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而言,最新的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里規定: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這是我從私募排排網看到的。
2. 什麼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的整體情況怎麼樣
其實私募基金就是指那些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的證券投資基金,如果說簡單一點,其實就是在小圈子裡邊私下募集的那些基金。從名字上其實我們就可以看出來,私募基金一般是不允許公開宣傳的。如果我們看到有人在宣傳私募基金,比如說在一些比較公開的地方貼廣告的話,那其實都是屬於違法行為。
實際上現在私募基金的投資還是非常不錯的,因為從過去的幾年數據對比來看的話,私募的綜合指數是跑贏了滬深300指數的。但需要承認的一點是,大部分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確實比較的高,不太適合我們普通老百姓,只適合那一些經濟比較好的個人或者是家庭來投資。所以對於普通人來說還是選擇公募基金較為好一些。
3. 私募基金投資有幾個階段
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私募股權融資的時候是第一次接觸到盡職調查。通常私募股權基金(PE)的盡職調查要比商業銀行做的詳細得多,因為私募股權投資是相對流動性差的投資,只能通過兼並收購時的股權轉讓和IPO時才能退出。
第一階段:包括八個步驟
1首先,企業方和投資銀行(或者融資顧問)簽署服務協議。這份協議包含投資銀行為企業獲得私募股權融資提供的整體服務。2投資銀行立刻開始和融資企業組建專職團隊,准備專業的私募股權融資材料。3私募股權融資材料包括:a.私募股權融資備忘錄—關於公司的簡介、結構、產品、業務、市場分析、競爭者分析等等(這份備忘錄以幻燈片形式出現,共20-30頁);b.歷史財務數據—企業過去三年的審計過的財務報告;c.財務預測—在融資資金到位後,企業未來三年銷售收入和凈利潤的增長(PE通常依賴這個預測去進行企業估值,所以這項工作是非常關鍵的)。4投資銀行與企業共同為企業設立一個目標估值,即老闆願意出讓多少股份來獲得多少資金。筆者通常建議,企業出讓不超過25%的股份,盡量減少股權稀釋,以保證老闆對企業的經營控制權。5准備私募股權融資材料。投資銀行開始和相關PE的合夥人開電話會議溝通,向他們介紹公司的情況。6投資銀行會把融資材料同時發給多家PE,並與他們就該項目的融資事宜展開討論。這個階段的目標是使最優秀的PE合夥人能夠對公司產生興趣。7通常,投資銀行會代替企業回答PE的第一輪問題,並且與這些PE進行密集的溝通。目標是決定哪一家PE對公司有最大的興趣,有可能給出最高的估值,有相關行業投資經驗,能夠幫助公司成功上市。8過濾、篩選出幾家最合適的投資者。這些投資者對企業所在行業非常了解,對公司非常看好,會給出最好的價錢。
第二階段:包括六個步驟
1安排PE的合夥人和公司老闆面對面的會談。投資銀行通常會派核心人員參加所有會議,給老闆介紹PE的背景,幫助老闆優化回答問題的方式,並且總結和PE的所有會議。2實地考察—PE會去實地調查工廠,店鋪或者其他的公司辦公地點。這個階段,老闆不一定要參加,可以派相關人員陪同即可。但投行會全程陪同PE,保證他們的所有問題都能被解答。3投資意向書—目標是獲得至少兩到三家PE的投資意向書(Term Sheet)。投資意向書是PE向企業發出的一份初步的投資意向合同。這份合同會定義公司估值和一些條款(包括出讓多少股份、股份類型,以及完成最終交易的日程表等等)。4最好的情況是,獲得若干投資意向書,形成相當於拍賣形式的競價,以期為企業獲得最好的價格。5投行會和老闆共同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談判,幫助老闆獲得最好的價格和條款。6由老闆決定接受哪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並簽訂投資意向書。
第三階段:包括六個步驟
1盡職調查開始。投資銀行將協調組織這整個過程,並且保證公司的律師、審計師和PE的律師、審計師等相關人員緊密順利的合作。2盡職調查包含三個方面:a.財務方面—由PE聘請並支付費用的會計師事務所完成。他們對企業的歷史財務數據進行分析。b.法律方面—由PE聘請並支付費用的律師事務所完成。他們對企業的法律文件,注冊文件,許可證及營業執照進行核實。c.經營方面—由PE方的人員完成。他們對企業的經營,戰略和未來商業計劃進行分析。3在向PE以及他們聘請的法律和財務顧問發出這些盡職調查資料前,需要認真檢查,以確保上述資料的准確性及充分反映企業的積極信息。4PE對企業的盡職調查過程中,投資銀行通常會進行日常監督和管理,以確保盡職調查的順利進行和來自PE及企業老闆的所有疑問都被解答。5最終合同—盡職調查結束後,PE將會發給我們最終投資合同。這份合同超過200頁,非常詳細。投資銀行會和企業老闆一起與PE談判並簽署協議。這是一個強度非常高的談判過程。6簽署最終合同,資金在15個工作日到公司帳戶上。
