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都覺得私募基金是騙子
騙子是說的好不兌現,商業行為是說了再後兌現了。如果一家私募基金在銷售產品時吹的牛很大,但最後沒兌現,那它就是騙子,這也說明現在這個行業公信力太低。
『貳』 除了徐翔真相即將揭開外,私募監管近期還有哪些大動作
如今雖然才剛剛步入第二個行情季,但私募行業已出現了多起倒逼行業監管規范的大事件,今天我們就一起回顧步入2016年以來,到底發生了哪幾件大事件,它們又是如何促進私募行業的進一步陽光、規范和完善監管的。
1.徐翔案件再次成為2016私募行業焦點 近期,關於徐翔即將受審、澤熙真相即將大白的新聞再次成為業內焦點,讓我們不禁再次將目光投向了2015年11月1日。因為始於這天,那張穿著白色的阿瑪尼外套,灰色襯衫,無框眼鏡,雜亂黑頭的徐翔照片開始瘋傳。因為在此之前,照片上的人創辦的澤熙投資,被譽為中國最成功的對沖基金。其產生的回報,令人瞠目結舌:他旗下表現最差的基金,五年內回報都高達800%。他過去成功躲過了無數的腐敗調查,市場下跌和其他的恐慌。 然而作為最低調、最神秘的人物,人們雖然對其充滿傳奇色彩的投資履歷充滿好奇,卻始終無法窺探其神秘面紗。即便是在徐翔落馬之後,關於他的消息近乎處於封鎖狀態。直到NY發布了一組關於徐翔的專題報道,再次點燃大眾對徐翔案件的熱情;而近期關於徐翔受審的新聞也讓大眾認為揭秘徐翔真相的時刻來到了。行業反思 探究真相固然十分重要,不過真相之外帶給我們更多的是行業反思!徐翔因內幕交易和股票操縱而隕落。陽光私募行業正進入大爆發階段。私募機構在為合格投資者獲取高收益的同時,不踩市場和監管的紅線,走合法的、健康的發展之路,才是可持續的發展道路。當市場上的非法行為越來越少,市場的投資行為越來越合法規范,就會對所有的投資機構產生良性的促進作用,不僅會讓參與其中的私募機構和投資者都能從中獲益,更能真正推動行業的健康長遠發展。
2.猛獁業績計提牽動行業神經 據媒體報道,前公募明星基金經理陳揚帆和他創辦的私募猛獁資產站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該公司去年3月發行的光輝歲月,在即將結束1年封閉期之時凈值跌至0.9元以下,而猛獁資產曾提取過3次管理費,據陳揚帆稱,共提取600萬報酬。管理人賺錢,投資者卻虧錢,令投資者對猛獁資產業績提成的時點及方式提出質疑。中國基金業協會現「史上最快反應」 此次業績計提事件將私募業績計提亂象展現在大眾面前。中基協也在事件曝光的第一時間內對外表態,對有關情況高度重視,已經要求相關機構作出說明,並按程序啟動調查工作,對情況予以全面核實;私募基金的業績報酬應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合格投資者按照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協商,在基金合同中予以約定。同時也啟動行業自律調查,監管層也有意重拳規范私募。
以下為基金業協會公告全文:
3.「保殼門」宣告全民私募時代的結束 中基協數據顯示:已登記但未開展實質業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超過1.7萬家,占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總量的69%。這些未展業的私募基金中,有的在業務准備中,有的則是「掛羊頭賣狗肉」,辦起了P2P平台或從事所謂股權眾籌活動,有的並無開展業務意願,而是利用過去發放的紙質登記證明進行非法自我增信、倒賣「殼資源」。 可見,私募行業「空殼」私募、「僵屍」私募橫生遍野,過去獲取私募牌照門檻低、壁壘小,私募行業彷彿處在全民私募時代。這也造成了私募圈的一大怪象:許多私募成立多年,卻從未發過一隻產品。肅清「空殼」私募,中基協這次玩真的! 不過,這一情況隨著年前中基協的一紙通文帶來極大改善。中國基金業協會2月5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下稱《公告》),宣告了全民私募時代的結束,牌照發放大大收緊。此後私募正式步入出具法律意見書、限時發產品、獲得從業資格……的時代。所有在「空殼」管理人在清理時間點後將被注銷登記等:即5月1日前完成第一批私募清理;8月1日前完成第二批私募清理。4.私募募集新規將發布,私募機構面臨大洗牌 私募基金銷售一直是必爭之地,此前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代理國內公司、無資質的私募銷售機構、第三方理財機構……都能參與私募基金銷售;私募基金非法集資、違規募集、私募拆分等亂象叢生。例如過去私募基金銷售機構通過「基金拆分轉讓」等手段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的現象,「萬元買私募」情形不時出現,私募拆分轉讓過程中產生的信息不透明、故意欺瞞投資者等現象也很普遍。不過這一現象今年或將終結。私募募集新規進一步規范私募銷售機構 中基協自2015年12月起出台《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開始公開徵求意見。歷時逾4個月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透露,《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將在4月發布。據悉,新《募集辦法》要求募集資金的私募機構必須持牌上崗,需要在證監會注冊,或在中基協登記。機構未作登記、產品未作備案的,視為非法集資;同時不允許非法拆分轉讓,過去多個投資者「湊份子」買私募產品的情況將被明令禁止。只有在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取得證監會銷售資格並成為協會會員的基金銷售機構,才有資格進行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也將面臨大規模洗牌。 2016年,註定是私募行業監管的大年。私募監管自省也好,私募大事件倒逼監管也好,都在為營造一個更加陽光、健全、健康的私募行業不懈努力。當我們看到私募備案新規、私募募集新規、私募自律調查、私募計提管理等規范的陸續出台和實施,我們更有信心相信,私募行業正迎來發展的黃金期。
『叄』 佳信資本的私募基金現在在整治嗎
作為投資者,你必須要知道的:
今日中國基金業協會公布第五批共17家失聯(異常)私募機構名單。從分布上來看,北京、上海等私募機構扎堆的地方為失聯多發地。這次失聯名單中有8家私募注冊地在北京,有3家注冊地為上海,另外6家分散於山東、四川、深圳、黑龍江和遼寧等地。
公告中有「失聯(異常)」行為的私募機構名單如下:
1.山東瑞源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2.四川歐陽福資產管理拍賣有限公司
