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理財產品的合法性
哪有遠遠阿..年化利率..絕對沒有高過3倍的,再說高些的都是預期收益..不保證的連本都不保.
補充:世界上沒有保本的高收益理財產品!小心!
⑵ 理財收益超過多少不受法律保護
理財收益:合法的,收法律保護。違法的受法律約束,不收法律保護。個人理解,僅作參考。
⑶ 國家要求理財產品的收益率高多少合法
不超過銀行理財產品的4倍。投資理財不能一味的追求高收益,關鍵還是要選擇安全可靠的平台,我自己選擇的是運營有2,3年的上海雪山貸,平均年化收益率在15%左右,資金安全有保障。操作簡單,服務也很不錯,各方面還是比較滿意的。http://bbs.xueshandai.com/thread-13384-1-1.html(出處: 【雪山貸p2p論壇】)
⑷ 理財類固定收益超過多少是違法的
這個倒是沒有說,但超過36%的,國家是不承認的
⑸ 國家規定金融理財產品合法的杠桿是多少
依據《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第3款的規定:「商業銀行每隻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的杠桿水平不得超過140%,每隻封閉式公募理財產品、每隻私募理財產品的杠桿水平不得超過200%。」
⑹ 法律是否規定理財產品不準有保本保息的字眼
有規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確指出:「資產管理業務是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金融機構不得開展表內資產管理業務。」
(6)國家合法理財收益擴展閱讀: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四)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五)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六)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信息披露規則由基金業協會另行制定。
⑺ 投資理財多少收益才合法
年化36%以下的,都不屬高利貸,就算是高利貸,法律也保護未超過36%年化部分的利息。
合法與否,主要看理財機構是否有相關證照,是否有權銷售該類理財產品。
資金池一條是所有非法理財的照妖鏡,建議你重點了解非法資金池是什麼
⑻ 固定收益理財年化收益高於多少屬於違法的
國家政策明確規定,借款利率超出24%的部分,法律不予以保障。那麼現在這些利率過高的平台,算上其運營成本,就只存在兩個可能:要麼平台在虧本,要麼借款人利率超出24%。不管是哪種情況,對投資人來說都是極其危險的。一般情況下,像投理 想這種風險較低的車貸理財,最高也15.6%的收益而已,所以出現高息就一定要謹慎
⑼ 理財產品年化收益多少受法律保護
國家政策明確規定,借款利率超出24%的部分,法律不予以保障。那麼現在這些利率過高的平台,算上其運營成本,就只存在兩個可能:要麼平台在虧本,要麼借款人利率超出24%。不管是哪種情況,對投資人來說都是極其危險的。
一般情況下,像投理 想這種風險較低的車貸理財,最高也15.6%的收益而已,所以出現高息就一定要謹慎。
(9)國家合法理財收益擴展閱讀:
申購基金:
定期定額申購基金很適合工薪族達到強制儲蓄的目標。已上市的各種開放式基金的數目已達到上百隻,它們的主發行渠道就是銀行。
那麼,經常光顧銀行的工薪族,不妨選定其代銷的某隻基金,跟銀行簽訂一個協議約定每月扣款金額,以後每月銀行就會從你的資金賬戶中扣除約定款項,劃到基金賬戶完成基金的申購。
這種方式有利於分散風險,長期穩定增值。這種投資法,不必掌握太多的專業知識,不必費心選定購買的時點,只需耐心一些堅持中長期持有,並且在一般情況下,基金定投的收益會高於零存整取的利息。正因為此,它甚至是工薪族為孩子儲備教育金或籌劃養老金的一個優良選擇。
定期定額買基金,選定哪只基金特別重要。一般來說,這種投資方式適合股票型基金或偏股票型混合基金,選擇的重要標準是看它的長期贏利能力。
⑽ 理財投資國家規定最高收益率多少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了利率市場化的金融市場改革方向。但是,利率市場化絕不意味著利率無限化,更不意味著利率無序化,必須對民間借貸利率的上限進行管控。
為回應金融市場化改革對形勢發展和司法工作的要求,最高法院對民間借貸利率首次提出24%和36%兩個固定量化利率標准,劃出了24%和36%兩條「高壓線」,首次將利率區間分為司法保護區、自然債務區和無效區三個區域。這「二線三區」,是對民間借貸利率規定的最新具體量化,是民間借貸的核心,直接涉及並影響到出借人、借款人的具體權利與義務,是此次新的司法解釋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線三區」對民間借貸利率和利息,作出如下新的規定:
司法保護區(年利率24%):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也就是說,約定年利率24%的,當事人起訴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支付年利率24%利息的,法院給予法律保護。
2.自然債務區(24%
3.無效利率區(年利率>36%):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為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也就是說,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這約定是無效的,如果出借人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保護36%以上的利息,是會被法院駁回的;如果借款人已經自願給付了36%以上的利息,借款人可以通過法院將已支付的36%以上的利息要回來。