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推動私募基金行業發展有什麼意義
讓市場更加合規化,對發展我國金融行業有積極 的促進作用
② 設想往私募基金方面發展會遇到的困難有哪些
私募基金又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 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其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 協商進行的。私募基金具有以下優勢: 1、由於私募基金是向少數特定對象募集的,因此,其投資目標可能會更 具有針對性,更像是為客戶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更能滿足客戶特殊的投 資要求。 2、由於政府對私募基金的監管要求不同,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會更加 靈活。 3、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因此,其投 資更具隱蔽性,收益可能會更高。私募基金也存在著一些缺陷: 1、由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不完善,相對不利於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 在私募基金可能取得更好收益的同時,也蘊涵著較大的風險。 據有關資料介紹對沖基金的一大特點是投資戰略絕對保密。基金管理人除 向投資者口頭介紹基本操作和以往投資回報率等大致情況外,不需要在事先或 事後透露在哪個市場或哪個方面進行投機等具體情況,投資者投資於對沖基金, 可以說,完全是出於對基金經管者的一種信任。因此,私募基金存在著更大的 代理風險。 2、由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不完善和受政府監管較少,因此,不能完全 避免私募基金有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嚴重的時候,可能會影響資 本市場的整體穩定。 目前,如果在中國推出私募基金,將會對我國的基金業和證券市場產生深 遠的影響。對於現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可以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一方 面,私募基金的推出增加了基金的品種,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將有所拓展;另 一方面,私募基金的推出,其他一些符合條件的機構如投資咨詢顧問公司也可 以擔當基金管理人,這無疑增加了基金業的競爭。但無論怎樣,私募基金的推 出以及中國基金業的發展最大的收益者,應該是基金的投資人。 三、發展私募基金應該注意的問題 首先,如果要發展私募基金,在指導思想上應該循序漸進,絕不能一開始 把步子邁得過大。 其次,對私募基金的管理主體應該有嚴格的限定,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 在基金理之前防範管理風險,也使得私募基金的管理有一個良好的市場秩序。 第三,對投資者資格做出嚴格限定。私募基金的特點要求有成熟的合格的 投資者,這樣投資者足夠成熟,才能適合投資於私募基金,才能承受私募基金 的風險。我們所講的成熟,至少應該具有一定的資金規模以及理性的投資理念。 在現階段推出私募基金,必須在法律上有更嚴格的規定,比如,對私募基金的 投資者最低的投資限額應該大幅度增加。 最後,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也要有具體的規定,防止為逃避公募基金監 管而出現大量的私募基金。
③ 私募基金存在哪些問題你對此有何看法
我國資本市場中私募基金的規模巨大,發展迅猛,在各種投資領域中發揮著應有作用,但一直以來並沒有得到相應的政策「待遇」。對它的認識,應當重新梳理。 第一,私募基金操作風險大的誤區。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靈活性和持倉品種的多樣化,往往能搶得市場先機,贏得主動,使創造高額收益成為可能。 第二,私募基金的風控能力弱、盈利低的誤區。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資金運作和收益狀況,不能被社會所認知,從而造成私募基金運作風險大於收益的認識誤區。實際上,私募基金靈活的操作風格,極易調動市場的投資熱情,更易產生賺錢效應。 第三,私募基金股東不穩定的誤區。私募基金成立時,都會選擇穩定可靠、信譽好的合夥人。但因沒有管理層的監管,也就迫使了私募基金在成立和運作中的謹慎行為。這種自律性和內壓式的自我管理模式,也有利於迴避風險,減少外界監管的成本。 第四,法律環境限制的誤區。由於私募基金從成立、管理、到運作,都在地下進行。易讓人忽略其有利的一面。但從海外成熟證券市場私募基金的發展來看,私募基金的發展規模遠大於公募基金,足以說明私募基金發展的前景和潛力。 第五,管理滯後的誤區。由於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和運作組織結構表現得相對較簡單,經營機制也會更加靈活,日常管理和投資決策的自由度也相對較高。從這個方面來講,私募基金相對於公募基金管理基金的做法更值得肯定。 有相關私募信息可以查看「中國大額投資者家園」網站的「私募信託平台」 目前在國內私募網站中私募排排網是比較好的|好買網比較傾向於公募基金|然後提供一站式高凈值服務又有私募等等訊息的目前就只有金杉財富網了|希望答案對你有用哦。2011-10-31 15:41:05
④ 私募基金的發展對金融業有什麼影響
經過多年的快速成長,全球私募基金已經具備了相當規模。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開放度的不斷提高和金融市場的逐步深化,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私募基金的重要目標市場,同時本土私募基金也顯示出了較大的發展潛力。私募基金在全球及我國境內的深入拓展對全球金融資源配置、金融安全、市場穩定和投資者收益都形成了較大影響。