3.中乾財富(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4.北京瑞達利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5.黑龍江中舜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銀基財富(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山東中東華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8.遼寧安瑞錦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9.上海毓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0.北京中和億澤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華萊財富國際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2.上海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證券投資基金
13.北京中農立信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14.中聯盟財富(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5.深圳金賽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權 有產品
16.北京恆銀中嘉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資基金 有產品
17.上海喆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除了」遠近聞名「的澤熙系引人關注以外。上海喆麟股權投資則是因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不久前收到新規後首張違規罰單的私募。深陷兌付危機的深圳金賽銀基金也進入失聯名單。 這17家私募從注冊名稱來看五花八門,根據基金業協會網站公示信息統計,它們中絕大部分管理基金類型為股權投資基金,且沒有登記備案過任何私募基金產品。 公示黑名單僅是監管鏈條中的一環,對違法違規機構進行撤銷或注銷管理人登記等行動也正在展開。
基金業協會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3月底,基金業協會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5901家。對比2月底25979家的公示數據,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出現負增長。許多行業人士將其解讀為:」清理整頓初見成效「。
整頓的背後:私募基金亂象叢生(這幾點你一定要小心)
從我國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和自律管理兩年實踐來看,私募基金募集環節缺乏可操作性的業務規范和執業標准,越來越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瓶頸和痛點。
不誇張地說,違規募集已成為私募基金亂象之源。權威統計顯示,截至2016年2月,中國基金業協會共辦結236件(次)涉嫌違規的私募案件,案件涉及的主要違法違規類型表現為公開宣傳、虛假宣傳、保本保收益、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其中多數發生在募集環節。
募集環節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有四類
第一類是公開宣傳或者變相公開宣傳。
在協會辦理自律案件、投訴舉報以及與行政對接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一些機構公開或者變相公開宣傳私募基金產品,主要表現為通過公司網站、微信公眾號、工作人員撥打電話等方式公開宣傳推介私募基金產品。
第二類是私募基金宣傳推介過程中的虛假宣傳。
其中包括私募基金募集機構向投資者混淆管理人角色、虛假宣傳重要信息和以保本保收益引誘投資者。「不少私募基金投資者雖滿足合格投資者的財務要求,但缺乏法律與投資知識,不能分辨出募集相關人員的虛假宣傳與引誘。」一旦基金產品出現投資失敗、兌付危機等風險,由於募集人員的推介表述與基金合同內容不一致、證據不足等原因,這類投資者的權益訴求難以得到保障。
第三類是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
個別募集機構「只募錢不看人」,向不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銷售私募基金,甚至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給投資者造成其無法承受的後果
第四類是部分從業人員非法售賣「飛單」。
在私募基金募集相關環節中,存在一些從業人員未經正式授權即從事募集活動的現象,該類私募基金的風險一旦暴露,投資者維權將遭受重重阻礙。更為嚴重的後果是,私募行業缺乏規范指導使得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假借私募的名義行非法集資之實。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個人權益,同時也給整個行業帶來負面影響,破壞私募行業成長的根基。權責不清+監管缺失私募基金所暴露的其實是兩個重要的問題,其一是募、管權責不清,其二是監管缺失。
「募管權責不清」存在巨大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管理人風格手法多樣。投資者需要挑選適合自己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而私募基金管理人也需要選擇與產品風險相匹配的合格投資者。然而,一些募集機構,在銷售費用的利誘下,利用信息不對稱向投資者推銷產品,卻在基金出現投資風險後以非基金合同當事人為由,不承擔募集和信息披露責任,讓投資者承擔最終風險。當前公募基金的銷售機構須在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而對私募基金的銷售資質尚無明文規定。
現實中,私募基金募集主要通過管理人或第三方機構以產品銷售的形式完成,在相關規則、罰則缺失的監管環境下,募集機構違規成本較低,導致本應由管理人承擔的受託責任、投資者適當性審查等責任通過不同形式實現轉移、混淆。
