資者的基金單位持有證明上。
❾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則方式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基金收益分配會導致基金份額的凈值下降,如一隻基金在收益分配前份額凈值為1.2元,每份基金分配0.05元收益,在分配後基金份額凈值將會下降到1.15元。但對投資者來說,分紅前後的價值是不變的。
(1)封閉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封閉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於一次,封閉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百分之九十。封閉式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的虧損,如當年發生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封閉式基金一般採用現金分紅方式。
(2)開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應當約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數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實踐中,許多基金合同規定每年至少一次。開放式基金當年收益也應彌補上一年的虧損,如當年發生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分紅方式有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轉換為基金份額兩種。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支付現金。
(3)貨幣市場基金的收益分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於每日按照面值進行報價的貨幣市場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將收益分配的方式約定為紅利再投資,並在基金合同中約定收益分配的方式:即是按每日結轉收益還是按月結轉收益。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收益的分配權益。
❿ 基金如何進行收益分配
(1)確定收益分配的內容。確切地說,基金分配的客體是凈收益,即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後的余額。這里所說的費用一般包括:支付給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費、支付給託管人的託管費、支付給注冊會計師和律師的費用、基金設立時發生的開辦費及其他費用等。一般而言,基金當年凈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資當年凈虧損,則不應進行收益分配。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益和費用數據都須經過具備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審計確認後,方可實施分配。
(2)確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時間。一般而言,每個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時間都各不相同,通常是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約或基金公司章程中事先載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國有關法律規定基金必須將凈收益的95%分配給投資者。而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則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在分配時間上,基金每年應至少分配收益一次。
(3)確定收益分配的對象。無論是封閉式基金還是開放式基金,其收益分配的對象均為在特定時日持有基金單位的投資者。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需規定獲得收益分配權的最後權益登記日,凡在這一天交易結束後列於基金持有人名冊上的投資者,方有權享受此次收益分配。
(4)確定分配的方式。一般有三種方式:①分配現金。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②分配基金單位。即將應分配的凈收益折為等額的新的基金單位送給投資者。這種分配形式類似於通常所言的"送股",實際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資本總額和規模。③不分配。既不送基金單位,也不分配現金,而是將凈收益列入本金進行再投資,體現為基金單位凈資產值的增加。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僅允許採用①種形式,我國台灣省則採用①和③相結合的分配方式,而美國用得最多的方式卻是①和②。
(5)確定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這關繫到投資者如何領取應歸屬於他們的那部分收益的問題。通常而言,支付現金時,由託管人通知基金持有人親自來領取,或匯至持有人的銀行賬戶里;在分配基金單位的情況下,指定的證券公司將會把分配的基金單位份額列印在投資者的基金單位持有證明上。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盡管基金通過組合投資分散風險,通常能使投資者以較低的風險(比股票低)獲得較高的收益(比債券高),但是,基金管理人對基金的未來收益是不作任何保證的。事實上,某些基金由於管理人運作不成功,也會發生收益極低甚至虧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