從國際經驗看,傳統類型的私募基金以股權投資基金為主,證券投資基金為輔。但在私募基金的演化與國際化擴張進程中,私募基金經營范圍的綜合化趨勢愈加明顯,私募基金的投資范疇涵蓋了從股權投資到證券市場投資、甚至包括房地產投資等的全方位投資領域。我國私募基金產生於20世紀80年代末,其雛形是以政府為主導,主要為高科技企業融資的風險投資基金,真正意義上的私募基金發展相對滯後。
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為代表的非正規私募基金發展迅速,先期進行風險投資的公司也有相當部分轉為私募證券基金。據2005年人民銀行的一項調查,投資中國證券市場的私募基金總額在7000-9000億元人民幣之間。2006年以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趨向活躍。清科集團發布的2006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年度報告顯示,中國已成為當年亞洲最為活躍的私募股權基金市場。與國際實踐相比,中國私募基金市場在基金類型、基金資本構成、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等方面都有顯著不同,其主要特點概括如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緩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發展迅速;外資及中外合資基金占據私募股權基金市場的主要份額;傳統行業成為私募基金關注的焦點;外資私募基金對中國傳統國有企業和行業龍頭並購案例逐步增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存在方式、運作方式和操作策略較為靈活,但運作不規范的現象較多;私募基金對於擬上市企業項目的競爭十分激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主要退出通道為所投資企業公開發行上市,且以境外上市為主;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中國的投資回報率較高,普遍高於其他國家和地區;我國對私募基金的有效監管滯後。綜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國本土私募基金的發展路徑與國際實踐並不相符,大量的私募基金選擇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進入資本市場,偏重於投機套利等資本炒作行為,而對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等有助於國民經濟整體福利提升的產業支持不夠,這也直接導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發達現象的發生。
更需要指出的是,曾經興盛一時的風險投資基金也有相當部分並沒有始終堅持其主業,而進入了"短、平、快"的證券市場來獲得短期收益。因此,中國私募基金市場仍是一個不對稱的畸形市場,市場上尚缺乏真正意義的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且由於法律真空使得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受到較大限制。但由於社會信用環境、法律環境已經趨好,證券市場日趨理性規范發展,中國私募基金市場的不對稱和不規范的色彩將逐步減輕。
私募股權基金通過對未上市企業的投資,為企業提供了新的股權融資渠道,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並提升企業整體形象。預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將會繼續提速,同時預計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也將逐步規范化發展。信託制和有限合夥制將成為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私募基金在基金市場分額的比重逐步提高,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將逐漸成為私募基金存在的重要方式,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將成為私募基金的重要投資對象,本土私募基金發展將逐步提速,政府資本和民間資本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對私募基金的監管將逐步規范化。
私募基金市場發展也為機構和個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資選擇,在某種意義上也填補了銀行信貸與證券市場的真空,推動了資本市場"脫媒化"的進程。在面臨挑戰的同時,商業銀行也迎來了業務拓展的新機遇。
首先,可以財務顧問業務為切入點,發展私募基金類中間業務。目前,財務顧問業務已成為各家銀行介入資本市場、開拓投資銀行業務的突破口。其次,開展私募基金託管業務。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私募基金投資者對於本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有更高的要求。在這種背景下,商業銀行作為第三方為私募基金提供基金託管業務,可以有效防止基金管理人違規交易、欺詐客戶及挪用基金資產等行為的發生,因此該項業務具有廣泛的發展空間。第三,商業銀行應在分業經營的政策框架內,借鑒國外模式研究發起成立獨資或者是控股投資公司的可行性方案。具體可與信譽較好且有全球化運作經驗的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共同出資成立投資公司,在國內先行開展私募基金業務。第四,防範商業銀行銀行貸款通過各種渠道流入私募基金的風險。