4. 如何查找私募基金持股數據
一般不批漏
5. 私募基金有哪幾種類型
私募基金就是發起人以非公開的途徑私下募集的資金私募基金被大多用來投資證券。私募基金大體上分為四類:
第一類,私募證券類基金。這種基金一般是通過向個人投資者或者機構投資者發放證券的方法運行的,由於採取的是非公開的方式,因此發放證券的手續避免了很多繁瑣的步驟,易於操作,但是缺點是基金的流動性比不上公募發行的速度,而且數額受到嚴格的限制。
第二類,私募股權類資金。這類資金通常被用來投資股權,也是通過非公開的方式集齊的,是當今很多非上市公司首選,雖然基金是私募的,但是募集對象都是一些實力雄厚的企業或個人。
第三類,創投基金類。這類基金是為一些有潛力創業的個人或者有發展潛力的公司專門設立的資金,創業風險很大,而且創業需要花費的時間很長,因此這類基金屬於長期投資,在選擇這類基金時一定要謹慎。
第四類,其他基金類。除了以上三種類型的基金以外,證券,股權,創業投資等基金的衍生品以及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基金都自動劃為其他類別。
6.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起點一般是多少
無論是投資證券還是投資股權,私募基金都是100w起的。契約基金和有限合夥都是私募基金的一種形式,也必須是100w起。但實際上很多公司發行的契約基金是100w起,但有限合夥則起點不定可以低至10萬5萬,並不是因為有限合夥可以打破起投下限,而是一般採用契約基金形式的都會去基金業協會備案,如果有低於100w的投資人則通不過備案,而有限合夥形式大都為了資金使用更方便,沒有銀行資金託管,也不去基金業協會備案,反正就是沒打算做成標准化的合規產品,所以也不會去遵守100w起的規則。但是並不能就此確定起點低的有限合夥一定會有問題。
大部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都會採用有限合夥形式以在資金注入標的的時候順利取得股東地位,這點比契約基金有優勢。目前私募監管正在趨嚴,合規的公司做的有限合夥制股權基金也是100w起投並會去基金業歇會備案。
至於說10w起投的股權,除了一些股權眾籌平台外,其他的形式很容易陷入非法集資裡面去。目前被認可股權眾籌平台並不多
7. 私募基金規模一般多大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
應答時間:2021-01-1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8. 哪裡可以找到私募股權發展現狀的數據
根據數據統計結果,2013年共新募集完成349支可投資於中國大陸地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資金額共計345.06億美元,數量較2012年略有下降,金額同比增長36.3%
縱觀2013年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呈現出以下特點:
募資市場回暖,外幣基金更為活躍。從2013年新完成募集的349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來看,盡管募集數量同比下降5.4%,但是募資金額同比增長36.3%,募資市場復甦跡象明顯。其中,外幣基金新增27支,披露金額的26支共計111.80億美元,募集熱度出現回升。
投資規模有所增長,成長資本、房地產、PIPE為主要投資策略。2013年披露金額的602起私募股權投資案例涉及交易金額244.83億美元,同比增長23.7%。其中大宗交易共發生15筆,涉及金額超過94億美元,有效帶動了投資金額的迅速增長。
從投資策略來看,2013年成長資本、PIPE、房地產投資三種策略占據全部策略類型的95%以上。其中,披露金額的成長騰達資本投資384起、房地產投資100起、PIPE投資92起,涉及金額分別為126.12億美元、63.39億美元、45.63億美元。全年還發生並購投資14起,夾層資本7起、過橋投資2起。
並購退出佔比27.2%,香港主板成為通過IPO實現退出的主要場所空間。由於2013年國內IPO經歷了漫長的空窗期,在主退出眾多渠道受阻的情況下,退出創造市場呈現多元化態勢,其中發生並購退出案例62筆,占總案例數的27.2%,成為最主要的退出方式。全年41筆IPO退出案例都發生在境外,其中香港主板IPO退出34筆。此外,本年度股權轉讓與股東回購各發生47筆與38筆,管理層收購發生20筆,另有以房地產基金退出為主的其他方式退出17筆,清算退出3筆。
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存在的問題
相關政策法規不完善。我國現行《證券法》雖對非公開發行證券有所規定,但並未將PE等私募形態基金納入規范范圍,且現行《證券投資基金法》也不涉及私募形態基金。《公司法》、《合夥企業法》、《信託法》等法律法規雖然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發展提供了些許法律支持,但是這些法律法規的一些細則並沒有出台,影響了法規的可操作性。
