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我購買了理財險,那麼如果到離婚的時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嗎
婚後購買的理財產品包括儲蓄存款等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肯定參與分割。
2. 離婚時怎麼分配余額寶理財業務
離婚時余額寶理財網店等新型財產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雙方協商一致的按照協議分割;如果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 銀行買的理財產品離婚時對方能分到嗎
如果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夠買的原則上是可以要求 分割的。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 普通的理財保險離婚的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三條: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交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你的情況要具體分析,你買的這份保險是用的個人賬戶還是夫妻共同賬戶?根據這個就有不同答案,如果你們有相關婚前財產協議的,根據協議,沒有協議的可以協商
至於具體的時間限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各個地方有沒有具體規定最好咨詢相關部門
5. 購買理財產品離婚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好,如果是婚後購買的,當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6. 投資理財了,現在離婚的話這錢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理財產品屬於投資,應該按照共同財產處理和認定,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 理財產品離婚後到期,利息怎麼分
夫妻存續間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每個人應各佔一半,包括你的理財產品,想要分得到期後的利息,每人各佔一半的利息,因為法律規定,夫妻離婚財產共有,但共有財產夫妻是每個人可以獲得財產的百分之五十的,所以說你的理財到期後利息有一半是屬於你的
8. 離婚時,銀行理財收益,就是他的存款了嗎
離婚時銀行的理財收益不是他一個人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要平分的,分完店才屬於他的。
9. 理財類保險獲得收益後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那個理財保險是專屬於私人的,這和婚前婚後財產是不牽扯任何關系,就是結了婚以後你這個東西也屬於私人,屬於指定的受益人的,跟這個夫妻共同財產扯不上關系。
10. 購買的保險理財,離婚會進行財產平分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需要看這份保險是什麼類型的,如果是在結婚後,雙方所購買的投資理財類的保險,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分。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