⑤ 我國現階段發展私募基金面臨著哪些機遇與挑戰
私募基金又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
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其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
協商進行的。
私募基金具有以下優勢:
1、由於私募基金是向少數特定對象募集的,因此,其投資目標可能會更
具有針對性,更像是為客戶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更能滿足客戶特殊的投
資要求。
2、由於政府對私募基金的監管要求不同,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會更加
靈活。
3、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因此,其投
資更具隱蔽性,收益可能會更高。
私募基金也存在著一些缺陷:
1、由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不完善,相對不利於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
在私募基金可能取得更好收益的同時,也蘊涵著較大的風險。
據有關資料介紹對沖基金的一大特點是投資戰略絕對保密。基金管理人除
向投資者口頭介紹基本操作和以往投資回報率等大致情況外,不需要在事先或
事後透露在哪個市場或哪個方面進行投機等具體情況,投資者投資於對沖基金,
可以說,完全是出於對基金經管者的一種信任。因此,私募基金存在著更大的
代理風險。
2、由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不完善和受政府監管較少,因此,不能完全
避免私募基金有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嚴重的時候,可能會影響資
本市場的整體穩定。
目前,如果在中國推出私募基金,將會對我國的基金業和證券市場產生深
遠的影響。對於現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可以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一方
面,私募基金的推出增加了基金的品種,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將有所拓展;另
一方面,私募基金的推出,其他一些符合條件的機構如投資咨詢顧問公司也可
以擔當基金管理人,這無疑增加了基金業的競爭。但無論怎樣,私募基金的推
出以及中國基金業的發展最大的收益者,應該是基金的投資人。
三、發展私募基金應該注意的問題
首先,如果要發展私募基金,在指導思想上應該循序漸進,絕不能一開始
把步子邁得過大。
其次,對私募基金的管理主體應該有嚴格的限定,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
在基金理之前防範管理風險,也使得私募基金的管理有一個良好的市場秩序。
第三,對投資者資格做出嚴格限定。私募基金的特點要求有成熟的合格的
投資者,這樣投資者足夠成熟,才能適合投資於私募基金,才能承受私募基金
的風險。我們所講的成熟,至少應該具有一定的資金規模以及理性的投資理念。
在現階段推出私募基金,必須在法律上有更嚴格的規定,比如,對私募基金的
投資者最低的投資限額應該大幅度增加。
最後,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也要有具體的規定,防止為逃避公募基金監
管而出現大量的私募基金。
⑥ 如何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引用中國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的講話(節選),具體可看《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行業發展及私募基金監管問題》。
首先,要讓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真正發揮作用。要打破市場與監管博弈,建立市場化信用制衡機制,形成市場主體間有效博弈,讓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律師、會計師等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相互博弈、相互增信。引入外部律師和法律意見書制度就是一次有益的嘗試,是向注冊制邁進的重要一步。我們希望律師在盡職調查過程中要充分意識到,出具法律意見書不是填寫過去監管部門給大家的標准化模板,是要既秉持專業精神,又兼顧人文關懷,在合理判斷私募機構的真實表現,鑒別其組織運作、盈利模式,內控制度合理性、可行性的基礎上,中立、公允地出具實質性專業意見。同時,我們也希望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意識到,法律意見書不是機構登記的敲門磚,是管理人登記後在全業務鏈條加強合規建設、履行法律責任、承擔違法違規的法律結果所應付出的必要合規成本。因此,我們鼓勵私募機構充分考察和評估服務律師的專業知識和服務質量,並督促律師恪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責,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法律服務的專業水準,發揮法律服務的專業優勢,避免唯價格論。
其次,要讓私募基金產品備案成為切實保障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客戶有效博弈的機制。信息披露制度和合同指引,是要讓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客戶實現有效的互聯互通,最大程度減少信息不對稱,為投資者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定合同和披露信息要堅持