不僅如此,募集機構應承擔的責任同樣得不到界定和履行,導致無法對其違規募集行為進行有效的防範。在違背甚至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發生後,更缺乏有效的追償和救助機制。
在各類募集亂象橫生的當下,《募集行為辦法》的頒布可謂恰逢其時,它通過七章共計四十四條的具體辦法,以期規范私募基金行為。
《辦法》明確了私募基金兩類募集機構主體
即已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以及在中國證監會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基金銷售機構受託募集私募基金。私募』牌照』監管時代正式來臨對沖基金人才協會秘書長郭濤認為,「這是一個里程碑。現在私募行業的主要管理辦法都已到位,私募』牌照』監管時代正式來臨。」毫無疑問,私募募集環節的行業標准正式形成,最終導致私募基金的門檻不斷提高,行業優勝劣汰在即。
特定對象+合格投資者
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是眾多問題爆發的核心原因。新規將募集行為按照時間順序分為八個步驟,在簽署基金合同之前,需要先經過公開宣傳機構品牌、確定特定對象、進行投資者適當性匹配四步。換言之,將普通受眾轉化為基金的投資人,需要經過一個從非特定對象向特定對象的轉化過程。
在不同階段,基金公司在宣傳時能做的事情范圍也不同。第一步,面對不特定對象,私募機構只能宣傳私募管理人品牌、投資策略、管理團隊等信息,不可以宣傳私募基金產品,也不能宣傳業績;第二步,在確定位特定對象之後,可以向其推介具體私募產品信息,但是依然不能夠公開宣傳;第三步,向合格投資者宣傳時,募集機構要對合格投資者身份進行審慎審查。
最核心的還是應該放在合格投資人制度,合格投資者意味著有一定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
是否應禁止所有「拆分」轉讓?
《辦法》第九條規定,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為規避合格投資者標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為投資標的的金融產品;不得將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准;募集機構應當確保投資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轉讓的條件。
根據規定,所有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的行為均為非法,私募基金分拆銷售被明令禁止。但含合夥型基金的合夥份額、公司型基金的股東權益等在內的基金份額轉讓是否也應該被全面禁止,卻也引起了業界的討論。 「嚴格講,基金份額的轉,很難界定』拆分』、』大拆小』的標准。譬如投資人持有合夥型基金1億元的份額,對外轉讓5000萬,按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履行合夥人變更、合夥份額轉讓程序即可。」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乃進表示,這其中存在「拆」和「大變小」的行為,但本質上屬於私募基金份額向合格投資者轉讓。 但相關人士認為,轉讓基金份額佔比非常小,加之私募可以定期贖回。即使全面禁止,也應該是利大於弊。
差異化冷靜期+回訪確認制度
《辦法》還在私募基金領域首次引入了「冷靜期」的概念,並對不同類型的私募基金採取了差異化管理。
小貼士:何為冷靜期
基金合同應當約定給投資者設置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募集機構在冷靜期內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對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由非銷售人員以錄音電話、電郵、信函等方式回訪八項內容,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關於冷靜期的約定可以參照前款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要求,也可以自行約定。投資者在募集機構回訪確認成功前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回訪確認制度並不是強制規定。基金業協會表示這項制度尚處在探索之中,但鼓勵募集機構和投資人設置該項制度和條款。目前已有越來越來的機構開始採用該項制度,且操作過程不斷趨向嚴格。 由於包括律師費用、工作人員、辦公場地在內的運營成本在不斷增加,預計今年合法的私募基金數量將會減少一半以上,同時私募創業的門檻和成本都在提高,小私募被洗牌出局是必然結果。
「 不忘初心, 方得始終 」
我國的私募基金不設行政審批,實行登記備案制,這意味著作為自律組織的中國基金業協會擔負著重大的事中、事後監管職責。「不忘初心,方得始終。"私募"是私募基金行業的制度基石和魅力所在。誰可以"私募"、向誰"私募"、如何"私募",是行業賴以存在發展的起點。」
值得指出的是,根據今年2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協會日前對中金賽富、中金信安和中投金匯等3家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作出撤銷管理人登記的紀律處分,對有關責任人員公開譴責,加入黑名單。 建立健全「私募」的實體性和程序性行為標准和要求,不但對每一個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持牌銷售機構開展合規募集、堅守行業行為底線、擺脫「非法集資」魔咒至關重要,更是對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制度的切實保障和核心支撐,同樣也是行業自律的標尺和准繩。
『肆』 私募基金行業這么亂 為什麼富人還要做投資
私募基金的收益相對其他理財產品是比較高的,而且投資的起點比較高,所以富人做投資的比較多,一般人投不起呀,鑫風口回答
『伍』 我朋友做私募基金,掙了好多錢,讓我也做,可是這些掙來的錢,受法律保護嗎
陽光私募基金是合法的。投資陽光私募基金的人也是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陽光私募基金是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的,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
私募的事情,如果自己沒有實力的話根本就做不了,這個這個行業利潤大,風險也打!只要自己是老老實實做事就不會跟違法沾邊!
