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於投資私募的投資者有一些要求:投資私募的投資者需要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也就是說你可投資的金融資產至少在一百萬以上,更多情況下指的是你的現金資產,並且近三年的收入在50萬以上,(提供)資產證明,滿足這個條件的話才可以稱為合格投資者。
2. 設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具備的條件是怎樣的
設立基金公司應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基金公司必須在股東資格、公司章程、注冊資本、從業人員資格、內部制度、組織機構、營業場所等方面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同時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設立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2)私募基金對被投公司的要求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九條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募集資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和登記事宜;
(二)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三)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五)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六)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七)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八)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九)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十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3. 投資私募基金有什麼要求呢
(一)、學會怎麼投資,就像學會怎麼賺錢一樣,那麼怎麼投資呢?
1、米小粒提示,對於外面宣稱的高回報、高收益、保本等投資理財產品千萬不可以相信;
2、上海證監會主席曾經說過,理財收益在5%以內的是合理合規的,理財收益在5%-6%你要查清楚這個產品是干什麼用的,理財收益在8%以上的你直接可以選擇報警;
3、有很多人有股票群、理財群,切不可相信裡面什麼理財大師、股神這些人,說不定就是某個金融公司理財部門的銷售員,通過各種套路讓你們跟著他買股票、買理財提升自己業績;
4、對於穩健性的朋友們可以去銀行購買理財產品作為投資,除非銀行倒閉,不然是不可能不給你兌付的,那麼想想也知道,國內說銀行倒閉的新聞還是沒有的吧!
5、對於股票和基金定投的,高風險產品,一定要做好功課,切勿盲目跟風給自己造成大的經濟損失;
4.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有何要求
1月12日晚間,中基協在財物處理事務歸納報送渠道(ambers體系)發布最新《私募投資基金存案須知》。明確為將於2月12日起,不再處理不屬於私募出資基金規模的產品新增請求和再審請求。
從資金體系來講,資金來源分假貸資金和權益資金。假貸資金是指債款方向借款方許諾還本付息的資金;權益資金是出資方投入並承當虧本,以期取得權益轉讓差的資金。
私募基金的出資不是借貸活動
私募基金財產債款由私募基金財產自身承當,投資者以其出資為限,共享投資收益和承當危險。私募基金的投資不應是借貸活動。
01「明基實貸」將不予存案
下列不符合「出資」實質的經營活動不屬於私募基金規模:
假貸性質的財物或其收(受)益權;
經過託付借款、信任借款等方法或經過特別意圖載體、出資類企業等方法直接、直接或變相從事假貸活動的;
02設置為期一個月的過渡期
《須知》確定上述這些方式為從事假貸活動,而私募基金的出資不是假貸活動。考慮到有徵集成功的產品,協會給予了一個月的過渡期組織。
2月12日起,將不再處理不屬於私募出資基金規模的產品新增和再審請求。
所以,建議私募處理人在2月12日前的過渡期內,趕快完結產品存案作業。
03《須知》發布布景
2018年1月6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針對將託付借款事務作為通道的做法,要求信貸資金和資管資金不得參與託付借款事務。託付借款資金不得出資資管產品,不得投向禁止范疇。
2017年11月17日,我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發布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在這份正式落地的資管新規中,去通道、降杠桿清晰成為方針的導向。
04重申產品存案中的幾個要點
1.恰當性
不得向非合格出資者徵集,嚴厲落實出資者恰當性處理准則,不得變相保底保收益,不得違反相關杠桿份額要求。
2.留意產品存案的時刻節點
私募基金處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徵集完畢後20個作業日內進行存案。
3.產品存案資料要求
私募基金處理人應保持所上傳資料與財物處理事務歸納報送渠道和從業人員處理渠道填寫信息共同,上傳私募基金存案許諾函、基金合同、危險提醒書、實繳出資證明等相關書面資料且簽章完全。
確保基金存案及繼續信息更新中所供給的一切資料及信息(含體系填寫信息)應實在、精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偽記載、誤導性陳說或嚴重遺漏。
4.信披及報送相關
私募基金處理人未准時實行季度、年度和嚴重事項信息報送更新責任累計達2次的,我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反常組織名單,並經過私募基金處理人公示渠道對外公示。
5.其他
私募基金應當獨自處理、獨自建賬、獨自核算,不得展開或許參與任何方式的「資金池」事務,不得存在短募長投、期限錯配、分離定價、滾動發行、調集運作等違規操作。
私募基金觸及相關買賣的,私募基金處理人應當在危險提醒書中向出資者發表相相關系狀況,並提交證明底層財物估值公允的資料、有用實施的相關買賣危險操控准則、不危害出資人合法權益的許諾函等相關文件。
私募基金處理人應對出資人進行充沛的危險提醒。要點對私募基金的資金流動性、相關買賣、單一出資標的、產品架構、底層標的等所涉特別危險進行發表。私募基金危險提醒書「出資者聲明」部分所列的13類簽字項,應當由整體出資人逐項簽字確認。
5. 私募基金備案條件 為什麼投資公司備案總是被拒絕一般是什麼原因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包括:
第一、法人和高管都需要有基金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經營范圍不能有與私募無關的其他的經營范圍
第三、申請私募備案的公司沒有在網上公布過任何的不良信息記錄,比如P2P信息,這是與私募基金直接沖突的項目。
第四、就是從2016年的2月5號開始,要求所有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的公司都需要提供法律意見書。