「有利於投資人」原則,充分保護、保障投資人的知情權,基金合同要讓投資人放心。投資人要依據合同釐清自己的法律權利和法律責任,藉助信息披露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最後,要讓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發揮買方作用,形成與上市公司和融資企業的買方賣方有效博弈格局。私募基金管理人通過充分行使定價權和投票權,促進上市公司和融資企業不斷優化基本面、提升核心競爭力,促使優秀的具有企業家精神的公司不斷涌現,促成行業生產力的持續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通過激發上市公司和融資企業創造長期持續穩定增長的價值,幫助投資者分享實體經濟發展的成果,贏得投資者長期持續的投資,形成社會資本與實體經濟的平衡互哺,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市場配置資源。
⑦ 結合基金行業合規性要求!在私募基金銷售過程中需要規避及注意的問題,並給出你合理化的建議。
1-根據《私募募集行為管理辦法》:
2-
募資提示:2016年7月15日前
盡快完成相關從業人員基金業務資格的獲取。
盡快設立管理人實體並向基金業協會申請進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私募募集行為辦法》正式生效之前擬任管理人從業人員進行的募資活動目前沒有必須提交或完成管理人登記的要求,可以照常進行,但募集活動和推介文件應避免有上述第一條第四項所列的十二種行為(現行規則也有類似要求,新規則更加細化和嚴格),允許公開宣傳的信息僅局限於上述第一條第五項所列的兩種情況。
需要確保募集的對象為特定的符合合格投資人資格者(即使是在《私募募集行為辦法》正式生效之前的募集活動,也最好能按照新規的要求,在開始推介之前以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人的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進行評估,並由其書面確認符合合格投資人資格,尤其是針對個人或者由個人組成的投資實體而非一般意義上的機構投資者),募集方式不會涉及任何公開募集或針對不特定對象的情況。
3-募資提示:2016年7月15日後
1. 如管理人擬自行募集,則在募集前應當在基金業協會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否則不得從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動;如管理人委託其他機構進行募集,該機構必須:
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以及
已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
2. 從事私募基金募集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包含原基金銷售資格)。
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須擁有2名以上高管,且
❖ 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和基金經理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 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且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在此基礎上,《私募募集行為辦法》要求從事私募基金募集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3. 資金募集活動應當遵循特定流程,其必要階段和文件如附件一(募集活動流程表)所示。
4. 私募基金推介活動不得有下述十二種行為:
(1) 公開推介或者變相公開推介;
(2) 推介材料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 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最低收益,包括宣傳「預期收益」、「預計收益」、「預測投資業績」等相關內容;
(4) 誇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誤導投資人進行風險判斷的措辭;
(5) 使用「欲購從速」、「申購良機」等片面強調集中營銷時間限制的措辭;
(6) 推介或片面節選少於6個月的過往整體業績或過往基金產品業績;
(7) 登載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8) 採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確性、權威性的數據來源和方法進行業績比較,任意使用「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相關措辭;
(9) 惡意貶低同行;
(10) 允許非本機構僱傭的人員進行私募基金推介;
(11) 推介非本機構設立或負責募集的私募基金;
(12) 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5. 募集機構僅可通過合法途徑公開宣傳如下兩類信息:
(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發展戰略、投資策略、管理團隊、高管信息;以及
(2) 由基金業協會公示的已備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