『陸』 私募基金存在哪些問題你對此有何看法
我國資本市場中私募基金的規模巨大,發展迅猛,在各種投資領域中發揮著應有作用,但一直以來並沒有得到相應的政策「待遇」。對它的認識,應當重新梳理。 第一,私募基金操作風險大的誤區。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靈活性和持倉品種的多樣化,往往能搶得市場先機,贏得主動,使創造高額收益成為可能。 第二,私募基金的風控能力弱、盈利低的誤區。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資金運作和收益狀況,不能被社會所認知,從而造成私募基金運作風險大於收益的認識誤區。實際上,私募基金靈活的操作風格,極易調動市場的投資熱情,更易產生賺錢效應。 第三,私募基金股東不穩定的誤區。私募基金成立時,都會選擇穩定可靠、信譽好的合夥人。但因沒有管理層的監管,也就迫使了私募基金在成立和運作中的謹慎行為。這種自律性和內壓式的自我管理模式,也有利於迴避風險,減少外界監管的成本。 第四,法律環境限制的誤區。由於私募基金從成立、管理、到運作,都在地下進行。易讓人忽略其有利的一面。但從海外成熟證券市場私募基金的發展來看,私募基金的發展規模遠大於公募基金,足以說明私募基金發展的前景和潛力。 第五,管理滯後的誤區。由於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和運作組織結構表現得相對較簡單,經營機制也會更加靈活,日常管理和投資決策的自由度也相對較高。從這個方面來講,私募基金相對於公募基金管理基金的做法更值得肯定。 有相關私募信息可以查看「中國大額投資者家園」網站的「私募信託平台」 目前在國內私募網站中私募排排網是比較好的|好買網比較傾向於公募基金|然後提供一站式高凈值服務又有私募等等訊息的目前就只有金杉財富網了|希望答案對你有用哦。2011-10-31 15:41:05
『柒』 私募基金會血本無歸嗎
A、私募基金屬於投資,投資就會面臨血本無歸的情況;
B、投資私募基金,一定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而定;雖然私募金的收益看著很高,但是,收益是和風險相匹配,同時,還有就是基金管理的能力;更為重要的是政策,所以多種因素綜合在一起,決定收益。
『捌』 做私募基金是不是違法的
作為私募基金公司,必須依法經營和接受國家的金融體系監管,納入國家金融系統管理,確保國家金融體系健康運行。不允許存在法律體系監管以外的金融體系。國家的金融監管和證券監管以及銀監會,有權依法監督管理,國家的公檢法司以及審計、統計機關有權依法獲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經營管理信息數據,並依法進行數據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應積極與國家依法授權的管理機構網點配合,確保健康運營,並降低經營風險。嚴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名義進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為。否則,將涉嫌洗錢、欺詐國家金融和擾亂金融秩序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創立、營業、經營、營運、擴張、兼並、重組、破產倒閉、轉讓、主要高管變動等行為,必須依法向國家管理機構申報備案核准。
『玖』 私募基金是不是虧的大
A 、私募基金本身風險就很大,如果選擇了一家管理能力一般的機構,風險就更大。
B、一般而言,私募基金有GP、LP構成,GP有限虧損,LP其次;
C、之所以設置較高投資門檻,就是因為風險大,一般投資者無法承受相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