從2015年的12月份開始,要求所有的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的公司,法人和高管都必須具備基金從業資格證書,而且申請公司的經營范圍裡面只能是跟私募基金有關的股權投資跟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的幾個經營范圍,其他的經營范圍一律不能加的。而且還要求該公司在網上沒有任何的不良信息記錄,否則中國基金業協會是不會讓通過的。至從今年的2月5號開始,公司申請私募基金備案都需要法律意見書的條件一出,申請私募備案下來的公司幾乎是沒有,因為法律意見書是需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意見書的內容包含許多的項目,律師要上門進行核查,很多公司都打不到要求,所以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協會都不會讓聽過。
二、公司申請私募備案為什麼一直備不下來?主要有一下幾個問題,讓我們來看看中國基金業協會是怎麼回答的;
第一個問題:同時進行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變更的,能否出具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
答:若同時變更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或變更事項相互關聯的,可以出具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但法律意見書中應說明相互關聯的情況,並分別就提請變更的各類事項逐項發表意見。
第二個問題: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補充提交法律意見書的,是否要根據整改後的實際情況發表意見?若依據機構整改後的情況發表意見,出現與協會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如何處理?
答: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要求,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在相應時間內進行整改,並將需要變更的事項通過提交重大事項變更申請或年度變更申請完成。法律意見書應對公司整改並完成變更後的實際情況發表意見,應與協會公示信息保持一致。若律師事務所的盡職調查結果出現與協會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應在法律意見書中披露不一致原因並詳盡說明情況。
第三個問題: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見書通過率較低,且對退回理由不太理解,能否給予詳細解釋?
答:《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發布後,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首隻基金備案補提法律意見書申請通過機構數量較少,主要原因在於:一是申請機構未遵循專業化管理和防範利益沖突原則,兼營非金融業務、信貸業務,未設置相應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擬同時從事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業務,或者同時開展其他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二是法律意見書未認真核實申請機構從業人員、資本金、住所、設施等情況,未有效確認機構實繳資金信息,不能確認有足夠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三是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與申請機構真實業務不符,甚至簡單抄襲模板,相關制度不具備有效執行的現實基礎和條件。近期隨著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律師事務所對《公告》相關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請通過情況已逐步改善,並趨於正常化。
6.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投資後如何管理被投資企業
不同PE基金對於企業投資後管理一般會有區分,多數PE不希望干預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只是在企業決策時作一些出謀劃策。投資後的管理一般會有基金公司指派專門的股權管理負責人入駐企業的董事會,並要求企業董事會不能過於龐大,導致基金公司無法對企業發展決策起作用。企業有定期的財報,基金會跟企業有對賭協議(又稱估值調整協議)。除了對賭協議,企業與基金公司還需要簽訂反稀釋條款(後進投資人不能稀釋之前投資人的股權,需要在新投資進行時作適當調整)、優先清償條款(企業管理人不得先於基金公司退出企業,即使有這樣的意願,也是基金公司先退)等。
7. 投資公司辦理私募基金備案要求有哪些
概需要20天左右。2、牌照申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基金從業人員執業行為自律准則》要求:至少需要四名具有基金從業或者證券從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者近三年有金融相關的從業經驗,其他股東和企業相關資料,還有公司的各種制度文件,從材料准備齊全遞交到拿到牌照大概20天左右。3、公司後續注意事項:開立銀行基本戶,核定稅種,辦理銀行三方協議,辦理法人一證通U盾,後續的每月記賬和報稅,商標申請,網站和微信建設,辦公室租賃,人員招聘等4、私募產品設計,發行和成立-《基金參與融資融券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指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2015年3月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注意事項:確定設計成借通道的還是契約型直發產品,PB商,託管商,託管銀行,結構化還是管理型產品,募集渠道,然後進行各種發行的文件准備工作,產品發行,產品成立。5、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試行)》
8. 開設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條件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公募(Public offering)就是公開募集。公開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廣告,向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對象數量比較多,比如一般定義為200人以上。
私募(Private 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9.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有哪些政策限定注冊資本需要多少
目前的私募基金以能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為准。
1、注冊資本1000萬
2、分類為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其中證券投資需要從業人員有證券從業資格
3、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流程操作
4、最終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
補充:根據自身企業的實際情況申請對應的種類,如主要管理證券投資的,就要有從業資格等要求。
10. 投資私募基金的要求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私募基金產品不低
於一定100萬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