監管機制責任不到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涉及募集資金和投資活動,觸及面廣,涉及部門較多。在當前以機構監管為主的分業監管制度下,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責或相互重疊或沒有明確劃分,造成監管法律基礎缺失、監管主體不明確、具體監管機制設計不夠完善以及政府監管與自律監管邊界不清晰等主要問題,在實務上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產生困擾。
私募股權投資重點領域主要為傳統行業。國外經驗表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創新產業。但我國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分布於傳統行業,富於技術創新的高新技術產業則相對缺乏資金,不利於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和中小企業的長期發展,同時遏制了私募股權投資創新產業的動力。
9.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內容包括哪些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披露內容:
根據《披露辦法》第九條,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向投資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 基金合同; (二) 招募說明書等宣傳推介文件; (三) 基金銷售協議中的主要權利義務條款(如有); (四) 基金的投資情況; (五) 基金的資產負債情況; (六) 基金的投資收益分配情況; (七) 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安排; (八) 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九)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 (十) 中國證監會以及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報告包括月度報告、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月度報告應當在每月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季度報告應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年度報告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完成,每年6月30日前發布上一年度報告。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披露內容:
在信息披露的時間和頻度上,《指引》規定,半年度報告應在當年9月底之前完成,年度報告應在次年6月底之前完成。信息披露義務人可自願選擇報送季度報告(含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季度報告應在每季度結束後30個工作日以內完成。
意思就是說,股權和創投私募要披露年報、半年報,但季度報告採取自願原則。這和證券私募的披露頻率要求很不一樣。
首先是半年度報告,需要披露基金基本情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基金投資運作情況、基金費用明細等,其中基金投資者情況、基金持有項目特別情況說明、管理人報告等都是選填項目。
其次是年度報告,需要披露:一是基金產品情況,包含基金基本情況、基金產品說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基金投資者情況(選填)、外包機構情況;二是基金運營情況,包含累計運營情況、持有項目說明表;三是主要財務指標、基金費用及利潤分配情況,包含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基金費用明細、過去三年基金的利潤分配情況;四是基金投資者變動情況;五是管理人報告;六是託管人報告;七是審計報告。
最後是季度報告,是可以自願選擇披露的。需要披露基金基本情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基金投資運作情況、基金費用明細等,其中基金投資者情況、基金持有項目特別情況說明、管理人報告等都是選填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