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協會那裡是要單獨上傳託管協議的。
託管協議是具備證監會頒發的託管資格的十三家券商簽署的協議,在協會備案信息公示中可以看到產品託管人名稱的;綜合服務協議(管理合同)是不具備託管資格的券商在經過基金業協會審查後從事私募服務工作的時候簽署的,在協會產品備案信息公示中託管人一項是空白的。
② 私募基金怎麼不設託管人是否可以
私募基金不設託管人可行。私募基金一般由基金託管人託管,但當事人在基金合同中約定不設立託管人的除外。募集私募證券基金,應當制定並簽訂基金合同,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相關事宜。
【法律依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
募集私募證券基金,應當制定並簽訂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應當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
募集其他種類私募基金,基金合同應當參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相關事宜。
第二十一條
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
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託管的,應當在基金合同中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③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為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下列九種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四)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④ 私募基金託管人有哪些要求是什麼
《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募集機構應當與監督機構簽署賬戶監督協議,明確對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的控制權、責任劃分及保障資金劃轉安全的條款。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賬戶監督協議的約定,對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實施有效監督,承擔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劃轉安全的連帶責任。
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過程中同時作為募集機構與監督機構。符合前述情形的機構應當建立完備的防火牆制度,防範利益沖突。
本辦法所稱監督機構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以及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機構。監督機構應當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的會員。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送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及其監督機構信息。
⑤ 私募基金託管人責任義務有哪些,有什麼樣的條件
託管銀行主要職責一般包括: ( 1 )安全保管基金資產; ( 2 )執行基金管理人的劃款及清算指令; ( 3 )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 4 )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價格等。我國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希望託管人負起監督責任。但現實是我國現在的託管銀行沒有履行其監督職責。在實務環節上,託管人對管理人的自主交易行為范疇內的投資運作實際上無法監督。託管行的監管包括:基金託管人代表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信託契約、保管基金資產並負責監督基金經理人對基金資產的運作;託管人在監督基金運作的同時,其本身還應受到監督。
⑥ 私募基金備案系統怎麼變更託管人
這個需要聯系原託管人,商談託管變更細節,同意後,在新託管人做合同及託管賬戶開立後,將原來產品的資金變現後轉移到託管戶,同時到營業部做股東卡轉託管至新的券商,原託管戶的資金打入新託管戶;合同還得重新和客戶簽署
⑦ 基金頁協會可以開具私募基金管理人被注銷的證明嗎
不可以。
基金業協會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5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從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加強信息報送、提交法律意見書、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基金從業資格四個方面,進一步規范相關登記事項。
基金業協會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此前發放的紙質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不再作為辦理相關業務的證明文件。基金業協會表示,此舉不會對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開展業務造成不利影響。取消線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有利於引導社會各界更充分、有效地利用協會官方網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和「私募匯」手機APP終端進行相關實時信息查詢,減少私募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之間的合規信息不對稱,進一步增強信息公示效應。基金業協會持續動態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基本公示信息,並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誠信合規信息進行特別提示和分類公示。但紙質登記證書和電子證明無法實現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信息的動態管理和更新。
基金業協會表示,基金業協會此前發放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紙質登記證書和電子證明是主要用於私募基金管理人開立相關證券、期貨交易賬戶及開展相關業務的證明材料,並無法律效力。取消電子證明和紙質證書有利於正本清源,打擊部分機構非法自我增信的做法。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利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身份、紙質證書或電子證明,故意誇大歪曲宣傳,嚴重誤導投資者,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有利於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回歸行業統計監測、自律管理的制度設計初衷。
在加強信息報送方面,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及時備案私募基金產品。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已登記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也將被注銷該登記。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履行信息報送義務。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的,以及因違反《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相關規定的,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在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將被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如果累計2次未按時履行報送義務,將被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對外公示。一旦被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基金業協會將不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